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三日承粮总

关防  新设台北府之关防

稿行  私记

●第四二五验充名单及供词光绪四年十一月廿九日一二二一九--一、二

台北府正堂陈,验充范文华为新埔街庄总理

验充名单承粮总带验对役陈有

计开:

验充新埔总理范文华

〔堂谕〕候给谕戳奉公可也。

〔光绪肆年〕十一月廿九日验

据范文华供:年四十二岁,原籍陆丰县,住竹北二保新埔街,小生意为活,有父母、妻子。因小的之父范辉光,充当新埔街庄总理,数十年无异,现已老迈不力。是以,该地街庄绅耆、铺户等,议举小的接充,赴案佥禀,蒙准验充在案。今蒙提验准充,候给谕戳奉公。如有大小事务,自当小心劝化,不敢懈怠。沾恩就是。

堂谕:候给谕戳奉公可也。

〔光绪肆年〕拾壹月廿九日廿九供

刘亮值缮

●第四二六谕光绪四年十二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九--三

台北府正堂陈,对新埔街庄总理范文华给发谕戳

赏戴花翎、署理台北府正堂陈为给发谕戳奉公事。本年拾月二十八日,据竹北二保新埔街庄监生苏黎照。暨绅耆、铺户等禀称:「新埔街庄地广民稠,事务繁杂,前二总理协办,诸务清息。及后总理范辉光因老,杜门不出,并不换戳,废弛公务。幸有其子范文华,现为族长,素行公正勤谨,可以接充其父总理额缺;取具认充结状,叩请接充等情」。据此,除批示、并传案验充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新充总理范文华,即便遵照,速将颁给谕戳,承领奉公。如遇街庄大小事故,务须出为排解息事,毋许庄民聚赌滋端。倘有盗警,尤宜督率庄丁,协力围拿;并于冲要处所,晓夜梭巡,毋使盗贼逗遛境内。其有命案重情,并当据实禀报,慎勿包庇徇隐、以及索诈扰累,至干重咎。仍将范辉光旧戳缴案验销。凛之,慎之,毋违。特谕。

计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新充总理

私记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 232 / 24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