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署淡水县正堂邓行 私记
监盘新竹县正堂施行 私记
现任淡水县正堂史行 私记
(注一)本折稿系册式,封面一叶,本文四叶。此行系封面叶。
(注二)原文「谨今」写双行。用「谨」写者,系呈送上级;用「今」字者,乃新旧任及监盘互换。下文
谨(今)亦同。
(注三)原文「呈移」写双行。用「呈」字者,系呈送上级;用「移」字者,乃新旧任及监盘互换。
(注四)原文「察查」写双行。用「察」字者,对上级;用「查」字者,乃对新旧任及监盘。
●第二四八四柱细册光绪八年五月一一六○四--二
抄发台北府属各县光绪六年分额征供栗收支四柱册式
抄发台北府属各县光绪六年分,额征供栗收支四柱细册(注一)
印 台北府印
台北府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