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年四月十四日立保状台下户书王海(画押)

●第一三四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九

税差叶仁欠缴契税事件之提比,及堂谕原本

比单  私记  承税总差皂总

计开:

在押税差叶仁

〔堂谕〕既据纪永、许能、陈镛等,具限月底先缴五十元,准如所请。如到期不缴,惟该役等是问。叶仁仍管押。此谕。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 80 / 24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