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承兵总(注)

钤记    私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县正堂徐行  私记

(注)此文件系与下一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同下一件。日子处,系写在红纸片上。

●第五八分谕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九

新竹知县徐,谕中港街、后垄街总理及地保:遇大差临境,须认真办理

前衔〔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谕饬遵办事。(云云照前叙至)除批示并晓谕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某街总理、保长即便遵照:嗣后凡遇大差临境,倘有缺乏人夫,尔等务须认真就地预雇小夫,由该对保呼唤齐集,帮同扛挑物件。所需夫价,照章由署实给,断不缺少分文。倘敢临时推诿,贻误,及小夫脱逃、踈失,定惟尔等是问,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谕。

一、分谕仰中港街总理叶楚、地保陈人和后垄街总理杜和安、地保郑文福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 28 / 24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