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外治

(一)植物药

味甘、辛,性平,有毒。

口眼不正,疮毒肿浮。头风香港脚,瘰疠丹瘤。胞衣不下,子肠不收。

如前诸症,皆从外治,不经内服,以其长于吸收,能拔病气出外。凡服蓖麻,一生不得食豆,犯之甚者能胀死。

本草征要 · 第 435 / 548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