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宗開慶改元己未賊陳長五兄弟三人殺掠興、泉、漳三郡。八月,賊 三舟入湄島,登岸,據廟裸體偃臥。神火燒之,退遁舟中。忽而晦冥,誘之出 港,擱淺。憲使王鎔會兵擊之,至福清俘磔,乃神助之力也。詔複加封「顯 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