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元年定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有婚嫁事报礼部具题奉

防赐婚者咸朝服于

太和殿或

宫门前行谢

恩礼凡亲王以下婚仪具

大清通礼

郡主以下出嫁

崇徳初定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于归礼【详见通礼】顺治九年定凡奉

防赐婚公主郡主等外藩王以下内外各官咸朝服于

中和殿或

位育宫谢

恩行三跪九叩礼成婚日行礼同

皇朝通典 · 第 248 / 40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