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三十五年五月十六日

刑科给事中张鳯翔一本为铨署久虗失体降官不悞非宜恳乞圣明亟赐分别去留以存大体以息浮议事疏

臣按国体之说具于左传六逆之条贾谊堂帘之喻此疏发挥明彻虽讼留冢卿人不得议其谀也

容台集 · 第 41 / 23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