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年桂月(缺)日,屏东诸同人公置。

按:碑存屏东县屏东市孔子庙(屏东书院),高一一八公分,宽六六公分,花冈岩,额镌如题。碑中道光壬寅,二十二年(公元一八四二);戊申,二十九年(一八四九)。

.福德爷碑文(光绪四年)

立出南寮庄福德爷牌记田园,一尽带在石牌:

一、买过竿寮埔口前田园一所,东至陈家园,西至许家园,南至坑崁,北至大溪崁为界:四至明白。契面银五十大元,年带园抵租榖七石五斗。

一、买过头份仔园一所,东至廖园,西至廖园,南至坑,北至崁:四至明白为界。契面银二十大元,年带园抵银三元四钱;又纳屯租银一元五角。

一、买过南寮北门,东西四至明白。契面银三十大元,年带园抵银三元三角。

一、买过南寮庄前园一分,东西四至明白。契面银五十五大元,年带园抵银七元。

一、买过南寮庄后胡内山一半,东至镜面年脚,西至土地公山,南至仑尾,北至大□口:田墘四至明白为界。

一、买李家田一所,东至徐家田,西至大路,南至廖田墘,北至坑:四至明白为界。契面一□元,作土地公庙地。

台湾南部碑文集成 · 第 205 / 21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