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四年岁次乙丑阳月敬立。

按:碑存台南县盐水镇水正里护庇宫、高一六六公分,宽七七公分,花冈岩。额有双龙雕纹,竖刻「皇清」、横镌如题。碑中所称乾隆己末,四年(公元一七三九)。

.台郡清沟碑记(同治八年)

窃惟地脉流通,灾祲不犯,文运亦兴,理固然也。台郡沟渠,丙寅秋,奉丁前道宪、叶府宪、白邑主设局,励民疏瀹有方,穿城南北两大涧、杂处街衢各小沟,分别总局、境众任之。涧水疏至滨海,与海水通,岸边各砌砖石。杂沟浚到通渠,与涧水接,渠底尽弃秽芜。疏大涧,则修城洞、造桥梁,计费五千有奇;浚杂沟,则敷石版、创坦途,输金约居其半。视初时举事估量整万者,已省四分之一。溯自兴工、告竣,首尾三载,疠气不侵;丁卯乡闱,闽、粤计中七名,俱郡垣府、县两学,又似有明征焉。因录题捐芳名、银数,并综其事序之。

捐题芳名、银数:

台澎水陆总镇曾捐银一百元。台澎兵备道丁捐银三百元。台湾府叶捐银一百元。台湾县白捐银一百元。刑部主事黄应清捐银三百元。候补知府黄景琦捐银三百元。三郊苏万利等捐银八百元。六和境各铺户捐银六百元。生员朱海楼捐银三百元。郡城饷典捐银一百六十元。内宫后街铺户捐银一百六十元。恩贡生张建三捐银一百二十元。生员蔡霞潭捐银一百二十元。职员许绍昌捐银一百二十元。油车铺户捐银一百二十元。铺户叶合成捐银一百二十元。糖间张源锦捐银一百二十元。业户吴德昌捐银一百二十元。业户刘振记捐银一百元。业户吴昌记捐银一百元。业户吴恒记捐银一百元。内门黄廷水捐银一百元。

生员陈化三捐银九十元。职员詹冈玉捐银八十元。职员林克恭捐银八十元。监生曾捷元捐银六十元。业户林元美捐银六十五元。业户邓德利捐银五十元。业户林翕堂捐银四十四元。贡生陈云章捐银四十元。林宝德、吴通吉。戴源发,各捐银五十元。叶来旺、蔡素记,各捐银四十元。

铺户专一号捐银三十二元。铺户干德号捐银三十元。生员邓宗濂、邓祝涛合捐银三十元。蔡老福、王吉利、叶春源、三承号,各捐银三十元。职员蔡呈祥、张仲远,各捐银三十元。生员谢周泰,职员张鸿元、何生春,各捐银二十元。许协记、郭德兴、颜景记、东振美,各捐银二十元。生员谢春禧捐银十六元。监生郑鸿谦捐银十元。益发号捐银十五元。林科司、林同发、德发号,各捐银十元。王潭老、王乌品合捐银十一元。

以上共捐交银五千六百八十五元,计用工料银六千六十一元零;除捐交外,不敷银三百七十六元零-修县城隍庙前桥费银一百七十六元零在内,俱黄应清捐垫。

委员姚■〈氵靓〉(现任县丞),董事黄应清(衔见上)、黄景琦(衔见上)、魏缉熙(举人,连江训导)、陈有容(举人,教谕)、何廷玉(岁贡,训导)、杨履祥(训导)、徐元辉(廪生,五品)、黄世培(廪生)。

台湾南部碑文集成 · 第 77 / 21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