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三年(缺)月榖旦,督工□□。

按:碑龛台南市中区民族路大天后宫享殿左壁,高二四八公分,宽八三.五公分,花岗岩。篆额与碑题同。文多风化。

.澎湖西屿浮图记(乾隆四十三年)

澎湖居台、厦之间,而西屿尤为冲要。盖当风信靡常,则官、商船舶,莫不就西屿以为依息也。然而宵昏冥晦之时,风涛震荡,急欲得西屿而安之,转或别有所触者,此无他,无以为之准也。余自奉命守台以来,凡遇由澎至止者,鲜不以西屿为斤斤,心用恻然!欲为树之标准,俾往来收泊者利焉。卒以澎湖之未有同志也,弗果行。

岁丁酉,介堂谢公,分驻澎湖,勤民恤商,贤声四达。初至,即谋改置城隍神祠;知所利民,则其所留意也。爰札而商之,瞩于西屿筹所以便往来者。今其复书,酌就古墖基地,广其下座凡五丈,砻石为浮图七级,级凡七尺,惟朴固,期永远。其顶设长明之灯,东照鹭门,西光鲲岛,南达铜山、东粤。庶于一望无际之余,知所定向。更辟地称「宫」,供天后之神,而并以居司灯火者。所计固甚周也,第其工程颇浩,为费匪轻。欲醵金澎湖,而土瘠民贫,力弗能举。余复以兴修郡邑各工,接踵多费,未克获独擎。因念鹿耳门口岁集商船,不下数百计,而于澎之西屿,非其所止泊,即其所经行也。酌以每船劝捐番镪二元,不费之力,以成不朽之惠。乃谋之海防邬公。公亦欣然题捐,乐为之助。并念要工不容久待,而善果贵在速成。既与别驾谢公先捐清俸,一面鸠工构材,并诹吉孟冬动土兴建。而海防邬公亦先约计岁内到口船数,预垫番镪若干,一并赍赴工所,俾得如期举事。

然而是役也,所费之□,不止□□,又在居斯土者推济人之隐,以宏利物之仁;则早一日蒇工,即早一日造福,而拔苦海以登彼岸,不独余与□介堂分之愿,亦以为澎之人广遗泽于无穷也。

大清乾隆四十三年,岁次戊戌,清和月,特授福建台湾府知府随带加七级纪录八次、记功二十一次蒋元枢记。

按:碑存澎湖县西屿乡外埯村外埯宫(温王庙)前,高二五八公分,宽九八公分,花冈岩。额镌如题。本文「澎湖厅志」、「澎湖续编」俱尝征引,各有若干出入,题并改作「创建西屿塔灯碑记」。

.创建西屿浮图记(乾隆四十四年)

台湾补东南之缺,而澎湖为之枢;澎湖当台、厦之交,而西屿为之障。厦居干而台在巽,自厦而东者,则左西屿而转以抵台;自台而西者,则右西屿而转以抵厦。官民商船之来往,稍遇飞廉之乖迕,群望西屿以为依归焉。予于丁酉秋莅澎之始,间尝一陟西屿之巅,则见有故垒□成邱者,广不过仞,高不越寻常,殊不足系遥瞻而远瞩。心拟捐资建一浮图于崇山,以作迷津之指南,兼以壮地方之形势。顾填海虽本寸诚,而移山必须众手。方当踌躇揣量之际,而郡伯蒋公先得同然之心,札以底事来商,乐首捐清俸以为之倡。遂邀同治中邬公传谕台行船户,复荷上宪寅僚随缘醵金,以成其美。厥工维浩,厥费綦繁。予既力捐番镪三百元,又酌之厦门□□(原碑缺)守张公亦援台例,同仁一视,以共集厥事。经始于戊戌孟冬,落成于己亥季夏。高广适宜,为级者七。宫其前,奉天后之神。厂其顶,悬长明之灯。所有常住日用之资,与夫敬神香烛灯油之费,则谂众而出诸同欲焉。

夫浮图始西域教。予闻佛以济人为德,则人仗佛力而藉神庥,拔渡苦涨,诞登彼岸。不特往来官商之志,当亦斯人大共之福也已。

大清乾隆四十四年,岁次己亥,秋七月吉旦,会稽谢维祺撰。

澎湖自来无僧,今既建城隍庙,延僧住持。而西屿塔院又不可以士民职掌,遂属僧人分司其事。日用香烛之费,开列于左:

一、西屿为澎湖要口,向无公馆,坐汛者赁住民房,月出粗钱一千文。今既建有公馆,上宪寅僚可以为守风停足之所,而坐汛者即将此项租钱,按月交给常住。

二、塔庙住持,公馆租钱一十二千文不敷所费。今就往来挽泊西屿与进妈宫者,各行公议每船捐钱一百文,其杉板船只每船捐钱五十文,交给常住。

附捐资衔名

台湾挂印都督府董果捐番银一百元。

台湾督学兵备道张栋捐番银五十元。

台湾府知府蒋元枢捐番银五百元。

台湾海防分府邬维肃代垫各船户捐番银五百四十元。

台湾海防分府刘亨基捐番银五十元。

台湾理番分府史崧寿捐番银五十元。

台湾淡防分府成履泰捐番银一百元。

泉州厦防分府张朝缙捐番银一百元。

台湾县知县郁正捐番银一百元。

凤山县知县李桐捐番银一百元。

诸罗县知县李倓捐番银一百元。

彰化县知县倪庆捐番银一百元。

厦门□□行共捐番银三百元。

厦门□□行共捐番银二百元。

厦门□□行共捐番银二十四元。

督视工程:晋江监江监生杨庆余。石工:蒋宝、梁长。

按:碑存澎湖县西屿乡外埯村外埯官,高二五八公分,宽九八公分,额镌如题。文中干支:丁酉,乾隆四十二年(公元一七七七);戊戌,四十三年(一七七八);己亥,四十四年(一七七九)。此碑,「澎湖续编」录全文及费用条款、捐资衔名,「澎湖厅志」则仅录全文及费用条款。二者题目俱作「修建西屿塔院(「澎志」作「灯」)落成碑记」。彼此出入者若干字。

.澎湖改建城隍庙碑记(乾隆四十四年)

皇帝建元四十有二年,祺分守澎湖。故有城隍庙偏署之东,縻陋湫溢而嚣尘。祺抵任之始,心拟捐俸改建而新之。戊戌夏,郡伯蒋公有闻焉,捐清捧三百圆,以为之助缘金;澎人士各随其心之愿而力之称。爰卜吉于妈宫之阳,宇重者三,高其制,恢于前饰,毋侈于后;享祀允宜,妥侑毕备。

噫嘻!明有礼乐,幽有鬼神,有阳以治阳,即有阴以治幽。是人情固鲜克有终,实亦难虑于始。虽澎湖自入版图以来,僻居海岛,而于城隍庙因陋就简,废焉不举,于祀典为缺然也。忝守斯土,不惮□□而经营之,刻日而成之,当亦幽明所共惬已!

兴事于戊戌十月,落成于己亥二月。其捐资以集事者,姓名胪具于匾以悬诸轩。

大清乾隆四十有四年岁次己亥十月吉旦,通判台湾府澎湖事会稽谢维祺立。督视工程者董事监生郭志达。

按:碑在澎湖县马公镇城隍庙。高一七八公分,宽六六公分,花冈岩。碑前题作「澎湖改建城隍庙碑记」。

.佛头港福德祠碑记(乾隆四十五年)

佛头港之有福德祠,由来久矣。缘戊戌之春,右庑之店,更筑崇高;而我本街弟子,悉遇灾咎。用是鸠集街众捐银,公置拆低;历年收税以充本庙诞辰资费。厥后,凡有捐银镌石者,遇春秋演戏,免题缘银;其余依旧照分题凑,相率庆贺。众议:庙前店屋不得张高,致伤庙宇,贻祸街众;如有增高其店者,值年炉主必闻众阻止;如不遵公议,即呈官究治。又本庙前槟榔柜一所,年议税银六元,作二季交炉主公用。谨此勒石为记。

姚德丰捐银十六员。杨广盛捐银十二员。宋瑞兴捐银十二员。宋东盛捐银十二员。王源顺捐银十大员。黄振盛捐银十大员。邱启隆捐银八大员。郑发兴捐银六大员。郑协盛捐银六大员。邱元兴捐银六大员。邱福兴捐银六大员。邱永合捐减店契价银二十员。谢恒泰捐银六大员。邱悦盛捐银六大员。邱三合捐银六大员。邱双合捐银六大员。黄胜源捐银六大员。周茂得捐银六大员。邱漳隆捐银六大员。周大顺捐银六大员。王长盛捐银六大员。郑振茂捐银六大员。郑义发捐银六大员。黄永寿捐银六大员。林时兴捐银四大员。许胜陶捐银四大元。蒋东成捐银三大元。集源号捐银三大员。黄永茂捐银三大元。陈寿安捐银三大元。王源兴捐银三大元。林隆兴捐银三大元。高大有捐银三大元。詹协顺捐银三大元。洪合成捐银三大元。

台湾南部碑文集成 · 第 26 / 21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