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八年

同治八年己巳(一八六九)春正月庚子(二十八日),卞宝第因病赏假,以英桂兼署福建巡抚(由闽浙总督兼署)。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七十六(同治七十六)。

三月癸未(十一日),改福建台湾镇标右营、台湾协中营、澎湖协左右二营都司暨台湾镇标右营守备为千总,噶玛兰守备为把总;裁台湾协中右二营、澎湖协左右二营守备各一缺,台湾镇中左等营千总十四缺、把总十七缺、外委四十六缺、马兵五十名、战兵三千七百四十七名、守兵三千一百五十六名;改镇标右营为道标,专隶台湾道辖。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七十七(同治七十七)。

夏五月丁亥(十六日),以康国器为广西布政使、潘霨为福建按察使(由山东盐运使迁)。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七十八(同治七十八)。

秋七月辛未朔,谕军机大臣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一洋人在台违禁滋事,见筹办理情形」一折,洋人美利士等在台湾大南澳地方伐木垦荒、私贩军火、交通生番,实属违禁妄为;业经照会英、布两国使臣由中国自行拏办,并知照该督、抚酌核办理。此事英国使臣已据照覆饬将英人名康撤回,而布国使臣则请将美利士暂行停办。此时该洋人等曾否撤回,抑仍在该处招募工作?如果不遵条约,任性妄为,自应由该督、抚查拏惩办。惟事关中外交涉,必须有明干大员随时斟酌办理,方臻妥协。台湾道一缺,关系紧要,未便久悬;着英桂、卞宝第迅速拣员奏补或先择人署理,责成将洋人交涉事件察看情形,妥慎筹办。总期不激不随,毋稍偏倚。原折着钞给阅看。将此由四百里各谕令知之』。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七十九(同治七十九)。

九月戊子(二十七日),移福建凤山县兴隆里巡检于枋寮,拨台湾道标千总一员、兵一百名同往驻扎。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八十(同治八十)。

东华续录选辑 · 第 238 / 24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