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三年

道光二十三年癸卯(一八四三)春正月己巳(二十六日),达洪阿、姚莹奏:『前年八月洋船在台湾洋面游奕,是时并无风暴;该洋人驶进口门,对二沙湾炮台连发两炮,打坏兵房,我兵随后放炮回击。九月,又有三桅洋船至鸡笼洋面,攻破我炮台、石垒,烧我哨船。上年正月,生擒颠林等众,起获炮械、号衣、旗帜及印文等件,均系浙江各营之物,实非遭风商船』。命怡良详细查访。又奏:『彰化县匪徒陈勇等分股聚众谋逆,督饬文武兵勇剿办,将首要各犯并获,勘办完竣。又草乌匪船图引洋船来台滋扰,乘机出洋行劫,亦经督饬员弁、义首,屡次歼擒匪徒惩办』。命怡良确切查明:如无冒滥,督同该镇、道将在事出力之文武员弁、兵勇、义首等酌量保奏,不准稍有迁就。

三月丁卯(二十四日),怡良奏:『渡台后,沿途访察两次洋船之破,一因遭风击碎、一因遭风沈阁,并无与之接仗及计诱等事。达洪阿、姚莹一意铺张,致为洋人借口,殊属孤思溺职;请从重治罪』。命革职,解交刑部会同军机大臣审讯。寻奏上,得旨:『达洪阿、姚莹,加恩免其治罪』。

夏四月甲戊朔,以徐继畬为福建布政使(由广东按察使迁)。

五月戊辰(二十六日),怡良以病免,以刘韵珂为闽浙总督。

秋闰七月丁丑(初七日),申谕浙江、福建会拏洋匪。

冬十月甲子(二十五日),予巳革台湾镇总兵达洪阿三等侍卫,为哈密办事大臣。

东华续录选辑 · 第 190 / 24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