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八年戊子(一八二八)春正月癸亥(二十三日),谕:『三载考绩,为激扬大典;满、汉大臣中,如能尽心职守、勤劳懋著者,自应给予甄叙。……闽浙总督孙尔准,于道光六年办理台湾滋事匪徒,远涉重洋,克臻妥速;俱着交部议叙』。 夏六月庚辰(十二日),以富呢扬阿署福建布政使(服阕布政使)。 秋九月辛亥(十四日),调富呢扬阿署江西布政使,以程含章为福建布政使(刑部员外郎前任巡抚)。 冬十二月乙未(三十日),准福建台湾另编「田」字号中额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