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五年

嘉庆五年庚申(一八○○)春正月辛酉(初八日),调长麟为陕甘总督,实授玉德闽浙总督。

夏五月庚戌(二十九日),谕军机大臣等:『阮元等奏「艇匪骤入浙境,即驰赴台州督饬防剿」一折,自应上紧搜捕、竭力堵御,仍行偪回闽、粤洋面,以便该二省迎头截剿;断不可令其登岸,致沿海居民猝被滋扰。朕闻浙省海疆土盗甚多,艇匪凤尾、蔡牵等帮肆行勾结为害,押人勒索;更有奸民通盗,宁波之姚家浦为最。地方官总因处分太重,故不严办。阮元尤当严行查察,勿令潜行勾结,并严禁沿海匪民接济粮米、淡水等物。李长庚向来在洋捕盗,素着威望,曾经赏戴花翎;此次追剿艇匪,应令温州、黄岩两镇听其关会,协同策应,以期号令专一,肃清洋匪』。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三(原嘉庆九至十)。

东华续录选辑 · 第 125 / 24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