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年

乾隆四十年乙未(一七七五)秋八月癸巳(十八日),调广德为广西按察使,以蒋允焄为福建按察使(由汀漳龙道迁)。

——见乾隆朝「东华续录」卷三十一(原乾隆卷八十一至八十二)。

乾隆四十一年

乾隆四十一年丙申(一七七六)夏四月辛酉(二十日),谕:『锺音奏:「台湾府诸罗县知县李倓见年五十五岁,尚无子嗣,呈请携眷赴台;查与定例相符,应请准其携带」等语。台湾文职官员,知县以上年过四十无子者,方准携眷前往;此例未知始自何时?殊可不必。该处虽远隔重洋,自设立府县以来,地方宁谧,与闽省内地无异;且各员携眷赴任,不至内务分心,于办公亦甚有益。方今中外一家,更不必过存畛域之见。即如伊犁等处距边万余里,其驻守之将军等官俱准其携带家眷;何独于台湾过为禁制乎!王道本乎人情,旧例尚未为允协。嗣后台湾文武各官,无论年岁若干、有无子嗣,如有愿带眷口者,俱准其携带;其不愿带者,亦听其便。着为令』。

秋九月壬午(十四日),以梁敦书为福建按察使(由湖南长宝道迁)。

冬十月辛亥(十三日),以余文仪为刑部尚书、德保署福建巡抚(由署吏部左侍郎署)。

癸丑(十五日),以冯廷丞为江西按察使(由福建台湾道迁)。

十一月丙子(初八日),调梁敦书为湖南按察使,以奇宠格为福建按察使(由粮驿道迁)。

——以上见乾隆朝「东华续录」卷三十二(原乾隆卷八十三至八十四)。

东华续录选辑 · 第 82 / 24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