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人之德

王随奏石,赵玉负琦。

宋王章惠公随,时家贫,逋人饭钱,执而入县。石务均父为县吏,偿钱又饭之,馆于其家,其母尤所加礼。一日,务均醉,令王起舞,不中节,殴之,王遂去。明年登第,久之,为河东转运使,务均恐惧逃窜。一日因事败,文潞公为县,捕之甚急,往投王,王已为御史中丞矣。未几,封一铤银至县葬务均母,事少解。寻而王为参知政事,奏务均为团练,使务均亦改行自修。以此知王公长者不忘一饭之恩如此。

五代赵玉,幽、蓟之义士也。客吕衮门下,刘守光破沧州,族吕衮家。衮子琦年十四,玉负之逃,丐衣食以资之。后仕晋,至兵部。玉每遇疾,琦亲自扶持,供其医药。玉卒,代其家营葬,事玉子文度,甚幼,琦笃训,逮其成人,荐于知贡举,遂擢第,出官。议者谓:“非玉之义,不能存吕之嗣;非琦之仁,不能抚赵之孤。仁与义,二公得之矣。”

朱晖赈友,无己事师。

朱晖与同县张堪为友,堪执晖臂曰:“欲以妻子托公。”堪卒,晖闻其妻子贫困,乃自径候视,厚赈给之。曰:“堪常有知己之言,己信于其心矣。”

宋陈无己,名师道,号后山先生。有《妾薄命》,盖为曾南丰作,乃以自表见其不更他师也。诗云:“主家十二楼,一身当三千。古来妾薄名,事主不尽年。起舞为主寿,相送南阳阡。忍著主衣裳,为人作春妍。有声当彻天,有灵当彻泉。死者恐无知,妾身长自怜。”

纯正蒙求 · 第 26 / 29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