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威,大畏至矣。
河上公曰:威,害也,人不可不畏小害,不畏小害,大害至矣。○吕氏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人能体常尽变,以全性命之理,则内真赫然充塞于外,思虑忧愁,无自而入,众之所畏,不可不畏,世愚不知天命,乐高好大,负威任势,矜尚贤能。《南华经》:大愚者终身不灵,大惑者终身不解,勿谓小恶无伤,遂阔略而不知悔,苟积累之久,人威将不能加,天威必至。○何氏曰:昔人有言,畏威如疾,民之上也,从怀如流,民之下也,见怀思威,民之中也,是则人心最不可无所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大人者君父之严,及大德之人,固可畏,不可狎。圣人所言,犯其告戒,必不免。其有身固可畏,不可侮。而三畏之中,又以畏天命为先,天命者,乃天所付与万物当然之理,畏之,一念一动一言,天地鬼神临之,罔敢玩易。道者万物共由,得之者生,失之者死。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能者取福,败者取祸,故君子畏义,小人畏刑,皆畏天也。不此威之畏,则威有大於此者。《易》曰: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荷校灭耳,凶,岂非不畏威而来大威哉。○林氏曰:不畏刑者常遭刑也。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是以不厌。
河上公曰:谓心居神当宽柔,不当急狭,人所以生者,为有精神,若忽其道,好其色,是谓伐本厌神。夫惟独不厌精神之人,洗心涤垢,澹泊无欲,则精神居之不厌也。○何氏曰:人与道居,则能居天下之广居,故欲无狭所自居,不则室无空虚,妇姑勃溪矣。人以道生,则能生天地之所生,故欲无厌所自生,否则心无天游,六凿相攘矣。夫惟乐道而内不自厌,则上不见厌於天,下不见厌於人,是以皆不厌也。○林氏曰:居,广居也,生,长生久视之理也。人皆自狭其所居,自厌其所生,不能安於退而务於进,不能观於无而惑於有,是自狭也,自厌也。无者戒饬之辞,言不可如此也。夫惟不厌者,而能久安,故曰是以不厌。○董氏曰:狭,隘也,厌,弃也,无当作毋。居者性之地,居天下之广居,则与太虚同体矣,生者气之聚,含太乙之至精,则与造化同其用矣。惟曲士不可以语道,苟不溺於小术,而实诸所无,以自狭其居,则必弃有着无,而蔽於断灭,以厌其所生矣,是以告之以无狭无厌,使学者知夫性者气之帅,而其大无量,当扩而充之,以全其大。生者道之寓而其用不穷,当葆而养之以致其用,则养气全生,尽性至命,而不生厌弃之心,所以体无非强无,而无非顽也,长生非贪生,而生非下也。夫如是,则生与道居,而道亦未尝厌弃於人矣。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河上公曰:自知者,自见己之得失,不自见者,不自显露德美於外,藏之於内也。自爱者,自爱其身,以保精气,不自贵者,不自贵高荣名於世也,去彼者,去彼自见自贵也,取此者,取此自知自爱也,○何氏曰:圣人自知则是非美恶不敢昧,而自见则自足之心生矣,自爱则安危去就不敢轻,而自责则自骄之气动矣,此乃畏不畏之所以分。一彼一此,何去何取,可不知所择哉。
道德真经集义卷之九竟
道德真经集义
经名:道德真经集义。明危大有集,十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道德真经集义卷之十
盱江危大有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