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四年四月不雨,至八月。

六年九月九日,灾铁像堂及威武坊,民居十余家。

十五年九月西郊外,灾毁民庐数百家,延及学宫双桧。

十八年秋八月黄昏,天河水鸣,是月灾毁铁像堂坊民庐百余家。

十九年十一月,彗星见於西方,初如匹练,长竟天,三旬而灭。

十二月延福门城楼灾。

二十七年三月初三日,县署灾。

三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灾延烧七坊,计民庐一千六百余区,百角楼毁。

三十五年自二月不雨,至於五月,米价腾涌,斗米钱百八十文。知县陈兆声开仓平粜,设粥赈饥,民甚赖之。四月初八日,西郊外灾毁民庐数百家。

三十六年饥,知县陈兆声复设粥平粜。九月广积仓坊灾。

四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威武坊灾,毁民居百余家。

四十四年二月初九日,灾毁威武、中和二坊,民庐二百余家。

四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大水入城丈余,民多赁舟以避,坏民庐舍甚多。

四十八年五月日,雷震县堂左柱。

五十年三月,协镇署灾。九月十一日,子夜地震,屋瓦有声。

五十一年三月初三日,东门外灾,毁民居百余家。

五十三年,蓼地灾,毁民居二十八家。

五十四年八月初三日未刻,雷击普通岭罗氏妇。

五十五年夏,西北峡阳里,诸乡大疫。十二月灾,毁左三巷坊民居九十余家,知府任宗延赈之。

五十六年二月,延福门城楼灾。

五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府治前灾,毁民庐二百余家,延及府大门谯楼,司狱廨舍,南门城楼。巡道刘冲、知府任宗延、通判杨毓健、知县朱夔各赈给有差。

五十七年,汶浆灾,毁民居十所。

六十年,宝龟山灾,毁民居二十八家。

六十一年,南门城楼灾。

南平县志 · 第 6 / 14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