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 总署奏:日本以朝鲜轰其兵船,遣使往争,已商订和约十二款。 五月 总署奏:闽省现拟举行保护中外船只遭风遇险章程五条,请饬沿海地方文武官员一体遵办。 八月 遣许钤身出使日本国,何如璋副之。 遣刘锡鸿为驻英副使。 九月 礼部奏:准朝鲜国王咨,与日本商办开埠通商事宜。 十二月 遣何如璋出使日本国,张斯桂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