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五

小儿禁食第十九

《产经》云:小儿食语害,令儿腹中生瘕,难治。

又云:小儿齿未易,蜜及饴糖不可与食,令儿齿 坏,虽易,齿不坚。

又云:小儿不可与食狗鼠残物,令儿咽中生白疮,死。

又云:小儿不可与食核未成诸果,令儿生寒热及瘰 。

《养生要集》云:大豆炒小麦,勿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小儿,喜气壅而死也。

又云:凡男子年十五以下,不得饮冰沉浆,腠理未成,故成病。

又云:小儿未断乳,不可啖鸡肉,生蛔虫,亦令体瘦。

《崔禹锡食经》云:大麦面勿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小儿,其喜气壅塞而死。

《孟诜食经》云:黍,不可与小儿食之,令不能行。

又云:小儿食蕺菜,便觉脚痛。

《苏敬本草注》云:粟(栗)饵孩儿,令齿不生。

《本草拾遗》云:虾,小儿食之,脚屈不能行。

又云:小儿食蕨,脚弱不行。

医心方 · 第 739 / 997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