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闽通志
序
闽虽为东南僻壤,然自唐以来,文献渐盛。至宋,大儒君子接踵而出,仁义道德之风于是乎可以不愧于邹鲁矣。先哲凋谢,典刑日远,士习民风,渐不如昔,此有志于世道者所为深慨叹也。
仲昭多病早衰,退处山林,窃不自揆,思欲考求前志,表章先哲之典刑,以风厉后学,庶几于世道少有所补,而不终为圣朝弃物也。顾私家无力,不能尽得八郡1之志,以备检阅;而书人笔札之属,亦无所取给,盖有志而未能者久之。适今御用监太监五羊陈公2奉命镇闽,雅好文事,藩臬诸君子因以诸郡之志久旷不修为言,公慨然曰:“谁可属笔者?”诸君子佥以仲昭为宜。公乃具书币,俾行部宪臣踵门而请焉。仲昭亦欲有以毕其初志,故不辞而为定其凡例,随事分类,为大目十又八,所统小目凡四十又二。每类则合八府一州之事以次列之,厘为八十七卷,名曰《八闽通志》。其间若地理、食货、秩官、学校、选举、坛庙、恤政、宫室、丘墓、古迹之类,皆因诸郡所采事迹,随其详略,稍加删次,或遇营建修治之得宜而可以示法于后世者,始备录之。至于人物一类,志或有未载及载而未尽者,必旁搜博考,尤致其意焉。如福之人物,旧志俱未有登载,今则以进士郡人林谨夫所辑《乡贤传》,及闽邑庠司训兰溪郑瓘3所辑郡志采入,莆之人物,亦未有类萃而归于一者,今则以郡人方先生时举所著《人物志》、吴先生源所著《名公事述》及今少冢宰彭先生韶所辑《莆阳志》采入,建宁旧志已亡。成化初,郡守安成刘钺尝修之,未及成而迁官4遂并携以去。陈公特遣使诣其家访得之,今悉因其所载者采入,延平则有郡庠司训缙云樊阜所修志;邵武则有前郡守南充冯孜、后郡守仁寿刘元所修志;泉、漳、汀三郡志,则皆近日郡人所纂辑者,今所采人物皆因之。又虑局于见闻之偏,而于公论有未协也,复以质于膳部主事5莆田宋端仪,重考论而去取焉。先儒广汉张子尝6论修志不可不载人物,岂不以人物乃典刑所系而可以有补于世教乎!仲昭纂辑斯志,而尤慎重于是者,盖亦广汉张子之遗意也。
时预纂修者,福州 指挥陶僖,前黄梅司训三山7龚章,丽水司训宗侄洙,儒士莆田熊晟、张元绅及樊、郑二司训也。终始相成其事,惟元绅及洙之力为多。提督采取诸郡事迹及纲领纂修之事者,提学佥宪金陵任君彦常实任之。若夫饩廪、笔札、书人、刻工之费,则皆陈公所自区画,一芥不以烦有司。用是,仲昭得以优游岁月以卒其事云。
弘治二年龙集己酉孟夏之朔,莆田黄仲昭序。
八闽通志序
郡邑有志尚矣,而一藩全志,昉于近时。去离为合,寓繁于简,是亦一道也。然统属既广,该括难周,作者或详近而略远,或粹古而遗今,或为已而忘他人,观者病之。重以序述体裁,去取权度,人各异论,欲为成书之善而可以信今传后,岂不难乎?
八闽初未有通志,内监五羊陈公作镇之五年,因藩、宪二司之请,属笔于吾友今佥宪黄仲昭先生,采辑五六年始克成书,上可以资处分下可以裨咨询,其功云劳,而所补不少矣。公命亟寿诸梓,且致简于余曰:“是书之作,其文则志,其义则资治之史也。愿有序。”嗟呼!闽于天下为弹丸黑子之地,其事若省约;然自古迄于今,疆理、民俗、人才凡三变,非纪述之详何以究同异,验升降而可资以为因革之政哉?盖自秦郡县天下之后,汉属瓯闽于会稽郡,唐以隶江南道,至宋以来,别为一路,专达于天子矣,方岳由是而始列。自汉武徙其民于江淮间,永嘉板荡,乃有衣冠而南,王氏割据复有元从而南,及宋氏都杭,诸名家又益南矣:华俗由是而丕变。自八姓1入闽之后,而人才渐有,然犹不乐内仕。至常袞兴学,而文物乃多;宋治休明,而名贤遂辈出矣,人物于是为极盛。故有称吾建谓齿为上国者,谓海滨邹鲁者,又有谓文公阙里者,然则后世之八闽,岂古昔之八闽哉!通志于山川、食货、学校、贡举、坛庙、宫室、宦迹、人物之类,靡不具述,实皆三者之所有事,为政君子仕优而寓览焉。上下千余年之事,粲然在目,其能不抚卷而发感慨之念乎?故思吾全闽完如金瓯,不可不加保护之功;眷彼民俗,翩其反而,不可不致扶正之力;虑今之人才落落如晨星,则作成之术尤不敢后。固宜省刑薄敛,除凶去盗,敬神恤民,礼贤立教,豪杰必使之兴焉,风俗必使之淳焉,河海必使之清且晏焉,然后见斯志也,作者有不言之功,观者得开卷之益,而公勤渠之意不虚负矣。予闽人也,喜见其成,故不辞而序之。
弘治四年,岁次辛亥,冬十一月吉,资善大夫刑部尚书莆田彭韶书。
八闽通志凡例
一、纂修事目俱仿《大明一统志》立例。但其书备载天下之事,其采辑不得不从简约,今之所辑者,特一方之事而已,宜加详焉。故于其已载而未悉者增之,未载而可采者补之。自其纂修之后,事有当续者,亦各随类纂入。
一、八郡事迹虽各以其类纂辑,然亦略有次第。盖建置郡邑,疆域既定,然后山川、城郭、乡市之类有所寄,故以地理为首。地理既定,然后户口、土田、贡赋之类有所属,故食货次之。既有土有人矣,如是乎建官设属,而封爵、秩官、公署次焉,于是乎育材取士,而学校、选举又次焉。国之大事在于祀神,故次以坛庙。政之所施,必先穷民,故次以恤政。若夫人物则土地之所重,宫室、寺观、丘墓、古迹、祥异则皆土地之所有,而词翰则又所以纪土地之风俗、形胜者也,故皆以次列之,而终之以拾遗云。
一、各府以建置先后为序。各县除附郭外,亦以建置先后为序。
一、建置沿革,凡各郡所同者,俱见布政司下,而不复重出,观者可互见也。
一、诸郡户口、土贡、财赋及历官、科贡、荐辟之类,凡前代有可考者,悉以次列之,其不可考者阙焉。
一、人物名臣若出处光明、论议剀切、操履纯正、勋业隆盛者,固无容议矣,然所遇有不同,不能人人兼备也,其或有一于此而无愧焉者,亦并录之。道学则取其渊源伊洛,师友考亭,而弗畔于其道者。儒林则取其学明经术行循矩度,而足以表率后进者。他如良吏、忠节、孝义、文艺之类,则亦各举其盛者而著之。要皆不失其正,而可以为世楷范者也。其不合乎此者不录。
一、五代时人物仕于伪闽、南唐、吴越者,其立朝风采虽可观,亦不得与中朝之名臣并列,今特取其一节之尤盛者,各以其类志之。
一、人物史有载于儒林,而今列于道学者,史有载于文苑,而今列于儒林者;史有载于循吏,而今列于名臣者,此类甚多。盖史以纪天下之人物,志以纪一方之人物,其品第差等,自不能不少异也。
一、贞女烈妇已被旨褒旌者,固在所录,或有不幸未及上闻而死者,亦有上闻未及核报而死者,其坚操苦节,皆足为世励也,今故慎择而并录之。
一、仙佛诡异之说,如福州喝水岩、高盖山,建宁幔亭峰、叩冰庵,兴化伏蟒岩、九鲤湖之类,皆未取深信。第以土俗流传,图志记载,其来已久,猝唯尽去,姑因旧志,存其大都,观者宜自择焉。
一、诸郡古今碑文甚多,不能悉录,今取其有关于土俗风化,且其事可以备本志之缺略者载之,非敢品第工拙,而有所去取于其间也。
一、诸郡古今题咏,亦取其有关于风俗、山川、人物者录之。其或摘取一二句不成篇章者,则附于本志之下,间有纪咏事迹、摹写景象,可以与本志相发明者,虽全篇亦附载其下,以便览观。
一、名宦人物,必其人既没世而后录之,庶不贻异议;诗文亦然。
一、各项事迹,凡在唐武后时,皆依朱子《通鉴纲目》改用中宗嗣圣年号;其在伪闽僭号纪元之后者,亦改用五代年号,其后地入南唐,仍用五代及宋年号。
一、诸郡旧志多纪载讹舛,不足信据,今悉以国史参互考订而辨正之。
目录
卷之一
地理
建置沿革
卷之二
地理
郡名(邑名附)
分野
疆域
形胜
卷之三
地理
风俗(岁时附)
里至
卷之四
地理
山川
福州府
卷之五
地理
山川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六
地理
山川
建宁府
卷之七
地理
山川
泉州府
卷之八
地理
山川
漳州府
汀州府
卷之九
地理
山川
汀州府
延平府
卷之十
地理
山川
延平府
邵武府
卷之十一
地理
山川
邵武府
兴化府
卷之十二
地理
山川
兴化府
福宁州
潮汐
卷之十三
地理
城池
坊市
福州府
卷之十四
地理
坊市
福州府
建宁府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卷之十五
地理
坊市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十六
地理
乡都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十七
地理
桥梁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十八
地理
桥梁
建宁府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卷之十九
地理
桥梁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二十
食货
户口
土贡
财赋
福州府
建宁府
泉州府
漳州府
卷之二十一
食货
财赋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土田
水利
福州府
卷之二十二
食货
水利
福州府
建宁府
泉州府
卷之二十三
食货
水利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卷之二十四
食货
水利
兴化府
福宁州
坑冶
卷之二十五
食货
土产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二十六
食货
物产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二十七
封爵
秩官
职员
方面
卷之二十八
秩官
职员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二十九
秩官
职员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三十
秩官
镇守
巡抚
提督市舶
巡按
历官
方面
郡县福州府
卷之三十一
秩官
历官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三十二
秩官
历官
建宁府
泉州府
卷之三十三
秩官
历官
泉州府
漳州府
卷之三十四
秩官
历官
汀州府
延平府
卷之三十五
秩官
历官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三十六
秩官
方面
郡县
福州府
卷之三十七
秩官
郡县
福州府
建宁府
泉州府
卷之三十八
秩官
郡县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卷之三十九
秩官
郡县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四十
公署
方面
统莅使臣公署
文职公署(属司附)
武职公署
郡县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四十一
公署
郡县
建宁府
泉州府
卷之四十二
公署
郡县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卷之四十三
公署
郡县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四十四
学校
福州府
建宁府
泉州府
卷之四十五
学校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四十六
选举
科第
福州府
卷之四十七
选举
科第
福州府
卷之四十八
选举
科第
福州府
卷之四十九
选举
科第
建宁府
卷之五十
选举
科第
泉州府
卷之五十一
选举
科第
漳州府
汀州府
卷之五十二
选举
科第
延平府
邵武府
卷之五十三
选举
科第
兴化府
卷之五十四
选举
科第
兴化府
卷之五十五
选举
科第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五十六
选举
岁贡
福州府
建宁府
泉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卷之五十七
选举
岁贡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荐辟
福州府
建宁府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五十八
坛壝
祠庙
福州府
卷之五十九
祠庙
建宁府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卷之六十
祠庙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六十一
恤政
卷之六十二
人物
福州府
卷之六十三
人物
福州府
卷之六十四
人物
建宁府
卷之六十五
人物
建宁府
卷之六十六
人物
建宁府
泉州府
卷之六十七
人物
泉州府
卷之六十八
人物
泉州府
漳州府
卷之六十九
人物
汀州府
延平府
卷之七十
人物
邵武府
卷之七十一
人物
兴化府
卷之七十二
人物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七十三
宫室
福州府
建宁府
泉州府
卷之七十四
宫室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七十五
寺观
福州府
卷之七十六
寺观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七十七
寺观
建宁府
泉州府
漳州府
卷之七十八
寺观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卷之七十九
寺观
兴化府
福宁州
丘墓
卷之八十
古迹
卷之八十一
祥异
卷之八十二
词翰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八十三
词翰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卷之八十四
词翰
邵武府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八十五
拾遗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八十六
拾遗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兴化府
卷之八十七
拾遗
兴化府
福宁府
八闽通志跋
卷之一
地 理
闽地之见于载籍,昉自周职方氏。秦变古法,始郡县天下;闽虽为郡,犹弃不属,降君长而已。至汉,无诸国亡,乃渐置郡县,然其详亦不可得而考也。自孙吴奄有其地,迄于隋唐,郡县之制,始大备矣。历代相禅,以至于今,虽其分野之躔度,封域之形势,山川之流峙,潮汐之往来,固无古今之间,然其间郡县之废置,名号之因革,疆土之广狭,道里之远近,风俗之臧否,与夫城郭关梁之或兴或废,乡都闾井之或盛或衰,又纷然不一也。不有记载,则后之考舆图者将何所征乎?乃志地理。
建置沿革
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福建,周职方为七闽1地。秦为闽中郡。东瓯亦属。汉高帝五年,封无诸王于此,是为闽越国。都冶。冶,山名,即古泉山,今将军山也。孝惠三年,分东瓯即今浙江温州府永嘉县。以封闽越君摇为东海王。建元三年,东瓯举国徙江淮,其地复属闽越。六年,封无诸孙丑为繇王,又封馀善为东越王,与繇王并处,故又名东越。元鼎五年2,馀善反,汉击之。元封元年,繇王居股杀馀善以降。武帝以其阻悍,数反覆,改封居股东成侯,迁其民江淮间,遂虚其地。后复立冶县,此时东瓯尚未析出。按《三山志》注云:“前后汉及晋以来《地理志》并无此县名。前汉志虽有治县,疑是冶字,然考之后汉志,乃是晋安,今台州临海县地也。惟晋志云:‘武帝灭之,徙其人,名为东冶。’ 旧唐志云:‘其逃亡者,自立为冶县’”得之。属会稽南部都尉。光武罢都尉,后又分冶县为东南二部都尉,按《三山志》注云:“东曰临海,南曰建安。”窃意分东瓯地为东部而治临海,分闽越地为南部而治建安,故此后东瓯不复来属,直至唐宝应元年,一来而遂去也。此为南部。建安初,始有侯官、即今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四府之地。《三山志》注云:“旧记谓光武以为东侯官,未见其据。”建安、即今建宁府。南平即今延平府。汉兴即今浦城县等五县,其一史阙书。景耀三年,吴永安三年。以建安为建安郡,改汉兴为吴兴。增置建平、即今建阳县。东平、未详。将乐、即今将乐县。昭武、即今邵武府。东安,即今泉州府同安、南安二县地。凡领九县。晋太康三年,始以侯官、东安为晋安郡,俱隶扬州。吴时以丹阳郡为刺史治所,晋因之,即今应天等府地。元康元年,隶江州。初治今江西之南昌府,后移治九江府。刘宋泰始四年,改晋安为晋平,《闽中记》云:“元嘉中改为昌国郡。”考《宋书》无。寻复故。梁天监中,析晋安郡地,置南安郡。即今兴化、泉州、漳州等府地。普通六年,晋安、建安、南安三郡俱属东扬州。即今浙江绍兴、金华、温州、台州及直隶徽州五府之地。陈永定初,升为闽州,领三郡。天嘉六年,仍旧。光大元年,《莆阳志》作“二年”。复升为丰州。隋开皇九年,改为泉州,废建安、南安二郡属焉。大业初,复为闽州。三年,改为建安郡,领闽、旧原丰县,即今福州府。建安、南安、俱见上。龙溪即今漳州府。四县,治闽县。唐武德元年,改为建州。四年,移建州于建安。五年,析南安为丰州。六年,析闽县为泉州。八年,置都督府,治泉州,领泉、建、丰三州。贞观初,废丰州,并入泉州,隶岭南道。即今两广等处地。上既云置都督府,领三州,此又云隶岭南道,疑都督府是岁亦废。嗣圣三年3,析置漳州。十六年,又置武荣州。俱旧丰州地。景云二年,改泉州为闽州都督府,又改武荣州为泉州,并建、漳、潮,潮即今广东潮州府。五州属焉。开元十三年,改为福州都督府。十九年,置泉山府兵。二十一年,置经略使。二十二年以漳、潮归岭南,领福、泉、建、汀四州4。二十四年,开福、抚抚即今江西抚州府。二州山洞,置汀州。据《唐书》如此。《三山志》注作“二十一年”,恐误。天宝元年,改隶江南东道,即今应天、镇江、常州、苏州诸府,浙江、福建二布政司之地,治苏州。寻改为长乐郡,复领漳、潮二州。十载,复以漳、潮归岭南。至德二载,置经略军宁海军。乾元元年,改为都防御使,兼宁海军使,复为福州都督府。上元元年,升节度使,领福、泉、建、汀、漳、潮六州。按《闽中记》云:“天宝三年,割潮州归岭南。”《三山志》云:“十载,复以漳、潮归岭南。”且注云:“旧记言‘二年’,非,故大历六年,罢节度使。”下又注以“潮州归岭南”,是天宝十载归岭南,后二州又来属。至大历六年,潮州复归岭南,而漳州遂留不复去矣。此云“领州六”,其为福、泉、建、汀、漳、潮无疑。《闽中记》乃谓“上元二年,管温州”,而《三山志》亦收入注中,以5欲以补六州之数,然考其所记年号,前后颠错,恐不足信。宝应元年,温州来属。未几,遂归越州。大历六年,罢节度使,置都团练观察处置使,以潮州归岭南。元和间,废经略宁海军。其后王潮据有此土,至乾宁三年,升为威武军,以潮为节度使。五代梁开平三年,封潮弟审知为闽王。贞明六年,升为大都督府。天成元年,审知子延翰伪建大闽国。唐长兴四年,僭号改元。晋天福八年,王延政僭号。于建州,国号殷。开运二年,复称闽王,以福州为东都,领福、泉、建、汀、漳、镛、即今将乐县。镡即今延平府。七州。未几,为南唐所灭。而泉州散员指挥使留从效据泉、漳二州,南唐遂升泉州为清源军,以从效为节度使。汉乾祐元年,闽东都留守李仁达举国归吴越钱氏,南唐改镡州为剑州。周广顺元年,改福州为彰武军。宋建隆三年,从效卒,泉、漳二州寻为其将陈洪进所夺。乾德二年,改清源军为平海军,以洪进为节度使。太平兴国三年6,洪进及钱氏俱纳土,复为威武军,领福、泉、建、汀、漳、剑六州,省镛州,省镛州,旧志不载何年。析建州邵武县,置邵武军,属两浙西南路。按《方舆胜览》云:“建宁府初隶江南,又隶两浙南路。”《莆阳志》亦云:“兴化军初隶江南东路。”而《三山志》不载,未知是否。四年,析泉州游洋镇,置兴化军。雍熙二年,始为福建路。景德三年,置安抚使,以福州守臣兼领。嘉祐四年,带钤辖。大观元年,升为帅府,四年罢。建炎三年,复升为帅府。元至元十四年,置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十五年,置福建行中书省。十六年,改置宣慰使司,省罢。俱治福州。二十年,复置行中书省,宣慰使罢。二十二年,改置宣慰使司,并入江西行省。二十三年,复置行中书省。宣慰司罢。二十四年,改为行尚书省。二十八年,改置宣慰使司,并入江西行省,改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为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按治帅府,漕司、军民司属。二十九年,复置行中书省。宣慰司罢。大德元年,立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徙治泉州。平章高兴言:“泉州与琉球相近,或招或取,易得其情。”故徙之。三年,改置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仍徙治福州。据《三山续志》如此,考之《元史 本纪》,谓:“至元十五年,属赣州行中书省,增置提刑按察司。十七年,徙行省于泉州。二十年,改按察司为福建闽海道,并泉州行省入福州,罢福建宣慰司,复立行中书省于漳州。二十一年,以管如德为泉州行省参知政事。”而《地理志》又谓:“至元十四年,立行宣慰司兼行征南元帅府事于泉州。十五年,改宣慰司为行中书省。十八年,迁行省于福州。十九年,复还泉州。二十年,仍迁福州。二十二年,并入杭州。”《百官志》又谓:“二十三年,并入江浙。”俱与《三山续志》不同,未知孰是。窃详《三山续志》修于元致和间,一代典籍尚存,必有所据,而《元史》则修于易代之后,典籍未免散逸,容有未审,疑当以《三山续志》为正。且《元史》、《本纪》、《地理志》、《百官志》本一书,而自相矛盾如此,决难尽信也。至正十六年,复改置行中书省。按《元史 百官志》:“是年复置福建行中书省,此后不复废。”而其下又言:“二十六年,置福建、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不知何也。二十六年,置福建行枢密院。至是,天下大乱,福建诸路及广东潮州俱平章陈有定据而守之。国朝洪武元年,尽平其地,置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领福州、建宁、泉州、漳州、汀州、延平、邵武、兴化八府;置福建都指挥使司,领福州左、右、中及福宁、镇东、泉州、永宁、兴化、平海、漳州、镇海一十一卫;又置福建行都指挥使司,领建宁左、右、延平、汀州、邵武五卫及将乐守御千户所,置福建等处提刑按察司,分福宁、建宁二道,福州、泉州、漳州、兴化属福宁道,建宁、汀州、延平、邵武属建宁道,兼察诸府、县、卫所。三司并治福州府,而行都司则分治于建宁。成化七年,增置漳南道。析漳州、汀州二府属焉。成化九年,升福州府之福宁县为州,领宁德、福安二县,直隶布政司。
福州府
本府,汉初闽越王都此。即今越王山南、布政司北是也。建安初,为侯官县。吴景帝时,置曲那都尉7,领谪徒造船于此。旧记:“开元寺东直巷,吴时都尉营号船场。”永安三年,属建安郡,增置东安县。晋太康三年,升为晋安郡,迁治今城,领原丰、即今闽长乐、怀安、福清等县地。新罗、即今长汀上杭、武平、龙岩县地。宛平、未详。同安、即今同安县,侯官、即今侯官、古田、闽清、永福、福安县地。罗江、疑即今罗源县。晋安、改东安为晋安,即今晋江、惠安、莆田、仙游县地。温麻即今连江县、福宁州地。八县。刘宋泰始四年,改为晋平郡,领县五,省新罗、宛平、同安三县。寻复故。梁天监中,析晋安县为南安郡。陈永定初,为闽州刺史治所,后改丰州。隋改泉州,大业初,复为闽州,寻改为建安郡,治闽县,即旧原丰县。领闽、建安、即今建宁府。南安、即今南安县。龙溪即今漳州府。四县。南安即隋平陈之后废,新罗等六县俱省。唐武德初,改为建州。六年,为泉州,领闽、侯官、长乐、连江、长溪长溪即今福宁州并福安县地。五县。析建安属建州,析龙溪属泉州,析南安置丰州。嗣圣十六年,领县六。增置万安。景云二年,改为闽州。开元十三年,改为福州。二十七年,领县七。增置古田。二十九年,领县八。增置尤溪。天宝元年,改为长乐郡。改万安为福唐。本志谓“是年增置古田、尤溪”,恐误。永泰中,领县九。析侯官、尤溪地,增置永泰,至宋,改为永福县。五代梁乾化元年,领县十。以梅溪场增置闽清县。唐长兴四年,伪闽升为长乐府,领县十三。改福唐为福清,以罗源场为永贞县,感德场为宁德县,归化场为德化县。晋开运二年,伪闽以为东都。按本志又谓“五代唐长兴四年,以永顺场为顺昌县,领县十四。晋开运二年,析出顺昌,领县十三”,考之《文献通考》、《宋史》、《延平志》三书,皆谓“南唐以永顺场为顺昌县,隶剑州”,今从之。汉乾祐元年,归吴越,领县十一。析尤溪归剑州,析德化归泉州。宋初,改为福州,领县十二。析闽县九乡置怀安县,至乾兴中,改永贞为罗源县。淳祐中,领县十三。析长溪西乡,增置福安县。见《三山续志》。《宋史》无福安县,盖失于记载也。景炎元年,端宗即位于此,升为福安府。元至元十五年,改为福州路,隶福建行中书省,其后改隶不一,详见布政司下。领路一,析在城十二厢分四隅,置录事司。州二,升福清县为福清州,升长溪县为福宁州。县十一。内宁德、福安二县隶福宁州。国朝洪武元年,改为福州府,属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十三,闽、侯官、怀安、长乐、连江、古田、永福、闽清、罗源、福安、宁德及福宁、福清二州仍改为县。置福州左、右、中三卫,左右二卫各领左、右、中、前、后、中左六千户所,中卫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又置镇东卫,领左、右、中、前、后、中左并梅花、治长乐县。万安治福清县平南里。八千户所。左、右、中三卫并治本府;而镇东卫则分治于福清县。成化九年,领县十。析福宁县升为州,以福安、宁德二县隶焉。
闽县附郭。本汉侯官县地。晋太康中,析置原丰县,属晋安郡。隋开皇十二年,改为闽县。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改为长乐县,清泰二年,仍旧。晋天福六年。伪闽又改为长乐县。宋元皆为闽县,国朝因之。
侯官县附郭。本汉治县地。建安初,析置侯官县。三国吴永安中,属建安郡。晋太康中,属晋安郡,隋省入闽县。唐武德六年,更置于州西北之江岸,去州城三十里。贞观五年,复省入闽县。嗣圣十九年,析闽县四十二乡,复置。贞元五年,为洪水漂没,福建观察使郑叔则奏移入州城。元和二年,复省入闽县,五年仍县。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改为闽兴,以长乐为侯官。清泰二年,俱复旧。宋、元仍为侯官,国朝因之。按《三山志》,郑叔则以贞元七年来任,盖县为洪水所没在五年,而移入州城则在七年之后也。“元和二年”,《唐书》作“三年”。伪闽以长乐为侯官,即今长乐县。
怀安县附郭。本隋闽县地。宋太平兴国六年,郡守何元昭以闽县画疆,不啻百里,编户二万,吏患簿籍繁,征输远,奏析九乡八千户别置一县,此怀安之所由始也。初治芋原江北三十里,咸平二年,转运使丁谓奏移石岊,始广故驿为治,在州城西北二十五里。元至元二十二年,迁治于县西,寻复旧。国朝洪武十二年,县丞张希闵以县治逼大江,而府城西北隅皆本县地,遂奏移今府治之北。 石岊故治即今怀安递运所,今县治在古罗城永安门外。
长乐县本隋闽县地。唐武德六年,都督王义童析置新宁县,在敦素里之平川,寻改为长乐县。上元元年,防御使董瑜以其地卑潦,移于吴航头。元和三年,省入福唐县,五年,复置。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改为侯官县,以闽县为长乐。清泰二年,复旧。晋天福六年,伪闽又改闽县为长乐,而以长乐为安昌,明年复旧。宋、元仍为长乐,国朝因之。 平川,今十二都是也。
连江县本隋闽县地。晋太康三年,析温麻船屯,置温麻县,属晋安郡。隋开皇中,省入闽县。唐武德六年,王义童复析置于连江之北,更名连江县。宋,元仍旧,国朝因之。
福清县本唐长乐县地,嗣圣十六年,析其南入乡,置万安县。天宝元年,改为福唐。五代梁开平二年,改为永昌。唐同光元年,复为福唐。长兴四年,伪闽始改为福清,旧治永庆里。晋天福间,徙南台8,宋初,徙今治,属兴化军,寻复归福州。元升为州,国朝洪武二年,复为县。永庆里,即今永东里。南台即今台岭,或曰改为南台县,误。
古田县本晋侯官县山洞。唐开元二十七年,都督李亚丘在郡,洞之大姓刘强,林溢、林希辈相与归顺,遂奏置古田县,在双溪之汇,屏山之南。宋转运使杨克让奏迁邑治于水口。端拱元年,转运使崔策复还旧治。宋、元仍旧,国朝因之。《新唐书》谓“永泰二年,析侯官、尤溪置”,误。今水口驿乃县庭古址也。
永福县本侯官、尤溪二县地,唐永泰二年,节度使李承昭各析一乡,置永泰县,宋崇宁元年,始改为永福。元仍旧,国朝因之。《新唐书》谓“咸通二年,析连江及闽县置”,误。
闽清县本汉侯官县地。唐贞元中,观察使王翃析县北十里,置梅溪场。五代梁乾化元年,闽王审知升为闽清县。宋、元仍旧,国朝因之。 《新唐书》“贞元元年,析侯官县置”,误。
罗源县本闽、连江二县地,唐大中元年,观察使韦岫以连江县一乡为罗源场。咸通二年,又分闽县地以益之,号永贞镇。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升为永贞县。宋天禧五年,改为永昌。乾兴元年,始改为罗源县。初治水陆寺西双溪之间,庆历八年,土民陈智津等以其地卑潦多水患,奏请迁之,知县陈偁乃迁治旧县东北之戴坑。元仍旧,国朝因之。
建宁府
本府,汉建安初,始分侯官之北乡,置建安。即今本府。南平、晋太元中改延平县,即今延平府。汉兴吴改吴兴,唐初改唐兴,天宝初改浦城县二县仍属会稽南部。时孙策取会稽,遣贺齐领南部都尉平其地,八年,遂以建安为南部治所。十年,析建安之桐乡置建平县。晋太原中,改为建阳县。三国吴永安三年,始改为建安郡,改南部为建安郡,改都尉为太守。领建安、建平、吴兴、东平、东平未详。将乐、析建安校乡置。今属延平府。昭武、析建安置。晋元康初,改为邵武县,即今邵武府。绥安、析建安校乡西偏地置。今邵武府建宁、泰宁二县地,晋改绥城。按《邵武府志》“置绥安在是年”,而《延平府志》则以为“晋隆安二年”,本志又以为“宋元嘉中”,未知孰是。南平、侯官、东安东安即今同安、南安二县地。十县,仍治建安。晋太康三年,析侯官、东安,置晋安郡。即今福州以南四府地。江左省延平、东平二县。本志但云江左,不言何代,《方舆胜览》谓“宋明帝废延平”。疑二县之省,即此时也。刘宋元嘉中,领县七。析延平县地,置沙村县,即今延平府沙县。沙村,或作沙阳,未知孰是。陈永定初,属闽州,后属丰州。隋开皇九年,郡废为县,是年将乐等县并省,十二年复置邵武县,以属抚州。又本志云:“开皇末,郡废为镇。”未知孰是。属泉州。大业初,属闽州,三年,属建安郡。是年析侯官县地,置闽县,并建安、南安、龙溪四县皆属焉。治闽县。唐武德初,属建州,四年,移建州于建安,领县六。闽县仍属。复置唐兴、建阳、将乐、绥城,并建安凡六县。寻为妖贼武遇所陷。五年,刺史谢元冶败之,而复其地。六年,析置泉州,析闽县置。而建州如故。七年,领县七。仍以邵武来属。八年,领县六,省建阳入建安。属泉州都督府。贞观三年,领县四。省绥城入邵武。永徽六年,领县五。复置沙县。嗣圣五年,领县六。复置建阳县。景云二年,属闽州都督府。天宝元年,隶长乐郡,复改为建安郡。乾元元年,复为建州,隶福州都督府。上元元年,属福州节度。大历六年,隶福州都团练观察处置使,十二年,领县五。析沙县属汀州。乾符五年,黄巢寇闽,刺史李乾祐不能守,郡人陈岩率乡兵破之。中和四年,岩为观察使,镇福州,表郡人熊博为刺史,寓治建阳。未几,岩卒,徐归据州叛,以应王潮,博遇害,郡遂为王氏所有。寻置镇安军节度使,又改镇武军。五代晋天福八年,延政于此建国,称大殷,僭号改元。开运二年,改国号曰闽。未几,南唐灭之,而有其地,改永安军,寻改忠义军,领县八。升归化场为归化县,元祐初,改泰宁县。升永安场为建宁县。升松源镇为松源县,开宝末,改松溪县。宋太平兴国三年,属威武军。五年,《邵武府志》及本志皆作“四年”,《宋史》作“五年”,今从之。领县四。析将乐归南剑州。升邵武为军,而以归化、建宁属焉。雍熙二年,属福建路。端拱元年,升建宁军节度。淳化五年,领县五。升崇安场为崇安县。咸平三年,领县六。升关隶镇为开隶县,政和中,改政和县。治平三年,领县七。析建安、建阳、浦城三县地,置瓯宁县。建炎元年,州兵叶侬叛9,明年,知州事方承祚寓建阳,侬诛,始复。绍兴元年,郡民范汝为据州叛,知州事刘子翼移寓崇安。明年,大将韩世忠平之,始复。三十二年,以孝宗旧邸升为建宁府。先是,孝宗封为建王。元至元十五年,改为路,《元史》谓“二十六年升为路”,恐误。隶福建行中书省,其后改隶不一,详见布政司下。领司一,城内置录事司。县仍旧。十七年,改建宁路总管府。二十二年,《元史 百官志》作“十八年”,未知孰是。立建宁分省,既而陈有定据之,复废分省。国朝洪武元年,有定就擒,复为建宁府,属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仍旧。置福建行都指挥使司,又置建宁左右二卫,各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俱治于此。景泰六年,领县八。析政和及福州府福安县地,增置寿宁县。
建安县附郭。本汉侯官县地。建安初,始析置建安县,属会稽南部。自晋至元俱仍旧,国朝因之。
瓯宁县附郭。本建安县地。宋治平三年,析置瓯宁县,并析建阳、浦城二县地以益之,属建宁军。熙宁三年,省。元祐四年,析建安县地之半,复置,而建阳、浦城之地不复与焉。元仍旧,国朝因之。
浦城县本汉侯官县地。建安初,析置汉兴县。三国吴永安三年,改吴兴。隋开皇九年,省入建安。唐武德四年,复置,改曰唐兴。嗣圣八年,改曰武宁。神龙元年,复改唐兴。天宝元年,始改浦城。宋元仍旧,国朝因之。成化十三年,调建宁右卫前千户所守备于此。
建阳县本建安县地。汉建安十年,三国吴析县之桐乡,置建平县,属会稽南部。晋太元中,始改为建阳县,属建安郡。隋开皇九年,省入建安。唐武德四年,复置,属建州。八年,又省入建安。嗣圣五年,复置。宋景定元年,改嘉禾县。元复改建阳县,国朝因之。
松溪县本建安县地。五代时,属吴越,寻为伪闽所有,立松源镇。周广顺元年,南唐升为松源县。宋开宝末,改曰松溪。元仍旧,国朝因之。松源镇,今县东二十五里归伏里即其地也。
崇安县本唐建阳县地,五代时,闽析置温岭镇。南唐为崇安场。宋淳化五年,始升为县。元仍旧,国朝因之。
政和县五代时闽为宁德地。析置关隶镇。宋咸平三年,升为关隶县,而析建安五里以益之,属建宁军。政和五年,始改为政和县。元仍旧,国朝因之。宁德县地即今福宁州宁德县。
寿宁县本政和及福安二县地。国朝景泰六年,福建按察司佥事沈讷以其地险远,大宝坑、银场时被温、处流民盗采,因肆剽掠,且不便征输,遂会三司请于朝,析置寿宁县。治杨梅村。
泉州府
本府,汉建安初为侯官县地,晋太康三年,属晋安郡,即今福州。梁天监中,始析晋安县为南安郡,置龙溪县属焉,治晋安。陈永定初,属闽州,后属丰州。隋开皇九年,郡废,改晋安县曰南安,复析置莆田县,《元和郡县志》谓“陈废帝析南安县地,置莆田县,隋开皇十年省”,未详。皆属泉州,名盖始此,然其治仍在今福州。寻复省莆田县。大业初,属闽州,寻属建安郡。唐武德初,属建州。五年,析为丰州,领南安、莆田二县。是时复置莆田县,疑龙溪县时亦随属。八年,隶泉州都督府。贞观初,州废,并入泉州。嗣圣十六年,析泉州之南安、莆田、龙溪,置武荣州,治南安,领县四,析莆田,增置清源县,后改为仙游县。寻废县,还隶泉州。此亦今福州。十七年,复置。景云二年,改为泉州,今之泉州始此。属闽州都督府。开元八年,领县五,析南安地,置晋江。治晋江。十三年,属福州都督府。二十九年,领县四。析龙溪属漳州。天宝元年,属长乐郡,复改为清源郡。乾元元年,仍为泉州。上元元年,属福州节度。大历六年,隶福州都团练观察处置使。光启二年,为王潮所据。乾宁三年,属威武军,后遂属闽。五代时,仍领南安、莆田、仙游、晋江四县,渐增置同安、五代唐以唐大同场置。德化、闽析唐永泰县归化场置。永春、闽以桃林场置桃源县,后唐长兴初改永春。清溪、南唐以小溪场置。长泰,南唐以武安场置。凡九县。晋开运二年,南唐灭闽,取其地,既而留从效据之。汉乾祐二年,南唐升为清源军。从效卒,复为陈洪进所夺。宋乾德二年,改为平海军。据《纲目续编》如此。《宋史》云“太平兴国改”,未知孰是。太平兴国三年,洪进纳土,复为州,属威武军。五代周广顺元年,尝改威武军为彰武军,时泉州为留从效所据,至是,陈洪进纳土,遂复旧,而泉州属焉。五年,领县六。改清溪为安溪,以莆田、仙游属兴化军,以长泰属漳州。六年,领县七。析晋江,置惠安。雍熙二年,属福建路。元至元十五年,升泉州路总管府,隶福建行中书省,其后改隶不一,详见布政司下。领司一,置录事司以领在城之民。县仍旧。大德元年,为福建平海行中书省治所。三年,省废。至正十八年,立泉州分省。二十二年,西域那兀那纳等窃据其地,未几,陈有定据而守之。国朝洪武元年,平其地,改为泉州府,属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仍旧。置泉州卫,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复置永宁卫,领左、右、中、前、后、福全、治晋江县十五都。高浦、治同安县十四都。嘉禾、治同安县二十三都。金门、治同安县十九都。崇武治惠安县二十七都。十千户所,泉州卫治本府,而永宁卫并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则分治于晋江县二十都。
晋江县附郭。本晋晋安县地,属晋安郡,随省入南安县,属建安郡。唐开元八年,析置晋江县为泉州治所,属泉州。宋、元仍旧,国朝因之。
南安县本汉侯官县地,吴析置东安县。晋改曰晋安,属晋安郡。梁为南安郡治所,隋废郡改县曰南安10,属建安郡。唐武德初,属建州,五年,置丰州于此。贞观初,州废,属泉州。嗣圣十六年,为武荣州治所,州寻废,仍属泉州,十七年复属武荣州。景云二年属泉州。宋、元仍旧,国朝因之。贞观初,泉州即今福州。
同安县本汉侯官县地。晋太康三年,析置同安县,属晋安郡,后省入晋安县。隋为南安县地。唐贞元十九年,析南安四乡,置大同场。五代唐天成四年,复为同安县,属泉州。宋、元仍旧,国朝因之。
德化县本唐长乐郡永泰县地。贞元中,析其归义乡为归德场。五代唐长兴二年,闽立为德化县,属长乐府。汉乾祐二年,南唐改隶清源军,割今延平、尤溪县之常平、进城二乡以益之。宋初,属平海军,后复属泉州。元仍旧,国朝因之。长乐郡,即今福州;永泰县,即今永福。
永春县本隋南安县之桃林场。五代时,闽置桃源县。唐长兴初,改为永春县,属泉州,宋、元仍旧,国朝因之。
安溪县本隋南安县地。唐咸通中,析置小溪场。五代周显德二年,南唐始立为清溪县,属泉州。宋宣和初,改为安溪县。元仍旧,国朝因之。
惠安县本唐晋江县地。宋太平兴国六年,析置惠安县,属泉州。元仍旧,国朝因之。
漳州府
本府,梁天监中,析晋安,置南安郡,地属南安。隋开皇九年,郡废,属泉州11。自此以上,当与泉州府互观。 唐嗣圣三年12,广寇陈谦等连结诸蛮攻潮州,左玉钤卫翊府左郎将陈元光讨平之,请置一州于泉、潮之间,以抗岭表,遂析福州西南境,置漳州;并于其地置漳浦县以属。开元四年,耆老余恭讷等以其地多瘴疠,请徙治李澳川。今漳浦县治是也。二十二年,改隶岭南经略使。二十八年,领县二。析漳浦县地,置杯恩县。二十九年,省怀恩入漳浦,而以泉之龙溪来属。天宝元年,改为漳浦郡,还隶福建,《三山志》谓“是年复领漳州”,而本志乃谓“开元二十九年仍隶福建”,未知孰是。十载,又改隶岭南。乾元二年,复为漳州。上元元年,还隶福建。大历十二年,领县三。析汀州龙岩县来属。贞元二年,从观察使卢惎《闽中记》作“卢谌”,误。之请,徙治龙溪。光启元年,光州刺史王绪渡江陷汀、漳二州,寻为王潮所夺,其弟审知继而有之。五代晋开运中,朱文进擅命,以程贇为刺史,既而留从效杀贇,遂据泉、漳二州,寻改漳州为南州。南唐刺史董思安以其父名章,故改。宋建隆三年,从效卒,陈洪进有其地,始奉宋正朔,乾德四年,复为漳州。太平兴国三年,洪进纳土,属威武军。五年,领县四。析泉州长泰县来属。雍熙二年,属福建路。元至元十六年,改为漳州路,隶福建行中书省,其后改隶不一,详见布政司下。领司一,城内置录事司。领县仍旧。至治中,领县五。析龙溪、漳浦、龙岩三县地,置南胜县,十六年,改为南靖县。至正八年,立漳州分元帅府。二十二年,漳州中书分省右丞罗良据其地。二十六年,陈有定取之。国朝洪武元年归附,改为漳州府,隶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仍旧。置漳州卫,领左、右、中、前、后、龙岩中治龙岩县。六千户所,治于此。成化四年,领县六。析龙岩县地,置漳平县。
龙溪县附郭。本梁南安郡地。天监中,始析置龙溪县以属。陈光大元年,属丰州。隋开皇九年,属泉州。唐嗣圣十六年,属武荣州,州寻废,县还属泉州。十七年复置武荣州,县仍属焉。景云二年,改属泉州。开元二十九年,始以来属。贞元二年,徙州治于此。宋、元仍旧,国朝因之。“贞元二年”,一本作“乾元初”,恐误。
漳浦县本梁龙溪县南界地。唐嗣圣三年,始置漳州于梁山之下,而置漳浦于漳水之北以属。开元四年,徙州治于李澳川,县从之。二十八年,析置怀恩县,明年,复省怀恩入漳浦。宋、元仍旧,国朝因之。漳水之北,今地名云霄。
龙岩县本晋新罗县苦草镇。唐开元二十四年,置汀州,因升为龙岩县以属。大历十二年,始割隶漳州。宋、元俱仍旧,国朝因之。
长泰县本隋泉州南安县武德乡地。唐乾符三年,邑长张进思始置武德场,以便输纳。文德元年,改为武胜,寻改武安。五代晋天福八年,南唐升为长泰县。宋太平兴国五年,邑民杨海等以其地去泉州三百余里,期会征输不便,请于泉守林金吾,乞舍远就近,遂割隶漳州。元仍旧,国朝因之。
南靖县本龙溪、漳浦、龙岩三县地。元至治中,以其地险远,难于控驭,遂析置南胜县,在九围矾山之东。至元三年,畲寇李胜等作乱,杀长史晏只哥,时同知郑晟、府判喜春会万户张哇哇讨之,失利,邑人陈君用袭杀胜,遂徙治于小溪琯山之阳。至正十六年,县尹韩景晦以其地偏僻多瘴,又徙于双溪之北,改为南靖县。国朝因之。
漳平县本龙溪县地,国朝成化三年,龙岩县民林廷琥等以其地所辖居仁、聚贤、感化、和睦、永福、五里,去县远且险,请别置一县以控制之,明年,遂析置漳平县。
汀州府
本府,晋太康三年,分建安郡,置晋安郡,又立新罗县汀州始基于此。以属,宋、齐、梁、陈、隋皆省。唐开元二十四年,始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领长汀、黄连、龙岩即今漳州府龙岩县。三县。天宝元年,改州为临汀郡,改黄连县为宁化县。乾元元年,复为汀州。初治新罗,按《唐会要》云“天宝元年,改新罗县为龙岩县”,则今之龙岩即州之故治也。而《唐书》则以为长汀县地,未知孰是。后迁长汀村,在上杭县北十五里,今名旧州。又迁东坊口。去今州治五里,亦名旧州。大历四年,刺史陈剑又迁白石,据《唐书》如此,而《唐会要》则以为“大历十四年,移汀州于长汀县白石乡”。考之本志云:“《地志》谓大历四年,移东坊口,后十年,陈剑奏移今治。”二说不同,疑当以本志之言为正。即今治是也。十二年,析龙岩县归漳州,以建州之沙县来属。《唐书》谓“是年沙县来属”,本志以为“乾元元年,领沙县”,未详。光启元年,王绪陷汀、漳二州,寻为王潮所得,其弟审知复继有之。乾宁三年,属威武军。五代晋开运元年,朱文进杀其主延羲,以许文缜来守。未几,泉、漳皆杀文进所署刺史,而以王氏诸子易之,文缜惧,遂以州降于延政。二年,王氏灭,地入南唐。越三年,领县二。“析沙县归剑州”,据《延平志》如此,本志作“开运二年”,未详。宋开宝八年下江南,悉有其地。太平兴国三年,属威武军。雍熙二年,属福建路,淳化五年,领县四。升上杭、武平二场并为县。元符元年,领县五。析长汀、宁化,置清流县。绍兴三年,领县六。以莲城堡为县。元至元十五年,升为汀州路,隶福建行中书省,其后改隶不一,详见布政司下。领司一,城内置录事司。县仍旧。后改莲城为连城。至正八年,立汀州分元帅府。二十二年,陈有定据而守之。国朝洪武元年,有定就擒,总管陈谷珍以城降,改为汀州府,属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仍旧。置汀州卫,领左、右、中、前、后、上杭六千户所,治于此。成化六年,领县七。以明溪镇巡检司置归化县。十四年,领县八。析上杭县地,置永定县。
长汀县附郭。本晋新罗县地,属晋安郡。唐开元二十四年,于新罗故城东,置长汀县,为汀州治所。后复随州迁长汀村,又迁东坊口,大历四年,又迁白石乡,宋又迁衣锦乡。元仍旧,国朝因之。
宁化县本晋新罗县地,在唐时介福、抚二州之间。开元二十四年置郡,因置黄连县以属。天宝元年,改为宁化县。宋、元仍旧,国朝因之。《大明一统志》谓“本建州沙县地”,而本志并不言其为沙县所析,未详。
上杭县本晋新罗县地,唐为龙岩县地。大历四年,始析胡雷、下保,置上杭场。周显德元年,南唐徙艺梓保。宋淳化五年,升为上杭县,析长汀县南境隶焉,属汀州。至道二年,徙治鳖沙。咸丰二年,徙语口市。天圣五年,徙钟寮场。乾道三年,县令郑稷因民之请,奏徙郭坊,即今治也。元仍旧,国朝因之。上杭场,即县之丰田里;艺梓保,即县之太平乡;鳖沙,即县之白沙里,去艺梓保二百里;语口市,即县之在城里,去鳖沙二百步许;钟寮场,即县之平安里,以其地坑冶大兴,商旅幅奏,故徙县治。今县治,即县之来苏里。
武平县本晋新罗县地。唐开元二十四年置州,复析其西南为南安、武平二镇,隶长汀县。五代时,伪闽并南安为武平场。南唐为沙县地,属剑州。宋淳化五年,升为武平县,而析长汀西南境隶焉,属汀州。元仍旧,国朝因之,而置守御千户所于此。《大明一统志》谓“唐为龙岩县”,而本志并不书其为龙岩所析。未详。南安、武平二镇相距二百二十里。
清流县本唐长汀、宁化二县地。旧有清流驿,属宁化,宋元符元年,提刑王祖道行部,憩于驿,爱其山水清澈,且以宁化疆土旷远,统理尤难,遂析其六里,并长汀三里,置清流县,属汀州。绍定中废,元复置,国朝因之。
连城县本唐长汀县地,尝置莲城堡。宋绍兴三年,因梅州司士曹事虞观上言:“县之南北,去县治三百余里,强者肆其剽掠,弱者难于赴诉,居民患之。”遂析置莲城县。汀守郑强以县境狭隘,又析长汀村古田乡六团里以益之。元至正六年,改莲为连,国朝因之。
归化县本清流、宁化及延平府将乐、沙四县地。国朝置明溪镇巡检司,属清流县。成化六年,汀州同知程熙以其地为将乐、沙、宁化之交,民多伉健难治,议置县以镇之,巡抚副都御史滕昭会三司奏请升为归化县。
永定县本上杭县地。国朝成化十四年,巡检13佥都御史高明以其地险民悍,自正统、天顺以来,草寇屡窃发,宜置县以镇之,遂会三司奏请析置永定县。
延平府
本府,汉建安初,始分侯官之北乡,置南平县,据《建宁志》如此,而本志谓“三国吴置南平县”,未知孰是。属会稽南部。三国吴永安三年,属建安郡。东晋太元四年,改为延平县,据本志如此。《方舆胜览》谓“晋武帝平吴,易南平县为延平”,未知孰是。刘宋明帝时废。按《建宁志》谓“江左省延平县”,《方舆胜览》亦谓“宋废延平县”,而本志乃谓“晋太元四年,改为延平,宋、齐、梁、陈皆因之”,二说不同,疑当以《建宁志》及《方舆胜览》为正。隋开皇九年,郡亦废,隶泉州。本志云“隋为建、福、汀三州地”,考之《隋书》:“文帝平陈,晋安、建安、南安三郡皆废,惟置闽、建安、南安、龙溪四县”,福、汀二州犹未有也,而谓延平为建、福、汀三州地,恐有未审。《大明一统志》又谓“唐为建、福、汀三州地”,未知是否。大业初,属闽州三年,属建安郡。唐武德初,属建州,三年14,置延平军,仍属建州。《唐书》无延平军,而本志所载者如此,未知是否。五代时王审知改为延平镇,审知子延翰改为永平镇,延政僭位于建州,升为龙津县,寻置镡州。据本志如此,而《方舆胜览》谓“王延翰改永平镇为龙津县,延政改延平镇为镡州”,二说不同。然延翰既改延平镇为永平镇矣,而又谓延政改延平镇为镡州,恐有未审。唐开运15二年,南唐兵拔镡州,复以为延平军制置镇,按《通鉴纲目》,晋开运二年为南唐保大三年,始灭闽取其地,本志乃谓“保大二年以为延平军制置镇”,误矣。明年,改为剑州,析建州之延平、即今府治。剑浦、旧龙津县。富沙未详。按《方舆胜览》云:“建宁府,古有富沙驿,城北有大伏洲。”疑去其地不远也三县属焉,治延平。汉乾祐17元年,南唐复以福州之尤溪、汀州之沙县来属,又升永顺场为顺昌县,领县六。据《文献通考》、《宋史》及本志所载如此,而《三山志》谓“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以永顺场为顺昌县,晋开运二年,伪闽析出顺昌”,未知何据。宋太平兴国四年,因利州路亦有剑州,乃加南字以别之,名南剑州,而以建州之将乐县属焉,领县五,省延平、富沙二县。治剑浦。雍熙二年,隶福建路。元至正十五年,升南剑路。大德六年,改为延平路,隶福建行中书省,其后改隶不一,详见布政司下。领司一,城内置录事司。县仍旧。改剑浦为南平。至正末,陈有定据而守之。国朝洪武元年,平其地,改为延平府,属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五。置延平卫,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治于此。景泰三年,析沙、尤溪二县地,增置永安县,并增置永安千户所以守备之。
南平县附郭。本汉侯官县地。建安初,始析置南平县,属建安郡。晋太元中,改为延平县。刘末明帝时废。五代时,王审知置延平镇,王延翰改为永平镇,王延政升为龙津县,寻置镡州于此。唐开运三年,南唐改州曰剑州,县曰剑浦。宋仍旧。元大德中,复改为南平,国朝因之。
将乐县本汉建安县地。吴永安三年,始析县之校乡,置将乐县,属建安郡。隋开皇十二年,并入邵武县,隶抚州。唐武德五年,复置将乐县,隶抚州,七年省。嗣圣五年,析邵武及绥城县地,复置。元和二年省,五年,复置,属建州。五代晋开运二年,伪闽以县置镛州,寻复为县,属建州。宋太平兴国四年,始来属,元仍旧,国朝因之,而置守御千户所于此。按《隋书》但云“开皇十二年置邵武”,不言以将乐并入,《天文 分野》云“十一年置”,《邵武府志》云“十三年置”,俱未详。邵武即今邵武府,抚州即今江西抚州府,绥城县即今邵武府建宁、泰宁二县地,今建宁县西三里其治所也。
尤溪县本晋延平县之山洞。唐开元二十二年,经略使唐修忠以书招谕其民,酋长高伏请以千户入版籍。二十九年,始开拓置尤溪县,隶福州。五代晋开运二年,南唐灭闽,取其地,以为制置镇。又三年,割隶剑州。宋、元仍旧,国朝因之。
沙县本汉南平县地。晋太元四年,析其南乡置沙戌,刘宋元嘉中,始置沙村县。隋改为沙县,寻废。唐武德四年复置,隶建州,后省入建安县,永徽六年复置。大历十二年,改隶汀州。五代汉乾祐元年,南唐始以来属。宋、元仍旧,国朝因之。
顺昌县本汉建安县地。唐贞观三年,以其东南二乡置将水场。嗣圣四年,分南乡将水口为蠲科镇,景福二年,改为将水镇,寻改为永顺场,隶建州。五代汉乾祐元年,南唐始置顺昌县16,隶剑州。宋熙宁三年,以县境褊小,割剑浦县交溪乡以益之。元仍旧,国朝因之。
永安县本沙、尤溪二县地。国朝正统十四年,逆贼邓茂七平,镇守福建都督范雄、刑部右侍郎薛希琏、巡按监察御史陈员韬以其地险远,难于控制,遂会三司奏请置县于此。景泰三年,始析沙县新岭以南、尤溪县宝山以西地,置永安县。
邵武府
本府,三国吴永安三年,以建安县为建安郡,始升昭武镇为县。又析建安校乡西偏地,置绥安县,据本志如此,而《建安府志》谓“宋元嘉中,析邵武、将乐二县地置”,盖将乐本亦校乡地,无可疑者,但谓“析邵武县地”,又以为“宋元嘉中置”,则与此不同,未知孰是。皆属焉。晋元康元年,改昭武为邵武17。太宁元年,又改为邵阳。一作武阳。义熙元年,改绥安为绥城。刘宋永初元年,复改邵阳为邵武。隋开皇九年,郡废,县亦随废,属泉州。十二年,以故邵武、绥城二县地复置邵武县,属抚州。《隋书》谓“开皇十二年,置邵武县”,《天文 分野》谓“十一年置”,本志谓“十三年置”,又《隋书》谓“绥城县地并入龙溪”,本志谓“并属抚州”,俱未详。武德四年,即建安郡地置建州,复析邵武县地,置绥城县以属。七年,邵武县亦属建州。贞观三年,省绥城入邵武。嗣圣五年,析邵武及绥城地,置将乐县。据《唐书》如此,而本志谓“是年复置绥城县”,未详。唐末,为王氏所据。五代晋天福初,复为昭武。开运二年,南唐灭之,而有其地,寻复改为昭武,后又升归化场为归化县,宋元祐元年,改为泰宁。升永安场为建宁县,俱属建州。自此以上,当与建宁府互观。太平兴国五年,始置邵武军,本志及《建宁府志》但作“四年”,《宋史》作“五年”,今从之。而割建州之归化、建宁二县来属,治邵武。六年,又析邵武之财演镇,置光泽县,并隶焉,本志作“五年”。《文献通考》、《宋史》俱作“六年”,今从之。属福建路。元至元十三年,改为邵武路,隶福建行中书省,其后改隶不一,详见布政司下。领司一、城内置录事司。县四。邵武、泰宁、建宁、光泽。十四年,升邵武路总管府。至正二十二年,陈有定据而守之,二十七年,国朝兵取其地。洪武元年,改邵武府,属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仍旧,置邵武卫,治于此。
邵武县附郭。本汉建安县地,三国吴始于此置昭武镇,永安三年,升为县。晋元康元年,改邵武。太宁元年,改邵阳。刘宋永初元年,复为邵武,并属建安郡。隋开皇九年,废。十二年,复置,以绥城县并入,属抚州。唐武德四年,复析置绥城县。七年,还属建州。贞观三年,省绥城入邵武。嗣圣五年18,复析置将乐县。五代晋天福初,伪闽仍改邵武。汉时,南唐复改邵武。宋、元仍旧,国朝因之。嗣圣五年,析置将乐县,详见本府下。
泰宁县本汉建安县地。三国吴永安三年,析其校乡西偏,置绥安县。晋义熙元年,改绥城,并属建安郡。隋开皇十二年,并入邵武,属抚州。唐武德四年,析邵武地及绥城故地,复置县,还属建州。五年,析邵武地,增置将乐。七年,省将乐,以邵武地还属绥城。贞观三年,省入邵武。嗣圣五年,复析置将乐县。乾符二年,宁海军奏请析故绥城县地为归化、黄连二镇,此为归化镇。五代时,唐废镇为场。周显德五年,升为归化县,治炉峰之东,属建州。宋太平兴国五年,始以来属。元祐元年,右司郎中张汝贤用邑人叶祖洽之言,奏改泰宁县。元仍旧,国朝因之 按本志谓“吴永安三年,析其校乡西偏,置绥安县”,而将乐志谓“晋隆安二年,割县之西乡,置绥安县”,木志谓“晋义熙元年,改绥安为绥城”,而《建宁府志》谓“刘宋置绥城县”;本志及《建宁府志》谓“唐武德四年,析邵武地及绥城故地,复置为县,还属建州”,而《天文 分野》谓“是年始以将乐地析置绥城县”,俱未详。嗣圣五年,复析置将乐县。详见本府下。宁海军,按唐至德二载,于长乐郡置宁海军,乾元元年,改为都防御使,兼宁海军,本志以为今杭州府,误矣。归化镇,《天文 分野》作归仁场,《大明一统志》作归化场,南唐废镇为场,《天文 分野》云“保大四年,罢为镇”。 元祐元年,张汝贤奏改泰宁县,《天文 分野》作“元丰八年”。
建宁县本晋绥城县地。唐嗣圣五年析置将乐,水之南隶将乐,属福州,水之北隶临川,属抚州。乾符二年,分故绥城县地为黄连、归化二镇,此为黄连镇。五年,邑人陈岩以镇兵御黄巢之寇,表为建宁军,置鼓角,赐牌印,治永安。五代时,南唐罢为永安镇,又改为永安场。宋乾隆元年19,南唐析置建宁县,属建州。太平兴国五年,以永安场来属,改隶邵武军。元仍旧,国朝因之。自此“为黄连镇”以上,当与泰宁互观。 本志“南唐罢为永安镇”,《天文 分野》及《武阳志》俱作“永宁镇”,未详孰是。
光泽县本邵武县光泽、鸾凤二乡地。唐于此置洋宁镇,五代周改为财演镇,并属建州。宋太平兴国六年,升为光泽县,属邵武军。元仍旧,国朝因之。《天文 分野》谓“周改为财演镇”,而《武阳续志》云“宋初”,本志云“乾德二年”,未详孰是。
兴化府
本府,梁天监中,析晋安,置南安郡,地属南安。陈天嘉五年,陈宝应据建安、晋安二郡,章昭达败之,逃至莆口,按《资治通鉴》作“莆口”,《莆阳志》作“蒲口”,非是。其地始见载籍。隋开皇九年,始析南安县地,置莆田县,即莆口也。20皆属泉州,今福州也。寻复废入南安县。唐武德五年,复置莆田县,属丰州。嗣圣十六年,析莆田县地,增置清源县,并属武荣州,州寻废,县还隶泉州。十七年,复故。按《通鉴纲目》“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二年;“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则圣历未尝有三年也,《唐书》谓“圣历二年,复丰州为武荣州,三年,州废,久视元年,复置”,误矣。景云二年,改泉州为闽州,而以武荣州为泉州。今泉州也。天宝元年,升泉州为清源郡,改清源县为仙游县。乾元元年,复改泉州。光启二年,为王氏所据,后遂属闽,又属留从效,又属陈洪进。自此以上,当与泉州府互观。宋太平兴国四年,析泉州游洋镇,置太平军,寻改兴化军;复析泉州之莆田、仙游及福州之永福、福清地,合游洋、百丈镇六里,置兴化县,是为军之治所。五年,始以莆田、仙游二县来属,《宋会要》云“四年”,未详。领县凡三。八年,转运使杨克让以游洋地不当要冲,始请移治于莆田。宋末,改为兴安州。元至元十四年、改为兴化路,隶福建行中书省,其后改隶不一,详见布政司下。领司一,城内置录事司。县仍旧。国朝洪武元年归附,改为兴化府,属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仍旧。置兴化卫,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治于此,复置平海卫领左右中前后、莆禧治莆田县新安里。六千户所,分治于莆田县武盛里大海之濒。正统十三年,领县二。先是,兴化县人何诚任直隶凤阳府虹县知县,以其地僻民稀,奏省之,至是省入莆田、仙游二县。
莆田县附郭。本晋晋安县地。隋开皇九年,析置莆田县,属泉州,寻废入南安县。唐武德五年,复置,属丰州。宋太平兴国五年来属。元仍旧,国朝因之。正统十三年,省兴化县西南乡地入焉。
仙游县本隋莆田县地。唐嗣圣十六年,析置清源县,天宝元年,别驾赵顺正以县与郡同名不便,奏请易之,遂改为仙游县。宋、元仍旧,国朝因之。正统十三年,省兴化县西北乡地入焉。
福宁州
本州,汉建安初为侯官县地。晋太康三年,析置温麻县,本志谓“汉元光初置”,未详。属晋安郡。隋开皇九年,县废,属泉州。唐武德六年,析置长溪县,寻省入连江,为宁远镇。嗣圣十九年,复置。开元十三年,属福州。开成中,析县地并古田县地,置感德场。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升为宁德县。宋淳祐中,又析长溪之西乡,本志作“西北”。置福安县。元至元二十三年,升长溪县为福宁州,属福州路,领宁德、福安二县。国朝洪武元年,仍改为福宁县,属福州府。自此以上,当与福州府互观。置福宁卫,领左、右、中、前、后、大金、治本州五十二都。定海治连江县二十七都。七千户所,治于此。成化九年,复升为州,直隶福建布政司,仍领福宁、宁德二县。
宁德县本唐长溪并古田二县地。开成中,分置感德场。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升为宁德县。宋属福州。元至元二十三年,属福宁州。国朝洪武二年,改属福州府。成化九年,仍隶福宁州。至元二十三年,本志作“二十二年”。
福安县本唐长溪县地。宋淳祐五年,析置福安县。元至元二十三年,隶福宁州。国朝洪武二年,改隶福州府。成化九年,仍隶福宁州。至元二十三年,本志亦作“二十二年”。
校 注
1 《周礼 职方氏》疏:“叔熊避难于濮,随其俗,后分七种,故谓之七闽。”
2 据《史记 东越列传》,馀善发兵反汉为元鼎六年。
3 唐中宗李显年号。李显于公元六八四年一月即位,二月被废。是年九月,改元光宅,武则天临朝称制,直至公元七○四年。本志编纂者对在武则天时事,皆依朱熹《通鉴纲目》,仍用中宗嗣圣年号。此处之“嗣圣三年”,实为武则天垂拱二年。本志类此情况甚多,不再一一校出。
4 本志“汀州府”条下云,开元二十四年置汀州,与此处所记不同。按《元和郡县志 汀州》称:“开元二十年,福州长史唐循忠于忠州北、广州东、福州西光龙检责得诸州避役百姓共三千余户,奏置州,因长汀溪以为名。”该书成于唐代,所记当较翔实可信。
5 “以”字疑衍。
6 据《宋史》,置邵武军在太平兴国五年。
7 《元和郡县志》及《太平寰宇记》均作“曲郍都尉”;《三山志》则作“典船都尉”。
8 指南台岭,非福州台江之南的南台岛。
9 《宋史》“元年”作“二年”;“侬”作“浓”。
10 《隋书 地理志 南安县》注:“(隋)平陈,郡废,县改名焉。”《元和郡县志》:“晋为晋安县,陈立为南安县。”《太平寰宇记》:“晋置南安郡,陈立南安县。”《南安县志 建置沿革》则称:“梁天监中,始置南安郡。隋开皇九年改郡为县。”各书记载互异。
11 此处泉州指今福州。详见本卷“福州府”。
12 光绪《漳州府志》陈元光传,称陈元光平陈谦时间为“唐高宗仪凤中”。
13 按明制,巡抚带佥都御史。此称“巡检”,误。
14 唐武德五年,唐使者始下泉、睦、建三州(见《资治通鉴》),此谓武德三年置延平军,“仍属建州”,应有误。又,《通典 州郡》及《元和郡县志 建州》均谓武德四年置建州,然皆不及“置延平军”事。
15 “开运”系五代后晋出帝石重贵年号。此处谓“唐”,误。
16 “乾祐”为五代后汉高祖刘暠年号。置顺昌县时间,《太平寰宇记 顺昌县》为“(唐)景福二年”(公元893年);《三山志》为“(五代后唐)长兴四年”(公元993年);《十国春秋》注为“(十国)闽永隆二年”(公元940年),诸说不同。
17 据《闽书》,晋太康三年(282年),因避司马昭讳,改昭武为邵武。
18 指垂拱四年。
19 《太平寰宇记 建宁县》称:“建隆二年,伪唐升为县。”《十国春秋》称:“建隆元年,南唐析置光宁县。”据此,“乾隆”应为“建隆”之误。
20 《元和郡县志 莆田县》称:“莆田县本南安县,陈废帝分置莆田县,隋开皇十年省,(唐)武德六年复置。”新、旧唐书《地理志》均谓唐武德五年分南安县置莆田县。诸志所载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