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注卷之三竟

\#1『司政主』,据下文意当作『主司政』。

\#2『非总』,据下文意,当作『上总』。

\#3据前后文,疑此处脱一『居』字。

太上玄灵北斗本命延生真经注 · 第 6 / 1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