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耳部证治(计十四证)

筋脉

耳中,(肾气通耳,耳中病,责在肾。)手太阳小肠、足少阳胆、手少阳三焦脉俱入耳中。

耳前,足阳明胃脉上耳前,筋结耳前。足少阳胆脉、手少阳三焦脉俱走耳前。三焦脉从耳前属目。

耳后,手太阳小肠筋、足太阳膀胱筋俱走耳后完骨。足阳明胃脉之支、足少阳胆脉、手少阳三焦脉俱过耳后。

外科证治全书 · 第 92 / 479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