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聪六年

大清会典。释道二教。亦

王化所不废。惟严其禁约。毋使滋蔓。令甲具在。最为详密云 凡僧道度牒。天聪六年。定各庙僧道。设僧录司道录司总管。凡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给与度牒 是年定僧道不许自买人簪剃。违者治罪。

神异典二氏部汇考 · 第 19 / 36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