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第四十八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纷。王弼作分。别本作忿。\}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疎。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傅奕无故字。又不可而疎害贱三句上。有三亦字。害。王弼作刿。开元本作秽。\}故为天下贵。

\{\{人之相接。或以言亲。或以貌疎。塞兑闭门。无可欣厌。则不可得而亲疎矣。锐以争利。纷以取害。挫锐解纷。则不求利而害亦不至矣。光贵尘贱。和而同之。则不自贵而人亦不得贱之矣。贵在于我而不在人。则常物物而不物于物。故为天下之至贵。塞兑闭门。言其爱身存我也。挫锐解纷。和光同尘。言其处世应物也。忘物我。混内外。则玄同乎道矣。未能玄同者。同乎此则异乎彼。同乎始未必不异乎卒。当其同也。则亲之利之贵之。及其异也。则疎之害之贱之。玄同之人。无所为同也。安有所谓异。政不得而亲疎利害贵贱之也。苏氏辙曰。凡物可得而亲。则亦可得而疎。可得而贵则亦可得而贱。体道者均覆万物。孰为亲疎。等观顺逆。孰为利害。不知荣辱。孰为贵贱。情计之所不及。此所以为天下贵也。李氏嘉谟曰。塞兑以谨其出。闭门以闲其入。挫锐以治其内。解纷以理其外。和光以抑其在己。同尘以随其在物。如此则无出无入。无内无外。无我无物。是谓玄同。既得其同。则谓之亲而远。谓之疎而近。谓之利而不喜。谓之害而不惧。谓之贵而不高。谓之贱而不一。故凡物不足以拟之也。\}\}

老子本义 · 第 46 / 66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