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
曲礼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
陈
注
吕氏曰抱孙不抱子古礼经语也曾子问曰孙 幼则使人抱之抱孙之为言生于孙幼且明尸必 以孙以昭穆之同也古之祭祀必有尸尸神象也 主人之事尸以子事父也尸必筮求诸神而不敢 专也 又
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陈
注
庶人父母早死不闻父之讳其祖故亦不讳其 祖有庙以事祖者则不然也 曾子问
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或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
陈
注
曾子之意疑立尸而祭无益死者故问祭时必 合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盖祭初阴厌尸犹未入 祭终而阳厌在尸既起之后是厌祭无尸也孔子 言成人威仪具备必有尸以象神之威仪所以祭 成人之丧者必有尸也尸必以孙以昭穆之位同 也取于同姓亦谓孙之等列也祭殇者不立尸而 厌祭以其年幼少未能有成人之威仪不足可象 故不立尸也若祭成人而无尸是以殇待之矣 郊特牲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 又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 内则
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陈
注
应氏曰辞者夫妇所以相授受也祖尊故有其 礼而无其辞大
全
父在谓祖在也据子之文称之故
曰父尔以祖名之而不以父者家事统于尊故也 丧服小记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陈
注
适孙无父既为祖三年矣今祖母又死亦终三 年之制盖祖在而丧祖母则如父在而为母期也 子死则孙为后故以为后者言之 杂记
男子附于王父则配女子附于王母则不配
陈
注
男子死而附祖者其祝辞云以某妃配某氏是 并祭王母也未嫁之女及嫁未三月而死归葬女 氏之党者其附于祖母者惟得祭祖母不祭王父 也故云附于王母则不配盖不言以某妃配某氏 耳有事于尊者可以及卑有事于卑者不敢援尊 也 祭统
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示先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陈
注
祭器鼎彝之属自成其名者自成其显扬先祖 之孝也比次也谓己名次于先祖之下也顺无所 违于礼也示后世而使子孙效其所为则是教也 又古之君子论撰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国家如此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耻也
陈
注
勋在鼎彝是国有贤臣也故足为国家之重
大
全
严陵方氏曰无美而称之则不足以取信于人故 曰是诬也有善而弗知则其明不足以见之也知 而弗传则其仁不足以与之也为人之子孙不明 不信而且诬焉则辱莫甚矣仪礼
丧服
祖父母
疏
释曰孙为之服丧服条例皆亲而尊者在先故 斩章先父三年齐衰先母此不杖期先祖亦是其 次若然此章有降有正有义服之本制若为父期 祖合大功为父母加隆至三年祖亦加隆至期是 以祖在于章首得其宜也传曰何以期也至尊也
疏
释曰云何以期也至尊也者此据母而问所生 之母至亲惟期而已祖与孙止大功孙为祖既疏 何以亦期答云至尊也者祖为孙降至大功似父 母于子降至期祖虽非至亲是至尊故期若然不 云祖至尊而直云至尊者以是父之至尊非孙之 至尊故直云至尊也 又
适孙
疏
释曰孙卑于昆弟故次之此谓适子死其适孙 承重者祖为之期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适也有适子者无适孙孙妇亦如之
注
周之道适子死则立适孙是适孙将上为祖后 者也长子在则皆庶孙耳孙妇亦如之适妇在亦 为庶孙之妇凡父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 又曾祖父母
疏
释曰曾高本合小功加至齐衰故次继父之下 此经直云曾祖不言高祖案下缌麻章郑注云族 祖父者亦高祖之孙则高祖有服明矣是以此注 亦兼曾高而说也若然此曾祖之内合有高祖可 知不言者见其同服故也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注
正言小功者服之数尽于五则高祖宜缌麻曾 祖宜小功也据祖期则曾祖大功高祖宜小功也 高祖曾祖皆有小功之差则曾孙元孙为之服同 也重其衰麻尊尊也减其日月恩杀也疏
释曰云
何以齐衰三月也者问者怪其三月大轻齐衰又 重故发问也云小功者兄弟之服也案下记传云 凡小功已下为兄弟是以云小功者兄弟之服也 云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者传释服齐衰之 意也 释曰云正言小功者服之数尽于五者自 斩至缌是也云则高祖宜缌麻曾祖宜小功也者 据为父期而言故三年问云何以至期也曰至亲 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 其在天地之中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彼又云 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加使倍之故再 期也是本为父母加隆至三年故以父为本而上 杀下杀也是故言为高祖缌麻者谓为父期为祖 宜大功曾祖宜小功高祖宜缌麻又云据祖期是 为父加隆三年为祖宜期曾祖宜大功高祖宜小 功故郑云高祖曾祖皆有小功之差此郑总释传 云小功者兄弟之服其中含有高曾二祖而言之 也又云则曾孙元孙为之服同也者曾祖中既兼 有高祖是以云曾孙元孙各为之齐衰三月也云 重其衰麻尊尊也者既不以兄弟之服服至尊故 云重其衰麻谓以义服六升衰九升冠此尊尊者 也云减其日月恩杀也者谓减五月为三月者因 曾高于己非一体恩杀故也 又
曾孙
注
孙之子
疏
释曰据曾祖为之缌不言元孙者此
亦如齐衰三月章直见曾祖不言高祖以其曾孙 元孙为曾高同曾高亦为曾孙元孙同故二章皆 略不言高祖元孙也朱子近思录
祭
伊川先生曰冠婚丧祭礼之大者今人都不理会豺獭皆知报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于奉养而薄于先祖甚不可也某尝修六礼大略家必有庙庙必有主月朔必荐新时祭用仲月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季秋祭祢忌日迁主祭于正寝凡事死之礼当厚于奉生者人家能存得此等事数件虽幼者可使渐知礼义性理会通
祭高祖
问今人不祭高祖如何程子曰高祖自有服不祭甚非某家却祭高祖又曰自天子至于庶人五服未尝有异皆至高祖服既如是祭祀亦须如此 朱子曰考诸程子之言则以为高祖有服不可不祭虽七庙五庙亦止于高祖虽三庙一庙以至祭寝亦必及于高祖但有疏数之不同耳疑此最为得祭祀之本意今以祭法考之虽未见祭必及高祖之文然有月祭享尝之别则古者祭祀以远近为疏数亦可见矣家礼又言大夫有事省于其君于祫及其高祖此则可为立三庙而祭及高祖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