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旧礼记正义卷第四十三【宋板】谨按宋板以为君之父母妻长子以下为卷首

生不及祖至臣服已

考异古本注不贵非时之恩贵作责宋板足利本同不相当之言下以他故乆留下而不知丧下共有也字亲缌小功不税矣亲上有正字足利本同释文补税

音夺谨按税恐脱误疏更取而生此子此子生【二十一叶左二行】宋板无下子字 若此谓亲死道路既逺【三行】谓作诸郑言不贵非时之恩【四行】贵作责 刘知蔡谟等解正

义与王同【七行】正作生 则余从者不税可知也【八行】从作疎 存服其丧服者【二十二叶右一行】存作有丧作残谨按二十二叶右三行疏故云税也以上宋板属四十二卷则为此句至连亲属之下【五行】至连二字作应字 比反而君谓亲丧【九行】谓作诸 则从君明之【二十二叶左一行】明作服

补遗宋板疏知宜承父税之【二十二叶右六行】之作丧 若君已臣则【八行】臣作除

七经孟子考文补遗 · 第 380 / 487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