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心術論  蘇洵

為將之道,當先治心。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然後可以制利害,

可以待敵。

凡兵上義,不義雖利勿動。非一動之為利害,而他日將有所不可措手足也。夫惟義可以

怒士,士以義怒,可與百戰。

凡戰之道,未戰養其財,將戰養其力,既戰養其氣,既勝養其心。謹烽燧,嚴斥堠,使

耕者無所顧忌,所以養其財。豐犒而優游之,所以養其力。小勝益急,小挫益厲,所以

養其氣。用人不盡其所欲為,所以養其心。

故士常蓄其怒,懷其欲而不盡。怒不盡則有餘勇,欲不盡則有餘貪。故雖併天下而不厭

兵。此黃帝之所以七十戰而兵不殆也。不養其心,一戰而勝,不可用矣。

凡將欲智而嚴,凡士欲愚。智則不可測,嚴則不可犯,故士皆委己而聽命,夫安得不愚

?夫惟士愚,而後可與之皆死。

凡兵之動,知敵之主,知敵之將,而後可與動於險。鄧艾縋兵於蜀中,非劉禪之庸,則

百萬之師可以坐縛;彼固有所侮而動也。故古之賢將,能以兵嘗敵,而又以敵自嘗,故

去就可以決。

凡主將之道,知理而後可以舉兵,知勢而後可以加兵,知節而後可以用兵。知理則不屈

,知勢則不沮,知節則不窮。見小利不動,見小患不避;小利小患,不足以辱吾技也。

夫然後有以支大利大患。夫惟養技而自愛者,無敵於天下。故一忍可以支百勇,一靜可

以制百動。

兵有長短,敵我一也。敢問:「吾之所長,吾出而用之,彼將不與吾較;吾之所短,吾

蔽而置之,彼將強與吾角;奈何?」曰:「吾之所短,吾抗而暴之,使之疑而卻;吾之

所長,吾陰而養之,使之狎而墮其中;此用長短之術也。」

善用兵者,使之無所顧,有所恃。無所顧,則知死之不足惜;有所恃,則知不至於必敗

。尺箠當猛虎,奮呼而操擊;徒手遇蜥蜴,變色而卻步;人之情也。知此者可以將矣。

袒裼而案劍,則烏獲不敢逼;冠冑衣甲,據兵而寢,則童子彎弓殺之矣。故善用兵者以

形固。夫能以形固,則力有餘矣。

楊家將(#23838) · 第 177 / 222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