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鄭莊公戒飭守臣  左傳‧隱公十一年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于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

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

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

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

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于許君,而假手于

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

糊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

寡人得沒于地,天其以禮悔禍于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

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逼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

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圄也。」

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于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

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

能與許爭乎?」

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

,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楊家將(#23838) · 第 5 / 222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