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二日照会。

照抄照覆英领事原文

为照覆事。案准贵领事文开:『照得淡属各处教堂被匪毁抢一案,本月初十日适有本年兵船抵口,本领事先将此案现办情形,备文托交驻厦领事官代电详报驻京本国钦差大臣巴察夺。但此案应行续缉各犯,仍望贵部院大臣就近督饬地方宜严办,勿任稽延。又前所拆毁各处教堂,委应作何赔修?并希明白照覆,以凭续报。为此照会,请烦查照施行』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除饬台北府淡水县勒差赶紧查缉余犯、务获讯办,并查明所拆各处教堂应如何赔修,迅速禀复以凭照覆外,相应先行照覆。为此照会贵领事,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法军侵台档案 · 第 39 / 4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