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元年(乙亥)

四月二十一日(一八七五、五、二九)

法代使罗淑亚(ComtedeRochechouart)以一八七四年三月法、越西贡条约(甲戌条约)照会总署,要求中国不得进入越南并开云南一处为泊船所。

五月十二日(六、一五)

总署拒绝法使要求,并声明越南为中国属地。

七月初四日(八、四)

法使罗淑亚照会总署,要求在蒙化设口通商。

法军侵台档案 · 第 5 / 4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