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一日(一八七五、五、二九) 法代使罗淑亚(ComtedeRochechouart)以一八七四年三月法、越西贡条约(甲戌条约)照会总署,要求中国不得进入越南并开云南一处为泊船所。 五月十二日(六、一五) 总署拒绝法使要求,并声明越南为中国属地。 七月初四日(八、四) 法使罗淑亚照会总署,要求在蒙化设口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