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杂病

痿厥

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五第二十六《杂病》篇,又见《甲乙经》卷十第四。

痿厥为四束 ,乃疾解之,日二,不仁者十日而知,毋休,病已止。(四束,四肢如束。 ,烦也。平按:为四束《灵枢》、《甲乙》作为四末束。《甲乙》 作闷。)

黄帝内经太素 · 第 156 / 181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