讁 【酉集上】【言字部】 讁 【廣韻】同謫。【小爾雅】責也。【詩邶風】室人交徧讁我。【傳】責也。【周語】秦師必有讁。【註】猶咎也。【前漢武帝紀】發責吏穿昆明池。【師古註】吏有罪者,發而役之。 又【揚子方言】過也。南楚以南,凡相非議人謂之讁。【郭註】讁,音賾,謂罪過也。亦音適,罪罰也。 又【集韻】通作適。【詩商頌】勿予禍適。【毛傳】過也。韓詩云:數也。【朱傳】適、讁通。【前漢武帝紀】發天下七科讁出朔方。【史記大宛傳】作七科適。
【巳集上】【水字部】 【廣韻】【集韻】【韻會】□辭夜切,音謝。【山海經】瞻諸之山,水出焉。 又【集韻】夤謝切,音夜。義同。
讃 【酉集上】【言字部】 讃 【字彙】俗讚字。
【寅集中】【山字部】 【集韻】同岷。
讄 【酉集上】【言字部】 讄 【唐韻】力軌切【集韻】【韻會】魯水切,□音壘。【說文】禱也。累功德以求福。引論語,讄曰:禱爾于上下神祇。今本作誄。 又【字彙】古者卿大夫歿,則君命有司累其功德,爲文以哀之,曰讄。 又人名。【宋史宗室表】太子右監門率府卒士讄。 【集韻】與誄通。或作□□□。
【辰集下】【毛字部】 【廣韻】【集韻】□徒郞切,音唐。【博雅】,毦罽也。【玉篇】罽曲文。一曰冠纓上飾。
説 【酉集上】【言字部】 説 【唐韻】失□切【集韻】【韻會】【正韻】輸□切,□音近刷。【說文】説,釋也。一曰談説。【釋名】述也。序述之也。【廣雅】論也。【玉篇】言也。【廣韻】告也。【增韻】解也,訓也。又所論之辭也。【易咸卦】滕口説也。又【繫辭】故知死生之説。【書益稷】庶頑讒説。【詩國風】士之耽兮,猶可説也。女之耽兮,不可説也。【史記老莊申韓傳】韓非作《説難》曰:凡説之難,在知所説之心,可以吾説當之。【揚子法言】五經之爲衆説郛。【文心雕龍】説者,悅也。兌爲口舌,故言咨悅懌。過悅必僞,故舜驚讒説。 又【周易】有《説卦》,孔子十翼之一。【疏】□説八卦之德業變化,及法象所爲也。 又【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六曰説。【註】謂以辭責之,如董仲舒救日之祝是也。 又攻説。【周禮秋官庶氏】以攻説禬之。【註】祈其神求去之也。 又【玉篇】余輟切【唐韻】弋雪切【集韻】【韻會】欲雪切,□音閱。與悅通。【玉篇】懌也。【類篇】喜也,樂也,服也。【易益卦】民説無疆。【詩召南】我心則説。【周禮秋官】掌交達萬民之説。 又數也。【詩邶風】死生契闊,與子成説。【疏】當與子危難相救,成其軍伍之數。勿得相背,使非理死亡也。 又人名。【書說命序】高宗夢得説。【註】夢得賢相,其名曰説。説,本又作兌。 又姓。【廣韻】傅説之後。 又【廣韻】舒芮切【集韻】【韻會】【正韻】輸芮切,□音稅。【玉篇】亦談説也。【增韻】説誘,謂以言語諭人,使從己也。【孟子】説大人則藐之。【史記蘇秦傳】遊説六國。 又舍也。【詩召南】召伯所説。【左傳宣十二年】日中而説。【正韻】與稅駕之稅同。 又【集韻】儒稅切,音芮。亦説也。引《周禮》註:遊觀則施惠以爲説也。聶氏定作此音。 又【正韻】他括切,音脫。【韻會】捝,亦作説。與脫通。【易蒙卦】用説桎梏。【禮檀弓】孔子之衞,遇舊館人之喪,使子貢説驂而賻之。 又赦也。【詩大雅】彼宜有罪,女覆説之。【註】音脫。
誯 【酉集上】【言字部】 誯 【集韻】同唱。 又人名。崇誯,見【宋史宗室表】。
誰 【酉集上】【言字部】 誰 【五音集韻】是爲切【玉篇】是推切,□音垂。【說文】何也。【玉篇】不知其名也。【易同人】出門同人。又誰咎也。【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左傳隱元年】其誰曰不然。【老子道德經】吾不知誰之子。【莊子天運篇】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誰。【註】未至孩童,便知人之姓名爲誰。 又【爾雅釋訓】誰昔昔也。【詩國風】誰昔然矣。【傳】猶言疇昔也。郭璞曰:誰,發語辭。 又【正韻】誰何,詰問也。【前漢賈誼傳】□利兵而誰何。【師古註】問之爲誰也。 又【前漢五行志】大誰卒。【師古註】主問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誰也。大誰,本以誰何稱,因用名官,有大誰長。卒者,長所領士卒也。 又姓。【萬姓統譜】誰龍,明正德閒九江府照磨。 又【讀書通】通作孰,引《莊子列禦□》莫覺莫悟,何相孰也。又通作疇。引《書舜典》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卽孰若,□與誰同。 又【韻會】亦作譙。【史記衞綰傳】不譙呵綰。【註】責讓也。譙,音誰,呵,音何。【漢書】作孰何。李奇曰:孰誰也。何,呵也。師古曰:不誰何者,猶言不借問耳。 【集韻】或作唯。
誱 【酉集上】【言字部】 誱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疾葉切,音捷。口誱,多言也。
課 【酉集上】【言字部】 課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苦臥切,科去聲。【說文】試也。【廣雅】第也。【玉篇】議也。【增韻】計也,程也。【史記匈奴傳】課校人畜計。【前漢京房傳】房奏考功,課吏法。【晉書元帝紀】勸課農桑。【宋書沈約自序】少寬其工課。【汲冢周書】程課物徵。【管子七法篇】成器不課不用,不試不藏。 又【廣韻】稅也。【舊唐書職官志】凡賦人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調,三曰役,四曰課。 又縣名、水名。【隋書地理志】課陽縣,屬南陽郡,因課水而名。 又【玉篇】苦訛切【廣韻】【集韻】苦禾切,□音科。課差也。 又【類篇】率也。
誳 【酉集上】【言字部】 誳 【唐韻】區物切【集韻】【類篇】曲勿切,□音屈。【說文】與詘同。又誳詭,非常詭異也。【左思吳都賦】誳詭之殊事。 又與屈同。【淮南子氾論訓】誳寸而伸尺,聖人爲之。【註】誳、屈同。 又【集韻】渠勿切,音掘。與倔同。倔强,梗戾也。或作□。
誴 【酉集上】【言字部】 誴 【廣韻】藏宗切【集韻】徂宗切,□音琮。與悰同。樂也。一曰謀也。
誵 【酉集上】【言字部】 誵 【集韻】【類篇】□何交切,音爻。言不恭謹也。或作訤。
誶 【酉集上】【言字部】 誶 【唐韻】【集韻】【韻會】□雖遂切,音祟。【說文】讓也。【玉篇】罵也。【增韻】誚也,詬也。【吳語】吳王還自伐齊,誶申胥。【唐書□叔達傳】忿誶不恭。 又【廣雅】諫也,問也。【莊子徐無鬼】察士無凌誶之事,則不樂。【註】詬誶也。【陸德明音義】問也。音崇。又音峻。 又【集韻】【類篇】□秦醉切,音萃。告也。【玉篇】言也,問也。 又【廣韻】蘇內切【集韻】【韻會】蘇對切,□音碎。【前漢賈誼傳】母取箕帚立而誶語。【服虔曰】誶,猶罵也。【張晏曰】責讓也。【師古曰】誶音碎。 又【集韻】與訊通。【張衡思□賦】愼竈顯于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訊。【註】告也。【後漢書】作妄誶。【莊子】凌誶。【陸德明音義】亦音信。 又【廣韻】慈卹切【集韻】【韻會】【正韻】昨律切,□音崒。【金壺字考】凌誶,誚責也。【列子力命篇】□凌誶。【註】謂好凌辱責駡人也。張湛音碎,殷敬順音崒。
誷 【酉集上】【言字部】 誷 【廣韻】文兩切【韻會】文紡切,□音罔。誣也。【晉書郤詵傳】朋黨則誣誷,誣誷則臧否失實,眞僞相冒。【柳宗元登蒲州石磯詩】高歌返故室,自誷非所欣。 又與罔通。【禮少儀】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爲罔。【註】罔又作誷。 【廣韻】與□同。【類篇】作□。
誸 【酉集上】【言字部】 誸 【集韻】【韻會】胡千切【正韻】胡田切,□音賢。言急也。【莊子外物篇】謀稽乎誸。【註】急而後考謀。 又【類篇】堅正也。 又【集韻】胡涓切,音懸。亦急也。
誹 【酉集上】【言字部】 誹 【唐韻】【正韻】敷尾切【集韻】【韻會】妃尾切,□音斐。【說文】謗也。【博雅】也。【史記高祖紀】誹謗者族。【莊子刻意篇】高論怨誹。【戰國策】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 又【集韻】或省作非。【前漢鼂錯傳】非謗不治。【師古註】非讀曰誹。 又【集韻】府尾切,非上聲。義同。 又【集韻】【韻會】匪微切【正韻】芳微切。□與非通。【類篇】謗言也。【增韻】非議也。【史記平準書】張湯奏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前漢食貨志】作腹非。【註】口不言,心非之也。又【廣韻】方味切【集韻】【韻會】【正韻】方未切,□非去聲。義同。【史記文帝紀】誹謗之木。【索隱】誹,音非,亦音沸。尸子云:堯立誹謗之木。韋昭云:慮政有缺失,使書于木,後代遂因以爲飾。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
誺 【酉集上】【言字部】 誺 【廣韻】丑知切【集韻】抽知切,□音螭。【揚子方言】不知也。沅灃之閒,凡相問而不知答曰誺。 又【正字通】以言相欺曰謾,以言相誣曰誺。 又【梵書】空谷傳聲曰赤謾白誺。 又【廣韻】【集韻】□丑吏切,音貽。義同。 又【玉篇】力代切【廣韻】落代切【集韻】洛代切,□音賚。【廣雅】誤也。 【類篇】或作□□。
誻 【酉集上】【言字部】 誻 【唐韻】徒合切【集韻】【韻會】【正韻】達合切,□音遝。【說文】諏誻也。【玉篇】妄語也。【正韻】言相惡也。 又誻誻,多言也。【荀子正名篇】愚者之言,誻誻然而沸。又【廣韻】譐誻,亦作沓。【詩小雅】噂沓背憎。【箋】噂噂沓沓,相對談語,背則相憎逐。沓亦作□。【集韻】亦作□。 又【集韻】託合切,音塔。與同。
讞 【酉集上】【言字部】 讞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魚列切,音孼。議罪也。評獄也。【禮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于公。【疏】言白也。【□註】議□也。【前漢景帝紀】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師古註】讞,平議也。【後漢斐楷傳】州郡翫習,欲避請讞之煩。【註】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宋史選舉志】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 又【廣韻】魚蹇切【集韻】【韻會】語蹇切。□孼上聲。又【集韻】魚戰切【韻會】疑戰切【正韻】倪甸切,□音彥。義□同。 【正韻】俗作谳。
讟 【酉集上】【言字部】 讟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獨。【說文】痛怨也。【徐鍇曰】象衆怨也。故从二言。【廣雅】惡也。【揚子方言】讟、咎,謗也。【郭註】謗,言噂讟也。【左傳昭元年】民無謗讟。【杜註】讟,誹也。【前漢五行志】怨讟動於民。【師古註】讟,痛怨之言。
【酉集中】【豸字部】 【集韻】之戎切,音終。【玉篇】獸似豹。【類篇】如豹而角。
计 【酉集上】【言字部】 計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繼。【說文】會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註】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註】弊,斷也。【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爲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又【司會註】司會,主天下之大計。【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 又【玉篇】謀也。【廣韻】籌策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又【淮隂侯傳】計者,事之機也。 又計簿。【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逸奔郈,魴假使爲賈正焉,計于季氏。【註】送計簿于季氏。【前漢武帝紀】受計于甘泉宮。【註】受郡國所上計簿,若今之諸州計帳也。 又計偕。【前漢武帝紀】元光五年,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註】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 又官名。【史記張丞相傳】張蒼遷爲計相。【師古註】專主計籍。【唐書百官志】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飮食、薪炭。 又神名。【山海經】東百三十里曰光山,神計蒙處之,其狀人身龍首,恆遊於漳淵,出入必有飄風暴雨。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琅邪郡有計斤縣。【師古曰】卽左傳所謂介根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劍南道有計州。 又姓。越有計然,後漢有計子勳。 又【集韻】吉屑切,音結。畫也。
订 【酉集上】【言字部】 訂 【唐韻】他頂切,上聲。【說文】平議也。【詩周頌】彼作矣,文王康之。【箋】以此訂太王、文王之道,卓爾與天地合其德。【疏】訂者,比□之言。【晉書荀崧傳】其書諸所發明,或左氏、公羊所不載,亦足有所訂正。 又【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音。又【廣韻】徒鼎切【集韻】【韻會】待鼎切,□亭上聲。義□同。 又【集韻】唐丁切,音亭。義同。 又【字彙補】均也。【周禮夏官恒矢註】前後訂,其行平也。【疏】恒矢軒輖訂,是安居之矢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丁去聲。平議也。【唐書李綱傳】古人以一言之重訂千金。 又【廣韻】逗遛也。 又【正字通】齊梁閒謂賦民爲訂。 又正定書籍亦曰訂,如較訂、訂正之類。
讥 【酉集上】【言字部】 譏 【唐韻】居依切【集韻】【韻會】居希切,□音機。【說文】誹也。【增韻】誚也。【左傳隱元年】稱鄭伯譏失敎也。【班固典引】司馬遷著書,微文刺譏,貶損當世。 又【廣雅】問也。【增韻】伺察也。【禮王制】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註】譏,呵察也。 又【廣雅】諫也。【玉篇】嫌也。【廣韻】譴也。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譏察使掌譏察姦僞。 又【韻會】通作幾。【周禮地官司關】國凶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註】猶幾謂無租稅,猶苛察不令姦人出入。
讦 【酉集上】【言字部】 訐 【唐韻】【集韻】【韻會】□居謁切,音揭。【說文】面相斥罪,相告訐也。【玉篇】攻人之隂私也。【廣韻】面斥人以言也。【論語】惡訐以爲直者。【前漢外戚傳】訐揚幽昧之過。 又【禮內則孔疏】隱義云:齊人謂相絞訐爲掉磬。庾氏云:齊人謂之差訐。 又【廣韻】居列切【集韻】【韻會】蹇列切【正韻】古屑切,□音孑。義同。 又【廣韻】【集韻】□居例切,音罽。持人短也。又相告斥也。 又【集韻】九刈切,音近罽。直言也。
讧 【酉集上】【言字部】 訌 【唐韻】戸工切【集韻】【韻會】【正韻】胡公切,□音洪。【說文】也。【玉篇】潰也,敗也。【增韻】亂也。【詩大雅】蟊賊內訌。【傳】潰也。【箋】爭訟相陷人之言也。【唐書郭子儀贊】外阻內訌。【音義】也。 又人名。【宋史宗室表】從義郞不訌。 又【韻會】通作虹。【詩大雅】實虹小子。【傳】虹,潰亂也。 又【集韻】沽紅切,音公。又【正韻】胡江切,音栙。又【集韻】胡貢切,洪去聲。義□同。
讨 【酉集上】【言字部】 討 【唐韻】他皓切【集韻】【韻會】【正韻】土皓切,□叨上聲。【說文】治也。从言从寸。【徐曰】寸,法也。奉辭伐罪,故从言。會意。【書臯陶謨】天討有罪。【疏】討治有罪,使之絕惡。【左傳宣十二年】其君無日不討國人而訓之。【註】討,治也。 又【廣韻】誅也。【類篇】殺也。【正韻】訶也。又除也。【公羊傳隱四年】其稱人何,討賊之辭也。【註】討者,除也。 又【玉篇】去也。【禮禮器】君子之于禮也,有順而討也。【疏】順序而稍去之也。 又【類篇】求也。【□韻】探也。【正韻】尋也。【論語】世叔討論之。【註】討,尋究也。【後漢王充傳】討摘物情。【三國志袁紹與公孫瓚書】尋討禍源。 又雜也。【詩秦風】蒙伐有苑。【傳】蒙,討羽也。【箋】討,雜也。畫雜羽之文于伐。 又官名。【舊唐書職官志】貞元末,置招討使。【金史百官志】招討司使招懷降附,征討攜離。 又叶他口切,偸上聲。【焦氏易林】三絲綰弩,無益于輔。城弱不守,郭君受討。
让 【酉集上】【言字部】 讓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人樣切【正韻】而亮切,□壤去聲。【說文】相責讓也。【小爾雅】詰責以辭謂之讓。【左傳僖五年】公使讓之。【註】譴讓之。【周禮地官】司救掌萬民之衺惡過失而誅讓之。【史記張耳□餘傳】張耳責讓□餘以不肎救趙。 又【玉篇】謙也。【類篇】退也。【字彙】先人後己謂之讓。【書堯典】允恭克讓。【左傳文元年】□讓,德之基也。又【襄十三年】讓,禮之主也。【禮曲禮】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疏】應受而推曰讓。【儀禮聘禮】賔入門皇升堂讓。【鄭註】讓,謂舉手平衡也。又【鄕飮酒禮註】事同曰讓,事異曰辭。 又木名。【左思蜀都賦】交讓所植。【註】交讓,木名。兩樹對生,一樹枯則一樹生。出岷山,在安都縣。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讓川州,開元後置。 又【讀書通】通作攘。【史記司馬相如封禪書】進讓之道,何其爽與。【漢書】作進攘。 又【韻會小補】通作襄。【周禮地官保氏五射鄭註】一曰襄尺。【釋文】襄音讓,本作讓。 又叶如羊切,音穰。【詩小雅】受爵不讓,至于已斯亡。 【說文】本作□。
【酉集中】【豆字部】 【廣韻】【集韻】□於金切,音隂。豆也。【博雅】謂之。 又【集韻】伊淫切,音愔。義同。 【字彙補】作□。
讪 【酉集上】【言字部】 訕 【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所晏切,刪去聲。【說文】謗也。从言山聲。【玉篇】毀語也。【禮少儀】爲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論語】惡居下流而訕上者。【關尹子九藥篇】不可以訕謗德已。【揚子法言】妄譽,仁之賊也。妄毀,義之賊也。賊仁近鄕原,賊義近鄕訕。 又【廣韻】所姦切【正韻】師姦切,□音刪。又【集韻】師閒切,音山。義□同。 又叶輸旃切,音羶。【三略軍讖】同位相訕,是謂亂源。 又叶所戰切,音扇。【歐陽修讀書詩】何時乞殘體,萬一免罪譴。信哉蠹書魚,韓子語非訕。 又【正字通】亦作□。【字彙補】譌作□,非。
讫 【酉集上】【言字部】 訖 【唐韻】居迄切【集韻】【韻會】居乙切,□音。【說文】止也。【徐曰】言所止也。【玉篇】畢也。【增韻】終也,了也。【字彙】盡也。【書呂□】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疏】訖是盡也,故傳以訖爲絕。【穀梁傳僖九年】毋訖糴。【註】訖,止也。謂貯粟。 又竟也。【前漢王莽傳】劉歆訖不吿。【師古註】訖,竟也。 又【史記司馬貞三皇紀】《春秋緯》稱,自開闢至獲麟,分爲十紀,十曰流訖紀。 又【集韻】許訖切,音肸。與迄同。【爾雅釋詁】至也。【尚書孔序】自唐虞以下訖于周。【前漢成帝詔】訖今不攺。 【說文】本作□。
训 【酉集上】【言字部】 訓 〔古文〕□馴【唐韻】【集韻】【韻會】許運切【正韻】吁運切,□薰去聲。【說文】說敎也。【徐曰】訓者,順其意以訓之也。【正韻】誨也。【字彙】導也。【書伊訓】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于王。【傳】作訓以敎導太甲。【詩大雅】四方其訓之。【正義】訓是敎誨之別名。【禮曲禮】敎訓正俗。【疏】謂訓說義理。 又【正字通】古言可爲法也。【書說命】學于古訓。【詩大雅】古訓是式。【傳】古,故也。訓,道也。【傳】古訓,先王之遺典也。【左傳文六年】告之訓典。【註】訓典,先王之書。 又【玉篇】誡也。【魏書高允傳】臣被敕論集往世酒之敗德以爲《酒訓》。 又【廣韻】男曰敎,女曰訓。 又【博雅】順也。【書康誥】皇天用訓厥道,付畀四方。【傳】上天用順文武之道,而付之以天下之大也。【後漢方術傳】下使五品咸訓于嘉時。【註】訓,順也。 又詁訓,註解之別名。【爾雅郭璞序】《爾雅》者,所以通詁訓之指歸。【疏】訓,道也。道物之貌以吿人也。【前漢揚雄傳】不爲章句訓詁。【師古註】訓者,釋所言之理也。【字彙】如某字釋作某義,順其義以訓之也。 又官名。【周禮夏官】訓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 又鳥名。【唐書五行志】鵂鶹,一名訓狐。 又獸名。【神異經】檮杌,西方荒中獸。一名難訓。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江南道有訓州。 又姓。明宣德中有敎授訓濬。 又【五音集韻】詳遵切,音旬。道也。【周禮地官】土訓,鄭司農讀。 又叶文韻。【晉書衞恆傳】大晉開元,弘道敷訓。天垂其象,地耀其文。
议 【酉集上】【言字部】 議 【唐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義。【說文】語也。【徐曰】定事之宜也。【廣雅】言也,謀也。【廣韻】評也。【正韻】謪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書周官】議事以制。【禮曲禮】公事不私議。【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文中子問易篇】議其盡天下之心乎。【註】續書有議。 又【廣韻】擇也。【儀禮有司徹】乃議侑于賔以異姓。【鄭註】議猶擇也。擇賔之賢者,可以侑尸,必用異姓廣敬也。 又【玉篇】法有八議。【周禮秋官小司□】以八辟麗邦法,附□罰。一議親,二議故,三議賢,四議能,五議功,六議貴,七議勤,八議賔。 又【唐書百官志】下之通上,其制有六,四曰議。【蔡邕獨斷】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所正處,而獨執異意,曰駁議。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議郞六百石。【唐書百官志】有諫議大夫。又司議郞。 又通作□。詳前□字註。 又【集韻】魚羈切【韻會】疑羈切,□義平聲。謀度也。【詩小雅】或出入風議。陸德明協句音宜。 又叶牛何切,音俄。【史記述贊】桓公之東,太史是庸。及侵周禾,王人是議。庸叶東,議叶禾。 【說文】本作□。考證:〔【易節象】君子以制度數,議德行。〕 謹照原文度數改數度。
讯 【酉集上】【言字部】 訊 〔古文〕□訙□□【唐韻】【集韻】【韻會】□思晉切,音信。問也。【詩小雅】召彼故老,訊之占夢。【傳】訊,問也。【公羊傳僖十年】荀息曰:君嘗訊臣矣。【註】上問下曰訊。 又【玉篇】辭也。【爾雅釋言】言也。【郉疏】訊,問以言也。【詩小雅】執訊獲醜。【傳】訊,辭也。【箋】言也。【疏】謂其有所知識,可與之爲言辭。 又【爾雅釋詁】告也。【疏】訊者,告問也。【詩□風】夫也不良,歌以訊之。【傳】訊,告也。韓詩曰:諫也。 又讓也。【吳語】乃訊申胥。【註】告讓也。 又書問。【左傳文十七年】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註】執訊,通訊問之官。【荀卿雲賦】行遠疾速,而不可託訊者與。【註】訊,書問也。 又鞫罪。【周禮秋官小司□】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一曰訊羣臣,二曰訊羣吏,三曰訊萬民。【禮王制】出征執有罪,反釋奠于學,以訊馘告。 又治也。【禮樂記】訊疾以雅。【註】訊,亦治也。雅,樂器,奏此以治舞者之疾。 又【博雅】動也。【韻會小補】振訊,整理之義,見【左傳隱四年孔疏】。 又通作誶。【詩大雅】執訊連連。【箋】訊,言也。亦作誶。又【史記賈誼傳】訊曰已矣。【註】李奇曰:訊,告也。張晏曰:《離騷》丁寧亂辭也。索隱曰:重宣其意也。【漢書】作誶。 又通作迅。【禮樂記】訊疾以雅。【註】奮訊也。【釋文】訊,本又作迅。又【前漢揚雄傳】猋駭雲訊。【師古註】訊,亦奮訊也。【文選】作迅。 又【集韻】須閏切,音濬。【說文】義同。 又【集韻】雖遂切,音隧。與譢同。問也,告也,讓也,諫也。亦通作誶。 又【詩小雅】凡百君子,莫肯用訊。【朱傳】訊,音息悴切。叶上瘁下退。 又叶息七切,音悉。【左思魏都賦】翩翩黃鳥,銜書來訊。人謀所尊,鬼謀所秩。李善讀。
【申集下】【衣字部】 【集韻】克革切,音礊。【說文】裘裹也。一曰薄也。 又【玉篇】擣也。 或作□。
记 【酉集上】【言字部】 記 【唐韻】【集韻】【韻會】□居吏切,音冀。【說文】疏也。【徐曰】謂一一分別記之也。【博雅】識也。【釋名】紀也。【玉篇】錄也。【廣韻】志也。【書益稷】撻以記之。【傳】使記識其過也。【禮王制】太史典禮執□記。【註】國有禮事,則豫執□策,記載所當行之禮儀。【唐書于志寧傳】左有記言之史,右有記事之官。【關尹子五鑑篇】昔遊再到,記憶宛然。 又【博雅】書也。【前漢蕭望之傳】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註】記,書也。奏記自朋始。【文心雕龍】後漢始有公府奏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又【正字通】文符也。【後漢鍾離意傳】少爲郡督郵,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府下記案考之,意封還記,太守甚賢之。 又官名。【後漢百官志】記室令史,主上表章報書記。 又與其通。【字彙補】助語辭。【詩王風】彼其之子。【箋】其或作記。或作己。讀聲相似。 又叶苟起切,音几。【崔琰述初賦】望高密以亟征,戾衡門而造止。覿游夏之峩峩,聽大猷之篇記。一說本作紀,紀與止叶,譌作記。
【申集下】【衣字部】 【唐韻】羊益切【集韻】夷益切,□音亦。縫。【揚子方言】襜謂之。【郭註】衣掖下也。 又之石切,音隻。【博雅】袖也。 【類篇】或作□。
【辰集下】【毛字部】 【廣韻】傷遇切,音戍。毛也。
讲 【酉集上】【言字部】 講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項切,音港。【說文】和解也。【徐曰】古人言講解猶和解也。【戰國策】今君禁之,而秦未與魏講也。 又【廣雅】論也。【廣韻】告也。【禮禮運】講信修睦。【疏】談說也。【又】講於仁。【疏】猶明也。 又【玉篇】習也。【增韻】究也。【易兌卦】君子以朋友講習。【左傳隱五年】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以講事也。【周禮夏官校人】冬獻馬講馭夫。【註】講猶□習。 又【廣韻】謀也。【左傳襄五年】詩曰:講事不令,集人來定。【杜註】逸詩也。言謀事不善,當聚致賢人以定之。 又官名。【唐書百官志】國子監有直講四人,以經術講授。又【舊唐書職官志】集賢殿書院有侍講學士。 又山名。【山海經】泰室之山北三十里曰講山。 又與顜通。【前漢曹參傳】蕭何爲法,講若畫一。【史記】作顜。 又【字彙補】居□切,音媾。和也。【史記甘茂傳】樗里子與魏講罷兵。【註】講,讀曰媾。 【說文】本作□。
讳 【酉集上】【言字部】 諱 【唐韻】【集韻】【韻會】□許貴切,音卉。【說文】誋也。【廣韻】避也。【玉篇】隱也,忌也。【春秋序】隱諱以辟患。【公羊傳閔元年】春秋爲尊者諱,爲親者諱,爲賢者諱。【戰國策】罰不諱强大。【註】諱,猶避也。【史記秦始皇紀】秦俗多忌諱之禁。 又畏也。【史記商君傳】華陽、涇陽等擊斷無諱。 又【增韻】護短曰諱。 又生曰名,死曰諱。【左傳桓六年】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疏】自殷以往,未有諱法,諱始於周。【禮檀弓】卒哭而諱。【疏】古者生不相諱,卒哭,乃有神諱也。 又不諱,謂死也。【史記商君傳】公叔病,如有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後漢桓榮傳】如有不諱,無憂家室也。【註】死者人之常,故言不諱也。 又叶呼韋切,音揮。【東方朔七諫】願乗閒而效志兮,恐犯忌而干諱。卒撫情以寂漠兮,然怊悵而自悲。
讴 【酉集上】【言字部】 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侯切,音歐。【廣雅】歌也。【玉篇】吟也。【正字通】謳爲歌之別調,歌爲謳之總名。【史記張儀傳】秦將以美人聘楚,以宮中善歌謳者爲媵。【列子湯問篇】薛譚學謳於秦靑。【說文】齊歌也。【前漢高帝紀】漢王旣至南鄭,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師古註】謂齊聲而歌。或曰齊地之歌。 又姓。【左傳哀十三年】越大夫謳陽。 又與嘔同。【荀子富國篇】拊循之,唲嘔之。【註】唲嘔,嬰兒語聲。嘔與謳同。 又【集韻】【類篇】□匈于切,音吁。煦也。又於謳,欲化貌。【莊子大宗師】需役聞之於謳。【註】歌以樂之也。於音烏。 又【集韻】【類篇】□邕俱切,音紆。【說文】義同。【陸機吳趨行】楚妃且勿歎,齊娥且莫謳。四坐□淸聽,聽我歌吳趨。謳叶趨。
讵 【酉集上】【言字部】 詎 【唐韻】其呂切【集韻】【韻會】【正韻】臼許切,□音巨。【說文】詎,猶豈也。【莊子大宗師】庸詎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後漢光武紀】天下詎可知而閉長者乎。【宋書沈約自序】若馳一介,四方詎不響應。 又【玉篇】止也,至也,格也。 又通作巨。【前漢高帝紀】沛公不先破關中兵,公巨能入乎。【師古註】巨,讀曰詎,猶豈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其據切,巨去聲。義同。 又【字林】未知詞也。 【正字通】《讀書通》詎通作渠、鉅、遽,□非。考證:〔又【廣韻】【集韻】【韻會】□其據切,巨上聲。義同。〕 謹按其據切係去聲非上聲,上字謹改去字。
讷 【酉集上】【言字部】 訥 【唐韻】內骨切【集韻】【韻會】【正韻】奴骨切,□嫩入聲。【說文】言難也。【玉篇】遲鈍也。【廣韻】謇訥也。【論語】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關尹子九藥篇】窮天下之辯者,不在辯而在訥。 又木名。【本草釋名】盧會,一名訥會。 又【集韻】或作呐。【史記李將軍傳】廣訥口少言。【漢書】作呐。師古曰:呐亦訥字。 又【集韻】亦作詘。【前漢曹參傳】訥於文辭。【史記】作詘。 又【集韻】張滑切,音鵽。言不辯也。 又【韻會小補】叶諾悅切,音涅。【老子道德經】大巧若拙,大辯若訥。 【正字通】通作。【字彙補】籀文作□。
许 【酉集上】【言字部】 許 【唐韻】【正韻】虛呂切【集韻】【韻會】喜語切,□虛上聲。【說文】聽也。【廣雅】與也。【玉篇】從也。【廣韻】可也。【增韻】約與之也。【書金滕】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珪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屛璧與珪。【史記高祖本紀】呂媼怒。呂公曰: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何自妄許與劉季。 又【博雅】進也。【詩大雅】昭兹來許。【傳】許,進也。【疏】禮法旣許,而後得進,故以許爲進也。 又信也。【孟子】則王許之乎。 又猶興也,期也。【孟子】管仲、晏子之功,可復許乎。 又邑名。【詩魯頌】居常與許。【箋】許,田也,魯朝宿之邑。 又國名、縣名、州名。【春秋隱十一年】公及齊侯鄭伯伐許。【疏】地理志云:潁川郡許縣,故許國,漢名許縣,魏武攺曰許昌,後周又攺爲許州。 又姓。【廣韻】出高陽汝南,本自姜姓,炎帝之後,太嶽之裔,其後因封爲氏。 又與鄦通。【史記鄭世家】鄦公惡鄭于楚。【註】鄦同許,許靈公也。 又【集韻】【韻會】【正韻】□火五切,音虎。【詩小雅】伐木許許。【傳】許許,柹貌。【朱傳】衆人共力之聲。【淮南子道應訓】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後亦應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註】許,音虎。【字彙補】音虛。 又【類篇】滸,一作許。
论 【酉集上】【言字部】 論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 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 又【增韻】紬繹討論也。【孔安國尚書序】討論典墳。 又【正韻】決罪曰論。 又官名。【金史百官志】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總帥也。 又諸羌州名。【唐書地理志】劒南道有論川州,開元後置。 又姓。【唐書】論弓仁,本吐蕃族也。又三字姓。【金史國語解姓氏】烏古論曰商。 又【廣韻】力迍切【集韻】【韻會】【正韻】龍春切,□音倫。言有理也。又【禮王制】凡制五□,必卽天論。【註】天論,天理也。與倫同。 又【玉篇】力困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盧困切,□崘去聲。義同。又【正韻】辨論也。【書周官】論道經邦。【傳】論者,講明之謂。【禮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註】謂考評其行藝之詳也。【史記蕭相國世家】論功行封。 又叶盧健切,音練。【前漢敘傳】兵家之策,惟在不戰。營平皤皤,立功立論。 又叶聖閏切,音舜。【馮衍顯志賦】澄德化之陵遲兮,烈□罰之峭峻。燔商鞅之法術兮,燒韓非之說論。 又叶閭員切,音攣。【曹植文帝誄】考諸先紀,尋之哲言。生若浮寄,惟德可論。 【字彙補】譌作□,非。
讼 【酉集上】【言字部】 訟 〔古文〕□吅【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似用切,音頌。【說文】爭也。【六書故】爭曲直于官有司也。又【易訟卦疏】凡訟者,物有不和情□,爭而致其訟。【註】爭辯也。又【雜卦】訟,不親也。【周禮地官大司徒】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聽而斷之。【註】爭罪曰獄,爭財曰訟。【疏】對文例也。若獄訟不相對,則爭財亦爲獄。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後漢曹褒傳】會禮之家,名爲聚訟。【註】言相爭不定也。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前漢王莽傳】吏民上書冤訟莽者,以百數。 又責也。【論語】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註】訟,猶責也。又公也。【史記呂后紀】未敢訟言誅之。【註】訟,公也。猶明言也。【韻會小補】通作誦。【前漢呂后紀鄧展註】誦言,公言也。【正字通】訟,亦音工。與公通。 又【韻會】通作頌。【說文】謌訟也。【徐鉉曰】古本《毛詩》雅頌字多作訟。 又【廣韻】【集韻】【韻會】□祥容切,頌平聲。亦爭獄也。【詩召南】何以速我訟,叶上墉下從。毛氏曰:《易》註:訟,爭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蓋會意也。且諧公聲,是以《詩》協從韻,《易》獨音去聲,未爲允當。合依《詩》音,二韻通用。 又【集韻】餘封切,音容。諍也。【書堯典】嚚訟可乎。馬融本作庸。 又容也。【史記吳王濞傳】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訟共禁弗予。【註】訟音容。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 又叶古東切,音公。【潘岳關中詩】旣征爾辭,復蔽爾訟。當乃明實,否則證空。 又叶徂郞切,音藏。【魏武帝對酒曲】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禮讓,民無所爭訟。
讽 【酉集上】【言字部】 諷 【唐韻】芬鳳切【集韻】【韻會】方鳳切,□風去聲。【說文】誦也。【周禮春官大司樂】以樂語敎國子,興道諷誦言語。【註】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前漢藝文志】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爲史。【晉書阮瞻傳】諷誦遺言,不若親承音旨。 又【廣雅】敎也。【玉篇】譬喩也。【集韻】諫刺也。【增韻】託音曰諷。【史記滑稽傳】優孟常以談笑諷諫。【家語】忠臣之諫君有五義焉,吾從其諷諫乎。【白虎通】諷者,智也。患禍之萌流,睹其事未彰而諷告,此智性也。又與風通。【詩國風關雎序】風,風也。【註】上如字,下卽諷字。崔靈恩云:用風感物,則謂之諷。又【小雅】或出入風議。【箋】風猶放也。卽諷議。【前漢嚴助傳】令助諭意,風指於南越。【師古註】以天子之意指諷告也。 又【廣韻】方馮切,音風。亦誦也。一曰告也。
设 【酉集上】【言字部】 設 【唐韻】識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式列切,□扇入聲。【說文】施□也。从言从殳。殳,使人也。【徐曰】殳,所以驅遣使人也。會意。【博雅】合也。【玉篇】置也。【易繫辭】聖人設卦以觀象。【疏】是施設其卦,有此諸象也。【詩小雅】設此旐矣。【註】□也。【禮經解】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註】謂彈畫也。【疏】謂置設。 又【韻會】立也。【前漢文帝紀】高帝設之,以撫四海。【註】置立也。謂立此法也。 又大也。【周禮冬官考工記】桃氏爲劒,中其莖,設其後。【疏】設,大也。謂從中以却稍大之後,大則于把易制也。 又假借之辭。【戰國策】今先生設爲不宦。【註】設者,虛假之辭。【前漢趙廣漢傳】鉤距者,設欲知馬賈,則先問狗。 又突厥別部典兵者曰設。【唐書李子和傳】突厥署子和爲屋利設。【註】屋利者,一設之號也。 又【韻會】唐制,諸郡燕犒將吏謂之旬設,今事謂設,公厨曰設厨。 又姓,見【姓苑】。 又叶書質切,音失。【詩小雅】鐘鼓旣設,舉酬逸逸。設叶逸。 又叶式吏切,音試。【王讚荀夫人誄】喪庭靡託,几筵虛設。躬當昏迷,事無荒滯。 【六書故】亦作〈言□〉。鋪□詞說也。考證:〔【戰國策】今先王設爲不宦。〕 謹照原文先王改先生。
【子集下】【十字部】 【廣韻】敷悲切【集韻】攀悲切,□音邳。同丕。大也。又姓。
访 【酉集上】【言字部】 訪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敷亮切,妨去聲。【說文】汎謀曰訪。【徐曰】此言汎謀,謂廣問於人也。【爾雅釋詁】謀也。【玉篇】問也。【書洪範】王訪于箕子。【傳】謂就而問之也。【周禮春官】受納訪以詔王聽治。【註】納謀于王也。 又議也。【楚語】敎之令,使訪物官。【註】訪,議也。物事也。使議知百官之事也。 又【增韻】及也,見也。【字彙】謁見也。 又方也。【前漢高五王傳】訪以呂氏,故幾亂天下。【註】訪,猶方也。【字彙補】與昉義同。 又官名。【遼史百官志】太宗會同三年,命于骨鄰爲採訪使。 又姓。唐進士訪式。 又【正字通】□罔切,芳上聲。義同。字彙泥說文,孫愐敷亮切,槩讀作去聲,非是。 又【篇海】別作□。
诀 【酉集上】【言字部】 訣 【唐韻】【集韻】【韻會】□古穴切,音玦。【說文】訣別也。【增韻】辭也。【史記吳起傳】東出衞郭門,與其母訣。【後漢雷義傳】輕行相候,以展訣別。 又【玉篇】死別也。【類篇】絕也。【通俗文】與死者辭曰訣。【唐書李勣傳】生死永訣。 又【說文】法也。【韻會】方術要法謂決定不疑也。【列子說符篇】衞人有善數者,以訣喩其子。【魏書釋老志】大禹聞長生之訣。 又【韻會】通作決。【前漢蘇武傳】李陵與武決去。【註】決,別也。 又【韻會小補】呼決切,音血。怒訶也。 又【集韻】涓惠切,音桂。決也。 又叶居悸切,音季。【陸機愍思賦】望崇丘以高訴,背□門而長訣。物無往而不返,哀矧來其焉綴。 又叶居聿切,音橘。【柳宗元祭崔□文】誰謂斯人,變易成疾。良志莫踐,畢離永訣。 【說文】本作□。【增韻】通作觖。
豍 【酉集中】【豆字部】 豍 【廣韻】邊兮切【集韻】【韻會】邊迷切,□音篦。豆名。【博雅】豍豆、豌豆,豆也。【類篇】或作□。 又【集韻】補典切,音扁。亦豆名。與□同。或作藊。○按《本草綱目》李時珍曰:藊豆,本作扁,莢形扁也。一名蛾眉豆,俗名沿籬豆。趙宧光曰:扁豆,一名扊扅豆。一種豆子,麤圓色白,俗名白扁豆,入藥。扁豆,無名豍者。一說豌豆名畢豆,亦作□豆。豍、□皆□字之譌。
诂 【酉集上】【言字部】 詁 【集韻】【韻會】果五切【正韻】公土切,□音古。【說文】訓故言也。引《詩》詁訓孔穎達疏:詁、訓、傳者,註解之別名。詁者,古今異言,通之使人知也。【徐曰】按《爾雅》:詁,古也,言有古今也。會意。【博雅】言也。【正韻】通古今之言,而明其故也。【前漢揚雄傳】雄少而好學,不爲章句訓詁通而已。【舊唐書經籍志】詁訓以紀六經讖□。 又【集韻】【韻會】【正韻】□古慕切,古去聲。義同。 又通作故。【詩周南關雎詁訓傳第一】陸德明音義曰:詁訓,舊本多作故,今或作詁。【前漢藝文志】詩經魯故二十五卷。【師古註】故者,通其指義也。今流俗毛詩攺故訓傳爲詁字,失其眞耳。
诃 【酉集上】【言字部】 訶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虎何切,音呵。【說文】大言而怒也。【廣韻】責也。【正韻】譴也。【後漢文苑傳】禰衡言不遜順,黃祖慙乃訶之。【蜀志廖立傳】隨大將軍則誹謗譏訶。【北史張矅傳】勵已溫尋,非欲詆訶古人得失也。 又官名。【隋書婆利國傳】官曰獨訶邪拏,次曰獨訶氏拏。 又木名。【本草釋名】訶棃勒,一名訶子。【嵆含南方草木狀】樹以木梡出九眞。 又國名。【唐書地理志】廣州東南海中有訶陵國。 又通作呵。【前漢食貨志】縱而弗呵。 又通作何。【前漢賈誼傳】大譴大何。【師古曰】何,問也。 又通作苛。【前漢王莽傳】苛問不遜。考證:〔通作何。【前漢賈誼治安策】大譴大何。〕 謹照原書賈誼治安策改賈誼傳。
诅 【酉集上】【言字部】 詛 〔古文〕□謯【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莊助切,阻去聲。【說文】詶也。【廣韻】咒詛。【書無逸】厥口詛、祝。【疏】詛祝,謂吿神明,令加殃咎也。以言吿神謂之祝。請神加殃謂之詛。【詩小雅】出此三物,以詛爾斯。【釋文】以禍福之言相要曰詛。【周禮春官】詛祝掌盟詛之祝號。【註】詛,謂祝之使沮敗也。大事曰盟,小事曰詛。【疏】盟盟將來,詛詛過往。【後漢仲長統傳】匈詈腹詛。 又【集韻】古通作。【詩大雅】侯作侯祝。【釋文】作,本或作詛。【朱傳】作,讀爲詛。詛祝,怨謗也。 又【集韻】遵遇切,娵去聲。義同。 又【集韻】【韻會】【正韻】□壯所切,音阻。【集韻】呪也。【釋名】阻也。使人行事阻限于言也。 又通作阻。【晉語】狂夫阻之衣也。【註】狂夫,方相氏之士也。阻古通詛。將服是衣,必先詛之。考證:〔【詩大雅】侯作侯祝。【釋文】作,本或作詛。【傳】作,讀爲詛。〕 謹照原書傳字上增朱字。
识 【酉集上】【言字部】 識 〔古文〕□【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 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 又姓。見【姓纂】。 又【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與誌同。記也。【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書益稷】書用識哉。【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器之款鏤爲識。【史記孝武紀】鼎文鏤無款識。【註】韋昭曰:款,刻也。師古曰:識,記也。楊愼曰:三代鐘鼎文,隱起而凸曰款,以象陽,中陷而凹曰識,以象隂。 又【韻會】通作志。【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鄭註】志,古文識字,記也。 又【讀書通】通作幟。【後漢虞詡傳】以采綖縫賊裾爲幟。【註】幟,記也。 又【集韻】【韻會】□式吏切,音試。義同。又【韻會】表識,謂有所標表,令異日可識知也。【左傳宣十二年杜註】楚以茅爲旌識,謂以旌旗爲表也。【前漢劉向傳】不可不識也。【師古註】墓須表識。俱音試。 又【集韻】【類篇】□昌志切,音熾。義同。又【釋名】識,幟也。有章幟可按視也。【前漢王莽傳】旌旗表識。【師古註】識讀與幟同。 又叶式列切,音刷。【崔駰達旨】傳序歷數,三代興滅。大庭尚矣,赫胥罔識。 又叶施灼切,音爍。【蘇軾毛長官詩】宦遊逢此歲年惡,飛蝗來時半天黑。羨君封境稻如雲,蝗自識人人不識。 【集韻】或書作□。
诈 【酉集上】【言字部】 詐 【唐韻】【集韻】【正韻】側駕切【韻會】側嫁切,□柤zha去聲。【說文】欺也。【爾雅釋詁】僞也。【正韻】詭譎也。【左傳宣十五年】我無爾詐,爾無我虞。【禮樂記】知者詐愚。【疏】謂欺詐愚人也。【周禮地官司市】以賈民禁僞而除詐。【疏】使禁物之僞。而去人之詐虛也。【晉書□法志】背信藏巧謂之詐。【荀子修身篇】匿行曰詐。【說苑貴德篇】巧詐不如拙誠。 又卒也。【公羊傳僖三十三年】詐戰不日。【註】詐,卒也。齊人語也。【疏】春秋之例,偏戰者日,詐戰者月。 又叶側下切,柤上聲。【王安石寄曾鞏詩】吾能好諒直,世或非詭詐。叶上寫下者。 又叶莊助切,阻去聲。【晉語】詐之見詐,果喪其賂。【呂覽情欲篇】意氣易動,蹻然不固。矜勢好智,胷中欺詐。 又叶側箇切,音佐。【前漢敘傳】靡法靡度,民肆其詐。偪上幷下,荒殖其貨。
诉 【酉集上】【言字部】 訴 【唐韻】桑故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故切,□音素。【說文】吿也。【玉篇】論也,吿訴冤枉也。【廣韻】毀也。【左傳成十六年】郤犫訴公于晉侯。【註】譖也。【史記龜筴傳】王有德義,故來告訴。 又【說文】或作□。亦作愬。【論語】膚受之愬。【註】愬己之冤也。【前漢五行志】引作訴。 又【韻會小補】通作遡。【戰國策】衞君跣行,告遡於魏。【註】遡愬同。 又【集韻】昌石切,音尺。亦毀也。 【說文】本作□。【字彙補】譌作辨,非。辨字左从言作。又□。
【巳集上】【水字部】 【集韻】側洽切,音。□,下濕。一曰滴水也。 又莊輒切,音。義同。 又實洽切,音萐。與煠同。【博雅】瀹也。或作。
诊 【酉集上】【言字部】 診 【玉篇】【唐韻】之忍切【廣韻】章忍切【集韻】【韻會】【正韻】止忍切,□音軫。【說文】視也。【玉篇】驗也。【後漢王喬傳】詔上方診視。【註】診亦視也。【莊子人閒世】匠石覺而診其夢。【註】占驗也。 又【廣韻】□脈也。【史記倉公傳】診切其脈。【前漢藝文志】論病以及國,原診以知政。【註】診,視驗。謂視其脈及色□也。 又【玉篇】除刃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直刃切,□音陣。義同。 又叶知鄰切,軫平聲。【急就章】變鬭殺傷捕伍鄰,亭長游徼共雜診。 【集韻】或作。
诋 【酉集上】【言字部】 詆 【唐韻】都禮切【集韻】【韻會】【正韻】典禮切,□低上聲。【說文】苛也。一曰訶也。【博雅】也。【玉篇】法也,呰也。【正韻】訐也。【史記汲黯傳】刀筆吏專深文巧詆陷人于罪。【前漢哀帝紀】除誹謗詆欺法。【師古註】詆,誣也。又【劉向傳】緣飾文字,巧言醜詆。【師古註】詆,毀也,辱也。 又【集韻】都黎切,音低。又【廣韻】杜奚切【集韻】田黎切,□音啼。又【集韻】丁計切,低去聲。義□同。 又【玉篇】他狄切【廣韻】【集韻】他歷切,□音惕。【類篇】僻也。一曰狡獪。【集韻】與□同。 【集韻】或作呧。【字彙補】別作□□□,□非。
诌 【酉集上】【言字部】 謅 【集韻】【韻會】□楚絞切,音炒。弄言。一曰聲也。又【字彙】相擾也。又【馬融廣成頌】輕謅趬悍,廋疏領。【註】謅,輕捷也。【集韻】或作訬。又【廣韻】楚鳩切【集韻】初尤切,□音搊。【類篇】謅,隂私小言也。 又【集韻】甾尤切,音鄒。小言私授謂之謅。 【字彙補】譌作、□,非。
【申集下】【衣字部】 【唐韻】與職切【集韻】逸職切,□音弋。【玉篇】衫也。【類篇】黑衣也。 又【酉陽雜俎】先賢大臣冢墓揭題其官號姓名。
□ 【子集上】【丨字部】 □ 【說文】古文龜字。註詳部首。◎按《玉篇》書作□,《集韻》書作□,今分見。
【酉集中】【貝字部】 【廣韻】【集韻】□奇寄切,音芰。貝名。【廣韻】貝,四向用也。【集韻】一曰器用。 又【集韻】巨綺切,音技。義同。
词 【酉集上】【言字部】 詞 〔古文〕□【唐韻】似兹切【集韻】【韻會】【正韻】詳兹切,□音祠。【說文】意內而言外也。【釋名】嗣也。令撰善言,相嗣續也。【廣韻】說也。【正韻】言也。【字彙】文也。【公羊傳昭十一年】春秋之信史也。其詞則丘有罪焉爾。【史記儒林傳】是時天子方好文詞。【晉書郭璞傳】璞詞賦爲中興之冠。【舊唐書張九齡傳】張說常謂人曰:後來詞人稱首也。又【陸贄傳】贄以博學宏詞登科。【韓非子問田篇】驅於聲詞,眩乎辯說。 又【博雅】已也。 又【廣韻】請也,吿也。○按《說文》本作意內言外。韻會引作音內言外。又引徐曰:惟也,思也,曰也,兮也,斯也。若此之類,皆詞也,語之助也。聲成文謂之音,此詞直音內之助,聲不出於音,故曰音之內。直言曰言,一字曰言,此詞皆在句之外爲助,故曰言之外。楚辭宋玉招魂:魂兮歸來,東方不可以託些。些,亦詞也。未詳音發爲言,言之成文爲詞,未可以內外岐之,且詞與兮些各別,非語助例也。字彙勦用韻會舊註,非是。又按說文辭,訟也。辤,不受也。與言詞、文詞之詞各別。今經史以辭爲言詞之詞,如《禮曲禮》,不辭費是也,以辭爲辤受之辤,如《論語》與之粟九百辭是也。以辤爲文詞之詞,如《楊修傳》絕妙好辤是也。循用已久,不能更正,然究心六書者,不可不辨。
诎 【酉集上】【言字部】 詘 【唐韻】區勿切【集韻】【韻會】【正韻】曲勿切,□音屈。【說文】詰詘也。一曰屈襞。【禮喪大記】凡□衣不詘。【註】謂舒而不卷也。【楚辭九思】思哽饐兮詰詘。 又【博雅】曲也,折也。【玉篇】枉曲也。【禮樂記】習其俯仰詘伸。【史記管晏列傳】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前漢孫寶傳】道不可詘,身詘何傷。 又【廣韻】辭塞也。【戰國策】於是魏王聽此言也,甚詘。 又【類篇】充詘,喜失節貌。【禮儒行】不充詘于富貴。 又姓。漢有詘強。見【印藪】。 又【韻會】通作屈。【荀子勸學篇】若挈裘領,詘五指而頓之。【註】詘與屈同。 又【集韻】【正韻】□渠勿切,音掘。與充詘義同。 又絕止貌。【禮聘義】叩之,其聲淸□以長,其終詘然樂也。 又【正韻】盡也。【前漢司馬相如傳】徼□受詘。【師古註】言獸有力盡者,受而有之。 又【集韻】敕律切,音怵。與黜同。【戰國策】彼公仲者,秦勢能詘之。【註】詘,貶下也。 又【集韻】通作絀。【禮射義】進爵絀地。【註】《內則》以前作絀,《明堂位》以後作詘。 又【集韻】或作出。【左傳襄三十年】譆譆出出。【周禮秋官庭氏鄭註】引作詘詘。劉昌宗音出。本亦作出。 又【集韻】奴骨切,嫩入聲。與訥同。詳訥字註。 又【說文】或作誳。【長箋】作誳。
诏 【酉集上】【言字部】 詔 【廣韻】之少切【集韻】【韻會】【正韻】之笑切,□音照。【說文】吿也。【爾雅釋詁】導也。【註】敎導之也。【又】勴也。【註】謂贊勉。【疏】敎導,卽贊勉也。【韻會】詔者,上下通用之義。【左傳成二年】欒伯曰:燮之詔也。書何力之有焉。【註】吿也。【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羣臣。【註】告也,助也。【莊子盜跖篇】爲人父者,必能詔其子。【如淳註】敎也。 又【廣韻】上命也。秦漢以下,天子獨稱之。【史記秦始皇紀】二十六年,秦幷天下,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議命爲制,令爲詔。【前漢周勃傳】軍中聞將軍之命,不聞天子詔。 又【廣韻】□也。【正韻】播吿之書也。【文心雕龍】漢命有三品,三曰詔書。詔,吿也。【釋名】詔書。詔,昭也。人暗不見事宜,則有所犯,以此示之,使昭然知所由也。【文中子問易篇】程元曰:續書之有志,有詔,何謂也。文中子曰:志以成道,言以宣志,詔其見王者之志乎。 又待詔,官名。【前漢公孫弘傳】待詔金馬門。【應劭註】諸以才伎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詔。【唐書百官志】明皇初置翰林待詔。 又蠻王曰詔。【唐書南蠻傳】南詔本哀牢夷後,烏蠻別種也。渠帥有六,自號六詔,曰蒙巂詔、越析詔、浪穹詔、邆睒詔、施浪詔、蒙舍詔。 又【正韻】市召切,音紹。【禮禮器】禮有□詔。【註】告道賔主者也。詔或爲紹。 又【集韻】之遙切,照平聲。言誘也。 又【韻會】時饒切【正韻】時昭切,□音韶。【禮禮器】詔侑武方。【註】詔侑或爲韶囿,武當爲無,方猶常也。 又叶朱戍切,音注。【班固東都賦】申舊章下明詔,命有司頒憲度。
译 【酉集上】【言字部】 譯 【唐韻】羊昔切【集韻】【韻會】【正韻】夷益切,□音繹。【說文】傳譯四夷之言者。【揚子方言】傳也。又見也。【註】傳宣語卽相見。【禮王制】北方曰譯。【疏】通傳北方語官謂之譯。譯,□也。謂□說外內之言。劉氏曰:譯,釋也。猶言謄也。謂以彼此言語相謄釋而通之也。越裳氏重九譯而朝是也。【周禮秋官象胥賈疏】北方曰譯者,譯卽易,謂換易言語,使相解也。 又【正字通】凡詁釋經義亦曰譯。 又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又典屬國屬官有九譯令。 又叶弋灼切,音藥。【張華七命】語不傳於輶軒,地不被乎正朔,莫不駿奔稽顙,委質重譯。 【說文】本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