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九年九月□□日,具领状人黄福。

具领状人本城内黄桂香,今当大老爷台前,□得屋价银四十元,情愿将香前就旧北门内官地起盖店屋折还归官,领银别创。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淡水厅筑城案卷 · 第 29 / 3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