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四年编审

旧管人丁一十万二千九百五十四丁新原武县人丁一万三千八百九十丁共人丁一十一万六千八百四十四丁内开除老故人丁三千三百八十六丁即将新増人丁补足一十一万六千八百四十四丁应徴丁银九千七十七两一钱五分六厘之额外

盛世滋生户口人丁二千九百一十三丁

又收并卫所旧管人丁一千八百五十三丁新原武县收并宣武卫人丁三十五丁共人丁一千八百八十八丁内开除老故人丁一十七丁即将新増人丁补足一千八百八十八丁应徴丁银六百八十八两三钱四分之额外

盛世滋生戸口人丁五十七丁

又收并更名额丁七十四丁应徴丁银五两七钱

雍正四年九月初二日巡抚田文镜题为详请题明豫省丁粮按地输纳以均赋役事奉

防以各邑丁粮均于各邑地粮之内无论绅衿富户不分等则一例输将以昭画一以垂永久统于雍正五年为始摊入地粮内徴收钦遵在案

河南通志巻二十三

<史部,地理类,都会郡县之属,河南通志>

钦定四库全书

河南通志巻二十四

戸口下

河南府

河南通志 · 第 76 / 1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