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二年五月十六日准戸部咨为钦奉

恩诏事内开康熈五十二年三月十八日

恩诏内开海宇承平日久戸口日繁地畆并未加广宜施寛大之恩共享恬熙之乐嗣后直各地方官遇编审之期察出増益人丁止将实数另造清册奏闻其徴收钱粮但据康熙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钦遵在案

河南通志 · 第 50 / 1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