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食伊始,农之所先。古今攸赖,是曰人天。耕斯帝藉,播厥公田。式崇明祀,神其福焉。
皇帝行用《太和》词同冬至圆丘。
登歌奠玉帛用《肃和》:
尊彝既列,瑚簋有荐。歌工载登,币礼斯奠。肃肃享祀,颙颙缨弁。神之听之,福流寰县。
迎俎用《雍和》:
前夕亲牲,质明奉俎。沐芳整弁,其仪式序。盛礼毕陈,嘉乐备举。歆我懿德,非馨稷黍。
皇帝酌献饮福用《寿和》词同冬至圆丘。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
羽龠低昂文缀已,干戚蹈厉武行初。望岁祈农神所听,延祥介福岂云虚。
武舞用《凯安》词同冬至圆丘。
送神用《承和》:
又享先农乐章一首太乐旧有此词,不详所起。
送神用《承和》:
三推礼就,万庾祈凝。夤宾志远,藨濆惟兴。降歆肃荐,垂祐祗膺。送神有乐,神其上升。
享先蚕乐章五首显庆中,皇后亲蚕,奉敕内出此词。
迎神用《永和》亦曰《顺德》:
芳春开令序,韶苑暢和风。惟灵申广祐,利物表神功。绮会周天宇,黼黻藻寰中。庶几承庆节,歆奠下帷宫。
皇后升坛用《肃和》:
明灵光至德,深功掩百神。祥源应节启,福绪逐年新。万宇承恩覆,七庙伫恭禋。于兹申至恳,方期远庆臻。
登歌奠币用《展敬》:
霞庄列宝卫,云集动和声。金卮荐绮席,玉币委芳庭。因心罄丹款,先己励苍生。所冀延明福,于兹享至诚。
迎俎用《洁诚》:
桂筵开玉俎,兰圃荐琼芳。八音调凤律,三献奉鸾觞。洁粢申大享,庭宇冀降祥。神其覃有庆,锡福永无疆。
饮福送神用《昭庆》:
仙坛礼既毕,神驾俨将升。伫属深祥启,方期庶绩凝。虔诚资宇内,务本勖黎蒸。灵心昭备享,率土洽休征。
皇太子亲释奠乐章五首
迎神用承和亦曰《宣和》:
圣道日用,神机不测。金石以陈,弦歌载陟。爰释其菜,匪馨于稷。来顾来享,是宗是极。
皇太子行用《承和》:
万国以贞光上嗣,三善茂德表重轮。视膳寝门遵要道,高辟崇贤引正人。
登歌奠币用《肃和》:
粤惟上圣,有纵自天。旁周万物,俯应千年。旧章允著,嘉贽孔虔。王化兹首,儒风是宣。
迎俎用《雍和》:
堂献瑶篚,庭敷璆县。礼备其容,乐和其变。肃肃亲享,雍雍执奠。明礼惟馨,苹蘩可荐。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
隼集龟开昭圣列,龙蹲凤歭肃神仪。尊儒敬业宏图阐,纬武经文盛德施。
武舞用《凯安》词同冬至圆丘。
送神用《承和》词同迎神:
又享孔庙乐章二首太乐旧有此词,不详所起。
迎神:
通吴表圣,问老探贞。三千弟子,五百贤人。亿龄规法,万载祠禋。洁诚以祭,奏乐迎神。
送神:
醴溢牺象,羞陈俎豆。鲁壁类闻,泗川如觏。里校覃福,胄筵承祐。雅乐清音,送神其奏。
享龙池乐章十首
第一章紫微令姚崇作也:
恭闻帝里生灵沼,应报明君鼎业新。既叶翠泉光宝命,还符白水出真人。此时舜海潜龙跃,北地尧河带马巡。独有前池一小雁,叨承旧惠入天津。
第二章左拾遗蔡孚作:
帝宅王家大道边,神马龙龟涌圣泉。昔日昔时经此地,看来看去渐成川。歌台舞榭宜正月,柳岸梅洲胜往年。莫言波上春云少,只为从龙直上天。
第三章太府少卿沈佺期作:
龙池跃龙龙已飞,龙德先天天不违。池开天汉分黄道,龙向天门入紫微。邸第楼台多气色,君王凫雁有光辉。为报寰中百川水,来朝上地莫东归。
第四章黄门侍郎卢怀慎作:
代邸东南龙跃泉,清漪碧浪远浮天。楼台影就波中出,日月光疑镜里悬。雁沼回流成舜海,龟书荐祉应尧年。大川既济惭为楫,报德空思奉细涓。
第五章殿中监姜皎作:
龙池初出此龙山,常经此地谒龙颜。日日芙蓉生夏水,年年杨柳变春湾。尧坛宝匣馀烟雾,舜海渔舟尚往还。愿以飘飖五云影,从来从去九天间。
第六章吏部尚书崔日用作:
龙兴白水汉兴符,圣主时乘运斗枢。岸上裛茸五花树,波中的皪千金珠。操环昔闻迎夏启,发匣先来瑞有虞。风色云光随隐见,亦云神化象江湖。
第七章紫微侍郎苏颋作:
西京凤邸跃龙泉,佳气休光钟在天。轩后雾图今已得,秦王水剑昔常传。恩鱼不似昆明钓,瑞鹤长如太液仙。愿侍巡游同旧里,更闻箫鼓济楼船。
第八章黄门侍郎李乂作:
星分邑里四人居,水洊源流万顷馀。魏国君王称象处,晋家籓邸化龙初。青蒲暂似游梁马,绿藻还疑宴镐鱼。自有神灵滋液地,年年云物史官书。
第九章工部侍郎姜晞作:
灵沼萦回邸第前,浴日涵春写曙天。始见龙台升凤阙,应如霄汉起神泉。石匮渚傍还启圣,桃李初开更有仙。欲化帝图从此受,正同河变一千年。
第十章兵部郎中裴璀作:
乾坤启圣吐龙泉,泉水年年胜一年。始看鱼跃方成海,即睹龙飞利在天。洲渚遥将银汉接,楼台直与紫微连。休气荣光常不散,悬知此地是神仙。
志第十一 音乐四
享太庙乐章十三首贞观中魏徵褚亮等作
迎神用《永和》黄钟宫三成,大吕角二成,太簇徵二成,应钟羽二成,总九变同用。:
于穆烈祖,弘此丕基。永言配命,子孙保之。百神既洽,万国在兹。是用孝享,神其格思。
皇帝行用《太和》词同冬至圆丘。
登歌酌鬯用《肃和》夹钟均之黄钟羽:
大哉至德,允兹明圣。格于上下,聿遵诚敬。喜乐斯登,鸣珠以咏。神其降止,式隆景命。
迎俎用《雍和》:
崇兹享祀,诚敬兼至。乐以感灵,礼以昭事。粢盛咸洁,牲牷孔备。永言孝思,庶几不匮。
皇祖宣简公酌献用《长发》无射宫:
浚哲惟唐,长发其祥。帝命斯祐,王业克昌。配天载德,就日重光。本枝百代,申锡无疆。
皇祖懿王酌献用《长发》同前词,黄钟宫。:
太祖景皇帝酌献用《大基》太簇宫:
猗欤祖业,皇矣帝先。翦商德厚,封唐庆延。在姬犹稷,方晋逾宣。基我鼎运,于万斯年。
世祖元皇帝酌献用《大成》姑洗宫:
周称王季,晋美帝文。明明盛德,穆穆齐芬。藏用四履,屈道三分,铿锵钟石,载纪鸿勋。
高祖大武皇帝酌献用《大明》蕤宾宫:
五纪更运,三正递升。勋华既没,禹汤勃兴。神武命代,灵眷是膺。望云彰德,察纬告征。上纽天维,下安地轴。征师涿野,万国咸服。偃伯灵台,九官允穆。殊域委FB,怀生介福。大礼既饰,大乐已和。黑章扰囿,赤字浮河。功宣载籍,德被咏歌。克昌厥后,百禄是荷。
皇帝饮福用《寿和》:
八音斯奏,三献毕陈。宝祚惟永,晖光日新。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
圣敬通神光七庙,灵心荐祚和万方。严禋克配鸿基远,明德惟馨凤历昌。
武舞用《凯安》词同冬至圆丘。
彻俎用《雍和》:
于穆清庙,聿修严祀。四县载陈,三献斯止。笾豆彻荐,人祇介祉。神惟格思,锡祚不已。
送神用《永和》:
肃肃清祀,蒸蒸孝思。荐享昭备,虔恭在兹。雍歌彻俎,祝嘏陈辞。用光武志,永固鸿基。
又享太庙乐章五首永徽已后续撰,不详撰者。
太宗文皇帝酌献用《崇德》夷则宫,永徽元年造。
五运改卜,千龄启圣。彤云晓聚,黄星夜映。叶阐珠囊,基开玉镜。后为图开。下临万宇,上齐七政。雾开三象,尘清九服。海溓星晖,远安迩肃。天地交泰,华夷辑睦。翔泳归仁,中外禔福。绩逾黜夏,勋高翦商。武陈《七德》,刑设三章。祥禽巢阁,仁兽游梁。卜年惟永,景福无疆。
高宗天皇大帝酌献用《钧天》黄钟宫,光宅元年造。
承箓,纂圣登皇。遐清万宇,仰协三光。功成日用,道济时康。璇图载永,宝历斯昌。日月扬晖,烟云烂色。河岳修贡,神祇效职。舜风攸偃,尧曦先就。睿感通寰,孝思浃宙。奉扬先德,虔遵曩狩。展义天扃,飞英云岫。化逸王表,神凝帝先。乘云厌俗,驭日登玄。
中宗孝和皇帝酌献用《太和》太簇宫,景云元年造。
广乐既备,嘉荐既新。述先惟德,孝飨惟亲。七献具举,五齐毕陈。锡兹祚福,于万斯春。
睿宗大圣真皇帝酌献用《景云》黄钟宫,开元四年造。:
惟睿作圣,惟圣登皇。精感耀魄,时膺会昌。舜惭大孝,尧推让王。能事斯极,振古谁方。文明履运,车书同轨。巍巍赫赫,尽善尽美。衢室凝旒,大庭端扆。释负之寄,事光复子。脱屣高天,登遐上玄。龙湖超忽,象野芊绵。游衣复道,荐果初年。新庙奕奕,明德配天。
皇祖宣皇帝酌献用《光大》无射宫,旧乐章宣、光二宫同用《长发》,其词亦同。开元十年,始定宣皇帝用《光大》,词更别造。:
大业龙祉,徽音骏尊。潜居皇德,赫嗣天昆。展仪宗祖,重诚孝孙。春秋无极,享奏存存。
又亨太庙乐章三首太乐旧有此词,不详所起。
迎神黄钟宫、太吕角、太簇徵、应钟羽,并同此词。:
七庙观德,百灵攸仰。俗荷财成,物资含养。道光执契,化笼提象。肃肃雍雍,神其来享。
金奏无射宫,次迎神。:
肃肃清庙,巍巍盛唐。配天立极,累圣重光。乐和管磬,礼备蒸尝。永惟来格,降福无疆。
送神:
五声备奏,三献终祠。车移凤辇,旆转红旗。礼周笾豆,诚效虔祗。皇灵徙跸,簪绅拜辞。
则天皇后享清庙乐章十首
第一:
建清庙,赞玄功。择吉日,展禋宗。乐已变,礼方崇。望神驾,降仙宫。
第二:
隆周创业,宝命惟新。敬宗茂典,爰表虔禋。声明已备,文物斯陈。肃容如在,恳志方申。
第三登歌:
肃敷大礼,上谒尊灵。敬陈筐币,载表丹诚。
第四迎神:
敬奠苹藻,式罄虔襟。洁诚斯展,伫降灵歆。
第五饮福:
爰陈玉醴,式奠琼浆。灵心有穆,介福无疆。
第六送文舞:
帝图草创,王业初开。功高佐命,业赞云雷。
第七迎武舞:
赫赫玄功被穹壤,皇皇至德洽生灵。开基拨乱祅氛廓,佐命宣威海内清。
第八武舞作:
荷恩承顾托,执契恭临抚。庙略静边荒,天兵耀神武。
第九彻俎:
登歌已阕,献礼方周。钦承景福,肃奉鸿休。
第十送神:
大礼言毕,仙卫将归。莫申丹恳,空瞻紫微。
中宗孝和皇帝神龙元年享太庙乐章二十首不详所撰
迎神用《严和》黄钟宫三成,大吕角三成,太簇徵三成,应钟羽二成,同用此词。:
肃肃清庙,赫赫玄猷。功高万古,化奄十洲。中兴丕业,上荷天休。祇奉先构,礼被怀柔。
皇帝行用《升和》黄钟宫:
顾惟菲薄,纂历应期。中外同轨,夷狄来思。乐用崇德,礼以陈词。夕惕若厉,钦奉宏基。
登歌稞鬯用《虔和》大吕均之无射羽:
礼标荐鬯,肃事祠庭。敬申如在,敢托非馨。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同和》太簇羽:
惟圣配天敷盛礼,惟天为大阐洪名。恭禋展敬光先德,萍藻申虔表志诚。
武舞用《宁和》林钟徵:
炎驭失天纲,土德承天命。英猷被寰宇,懿躅隆邦政。七德已绥边,九夷咸底定。景化覃遐迩,深仁洽翔泳。
彻俎用《恭和》大吕均之无射羽:
礼周三献,乐阕九成。肃承灵福,悚惕益盈。
送神用《通和》黄钟宫:
祠容既毕,仙座爰兴。停停凤举,霭霭云升。长隆宝运,永锡休征。福覃贻厥,恩被黎蒸。
皇后助享、皇后行用《正和》黄钟宫,词同贞观中宫朝会《正和》:
登歌奠鬯用《昭和》大吕均之无射羽8
道洽二仪交泰,时休四宇和平。环佩肃于庭实,钟石扬乎颂声。
皇后酌献饮福用《诚敬》黄钟宫:
顾惟菲质,忝位椒宫。虔奉苹藻,肃事神宗。敢申诚洁,庶罄深衷。睟容有裕,灵享无穷。
彻俎用《肃和》大吕均之无射羽:
月礼已周,云和将变。爰献其醑,载迁其奠。明德逾隆,非馨是荐。泽沾动植,仁覃宇县。
送神用《昭感》黄钟羽:
铿锵《韶》《濩》,肃穆神容。洪规赫赫,祠典雍雍。已周三献,将乘六龙。虔诚有托,恳志无从。
玄宗开元七年享太庙乐章十六首特进、行尚书左丞相燕国公张说作
迎神用《永和》三章:
肃九室,谐八音。歌皇慕,动神心。礼宿设,乐妙寻。声明备,稞奠临。
律迓气,音入玄。依玉几,御黼筵。聆忾息,僾周旋。《九韶》遍,百福传。
信工祝,永颂声。来祖考,听和平。相百辟,贡九瀛。神休委,帝孝成。
皇帝行用《太和》一章:
时文圣后,清庙肃邕。致诚勤荐,在貌思恭。玉节《肆夏》,金锵五钟。绳绳云步,穆穆天容。
登歌酌瓚用《肃和》一章:
天子孝享,工歌溥将。躬稞郁鬯,乃焚膋芗。臭以达旨,声以求阳。奉时烝尝,永代不忘。
迎俎用《雍和》二章:
在涤嘉豢,丽碑敬牲。角握之牡,色纯之骍。火传阳燧,水溉阴精。太公胖俎,传说和羹。
俎豆有馥,斋盛絜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鼓钟管磬,肃唱和鸣。皇皇后祖,赉我思成。
皇帝酌醴齐用文舞一章:
圣暮九德,真言五千。庆集昌胄,符开帝先。高文杖钺,克配彼天。三宗握镜,六合焕然。帝其承祀,率礼罔愆。图书雾出,日月清悬。舞形德类,咏谂功传。黄龙蜿蟺,彩云蹁跹。五行气顺,八佾风宣。介此百禄,于皇万年。
献祖宣皇帝室奠献用《光大》之舞一章:
肃肃艺祖,滔滔浚源。有雄玉剑,作镇金门。玄王贻绪,后稷谋孙。肇禋九庙,四海来尊。
懿祖光皇帝室奠献用《长发》之舞一章:
具礼崇德,备乐承风。魏推幢主,周赠司空。不行而至,无成有终。神兴王业,天归帝功。
太祖景皇帝室奠献用《大政》之舞一章:
于赫元命,权舆帝文。天齐八柱,地半三分。宗庙观德,笙镛乐勋。封唐之兆,成天下君。
代祖元皇帝室奠献用《大成》之舞一章:
帝舞季历,袭圣生昌。后歌有蟜,胎炎孕黄。天地合德,日月齐光。肃邕孝享,祚我万方。
高祖神尧皇帝室奠献用《大明》之舞一章:
赤精乱德,四海困穷。黄旗举义,三灵会同。旱望春雨,云披大风。普天来祭,高祖之功。
太宗文武圣皇帝室奠献用《崇德》之舞一章:
皇合一德,朝宗百神。削平天下,大拯生人。上帝配食,单于入臣。戎歌陈舞,哗哗震震。
高宗天皇大帝室奠献用《钧天》之舞一章:
高皇迈道,端拱无为。化怀獯鬻,兵戢句骊。礼尊封禅,乐盛来仪。合位娲后,同称伏羲。
中宗孝和皇帝室奠献用《太和》之舞一章:
退居江水,郁起丹陵。礼物还旧,朝章中兴。龙图友及,骏命恭膺。鸣球秉瓚,大糦是承。
睿宗大圣真皇帝室奠献用《景云》之舞一章:
景云霏烂,告我帝符。噫帝冲德,与天为徒。笙镛遥远,俎豆虚无。春秋孝献,回复此都。
又享太庙乐章十四首
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室奠献用《广运》之舞一章司徒兼中书令、汾阳郡王郭子仪撰。:
于赫皇祖,昭明有融。惟文之德,惟武之功。河海静谧,车书混同。虔恭孝飨,穆穆玄风。
肃宗文明武德大圣大宣孝皇帝室奠献用《惟新》之舞一章 吏部尚书、平章事、彭城郡公刘晏撰。:
汉祚惟永,神功中兴。风驱氛昆,天覆黎蒸。三光再朗,庶绩其凝。重熙累叶,景命是膺。
皇帝饮福受脤用《福和》一章:
备礼用乐,崇亲政尊。诚通慈降,敬彻爱存。献怀称寿,啐感承恩。皇帝孝德,子孙千亿。大包天域,长亘不极。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一章:
六钟翕协六变成,八佾倘佯八风生。乐《九韶》兮人神感,美《七德》兮天地清。
亚献、终献行事、武舞用《凯安》四章:
瑟彼瑶爵,亚维上公。室如屏气,门不容躬。礼殷其本,乐执其中。圣皇永慕,天地幽通。礼匝三献,乐遍九成。降循轩陛,仰欷皇情。福与仁合,德因孝明。百年神畏,四海风行。总总干戚,填填鼓钟。奋扬增气,坐作为容。离若鸷鸟,合如战龙。万方观德,肃肃邕邕。烈祖顺三灵,文宗威四海。黄钺诛群盗,硃旗扫多罪。戢兵天下安,约法人心改。大哉干羽意,长见风云在。
彻豆登歌一章:
止笙磬,彻豆笾。廓无响,窅入玄。主在室,神在天。情馀慕,礼罔愆。喜黍稷,屡丰年。
送神用《永和》一章:
眇嘉乐,授灵爽。感若来,思如往。休气散,回风上。返寂寞,还惚恍。怀灵驾,结空想。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室奠献用《保大》之舞一章 尚父郭子仪撰:
于穆文考,圣神昭彰。《箫》《勺》群慝,含光远方。万物茂遂,九夷宾王。愔愔《云》《韶》,德音不忘。
德宗神武孝文皇帝室奠献用《文明》之舞一章 尚书左丞平章事郑馀庆撰:
开邸除暴,时迈勋尊。三元告命,四极骏奔。金枝翠叶,辉烛瑶琨。象德亿载,贻庆汤孙。
顺宗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室奠献用《大顺》之舞一章 中书侍郎、平章事郑絪撰。:
于穆时文,受天明命。允恭玄默,化成理定。出震嗣德,应乾传圣。猗欤缉熙,千亿流庆。
宪宗圣神章武孝皇帝室奠献用《象德》之舞一章 中书侍郎、平章事段文昌撰。:
肃肃清庙,登显至德。泽周八荒,兵定四极。生物咸遂,群盗灭息。明圣钦承,子孙千亿。
仪坤庙乐章十二首
迎神用《永和》林钟宫,散骑常侍、昭文馆学士徐彦伯作。:
猗若清庙,肃肃荧荧。国荐严祀,坤舆淑灵。有几在室,有乐在庭。临兹孝享,百禄惟宁。
金奏夷则宫,不详作者。一本无此章。:
阴灵效祉,轩曜降精。祥符淑气,庆集柔明。瑶俎既列,雕桐发声。徽猷永远,比德皇英。
皇帝行用《太和》黄钟宫,左谕德、昭文馆学士邱说撰。:
孝哉我后,冲乎乃圣。道映重华,德辉文命。慕深视箧,情殷抚镜。万国移风,兆人承庆。
酌献登歌用《肃和》中吕均之太簇羽,一云蕤宾均之夹钟羽,太子洗马、昭文馆学士张齐贤撰:
稞圭既濯,郁鬯既陈。画冪云举,黄流玉醇。仪充献酌,礼盛众禋。地察惟孝,愉焉飨亲。
迎俎用《雍和》姑洗羽,太中大夫、昭文馆学士郑善玉作。:
酌郁既灌,取萧方爇。笾豆静嘉,簠簋芬飶。鱼腊荐美,牲牷表洁。是戢是将,载迎载列。
肃明皇后室酌献用《昭升》林钟宫,礼部尚书、昭文馆学士薛稷作。:
阳灵配德,阴魄昭升。尧坛凤下,汉室龙兴。伣天作对,前旒是凝。化行南国,道盛西陵。造舟集灌,无德而称。我粢既洁,我醴既澄。阴阴灵庙,光灵若凭。德馨惟飨,孝思蒸蒸。
昭成皇后室酌献用《坤贞》不详作者:
乾道既亨,坤元以贞。肃雍攸在,辅佐斯成。外睦九族,内光一庭。克生睿哲,祚我休明。钦若徽节,悠哉淑灵。建兹清宫,于彼上京。缩茅以献,洁秬惟馨。实受其福,期乎亿龄。
饮福用《寿和》黄钟宫,太子詹事、崇文馆学士徐坚作。:
于穆清庙,肃雍严祀。合福受釐,介以繁祉。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南吕商,银青光禄大夫、崇文馆学士胡雄作。:
送文迎武递参差,一始一终光圣仪。四海生人歌有庆,千龄孝享肃无亏。
武舞用《安和》太簇徵,秘书少监、崇文馆学士刘子玄作。:
妙算申帷幄,神谋出庙庭。两阶文物备,《七德》武功成。校猎长杨苑,屯军细柳营。将军献凯入,歌舞溢重城。
彻俎用《雍和》蕤宾均之夹钟羽,银青光禄大夫、崇文馆学士员半千作。:
孝享云毕,维彻有章。云感玄羽,风栖素商。瞻望神座,只恋匪遑。礼终乐阕,肃雍锵锵。
送神用《永和》林钟宫,金紫光禄大夫、崇文馆学士祝钦明作。:
閟宫实实,清庙微微。降格无象,馨香有依。式昭纂庆,方融嗣徽。明禋是享,神保聿归。
又仪坤庙乐章二首太乐又有一本,与前本略同,二章不同如左,不详撰者。
迎神一本有此章而无徐彦伯之词。:
月灵降德,坤元授光。娥英比秀,任姒均芳。瑶台荐祉,金屋延祥。迎神有乐,歆此嘉芗。
送神一本有此章而无祝钦明之词:
玉帛仪大,金丝奏广。灵应有孚,冥征不爽。降彼休福,歆兹禋享。送乐有章,神麾其上。
昭德皇后室酌献用《坤元》乐章九首内出
迎神用《永和》:
穆清庙,荐严禋。昭礼备,和乐新。望灵光,集元辰。祚无极,享万春。
登歌酌鬯用《肃和》:
诚心达,娱乐分。升萧膋,郁氛氲。茅既缩,鬯既薰。后来思,福如云。
迎俎用《雍和》:
我将我享,尽明而诚。载芬黍稷,载涤牺牲。懿矣元良,万邦以贞。心乎爱敬,若睹容声。
酌献用《坤元》:
于穆先后,俪圣称崇。母临万宇,道被六宫。昌时协庆,理内成功。殷荐明德,传芳国风。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
金枝羽部辍清歌,瑶堂肃穆笙磬罗。谐音遍响合明意,万类昭融灵应多。
武舞用《凯安》:
辰位列四星,帝功参十乱。进贤勤内辅,扈跸清多难。承天厚载均,并曜宵光灿。留徽蔼前躅,万古披图焕。
彻俎用《雍和》:
公尸既起,享礼载终。称歌进彻,尽敬由衷。泽流惠下,大小咸同。
送神用《永和》:
昭事终,幽享馀。移月御,返仙居。璇庭寂,灵幄虚。顾徘徊,感皇储。
孝敬皇帝庙乐章九首
迎神用《永和》词同贞观太庙《永和》。
皇帝行用《太和》词同贞观太庙《太和》。
登歌酌鬯用《肃和》词同贞观太庙《肃和》。
迎俎用《雍和》词同贞观太庙《雍和》。
酌献用《承光》词同中宗享孝敬《承光》。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词同太庙。
武舞用《凯安》词同太庙。
彻俎用《雍和》词同迎俎。
送神用《永和》词同太庙。
享隐太子庙乐章六首贞观中撰。
迎神用《诚和》:
道閟鹤关,运缠鸠里。门集大命,俾歆嘉祀。礼亚六瑚,诚殚二簋。有诚颙若,神斯戾止。
登歌奠玉帛用《肃和》:
岁肇春宗,乾开震长。瑶山既寂,戾园斯享。玉肃其事,物昭其象。弦诵成风,笙歌合响。
迎俎用《雍和》:
明典肃陈,神居邃启。春伯联事,秋官相礼。有来雍雍,登歌济济。缅惟主鬯,庶歆芳醴。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用《舒和》:
三县已判歌钟列,六佾将开羽戚分。尚想燕飞来蔽日,终疑鹤影降凌云。
武舞用《凯安》:
天步昔将开,商郊初欲践。抚戎金阵廓,贰极瑶图阐。鸡戟遂崇仪,龙楼期好善。弄兵隳震业,启圣隆祠典。
送神用《诚和》词同迎神。
又隐太子庙乐章二首太乐旧有此词,不详所出。
迎神:
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送神:
皇情悼往,祀仪增设。钟鼓铿锽,羽旄昭晣。掌礼云备,司筵告彻。乐以送神,灵其鉴阕。
章怀太子庙乐章六首神龙初作
迎神第一姑洗宫:
副君昭象,道应典离。铜楼备德,玉裕成规。仙气霭霭,灵从师师。前驱戾止,控鹤来仪。
登歌酌鬯第二南吕均之蕤宾羽:
忠孝本著,羽翼先成。寝门昭德,驰道为程。币帛有典,容卫无声。司存既肃,庙享惟清。
迎俎及酌献第三大吕羽
通三锡胤,明两承英。太山比赫,伊水闻笙。宗祧是寄,礼乐其亨。嘉辰荐俎,以发声明。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第四蕤宾商:
羽龠崇文礼以毕,干戚奋武事将行。用舍由来其有致,壮志宣威乐太平。
武舞作第五夷则角:
绿林炽炎历,黄虞格有苗。沙尘惊塞外,帷幄命嫖姚。《七德》干戈止,三边云雾消。宝祚长无极,歌舞盛今朝。
送神第六词同隐庙。
懿德太子庙乐章六首神龙初作
迎神第一姑洗宫:
甲观昭祥,画堂升位。礼绝群后,望尊储贰。启、诵惭德,庄、丕掩粹。伊浦凤翔,缑峰鹤至。
登歌酌鬯第二南吕均之蕤宾羽:
誉阐元储,寄崇明两。玉裕虽晦,铜楼可想。弦诵辍音,笙歌罢响。币帛言设,礼容无爽。
迎俎酌献第三大吕羽:
雍雍盛典,肃肃灵祠。宾天有圣,对日无期。飘飖羽服,掣曳云旗。眷言主鬯,心乎怆兹。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第四蕤宾商:
八音协奏陈金石,六佾分行整礼容。沧溟赴海还称少,素月开轮即是重。
武舞作第五夷则角:
隋季昔云终,唐年初启圣。纂戎将禁暴,崇儒更敷政。威略静三边,仁恩覃万姓。
送神第六词同隐庙。
节愍太子庙乐章六首景云中作
迎神第一姑洗宫:
储后望崇,元良寄切。寝门是仰,驰道不绝。仙袂云会,灵旗电晣。煌煌而来,礼物攸设。
登歌酌鬯第二南吕均之蕤宾羽:
灼灼重明,仰承元首。既贤且哲,惟孝与友。惟孝虽遥,灵规不朽。祀因诚致,备洁玄酒。
迎俎及酌献第三大吕羽:
嘉荐有典,至诚莫愆。画梁云互,雕俎星联。乐器周列,礼容备宣。依稀如在,若未宾天。
送文舞出、迎武舞入第四蕤宾商:
邕邕阐化凭文德,赫赫宣威藉武功。既执羽旄先拂吹,还持玉戚更挥空。
武舞作第五夷则角:
武德谅雄雄,由来扫寇戎。剑光挥作电,旗影列成虹。雾廓三边静,波澄四海同。睿图今已盛,相共舞皇风。
送神第六词同隐太子庙。
则天大圣皇后崇先庙乐章一首御撰
先德谦捴冠昔,严规节素超今。奉国忠诚每竭,承家至孝纯深。追崇惧乖尊意,显号恐玷徽音。既迫王公屡请,方乃俯遂群心。有限无由展敬,奠醑每阙亲斟。大礼虔申典册,苹藻敬荐翘襟。
褒德庙乐章五首神龙中为皇后韦氏祖考所立,词并内出。
迎神用《昭德》姑洗宫二成:
道赫梧宫,悲盈蒿里。爰暢徽烈,载敷嘉祀。享洽四时,规陈二簋。灵应昭格,神其戾止。
登歌用进德南吕均之蕤宾羽:
涂山懿戚,妫汭崇姻。祠筵肇启,祭典方申。礼以备物,乐以感神。用隆敦叙,载穆彝伦。
俎入初献用《褒德》大吕角:
家著累仁,门昭积善。瑶篚既列,金县式展。
武舞作:
昭昭竹殿开,奕奕兰宫启。懿范隆丹掖,殊荣辟硃邸。六佾荐微容,三簋陈芳醴。万古覃贻厥,分珪崇祖祢。
亚献及送神用《彰德》:
名隆五岳,秩映三台。严祠已备,睟影方回。
志第十二 历一
太古圣人,体二气之权舆,赜三才之物象,乃创纪以穷其数,画卦以通其变。而纪有大衍之法 ,卦有推策之文,由是历法生焉。殷人用九畴、五纪之书,《周礼》载冯相、保章之职,所以辨三辰之躔次,察九野之吉凶。历代畴人,迭相传授,盖推步之成法,协用之旧章。暨秦氏焚书,遗文残缺,汉兴作者,师法多门。虽同征钟律之文,共演蓍龟之说,而建元或异,积蔀相悬,旁取证于《春秋》,强乩疑于《系》、《象》,靡不扬眉抵掌,谓甘、石未称日官;运策播精,言裨、梓不知天道。及至清台眎祲,黄道考祥,言缩则盈,少中多否,否则矫云差算,中则自负知时。章、亥不生,凭何质证?
高齐天保中,六月日当蚀朔,文宣先期问候官蚀何时,张孟宾言蚀申,郑元伟、董峻言蚀辰 ,宋景业言蚀巳。是日蚀于申酉之间,言皆不中时。景业造《天保历》则疏密可知矣。昔邓平、洛下闳造汉《太初历》,非之者十七家。后刘洪、蔡伯喈、何承天、祖冲之,皆数术之精粹者,至于宣考历书之际,犹为横议所排。斯道寂寥,知音盖寡。所以张胄玄佩印而沸腾,刘孝孙舆棺而恸哭,俾诸后学,益用为疑。以臣折衷,无如旧法。
高祖受隋禅,傅仁均首陈七事,言戊寅岁时正得上元之首,宜定新历,以符禅代 ,由是造《戊寅历》。祖孝孙、李淳风立理驳之,仁均条答甚详,故法行于贞观之世。高宗时,太史奏旧历加时浸差,宜有改定,乃诏李淳风造《麟德历》。初,隋末刘焯造《皇极历》,其道不行,淳风约之为法,时称精密。天后时,瞿昙罗造《光宅历》。中宗时,南宫说造《景龙历》,皆旧法之所弃者,复取用之。徒云革易,宁造深微,寻亦不行。开元中,僧一行精诸家历法,言《麟德历》行用既久,晷纬渐差。宰相张说言之,玄宗召见,令造新历。遂与星官梁令瓚先造《黄道游仪图》,考校七曜行度,准《周易》大衍之数,别成一法,行用垂五十年。肃宗时,韩颍造《至德历》。代宗时,郭献之造《五纪历》。德宗时,徐承嗣造《正元历》。宪宗时,徐昂造《观象历》。其法今存,而元纪蔀章之数,或异前经;而察敛启闭之期,何殊旧法。至论征验,罕及研精。绵代流行,示存经法耳。
前史取傅仁均、李淳风、南宫说、一行四家历经,为《历志》四卷。近代精数者,皆以淳风、一行之法,历千古而无差,后人更之 ,要立异耳,无逾其精密也。《景龙历》不经行用,世以为非,今略而不载。但取《戊寅》、《麟德》、《大衍》三历法,以备此志,示于畴官尔。
戊寅历经
已上阙文日。自入立秋,初日加四千八十分,后日减七十六分,置初日所加之分,计后日减之数以减之。讫,馀以行分法约之,为日数。及加平见日及分,满行分法,又去之,从日一,为定见日及分。后皆放此。毕于秋分。自入寒露,日减一百二十七分,减若不足,即一日加行分法,反减之,为定见日及分。后皆放此。毕于立冬。自入小雪,毕于大雪,均减八日。初见去日十四度。
荧惑
平见:入冬至,初日减一万六千三百五十四分,后日减五百四十五分,毕于小寒。自入大寒,日加四百二十六分,毕于启蛰。自入雨水,毕于谷雨,均加二十九日。入立夏,初日加一万九千三百九十二分,后日减二百一十三分,毕于大暑。自入立秋,依平。自入处暑,日减一百八十四分,毕于立冬。自入小雪,毕于大雪。均减二十五日。初见去日十七度。
镇星
平见:入冬至,初日减四千八百一十四分,后日加七十九分,毕于气尽。自入小寒,毕于大寒。均减九日。入立春,均减八日。入启蛰,均减七日。入雨水,均减六日。入春分,均减五日。入清明,均减四日。入谷雨,毕芒种,均减三日。入夏至,毕十日内,均减二日。十日外,入小暑,毕五日内,均减一日。五日外,毕于气尽,依平。自入大暑,日加一百八十一分,毕于立秋。自入处暑,均加九日。自入白露,初日加六千二分,后日减一百三十三分,毕于寒露。自入霜降,日减七十九分,毕于大雪。初见去日十七度。
太白
晨平见:入冬至,依平。自入小寒,日加六十六分,毕于大寒。自入立春,毕于立夏,均加三日。自入小满,初日加一千九百六十四分,后日减六十六分,毕于芒种。自入夏至,依平。自入小暑,减六十分,毕于大暑。自入立秋,毕于立冬,均减三日。自入小雪,初日减一千九百六十四分,后日减六十六分,毕大寒。
夕平见:入冬至,日减一百分,毕于立春。自入启蛰,毕于春分,均减九日。自入清明,初日减五千九百八十六分,后日减一百分,毕于小满。自入芒种,依平。自入夏至,日加一百分,毕于立秋。自入处暑,毕于秋分,均加九日。自入寒露,初日加五千九百八十六分,后日减一百分,毕于小雪。自入大雪,依平。初见去日十一度。
辰星
晨平见:入冬至,均减四日。自入小寒,毕于大寒,依平。自入立春,毕启蛰,减三日。其在启蛰气内,去日一十八度外、四十度内,晨无木、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见也。自入雨水,毕于立夏,应见不见。其在立夏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之。自入小满,毕于寒露,依平。自入霜降,毕于立冬,加一日。自入小雪,毕于大雪十二日,依平。若在大雪十三日,即减一日。在十四日,减二日。在十五日,减三日。在十六日,减四日。
夕平见:入冬至,毕于清明,依平。自入谷雨,毕于芒种,减二日。自入夏至,毕于大暑,依平。自入立秋,毕于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及霜降二气之内,夕有星去日如前晨者,亦见。自入立冬,毕于大雪,依平。初见去日十七度。
行五星法
各置星定见之前夜半日所在宿度算及分,各以定见去朔日算及一分加之。小分满法十四分,从行分一。行分满法六百七十六分,从度一。又以星初见去日度数,晨减夕加之。命度以次,即星初见所在度及分。自此已后,皆弃此小分也。
求次日术
各加一日所行度及分。其火、金之行而有小分者,各以日率为母。小分满其母,去从行分一。行分满法,去从度一。其行有益疾迟者,副置一日行分。各以其分疾益迟损,乃加之。留者因前,退则减之,伏不注度。顺行出斗去其分,行入斗先加分。讫,皆以二十六副行分为度分。
岁星
初见:顺,日行一百七十六分五十秒,日益迟一分。一百一十四日行十九度二百九分。而留,二十八日。乃退,日九十七分。八十四日退十二度五十分。又留,二十六日五百九十六,小分七四分。即以初定见日分而加之,若满行分法,即去之,从月去之,从一日。乃顺,初日行六十分,日益疾一分。一百十四日行十九度四百三十七分而伏。
荧惑
初见:入冬至,初率二百四十一日行一百六十三度。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尽一百二十八日,率一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毕一百六十一日皆同。已后三日损日及度各一。尽一百八十二日,率一百七十日行九十二度。毕一百八十八日皆同。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二百二十七日,率一百八十三日行一百五度。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二百四十九日,率一百九十四日行一百一十六度。已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三百一十日,率二百五十五日行一百七十七度。毕三百三十七日皆同。已后二日损。尽三百六十五日,复二百四十一日行一百六十三度。
初见:入小寒已后,三日去日率一,毕于启蛰。自入雨水,毕于立夏,均去日率二十。自入小满,初去日率二十。以次三日去十九,日日去十八。以次三日去一日,毕于小暑,即依平,为定日之率。若入处暑,毕于秋分,皆去度率六,各依冬至后日数而损益之,又依所入之气以减之,名为前疾。日数及度数之率,若初行。入大寒,毕于大暑,皆差行,日益迟一分。其馀皆平行。若入白露,毕于秋分,初日行半度,四十日行二十度。即去日率四十,度率二十,别为半度之行,讫,然后求平行之分以续之。平行分者,置定行度率,以分法乘之,以定日率除之,所得即平行一日之分,不尽为小分。求差行者,置日率之数,减一。讫,又半之,加平行一日之分,为初日行分。各尽其日度而迟。初日行三百二十六分,日益迟一分半,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五分。其前疾去度六者,此迟初日加六十七分、小分三十六。小分满六十,去之,从行分一,即六十日行三十一度,分同。而留,十二日。前去日分日于二留,奇后从后留。乃退,日一百九十二分,六十日退十七度二十八分。又留,十二日六百二十六分、小分三十分。亦如初定见之分,满去如前。又顺,后迟。初日行二百三十八分,日益疾一分半,六十日行二十五度三十五分。此迟在立秋至秋分者,加一日,行六十七、小分三十六。满去如前,即六十日行三十一度。分同也。而后疾。入冬至,初率二百一十四日行一百三十六度。已后一日损日及度各一。尽三十七日,率一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尽五十七日,率一百六十七日行八十九度。毕七十九日皆同。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一百三十日,率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六十度。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一百四十四日,率一百九十一日行一百一十三度。已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一百九十日,率二百三十七日行一百五十九度。已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尽二百一十日,率二百六十七日行一百八十九度。毕二百五十九日皆同。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尽三百六十五日,复率二百一十四行一百三十六度。后迟加六度者,此后疾去度率六,为定度。各依冬至后日数而损益之,为后疾日及度之率。若入立夏,于夏至,日行半度,尽六十日,行三十度。若入小暑,于大暑,尽四十日,行二十度。皆去日及度之率,别为半度之行,讫,然后求平行之分以续之。各尽其日度而伏。
镇星
初见:顺,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而留,三十八日。乃退,日四十一分,一百日退六度四十四分。又留,三十七日六十一分小分四。亦以初定见日分加之。满去如前。乃顺,日行六十分,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四十八分而伏。
太白
晨初见:乃退,日一度半,十日退十五度。而留,九日。乃顺迟,差行。先迟,日益疾八分,四十日行三十度。若此迟入大雪已后,毕于小满,即依此为定而求行分。自入芒种,十日减一度为定度,毕于夏至。自入小暑,毕于霜降,均减三度。自入立冬,初日减三度,后十日减一度,毕于霜降,小雪,皆为定度。求一日行分者,以行分法乘定度,以四十馀之,为平分,不尽为小分。又以四乘三十九,以减平分,为初日行分。平行,日一度,十五日行十五度。若此平行入小寒后,十日益日及度各一,毕于启蛰。自入雨水之气,皆二十一日行二十一度。自入春分后,十日减一,毕于立夏,即十五日。自入处暑,毕于寒露,即无此平行。自入霜降,即四日益一,毕于大雪,后十五日行十五度。疾,百七十日行二百四度。前顺迟减度者,计所减之数,以益此度为定度。求一日行度及分者,以百七十日减度数,馀行以分法乘,以百七十馀之,所得为之日平行度分。晨伏东方。
夕初见:顺疾,百七十日行二百。毕于立夏,依此顺疾。入冬至已后,毕于立夏,依此率为定。自入小满,六日加一度。自入大暑初,毕于芒种,自入夏至,毕于小暑,均五度。自入大暑,初加五度,后三日减一度,毕于气尽。自入立秋,毕于大雪,还依本率。从白露毕春分,皆差行。先疾,日益迟一分半。自入清明,毕于处暑,并平行,同晨疾。求差行者,半一百六十九,乃以一分半乘之,以加平行分,为初日行度分也。平行,日一度,十五日行十五度。此平行入冬至后,十日减日及度各一,毕于立春。自入启蛰,毕于芒种,皆均九日行九度。自入夏至后,五日益一,毕于小暑。自入大暑,毕于气尽,皆十五日行十五度。自入立秋后,六日一,毕于小雪。自入大雪,毕于气尽,皆十五日行十五度者也。顺迟,差行。先疾,日益迟八分,四十日行三十度。前加度者,此依数减之,求一日行分,如晨迟准减者为加之。又留,九日。乃退,日半度,十日退五度,而夕伏西方。
辰星:晨初见,留,六日。顺迟,日行一百六十九分,四日行一度。若初见入大寒,毕于启蛰之内,即不须此迟行。平行,日一度,十日行十度。此平行若入大寒已后,二日去日及度各一,毕于二十日,日及度俱尽,即无此平行。疾,日行一度六百九十分,十日行十九度六分。前无迟行者,此疾日减二百三分,十日行十七度四分。晨伏东方。
夕初见:顺疾,日行一度六百九分,十日行十九度六分。此疾者,入小暑毕于处暑之内,日减二百三分,十日行十六度四分。平行,日一度,十日行十度。此平行若入大暑已后,于二日去日及度各一。毕于二十日,日及度俱尽,即无此平行。迟,日行一百六十九分,四日行一度。若疾减二百三分者,即不须此迟行。又留,六日九分。夕伏西方。
推交会
交会法:一千二百七十四万一千二百五分。
交分法:六百三十七万六百二十九分。
朔差:一百八万五千四百九十二分。
望分:六百九十一万三千三百五十分。
交限:五万八十二万七千八百五十八分。
望差:五十四万二千七百四十七一分。
外限:六百七十六万七百八十二九分。
中限:一千二百三十五万一千二十五八分。
内限:一千二百一十九万八千四百五十八七分。
交时法:二万九千一十八。
推交分术
置入上元已来积月,以交会法去之。馀,以朔差乘之。满交会法,又去之。仁均本术,武德年加交差七百七十五万五千一百六十四分。馀为所求年天正朔入平交分。求望平交分术,以望分加之,满去如前,为平分。次月平分术,其朔望,入冬至气内,依平为定。若入小寒已后,日加气差一千六百五十分,毕于立春。自入启蛰,毕于清明,均加七万六千一百分。后日减一千六百五十分,毕于小满。置初日所加之分,计后日减之数以减之,馀以加平交分。自入芒种,毕于夏至,依平为定。加之,满交会法,即去。馀为定交分。其朔入灾交,若入小寒,毕于雨水,及立夏,毕于小满,值盈二时已下,皆半气差而加之。二时已上,皆不加。其朔入时交分,如望差分已下,外限已上,有星伏,木土去见十日外,火去见四十日外,金星伏去见二十二日外。有一星者,不加气差。其朔望,入小暑已后,日减气差一千二百分,毕于处暑。自入白露,毕于霜降,均减九万五千八百二十分。自入立冬,初日减六万三千三百分,后日减二千一百一十分,毕于小雪。置初日所减之分,计后日减之数以减之,馀以减平交分也。自入大雪,亦依平为定。减若不足者,加交会法,乃减之。馀为定交分。其朔入交分,如交限内限已上,交分中限已下,有星伏如前者,不减气差。
推道在内外及先后去交术,其定交分不满交分法者,为在外道。满去之,馀为在内道。其馀如望差已下,即是去先交分。以时法约之得一,为去先交时数。交限已上,即以减交分法。馀为去后交分,亦以时法约之,为时数。望则月蚀也。其朔在内道者,朔则日蚀。或虽在内道去交而远,在外道去交而近,亦为蚀也。
推月蚀加时术
置有蚀之望定小馀。若入历一日,即减二百八十。入十五日,即加之。若入十四日,即加五百五十。入二十八日,即减之。自入诸日,值盈皆加二百八十,值缩皆减之,为定馀。乃以十二乘之,以时法六千五百三除之,所得为半辰之数。命以子半起算外,即所在辰。初命子半以一算,自后皆以二算为一辰。不尽为时馀。若时馀在辰半之前者,乃倍之。如法无所得,为辰初。又以三因之,如法得一,名为强。若得强,若得二强,即名少弱。若倍之,如法得一,为少。凡四分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不尽者,又三之,如法得一,名为强。若得二强者,即名为半弱。若时馀在辰半之后者亦倍之。如法无所得,为正在辰半。以三因之,如法得二,名为强,即名半强。若得二强,即名太弱。若倍之,如法得一,为态。不尽者,又三之,如法得一,为强,即名太强;若得者,又二强者,为辰末。亦可前辰名之。月在冲上蚀,日出后入前各一时半外,不注蚀。
推日蚀加时术
置有蚀之朔定小馀。若入历一日,即减三百。入十五日,即加之。若入十四日,即加五百五十。入二十八日,即减之以为定。自后不入四时加减之限。春三月,内道,去交四时已上,入历,值盈加二百八十,值缩反减之。夏三月,内道,值盈加二百八十,值缩反减之。秋三月,内道,去交十一时已下,值盈加二百八十,值缩不加;十一时已上,值盈加五百五十,值缩不加一百八十。冬三月,内道,去交五时已下,值盈加二百八十,缩不加。皆为定馀。乃以十二乘之,以时法除之,所得半辰之数,命以子半起算外,即所在辰。命辰如前法。不尽为时馀,别置为副。若入仲辰半前,即以副减法,馀为差率。若在半后,即退其半辰,还以法加馀,即以副为差率。若入季辰半前,即以法加副,而为差率。若在半后,即其半辰,还以法加馀,乃倍法以加副,而为差率。若入孟辰半前,即三因其法,而以副减之,馀为差率。若半后,即退其半辰,还以法加馀,又以法加副,乃三因其法而以副减之,为差率。又置去交时数,三已下加三,六已下加二,九已下加一,九已上依数,十二以上从十二,以乘差率。若在季辰半后,孟辰半前,去交六时以上者,皆从其六,以乘差率。六时已下,自依数,不须加。如十四得一,为时差。子至卯半,午至酉半,以时馀加之;卯至午半,酉至子半,以减时馀。加之若满时法者,乃去之,加于辰,即进之于前也。减之若不足者,减半辰,加时法,乃减之,即退之于后也。馀为定时馀。乃如月蚀法,子午卯酉为仲,辰戌丑未为季,寅申已亥为孟。日出前后各一时半外,不注日蚀。
推内道日不蚀术
夏五月朔,加时在南方三辰,先交十三时外,六月朔,后交十三时外者,不蚀。启蛰毕清明,先交十三时外,值缩,加时在未巳西者,亦不蚀。入处暑,毕寒露,后交十三时,值盈,加时在己巳东者,亦不蚀。
推外道日蚀术
不问交之先后,但去交一时内者,皆蚀也。若先交二时内者,值盈二时外者,亦蚀。若后交二时内,值缩二时外者,亦蚀。其夏去交二时在南方三辰者,亦蚀。若去分至十二时内,去交六时内者,亦蚀。若去交春分三日内,后交二时内者,亦蚀。秋分三日内,先交二时内者,亦蚀。诸去交三时内,星伏如前者,亦蚀。
推月蚀分术
置去交分。其在冬,先后交皆去不蚀分二时之数。若在于春,先交去半时,后交去二时。夏即依定。若在于秋,先交去二时,后交去半时。若不足去者,蚀既,乃以三万六千一百八十三为法除之,所得为不蚀分。不尽者,半法已上为半强,已下为半弱,而以减十五,馀为蚀之大分。
推月蚀所起术
若在外道,初起东北,蚀甚西北。若在内道,初起东南,蚀甚西南。十三分已上,正东起。推皆据正南而言。
推日蚀分术
置去交分。若入冬至已后,毕于立春,皆均减十二万八百,馀为不蚀分。不足减者,反以交分减之,馀为不蚀分。亦减望差为定法。其后交值缩者,直以望差为定法,不须减之。自入启蛰,初日减二十二万八百分,后日减一千八百一十分,置初日所减之分,计后日减之数以减之,馀以减交分。毕于芒种。自入夏至,日减二千四百分,毕于白露。自入秋分,毕于大雪,皆均减二十二万八百分。但不足减者,皆如前,反以交分减之,讫,皆为不蚀。若入冬至,毕于小寒,不蚀分依定。若入大寒,毕于立夏,后去交五时外,皆去不蚀分一时。时差值减者,先交减之,后交加之。不足减者,蚀既。时差值加者,先交加之,后交减之。不足减者,蚀既。乃为定分,以十五乘之,以定法除之,所得为不蚀分。不尽者,半法已上为半强,已下为半弱,而以减十五,馀为蚀之大分也。
推日蚀所起术
若在外道,初起西南,蚀甚东南。若在内道,初起西北,蚀甚东北。十三度已上,正西起。亦据正南而言之。
求日出入所在术
以所入气辰刻及分,与后气辰刻及分相减。馀乘入气日算,以十五除之。所得以加减所入气为定日出人。从冬至至夏至,日出减之,日入加之。从夏至至冬至,日出加之,日入减之。入馀为定刻及分。
武德九年五月二日校历人前历博士臣南宫子明
校历人前历博士臣薛 弘疑
校历人算历博士臣王 孝通
监校历大理卿清河县公崔 善为
夜漏半
右依武德元年经,加于漏刻日出没二十四气下。
推月蚀加时术
右加有蚀之望,以百刻乘定小馀,日法而一,以课所近气不满夜半者,命日以甲子算上注历。
推月蚀亏初复满先造每箭更筹用刻
倍月蚀日所入气夜漏半,二十五而一,为筹刻分,亦注于历下。
月蚀分用刻率 置月蚀分
推日月蚀加时定刻术
置日月蚀加时定馀。在辰半后者,加时法于时馀,以二十五乘之,三万九千一十八而一刻,命刻算外,即所入辰刻。
求亏初复满术
置蚀分,用刻率副之,以乘所入历损益率,四千五十七而一。值盈反其损益,值缩依其损谥,副为蚀定用刻数,乃六乘之,十而一,以减蚀加时辰刻,为亏初。丈四乘馀之用刻数,十而一,以加蚀加时辰刻,为复满。
求所蚀夜初甚末更筹刻术
因其日日所入辰残刻及分,依次加辰刻及分,至蚀初辰刻及分,减二刻十二分,从其更用刻及分除之,不满更,即初蚀更筹。依所求得至甚刻加之,命即甚。依求得甚后刻数加之,命即末更筹刻及分。日出前复满,日入后初亏,皆不注蚀。
志第十三 历二
○麟德甲子元历
上元甲子,距今大唐麟德元年甲子,岁积二十六万九千八百八十算。推法:一千三百四十。期实:四十八万九千四百二十八。旬周:六十。
○推气序术
置入甲子元积,算距今所求年,以期乘之,为期总。满法得一为积日,不满为小馀。旬去积日,不尽为大馀。命大馀起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中气冬至恆日及大小馀。天正建子,律气所由,故阴阳发敛,皆从其时为自。
○求恆次气术
因冬至大小馀,加大馀十五、小馀二百九十二、小分六之五。小分满,从小馀。小馀满总法之,从大馀一。大馀满旬周之。以次转加,而命各得其所求。他皆放此。凡气馀朔大馀为日,小馀为辰也。
○求土王
置清明、小暑、寒露、小寒、大寒小馀,各加大馀十二、小馀二百四十四、小分八。互乘气小分通之,加八。若满三十,去,从小馀一。凡分馀相并不同者,互乘而并之。母相乘为法。其并满法一为全,此即齐同之术。小馀满总法,从命如前,即各其气从土王日。
没日法:一千七百五十七。
没分:十二万二千三百五十七。
求没日术
以九十乘有没气小馀,十五乘小分,从之,以减没分,馀,法得一,为日。不尽,馀,以日数加其气大馀。去命如前,即其气内没日也。小气馀一千四十已上,其气有没者,勿推也。没馀皆尽者为减。求次没:因前没加日六十九,馀一千一百四,馀满从没日一,因而命之,以气别日。
盈朔实:三万九千九百三十三。
朒朔实:三万九千二百二十。
恆朔实:三万九千五百七十一。
推朔端
列期总,以恆朔实除之为积月,不满为闰馀。满总法为闰日,不满为闰辰。以闰日减冬至大馀,辰减小馀,即所求年天正月恆朔大小馀。命大馀以甲子算外,即其日也。天正者,日南至之月也。恆朔者,不朒不盈之常数也。凡减者,小馀不足减,退大馀一,如总法而减之。大馀不足减者,加旬周,乃减之。其须减分奇者,退分馀一,如其法而减,以其在宿度游实不足减者,加在宿过周连馀及奇,乃减之。以天正恆朔小馀加闰馀,以减期总,馀为总实。
求恆弦望术
因天正恆朔大小馀,加大馀十,小馀五百一十二太,凡四分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满法者,去命如前,即天正上弦恆日及大小馀。以次转加,得望下弦及来月朔。以次转加,去命如前,合得所求。他皆放此。因朔径求望,加大馀十四,小馀一百二十五分半。因朔径求下弦,加大馀二十二,小馀一百九十八少。因朔径次朔,加大馀二十九,小馀七百十一。半总:六百七十。辰率:三百三十五。
检律候气日术
求恆气初日影泛差术
见所求气陟降率,并后气率,半之,十五而一,为泛末率。又二率相减,馀,十五而一,为总差。前少,以总差减泛末率;前多,以总差加泛末率。加减泛末率讫,即为泛初率。其后气无同率,因前末率即为泛初率。以总差减初率,馀为泛末率。
求恆气初日影定差术
十五除总差,为别差为限。前少者,以限差加泛初末率;前多者,以限差减泛初末率。加减泛初末率讫,即为定初末率,即恆气初日影定差。
求次日影差术
以别定差,前少者加初日影定差,前多者减初日影定差。加减初日影定差讫,即为次日影定差。以次积累岁,即各得所求。每气皆十五日为限。其有皆以十六除取泛末率及总差别差。
求恆气日中影定数术
置其恆气小馀,以半总减之,馀为中后分。不足减者反减半总,馀为中前分。置前后分,影定差乘之,总法而一,为变差。冬至后,午前以变差减气影,午后以变差加气影。夏至后,午前以变差加气影,午后以变差减气影。冬至一日,有减无加。夏至一日,有加无减。加减讫,各其恆气日中定影。
求次日中影术
迭以定差陟减降加恆气日中定影,各得次日中影。后汉及魏宋历,冬至日中影一丈二尺,夏至一尺五寸,于今并短。各须随时影校其陟降,及气日中影应二至率。他皆仿此。前求每日中影术,古历并无,臣等创立斯法也。
求律吕应日及加时术
十二律各以其月恆中气日加时,应列其气小馀,六乘之,辰率而一,为半总之数,不尽,为辰馀。命时起子算半,为加时所在辰。六乘辰馀,如法得一为初,二为少弱,三为少,四为少强,五为半弱。若在辰半后者,得一为半强,二为太弱,三为太,四为太强,五为辰末。
求七十二候术
恆气日,即初候日也。加其大馀五,小馀九十七,小分十一。三乘气小分加十一,满十八从小馀一。满法,去命如前,即次候日。以次转加,得末候日。
求次气日检盈虚术
进纲一十六 退纪一十七
泛差一十一 总辰一十二六十并平阙
秋分后春分前日行速,春分后秋分前日行迟。速为进纲,迟为退纪。若取其数,纲为名;用其时,春分为至。进日分前,退日分后。凡用纲纪,皆准此例。
见所在气躔差率,并后气率,半之,总辰乘之,纲纪而一,得气末率。各以泛差通其纲纪,以同差辰也。又二率相减,馀以总辰乘而纪除之,为总差。辰之纲纪除之,为别差率。前少者,以总差减末率;前多者,以总差加末率。加减讫,皆为其气初日损益率。前多者,以别差率减;前少者,以别差率加。加减气初日损益率讫,即次日损益率。亦名每日躔差率。以次加减,得每日所求。各累所损益,随历定气损益消息总,各为其日消息数。其后气无同率,及有数同者,皆因前少,以前末率为初率,加总差为末率,别差渐加初率,为每日率。前多者,总差减初率为末率,别差渐减为日率。其有气初末计会及纲纪所校多少不叶者,随其增损调而御之,使际会相准。
求气盈朒所入日辰术
冬夏二至,即以恆气为定。自外,各以气下消息数,息减消加其恆气小馀,满若不足,进退其日。即其气朒日辰。亦因别其日,命以甲子,得所求。加之为盈气,减之为朒气,定其盈朒所在,故日定。凡推日月度及推发敛,皆依定气推之。若注历,依恆气日。
求定气恆朔弦望夜半后辰数术
各置其小馀,三乘,如辰率而一,为夜半后辰数。
求每日盈朒积术
各置其气先后率与盈朒积,乃以先率后率加躔差率,盈朒积加消息总,亦如求消息法,即得每日所入盈朒及先后之数。
求朔弦望恆日恆所入盈缩数术
各以总辰乘其所入定气日,算朒朔弦望夜半后辰数,乃以所入定气夜半后辰数减之,馀为辰总。其恆朔弦望与定气同日而辰多者,其朔弦望即在前气气末,而辰总时有多于进纲纪通数者,疑入后气之初也。以乘其气前多之末率、前少之初率,总辰而一,为总率。凡须相乘有分馀者,母必通全子乘讫报母,异者齐同也。其前多者,辰总减纪乘总差,纲纪而一,为差。并于总率差,辰总乘之,倍总辰除之,以加总率。前少者,辰总再乘别差,总辰自辰乘,倍而除之,以加总率,皆为总数。乃以先加后减其气盈朒为定积,凡分馀不成全而更不复须者,过半更不后夜无气也。以盈朒定积,盈加朒减其日小馀,满若不足,进退之,各其入盈朒日及小馀。若非朔望有交从者速粗举者,以所入定气日算乘先后率,加十五而一,先加减盈朒为定积。入气日十五算者,加十六而一。
历变周:四十四万三千七十七。
变奇率:十二。
历变日:二十七;变馀,七百四十三;变奇,一。
月程法:六十三。
推历变术
以历变周去总实,馀,以变奇率乘之,满变周又去之。不满者,变奇率约之,为变分。不尽,为变奇。分满总法为日,不满为馀。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恆朔夜半入变日及馀,以天正恆朔小馀加之,即经辰所入。
求朔弦望经辰所入
因天正经辰所入日馀奇,加日七、馀五百一十二、奇九。奇满率成馀。馀,如总法为日,得上弦经辰所入。以次转加,得望、下弦及来月朔。所入满变日及馀奇,则去之。凡相连去者,皆仿于此。径求望者,加朔所入日十四、馀一千二十五、奇六。径求次朔,加一日、馀一千三百七、奇十一。
求朔望弦盈朒减辰所入术
各以其日所入盈朒定积,盈加朒减其恆经辰所入,馀即各所求。
求朔弦望盈朒日辰入变迟速定数术
各列其所入日增减率,并后率而半之,为通率。又二率相减,馀为率差。增者,以入馀减总法,馀乘率差,总法而一,并率差而半之。减者,半入馀乘率差,亦总法而一,并以加于通率,入馀乘之,总法而一,所得为经辰变转半经辰变。速减迟加盈朒经辰所入馀,为转馀。应增者,减法。应减者,因馀。皆以乘率差,总法而一,加于通率。变率乘之,总法而一,以速减迟加变率为定率。乃以定率增减迟速积为定。此法微密至当,以示算理通途。若非朔望有交及欲考校速要者,但以入馀乘增减率,总法而一,增减速为要耳。其后无同率者,亦因前率,应增者以通率为初数,半率差而减之;应减入馀进退日者分为二日,随馀初末,如法求之。所得并以加减变率为定。
其入前件日馀,如初数已下者为初,已上者以初数减总法,馀为末之数。增减相反,约以九分为限。初虽少弱,而末微强,馀差不多,理况兼举,皆今有杂差,各随其数。若恆算所求,七日与二十一日得初率,而末之所减,隐而不显。且数与平行正算,亦初末有数,而恆算所无。其十四日、二十八日既初末数存,而虚差亦减其数,数当去恆法不见。
求朔弦望盈朒所入日名及小馀术
各以其所入变历速定数速减迟加其盈朒小馀。满若不足,进退其日。命以甲子算外,各其盈朒日反馀。加其恆日,馀者为盈;减其恆日,馀者为朒。其日不动者,依恆朔日而定其小馀,推拟日月行度。其定小馀二十四已下,一千三百一十六已上者,其入气盈朒、入历迟速,皆须覆依本术推算,不得从粗举速要之限。乃前朔后朔,迭相推校。盈朒之课,据实为准。损不侵朒,益不过盈。
求定朔月大小术
凡朔盈朒日名,即为定朔日名。其定朔日名,十干与来月同者大,不同者小。其月无中气者为闰月。其正月朔有定加时正月者,消息前后各一两月,以定月之大小。合亏在晦二者,弦望亦随事消息。凡置月朔,盈朒之极,不过频三。其或过者,观定小馀近夜半者量之。
检宿度术
前件周天二十八宿,相距三百六十五度,前汉唐都以浑仪赤道所量。其数常定,纮带天中,仪图所准。日月往来,随交损益。所入宿度,进退不同。
黄道宿度左中郎将贾达检日月所去赤道不同,更铸黄道浑仪所检者。
臣等今所修撰讨论,更造木浑图交络调赋黄赤二道三百六十五度有奇,校量大率,与此符会。今历以步日行月及五星出入循此。其月行交络黄道,进退亦宜有别。每交辄差,不可详尽。今亦依黄道推步。
推日躔术
置冬至初日躔差率,加总法,乘冬至小馀,如总法而一,以减天宿度分。其馀命起黄道斗十二度,宿次去之,经斗去宿分度,不满宿算外,即所求年冬至夜半所在宿度算及分。
求每定气初日夜半日所在定度术
各以其定气初日躔差率,乘气定馀,总法而一,进加退减馀为分,以减定气日度及分,命以宿次如前,即其夜半度及春秋二分定气初日为进退之始,当平行一度。自馀依进加退减度之。
求次日夜半日所在定度术
各因定气夜半所在为本,加度一。又以其日躔差率,进加退减度分。满若不足,并依前例。去命如上,即得所求。其定朔弦望夜半日度,各随定气,以其日月名亦直而分别之。勘右依恆有馀,从定恆行度,不用躔差。
求朔弦望定日夜辰所加日度术
各以其定小馀为平分。又定小馀乘其日所躔差率,总法而一,乃进加退减其平分,以加其夜半日度,即各定辰所加。其与五星加减者,半其分,消息月朔者,应推月度所须,皆依本朔大小。若注历,依甲子乙丑各拟入。
推月离术
求朔望定日辰月所在度术
各置朔弦望定辰所加日度及分。
凡朔定辰所加为合朔,日月同度。上弦加度九十一、分四百一十七。
望加度一百八十三、分八百三十四。
下弦加度二百七十三、分一千二百五十一。讫,各半而十退之,为程度分。
求次月定朔夜半入变历术
置天正恆朔夜半所入变日及馀。定朔有进退一日者,进退一日,为定朔夜半所入。
月大加二日,月小加一日。馀皆五百九十六、奇十六。
求次日夜半所入变历术
因定朔夜半所入日算,加日一,满皆如前。其弦皆依前定日所在求之。
求变日定离程术
各以其日夜半入变馀,乘离差,总法而一,为见差。以进加退减其日离程,为月每日所离定程。
求朔弦望之定日夜半月所在度术
各以其日定小馀,乘所入变日离定程,总法而一,为夜半后分。满程法为度,馀为度分。以减其日加辰所在度及分,命以黄道宿度,即其所求。次日夜半,各以离定程加朔弦望夜半所在分,满程法从度,去命以黄道宿度算外,则次日夜半月度。求晨昏度,以其日离定程乘其日夜刻,二百而一,为昏分,满程法为度。望前以昏,后以晨,加夜半度,得所求。其弦望以五乘定小馀,程法一,为刻,即各其辰所入刻数。皆减其晨前刻,不尽为晨后刻。不满晨前刻者,从前日注历,伺候推。
总刻:一百。辰刻:分十一。刻分法:七十二。
求定气日昼夜漏刻及日出没术
倍其气晨前刻及分,满法从刻,为日不见漏。以减百刻,馀为日见漏。五刻昼漏刻。以昼漏刻减百刻,馀夜漏刻。以四刻十二分加晨前漏刻,命起子初刻算外,即日出辰刻。以日见漏加日出刻辰,以次如前,即日没所在辰刻。以二十五除从夜漏,得每更一筹之数。以二刻三十六分加日没辰刻,即甲辰刻,又以更筹数加之,得甲夜一筹数。以次累加,满辰去命之,即五更夜筹所以当辰刻及也,以配二十一箭漏之法也。
求每日并屈申数术
每气准为一十五日,各置其气屈申率。每以发敛差损益之,差满十从分,分满十从率一,即各每日屈申率。各累计屈申率为刻分,乃以一百八十乘刻分,泛差十一乘纲纪而除之,得为刻差,满法为刻。随气所在,以申减屈加不见漏而半之,为晨前定刻。每求次日,各如前法。时加其如始,随加辰日晚,以率课之。
求黄道去极每日差术
置刻差,三十而一为度。不满三约为分。申减屈加其气初黄道度,即每日所求。
求昏旦去中星度术
每日求其昼漏刻数,以乘期实,二百乘总法而除之,得昏去中星度。以减周天度,馀为晨去中星度。以昏旦去中星度,加其辰日所在,即各其日中宿度。其梗概粗举者,加其夜半日度,各其日中星宿度。
因求次日者,各置其四刻差,七十二乘之,二百八十八而一度。冬至后加,夏至后减。随日加,各得每日去中度。晨昏所距日在黄道中星准度,以赤道计之。其赤道同太初星距。
推游交术
终率:一千九十三万九千三百一十三。奇率:三百。
约终:三万六千四百六十四 奇一百一十三。
交中:一万八千二百三十二 奇五十六半。
交中日:二十七 馀二百八十四 奇一百一十三。
中日:十三 馀八百一十二 奇五十六半。
亏朔:三千一百六 奇一百八十七。
实望:一万九千七百八十五 奇一百五十。
后准:一百五十二 奇九百三半。
前准: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八 奇二百六十三。
求月行入交表里术
置总实,以终率去之。不足去者,奇率乘之。满终率,又去之。不满者,奇率约之,为天正恆朔夜半入交分。不尽,为奇。以总法约入交分,为日。不尽,为馀。命日算外,即天正恆朔夜半入交日算及馀、奇。天正定朔有进退日者,依所进退一日,为朔所入。日不满中日及馀、奇者,为月在外;满,去之,馀皆一为月在内。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馀皆一千五十五、奇一百八十七。求次日,加一日,满中日者,皆去之,馀为入次。一表一里,迭互入之。
求月入交去日道远近术
置所入日差,并后差半之,为通率。进,以入日馀减总法,以乘差,总法而一,并差以半之。退者,半入馀,以乘差,总法而一。皆加通率,为交定率。乃以入馀乘定总法。乃进退差积,满十为度,不满为分,即各其日月去日道度数。每求日道宿度去极数,其入七日,馀一千七十六、奇二十八少已下者,进,已上,尽全;馀二百六十三、奇二百七十一大者,退入十四日,如交馀奇已下者,退;其入已上,尽全;馀五百二十七、奇二百四十二半者,进。而终其要为五分。初则七日四分,十四日三分;末则七日后一分,十四日后二分。虽初强末弱,差率有检,月道一度半强已下者,为沾黄道。当朔望,则有亏。遇五星在黄道者,则相侵掩。
求所在宿术
求夜半入交日十三算者及馀,以减中日及馀,不尽者,以乘其日离定程,总法而一,为离分,满程为度,以加其日夜半月所在宿度算及分,求次交准此,各得其定交所在度。置前后定交所宿度算及分,半之,即各表里极所在宿度及分。
求恆朔望泛交分野
因天正恆朔夜半入交分,以天正恆朔泛交分求望泛交,以实望加之。又加,得次月恆朔泛交分。满约终及奇,去之。次求次朔,以亏望加之。
求朔望入常交分术
以入气盈朒定积,盈加朒减其恆泛交分,满若不足,进退约终。即其常分交。
求朔望定交分术
以六十乘定迟速,以七百七十七降除之,所得为限数。速减迟加如常。其数朔入交月在日道里者,以所入限数减定迟速,馀以速减迟加其定交分。而出日道表者,为变交分。加减不出日道表,即依定交分求蚀分。其变交分出日道表三时半内者,检其前后月望入交分数多少,依月亏初复末定蚀术,注消息,以定蚀不。
求入蚀限术
其入交定分,如交中已下者,为月在外道;交中已上者,以交中减之,馀为月在内。其分如后准已下、前准已上者,为入蚀限。望则月蚀,朔入限,月在里者,日蚀。入限如后准已下者,为交后分;前准已上者,反减交中,馀为交前分。以一百一十二约之,为交时。
求月蚀所在辰术
置望日不见刻,六十七乘之,十而一,所得,若蚀望定小馀与之等已下,又以此得减总法馀与之等已为蚀正见数定小馀。如求律气应加时法,得加时所在辰月在冲辰蚀,若非正见者,于日出后日没前十二刻半内,求其初末以候之。又以半总减蚀定小馀,不足减者半总加减讫,以六乘之,如辰率而一,命起子半算外,即月蚀所在辰。
求日蚀所在辰术
置有蚀朔定小余副之,以辰率除之,所得以艮、坤、巽、乾为次,命退算外。不满法者,半法减之。无可减者,为初;所减之馀,为末。初则减法,各为差率。月在内道者,乃以十加去交时数而三除之,以乘差率,十四而一,为差。其朔在二分前后一气内,即以差为定。近冬至以去寒露雨水、近夏至以去清明白露气数倍之,又三除去交时数增之。近冬至,艮巽以加,坤乾以减;近夏至,艮巽以减、坤乾以加其差,为定差。艮坤加副,巽乾减副。月在外道者,三除去交时数,以乘差率,十四而一,为之差。艮坤以减副,巽乾以加副,各加减副讫,为定副小馀。如求律气应加时术,即日蚀所在辰及少太。其求入辰刻,以半辰刻乘朔,辰率而一,得刻及分。若蚀近朝夕者,以朔所入气日出没刻校蚀所在,知蚀见不之多少,所在辰为正见日月蚀既,在起复初末,亦或变常退于见前后十二刻半候之。
求月起复依蚀分后术
求月在日道表朔不应蚀准。朔在夏至初日,准去交前后二百四十八分为初准;已下,加时在午正前后七刻内者,食。朔去夏至前后,每一日损初准二分,毕于前后九十四日,各为每日变准。其朔去交如变准已下,加时如前者,蚀。
又以末准六十减初准及变准,馀以十八约之,为刻准。以并午正前后七刻数为时准。加时准内去交分,如末准已下,并蚀。又置末准,每一刻加十八,为差准。每加时刻,去午前后如差准刻已下,去交分如差已下者,并蚀。自秋分至春分,去交如末准已下,加时南方三辰者,亦蚀。凡定交分在辰前后半时外者,虽入蚀准前为蚀。求月在日道里朔应蚀而不蚀准。朔在夏至日,去交一千三百七十三,为初准;已上,加时在午正前后十八刻内者,或不蚀。朔去夏至前后,每一日益初准一分半,毕于前后九十四日,各为每日变准。以初减变,馀十而一,为刻准。以刻减午正前后十八刻,馀,十而一为时准。其去交在变准已上,加时在准内者,或不蚀。
求月蚀分术
置去交前后定分,冬交前后,皆去二百二十四。春交后去一百,交前去二百。夏不问前后,去五十。秋交后去二百,交前去一百。不足去者,蚀既。有馀者,以减后准,一百四而一。馀半已下,为半弱;半已上,为半强。命以十五为限,得月蚀之大分。
求月蚀所起术
月在内道:蚀东方三辰,亏自月下斜南上,月从西而渐北,自东而渐南。蚀南方三辰,亏起左下,甚于正南,复于右下。蚀西方三辰。亏自南而渐东,月从北而渐西,起于月上,斜南而下。月在外道:蚀东方三辰,亏起自月下,斜北而上,亏起东而渐北,月从西渐南。蚀南方三辰,亏起左上,甚于正北,复于右上。蚀西方三辰。亏自北而渐东,月从南而渐西,起于月上,斜北而上。凡蚀十二分已上,皆随黄道所在起复,于正傍逆顺上下每过其分。又道有升降,每各不同,各随时取正。
求日蚀分术
月在内道者,朔入冬至,毕朒雨水,及盈秋分,毕大雪,皆以五百五十八为蚀差。自入朒春分已后,日损六分,毕于白露。置蚀去交前后定分,皆以蚀差减之。但去交分不足减者,皆反以减蚀差为不蚀馀。自入朒小满,毕盈小暑,加时在午正前后七刻外者,皆去不蚀馀一时;三刻内,加不蚀馀一时。朒大寒毕朒立春,交前五时外,大暑毕盈立冬,交后五时外,皆去不蚀馀一时,五时内加一时。诸加时蚀差应减者,交后减之,交前加之。应加者,交后加之,交前减之。但不足减去者,蚀既。加减入不蚀限者,或不蚀。其月在外道者,冬至初日无蚀差。自后日益六分,累计以为蚀差,毕于朒雨水。自入朒春分,毕于盈白露,皆以五百二十二为蚀差。自入盈秋分已后,日损六分,毕于大雪。所损之馀,为蚀差。以蚀差加去交定分,为蚀分。以减后准,馀为不蚀分。各置其朔蚀差,十五约之,以减一百四,馀为定法。不蚀分馀,各如定法得一分。馀半法已上,为半强;已下,为半弱。减十五,馀为蚀之大分。
求日蚀所起术
日在内道: 日蚀东方三辰,亏自日上近北而斜下,月渐西北,日渐东南。日蚀南方三辰,亏起右下,甚正北,复左下。月在南而渐东,日在北而渐西。日蚀西方三辰。月渐东北,日渐西南,亏自日下近西而斜上。日在外道:日蚀东方三辰,亏自日上近南而斜下,月渐东南,日渐西北。日蚀南方三辰,亏起右下,甚正北,复左下。月在南而渐东,日在北而渐西。日蚀西方三辰。月渐西南,日渐东北,亏自日下近南而斜上。凡蚀十二分已上,起于正旁。各据黄道升降,以准其体。随其所处,每各不同。蚀有初末,动涉其时,随便益损,以定亏复所在之方也。
求日月蚀亏初及复末时刻术
置朔望所蚀大分数为率。四分已上,因增二。五分已上,因增三。九分已上,因增四。十三分已上,因增五。各为泛用刻率,副之。以乘所入率,副之。以乘所入变增减率,总法而一,应速增损、减加,应迟依其增减副,讫,为蚀定用刻数。乃四乘之,十而一,以减蚀甚辰刻,为亏初。又六乘之,十而一,加蚀甚辰刻,为复末。依其定加时所在辰刻加减命之,各其辰、其月蚀甚初末更筹。因其日月所入辰刻及分,依前定气所遇夜刻更筹术,求其初末及甚时更筹。
迦叶孝威等天竺法,先依日月行迟疾度,以推入交远近日月蚀分加时,日月蚀亦为十五分。去交十五度、十四度、十三度,影亏不蚀法,自此已下,乃依验蚀。十二度十五分,蚀二分少强,以渐差降,自五度半已上,蚀既,十四分强。若五度无馀分已下,皆蚀尽。又用前蚀多少,以定后蚀分馀。若既,其后蚀度及分,即加七度以为蚀度。若望月蚀既,来月朔日虽入而不注蚀。若蚀半已下,五分取一分;若半已上,三分取一分,以加来月朔蚀度及分。若今岁日馀度及分,然后可验蚀度分数多少。又云:六月依节一蚀。是月十五日是月蚀节,黑月尽是月蚀节,亦以吉凶之象,警告王者奉顺正法,苍生福盛,虽时应蚀,由福故也,其蚀即退。更经六月,欲蚀之前,皆有先兆。月欲有蚀,先月形摇振,状若惊惧,月兔及侧月色黄如有忧状。自常晕,月初生时,光不显盛,或极细微。日欲有蚀,先日形摇振,极如惊惧状。或光色微昧,不赫盛,或黎惨。日月蚀先同候,光陨坠,或旦暮际有赤色起,如火烧,金银珠玉诸宝失光。或有阙尽如云入日,或有黑尽入月,鸟声细隐,乌不显亮,云交扰扰,光景浑乱,忽极令诸乳卒竭,月湿如汗状,日形段裂无光,犬嗥猫叫,虹见有声,三辰失阙,月时有缺,水赤色有腻。十四日、十五日,辟鸟圆集者,亦是蚀之先候。此等与中国法数稍殊,自外梗概相似也。
步五星术
见伏五十二日,晨见伏六十三日,馀、奇同终分奇。
求五星平见术
各以伏分减总实,馀以其星总率去之。不足去者,反减其馀总率。馀以总法约之,为日,不尽为馀奇,即所求年天正恆朔夜半后星晨夕平见日算及馀奇。天正定朔进退日者,进减退加一日为定朔夜半后星平见日及馀奇。其金水二星,先得夕平见,其满见伏日及馀者去之,馀为晨平见日及馀奇。命见日天正历月大小,以次去之,不满月者为入其月,命日算外,即晨夕平见所在月日及馀奇。
求后平见在月日术
各以其星终日算及馀奇,如前平见所在月日算及馀奇。奇满奇率,从馀。馀满总法,为日。去命如前,即后平见所在月日及馀奇,其金水二星,加夕得晨,加晨得夕。各半见馀,以同半总。
求五星常见术
各依其星平见所入恆气,计日损益。分满半总为日,不满为分,以损益所加减。讫,馀以加减讫平见日及分,即其常见日及分。星日初见去日度,平见入气历。加减日。损益率。
岁星初见,去日十四度。见入冬至,毕小寒,均减六日。自入大寒已后,日损六十七分。见入春分初日,依平。自后日加八十九分。入立夏,毕小满,均加六日。自入芒种已后,日损八十九分。入夏至,毕立秋,均加四日。自入处暑已后,日损一百七十八分。入白露,初日依平均,自后日减五十二分。入小雪,毕大雪,均减六日。
荧惑初见,去日十七度。见入冬至,初日减二十七日。自后日损六百三分。入大寒,初日依平。自后日加四百二分。入雨水,毕谷雨,均加二十七日。入自立夏已后,日损一百九十八分。入立秋,依平。自入处暑已后,日减一百九十分。入小雪,毕大寒,均减二十七日。
镇星初见,去日十七度。见入冬至,初日减四日。自后日益八十九分。入大寒,毕春分,均减八日。自入清明已后,日损五十九分。入小暑,初日依平。自后日加八十九分。入白露,初日加八日。自后日损一百七十八分。入秋分,均加四日。自入寒露已后,日损五十九分。入小雪,初日依平。自平后日减八十九分。
太白初见,去日十一度。夕见:入冬至,初日依平。自后日减一百分。入启蛰,毕春分,均减九日。自入清明已后,日损一百分。入芒种,依平。自入夏至已后,日加一百分。入处暑,毕秋分,均加九日。自入寒露已后,日损一百分。入大雪,依平。晨见:入冬至,依平。自入小寒已后,日加六十七分。入立春,毕立夏,均加三日。自入小满已后,日损六十七分。入夏至,依平。自入小暑已后,日减六十七分。入立秋,毕立冬,均减三日。自入小雪已后,日损六十七分。
辰星初见,去日十七度。夕见:入冬至,毕清明,依平。入谷雨,毕芒种,均减二日。入夏至,毕大暑,依平。入立秋,毕霜降,应见不见。其在立秋及霜降二气之内,夕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内,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入立冬,毕大雪,依平。晨见:入冬至,均减四日。入小寒,毕大寒,依平。入立春,毕启蛰,均减三日。其在启蛰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无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见。入雨水,毕立夏,应见不见。其在立夏气内,去日度如前,晨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见。入小满,毕寒露,依平。入露降,毕立冬,均加一日。入小雪,毕大雪,依平。
求五星定见术
各置其星常见日消息定数半之,息减消加常见日,即为定见日及分。五星休王光不同,喜怒盛衰大小尤异。苟变于常见或先后,今依日躔迟速考其行,度其格,以去日为之定准。
求星见所在度术
置星定见日夜半日所在宿度算及分,半其日躔差,乘定见馀,半总而一,进加退减定见馀,以加夜半度分,乃以其星初见去日度数,晨减夕加之,即星初见辰所在。
宿度等及分行星术
各置其星初见日消息定数,半之,息加消减,其星初见行留日率。其土木二星不须加减,即依本术。其加减不满日者,与见通之。过半从一日,无半不从论。乃依行星日度之率,求日之行分。
求初见日后夜半星所在术
置其星定见馀,以减半总,以其星初见行分乘之,半总而一,以顺加逆减星初见定辰所在度分。加之满法,减之不足,进退一度。依前命之算外,即星见后夜半所在宿度及分。自此已后,每依其星计日行度,所至日度及益疾,皆从夜半为始。辰有少,随所近也。
转求次日夜半星行所至术
各以其星一日所行度及分,顺逆加减之。其行有小分者,以日率为母。小分满母,去之,从行分一。行分满半总,去之,从度一。其行有益疾益迟者,副置一日行分。各以其差迟损疾加之,留者因前,逆则依减。顺行出斗去其分,逆行入斗先加分。讫,皆以程法约行分为度分,各得每日所至。其五星后顺留退所终日度,各依伏度,求其去日远近,消息日度之所在,以定伏日所在。若注历,其日度及金水等星,皆弃其分也。
求平行度及分术
置定度率,以半总乘之,以有分者从之,以日率除之,所得,为一日行分。不尽小分满其行分。满半总为度。即是一日所行度及行分、小分。置定日率,减一日,以所差分乘之,二而一,为差率。益疾者以差率减平行分,益迟者以差率加平行分,即是初日所行度及分。
星名星行变日初行入气历行日率行度及度分率:损益率。
岁星:初顺,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迟一分先疾,日益十四日。前留,二十六日。旋退西行,差行三十日,退六度十二分。先迟,日益疾二分。又退西行,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十二分。先疾,日益迟二分。后留,二十五日。后顺,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先进迟,日益疾分日尽而夕伏十四日。
荧惑:初顺,入冬至初日,率二百四十三日行一百六十五度。自后三日损日及度各三。小寒初日,二百三十五日行一百五十四度。自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三。谷雨四日,平,毕小满九日。一百七十八日行一百度。自入小满九日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夏至初日,平,毕六日。一百七十一日行九十三度。自入夏至六日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立秋初日,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六度。自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白露初日,二百一十四日行一百三十六度。自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一。秋分初日,二百三十二日行一百五十四度。自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寒露初日,二百四十七日行一百六十九度。自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二。霜降五日,平,毕立冬十三日。二百五十九日行一百八十一度。自入立冬十三日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复冬至初日,二百四十二日行一百六十五度。
各依所入恆气,平者依率,自馀计日损益,名为前疾日度定率。其前迟及留退入气有损益日度者,计日损益,皆同此疾之法,以为迟留旋退定日度之率也。
求变日率术:此疾,入大寒六日,损日率一,毕雨水。入春分,毕立夏,减日率十。入小满初,减日率十。后三日损所减一。毕芒种,依平。若入立秋,三日益日率一,毕处暑。入白露,毕秋分,均加率十。入寒露初,加率十。后一日半损所加一。毕气尽,依平。
求变度率术:此疾,若入大寒,毕于启蛰,立夏至大暑气尽,霜降毕小雪,皆加度率四。清明毕谷雨,加率度十二。初行入处暑,减日率六十,度率三十。别为初迟半度之行,行尽此日度,及来所减之馀日度之率续为疾。入白露,毕秋分,四十四日行二十二度。皆为初迟半度之率。初行入大寒,毕大暑,差行,先疾,日益迟一分。各如上法,求其行分。其前迟后日率,既有增损,而益迟益疾若分,皆检括前疾末日行分,为前迟初日行分。以前迟平行分减之,馀为前迟总差。后疾日分,为后迟末日行分。为后迟日行分减之,馀为后总差。减为后别日差分。其不满者,皆调为小分。迟疾之际,行分衰杀不论。所差多者,依此推算。若所差不多者,各依本法。
前迟:顺,差行,入冬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自入小寒已后,二迟二分,日损日及度各一。大寒初日,五十五日行二十度。自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立春初日平。毕清明,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谷雨气别减一气。立夏初日平。毕小满,六十日行二十二度。自入芒种,别益一度。夏至初日平。毕处暑,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入白露已后,三日损一度。秋分初日,六十日行二十王度。自后一日益一,日半益一度。寒露初日,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后二日损一度。立冬一日平。毕气,六十日行十七度。自大雪已后,五日益一度。大雪初日,六十日行二十度。自后三日益一度。
前留:十三日。前疾减日率一度,以其数分益此留及后迟日率。前疾加日率者,以其数分迟日率。旋退,西行。入冬至安装日,六十三日退二十一度。自自后四日益一度。小寒一日,六十三日退二十六度。自入小寒已后,三日半损一度。立春三日平。毕启蛰,六十二日退十七度。自入雨水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雨水八日平。毕气尽,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春分已后,一日损日及度各一。春分四日平。毕芒种,六十三日退七十度。自入夏至已后,六日损日及度各一。大暑初日平。毕气尽,五十八日退十二度。立秋初日平。毕气尽,五十七日退十一度。自入白露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白露十二日平。毕秋分,六十三日退七十度。自入寒露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寒露九日平。毕气尽,六十六日退二十度。自入霜降已后,三日损日及度各一。霜降六日平。毕气尽,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立冬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立冬十一日平。毕气尽,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小雪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小雪八日平。毕气尽,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大雪已后,三日益一度。
后留:冬至留十三日。自后二日半益一日。大寒初平,毕气尽,留二十五日。自入立春已后,二日半日损一。雨水初,留十三日。自后三日益一日。清明初,留二十三日。自后一日损一日。清明十日平,毕气尽,留十五日。自入白露已后,二日损一日益一日。秋分十一日,无留。自入秋分十一日已后,一日益一日。霜降初日,留十九日。自后三日损一日。立冬三日平,毕大雪,留十三日。
后迟:顺,差行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疾二日。前后疾加度者,此迟依数减之为定度;前疾无加度者,此迟入秋分至立冬,减三度,入冬至减五度,后留定日朒十三日者,以所朒日数,加此迟日率也。
后疾:冬至初日,率二百一一日行一百三十一度。自后一日损日及度各一。大寒八日,一百七十二日行九十四度。自入大寒八日已后,一日损日及度各一。启蛰,平。毕气尽,一百六十一日行八十三度。自入雨水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谷雨三日,一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自入谷雨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芒种十四日平。毕夏至,二百三十三日行一百五十度。自入夏至已后,十日益日及度各一。小暑五日,二百五十三日行一百七十五度。自入小暑已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一。大暑初日平,毕处暑,二百六十三日行一百八十五度。自入白露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秋分一日,二百五十五日行一百七十七度。自入秋分一日已后,一日半复日及度各一。大雪初日,二百五十日行一百二十度。自入秋分,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冬至初日,复二百一十日行一百二十七度。其入恆气日度之率有损益者,,计日损益,并同前疾之法,以为后疾定度之率。
求变日率术:其前迟定日朒六十,及退行定日朒六十三者,皆以所朒日数加此疾定日率,前迟定日盈六十三,后留定日盈十三者,皆以所盈日数减此疾定日率。加减讫,即变日率。
求变度率术:其前迟定度朒二十五,退行定度盈十七,后迟入秋分至冬至减度者,皆以所盈朒度数,加此疾定度率。前迟定度盈二十五,及退行定度肉十七者,皆以所盈朒度数,减此疾定度率。加减讫,即变度率。
初行,入春分,毕谷雨,差行。先迟,日益疾一分。初行,入立夏,毕夏至,日行半度。六十六日行二十二度。小暑,五十日行二十五度。立秋毕气尽,二十日行十度,减率续行,并同前疾初迟法。损益依前,求其行分。各尽度而夕伏。
镇星:初顺,差行,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九十分。先疾,日益迟半分。前留,三十七日。旋退,西行,差行,五十一日退三十分。先迟,日益疾少半。
太白:夕见,顺,入冬至毕立夏,入立秋毕大雪。一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自入小满后,十日益一度,为定疾。初入白露,毕春分,差行。疾,日益迟二分。自馀平行。夏至毕小暑,一百七十二日行二百九度。自入大暑已后,五日损一度,毕气尽。平行:入冬至初日及大暑,各毕气尽。一十三日行一十三度。自入冬至后,十日损一,毕已后立春,入立秋,日益一,毕秋分。启蛰毕芒种,七日行七度。自入夏至后,五日益一,毕于小雪。寒露初日,三十三日行二十二度。自后六日损一,毕于小雪。顺迟:差行,三十二日行三十度。先疾,日益迟八分。前疾加度过二百六度者,准数损此度。夕留,七日。夕退,西行,一十日退五度。日尽而夕伏。晨初退,西行,十日退五度。日退半度。晨留,七日。顺迟,差行,冬至毕立夏,大雪毕气尽。三十二日,先迟,日益疾八分。自入小满已后,率十日损一度,毕芒种。平行,冬至毕气尽,立夏毕气尽。一十三日行一十三度。日行一度。自入小寒已后,六日益日及度各一,毕于启蛰。入小满后,七日损日度各一,毕立秋。雨水初日,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自后六日损日及度各一,毕于谷雨。处暑毕寒露,无此平行。自入霜降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一,毕大雪。前迟行损度不满三十度者,此疾依数益之。疾行,一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处暑毕寒露,差行,先迟,日益疾一分。馀平行,行日尽而晨伏。
辰星:夕见,顺疾,一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六分。日行一度五百三分。大暑毕处暑,一十二日行一十七度二分。日行一度二百八十分。平行,七日行七度。自入大暑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入立秋,无此平行。顺迟行,六日行二度四分。日行二百二十四分,前疾行十一度者,无此迟行。日尽而夕伏。夕留,五日。晨见,留五日。顺迟行,六日行二度四分。日行二百二十四分。自入大寒,毕于启蛰,无此迟行。平行,七日行七度。日行一度。大寒已后,二日损日及度各一。入立春,无此平行。顺疾行,一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六分。日行一度五百三分。前无迟行者,一十三日行十七度十分。日行一度二百八十分。各日尽而晨伏。
凡五星终日分奇,皆于伏分消遁,故于行星更不别见。
武太后称制,诏曰:“顷者所司造历,以腊月为闰。稽考史籍,便紊旧章,遂令去岁之中,晦仍月见。重更寻讨,果差一日。履端举正,属在于兹。宜改历于惟新,革前非于既往。可以今月为闰十月,来月为正月。”是岁得甲子合朔冬至。于是改元圣历,以建子月为正,建丑为腊,建寅为一月。命太史瞿昙罗造新历。至三年,复用夏时,《光宅历》亦不行用。中宗反正,太史丞南宫说奏:“《麟德历》加时浸疏。又上元甲子之首,五星有入气加时,非合璧连珠之正也。”乃诏说与司历徐保乂、南宫季友,更治《乙巳元历》。至景龙中,历成,诏令施用。俄而睿宗即位,《景龙历》寝废不行。《麟德历经》,今略载其法大端。
母法一百。两大衍之数为母法。
旬周六十。六甲之终数为旬周。
辰法八刻;分,三十三少半。以十二辰数除一百刻,得辰法。
期周三百六十五日;馀,二十四;奇,四十八。一期之总日及馀奇数为期周。
气法十五日;馀,二十一;奇,八十五少半。以二十四气分期周,得气法。
候法五日;馀,七;奇,二十八;小分,四。以七十二候分期周,得候法。
月法二十九日;馀,十三;奇。为月法。
日法日舒月远乃舒一合朔之及馀奇为日法。
望法十四日;馀,七十六;奇,五十三。因为阴后限。二分月法得望法。亦是月行阴历,后与朔望会交限。
弦法七日;馀,三十八;奇,二十六半。四分月法,得弦法。
闰差十日;馀,八十七;奇,七十六。月法去期周,馀得闰差。
没数九十一;馀,三十一;奇,十二。四分期周,馀四分之得没数。
没法一;馀,三十一;奇,十二。以旬周去期周,馀四分之,得没法。
月周法二十七日;馀,五十五;奇,四十五;小分,五十九。月行迟疾一周之数,为月周法。
月差法一日;馀,九十七;奇,六十;小分,四十一。以月周减月法,馀得月差。
周天法三百六十五度;馀,二十五;奇,七十一;小分,十三。二十八宿总度数、相距总数及馀奇,为周天法。
交周法二十七日;馀,二十一;奇,二十二;小分,十六七分。日行阴阳一周交于是日之数,为交周法。
交差法二日;馀,三十一;奇,八十三;小分,八十三分。以交周法减月法,得交差法。
交中法十三日;馀,六十;奇,六十一;小分,三分半。二分交周,得交中法。
阳前限十二日;馀,四十四;奇,六十九;小分,十六七分。月行阳历,与朔望会之限。
阳后限一日;馀,十五;奇,九十一;小分,九十一六分半。月行阳历,后与朔望会之限。
阴前限二十六日;馀,五;奇,三十;小分,二十五半分。月行阴历,先与朔望会之限。
木岁星合法三百九十八日;馀,八十六;奇,七十九;小分,八十。
火荧惑合法七百七十九日;馀,九十;奇;五十五;小分,四十五。
土镇星合法三百七十八日;馀,八;奇,四;小分,八十。
金太白合法五百八十三日;馀,九十一;奇,七十七;小分,七十。
水辰星合法一百一十五日;馀,八十七;奇,九十五;小分,七十。
太极上元,岁次乙巳,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之日,黄钟之始,夜半之时,斗衡之末建于子中,日月如合璧,五星若连珠,俱起于星纪牵牛之初踪。今大唐神龙元年,复岁次于乙巳,积四十一万四千三百六十算外。上验往古,年减一算。下求将来,年加一算。《乙巳元历》法积数,大约如此。其算经不录。
志第十四 历三
开元《大衍历经》
演纪上元阏逢困敦之岁,距今开元十二年甲子岁,岁积九千六百六十六万一千七百四十算。
大衍步中朔第一
大衍通法:三千四十。
策实:一百一十一万三百四十三。
揲法:八万九千七百七十三。
灭法:九万一千三百。
策馀: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三。
用差:一万七千一百二十四。
挂限:八万七千一十八。
三元之策:一十五;馀,六百六十四;秒,七。
四象之策:二十九;馀,一千六百一十三。
中盈分:一千三百二十八;秒,十四。
爻数:六十。
象统:二十四。
推天正中气 以策实乘入元距所求积算,命曰中积分。盈大衍通法得一,为积日。不盈者,为小馀。爻数去积日,不尽日为大馀。数从甲子起算外,即所求年天正中气冬至日及小馀也。
求次气 因天正中气大小馀,以三元之策及馀秒加之。其秒盈象统,从小馀。小馀满大衍通法,从大馀。大馀满爻数,去之。命如前,即次气恆日及馀秒。凡率相因加者,下有馀秒,皆以类相从。而满其法,则迭进之,用加上位。日盈爻数,去之也。
推天正合朔 以揲法去中积分。其所不尽,曰归馀之卦。以减积积分,馀为朔积分。乃如大衍通法而一,为日。不尽,为小馀。日盈爻数,去之。不盈者,为大馀。命以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合朔经日及小馀也。
求次朔及弦望 因天正经朔大小馀,以四象之策及馀加之。数除如法,即次朔经日及馀也。又自经朔加一象之日七及馀一千一百六十三少,得上弦。倍之,得望。参之,得下弦。四之,是谓一揲,复得后月之朔。凡四分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四为全。加满其前数,去之,从上位。综中朔盈虚分,累益归馀之卦,每其月闰衰。凡归馀之卦五万六千七百六十以上,其岁有闰。因考其闰衰,满卦限以上,其月及合置闰。或有进退,皆以定朔无中气裁焉。
推没日 置有没之气恆小馀,以象统乘之,内秒分,参而伍之,以减策实。馀满策馀,为日。不满,为没馀。命起也。凡恆气小馀,不满大衍通法,如中盈分半法已下,为有没之气。
推灭日 以有灭之朔经小馀,减大衍通法。馀,倍参伍乘之,用减灭法。馀,满朔虚分,为日。不满,为灭馀。命起经朔初日算外,即合朔后灭日也。凡经朔小馀不满朔虚分者,为有灭之朔。
大衍步发敛术第二
天中之策:五;馀,二百二十二;秒,三十一。秒法:七十二。
地中之策:十八;馀,一百六十五;秒,八十六。秒法:一百二十。
贞晦之策:三;馀,一百三十二;秒,一百三。秒法:如前。
辰法:七百六十。
刻法:三百四。
推七十二候 各因中节大小馀命之,即初候日也。以天中之策及馀秒加之,数除如法,即次候日。又加,得末候日。凡发敛,皆以恆气。
推六十卦 各因中气大小馀命之,公卦用事日也。以地之策及馀秒累加之,数除如法,各次卦用事日。若以贞晦之策加诸候卦,得十二节之初外卦用事日。
推五行用事 各因四立大小馀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也。以贞晦之策及馀秒,减四季中气大小馀,即其月土始用事日。凡抽加减而有秒者,母若不齐,当令母互乘子。乃加减之。母相乘为法。
推发敛去朔 各置其月闰衰,以大衍通法约之,为日。不尽为馀,即其月中气去经朔日算及馀秒也。求卦候者,各以天地之策及馀秒累加减之,中气之前以减,中气之后以加。得去经朔日算及馀秒。
推发敛加时 各置其小馀,以六爻乘之,如辰法而一,为半辰之数。不尽者,五之,三刻法除之,为刻。又不尽者,三约为分。此分满刻法为刻,若令满象积为刻者,即置不尽之数,十之,十九而一,为分。命起子半算外,各其加时所在辰刻及分也。
大衍步日躔术第三
乾实:一百一十一万三百七十九太。周天度:三百六十五。虚分七百七十九太。
岁差:三十六太。
求每日先后定数 以所入气并后气盈缩分,倍六爻乘之,综两气辰数除,入之,为末率。又列二气盈缩分,皆倍六爻乘之,各如辰数而一,以少减多,馀为气差。加减末率,至后以差加,分后以差减。为初率。倍气差,亦六爻乘之,复综两气辰数以除之,为日差。半之,以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日差累加减气初定率,至后以差减,分后以差加。为每日盈缩分。乃驯积之,随所入气日加减气下先后数,各其日定。冬至后为阳复,在盈加之,在缩减之。夏至后为阴复,在缩加之,在盈减之。距四正前一气,在阴阳变革之际,不可相并,皆因前末为初率。以气差至前加之,分前减之,为末率。馀依前率,各得所求。其朓朒亦放此求之,各得每日定数。其分不满全数,母又每气不同,当退法除之,用百为母,半已上从一,已下弃之。下求轨漏,馀分不满准此。
推二十四气定日 冬夏至皆在天地之中,无有盈缩。馀各以气下先后数,先减后加恆气小馀。满若不足,进退其日。命从甲子算外,各其定日及馀秒也。凡推日月行度及轨漏交蚀,并依定气。若注历即依恆气也。
推平朔四象 以定气相距置朔弦望经日大小馀,以所入定气大小馀及秒分减之,各其所入定气日算及馀秒也。若大馀少不足减者,加爻数,然后减之。其弦望小馀有少半太,当以爻乘之,乃以气秒分减,退一加象统。小馀不足减,退日算一,加大衍通法也。
求朔弦望经日入朓朒 各置其所入定气日算及馀秒。减日算一,各以日差乘而半之,以加减其气初定率,前少,加之;前多,减之。以乘其所入定气日算及馀秒。凡除者,先以母通全,内子,乃相乘,母相乘除之也。若忽微之数烦多而不甚相校者,过半收为全,不盈半法,弃之。所得以损益朓朒积,各为其日所入朓朒定数。若非朔望有交者,以十二乘所入日算。三其小馀,辰法除而从之。以乘损益率,如定气辰数而一。所得以损益朓朒积,各为定数也。
赤道宿度
右北方七宿九十八度虚分七百七十九太
右西方七宿八十一度
右东方七宿七十五度
前皆赤道度。其毕、觜、参及舆鬼四宿度数,与古不同,今并依天以仪测定,用为常数。纮带天中,仪极攸凭,以格黄道也。推黄道,准冬至岁差所在,每距冬至前后各五度为限。初数十二,每限减一,尽九限,数终于四。殷二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乃距春分前、秋分后,初限起四,每限增一,尽九限,终于十二,而黄道交复。计春分后、秋分前,亦五度为限,初数十二,尽九限,数终于四。殷二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乃距夏至前后,初限起四,尽九限,终于十二。皆累裁之,以数乘限度,百二十而一,得度。不满者,十二除为分。若以十除,则大分。十二为母,命以太半少及强弱。命曰黄赤道差数。二至前后,各九限,以差减赤道度,为黄道度。二分前后,各九限,以差加赤道度,为黄道度。若从黄道度反推赤道,二至前后各加之,二分前后须减之。
黄道宿度
右北方九十七度六虚之差十九太
右西方八十二度半
右南方一百一十度半
右东方七十五度少
前皆黄道度。其步日行月与五星出入,循此。求此宿度,皆有馀分。前后辈之成少、半、太,准为全度。若上考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各依术算,使得当时宿度及分,然可步日月五星,知其犯守也。
推日度 以乾实去中积分。不尽者,盈大衍通法为度。不满,为度馀。命起赤道虚九,去分。不满宿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加时日所在度及馀也。以三元之策累加之,命宿次如前,各得气初日加时赤道宿度。
求黄道日度 以度馀减大衍通法。馀以冬至日躔之宿距度所入限乘之,为距前分。置距度下黄赤道差,以大衍通法乘之,减去距前分。馀,满百二十除,为定差。不满者,以象统乘之。复除,为秒分。乃以定差及秒减赤道宿度。馀,依前命之,即天正冬至加时所在黄道宿度及馀也。
求次定气 置岁差,以限数乘之,满百二十除,为秒分。不尽为小分。以加于三元之策秒分,因累而裁之,命以黄道宿次去之,各得定气加时日躔所在宿及馀也。
求定气初日夜半日所在度 各置其气定小馀,副之,以乘其日盈缩分,满大衍通法而一,盈加缩减其副,用减其日时度馀,命如前,各其日夜半日躔行在。求次日,各因定气初日夜半度,累加一策,乃以其日盈缩分,盈加缩减度馀,命以宿次,即半日所在度及馀也。
大衍步月离术第四
转终分:六百七十万一千二百七十九。
转终日:二十七;馀,一千六百八十五;秒,七十九。
转法:七十六。
转秒法:八十。
推天正经朔入转 以转终分去朔积分,不尽,以秒法乘,盈转终分又去之,馀如秒法一而入转分。不尽为秒。入转分满大衍通法,为日。不满为馀。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经朔加时入转日及馀秒。
求次朔入转 因天正所入转差日一、转馀二千九百六十七、秒分一,盈转终日馀秒者去之。数除如前,即次日经朔加时所入。考上下弦望,如求经朔四象术,循变相加,若以经朔望小馀减之,各其日夜半所入转日及馀秒。
求朔弦望入朓朒定数 各朔其所入日损益而半之,为通率。又二率相减为率差。前多者,以入馀减大衍通法,馀乘率差,盈大衍通法得一,并率差而半之。前少者,半入馀,乘率差,亦以大衍通法除之,为加时转率。乃半之,以损益加时所入,馀为转馀。其转馀,应益者,减法;应损者,因馀。皆以乘率差,盈大衍通法得一,加于通率。转率乘之,大衍通法约之,以朓减朒加转率为定率。乃以定率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其后无同率者,亦因前率,益者以通率为初数,半率差而减之。应通率,其损益入馀,进退日者,分为二日,随馀初末如法求之,所得并以损益转率。此术本出《皇极历》,以究算术之微变。若非朔望有交者,直以入馀乘损益,如大衍通法而一,以损益朓朒为定数,各得所求。
七日初:二千七百一,约为大分八。末:三百三十九,约为大分一。
十四日初:二千三百六十三,约为大分七。末:六百七十七,约为大分二。
二十一日初:二千二十四,约为大分六。末:一千一十六,约为大分三。
二十八日初:一千六百八十六,约为大分五。末:一千三百五十四,约为大分四。
右以四象约转终日及馀,均得六日二千七百一分。就全数约为大分,是为之八分。以减法,馀为末数。乃四象驯变相加,各其所当之日初末数也。视入转馀,如初数以下者,加减损益,因循前率;如初数以上,则反其衰,归于后率云。
求朔弦望定日及馀 以入气、入转朓朒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乃以朓减朒加四象经小馀。满若不足,进大馀。命以甲子算外,各其定日及小馀。干名与后朔叶同者,月大。不同者,小;无中气者,为闰月。凡言夜半者,皆起晨前子正之中。若注历观弦望定小馀,不盈晨初馀数者,退一日。其望,小馀虽满此数,若有交蚀,亏初起在晨初已前者,亦如之。又月行九道迟疾,则三大二小。以日行盈缩,累增损之,则容有四大三小,理数然也。若俯循常仪,当察加时早晚,随其所近而进退之,使不过三小。其正月朔,若有交加时正见者,消息前后一两月,以定大小,令亏在晦二。
推定朔弦望夜半日所在度 各随定气次日以所直日度及馀分命焉。若以五星相加减者,以四约度馀。乃列朔弦望小馀,副之,以乘其日盈缩分,如大衍通法而一,盈加缩减其副,以加其日夜半度馀,命如前,各其日加时日躔所次。
推月九道度 凡合朔所交,冬在阴历,夏在阳历,月行青道。冬、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殷黄道东。立冬、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殷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冬在阳历,夏在阴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殷黄道西。立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在阳历,秋在阴历,月行硃道。春、秋分后,硃道半交在夏至之宿,殷黄道南。立春立秋后,硃道半交在立夏之宿,殷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春在阴历,秋在阳历,月行黑道。春、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殷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殷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也。四序离为八节,至阴阳之始交,皆以黄道相会,故月有九行。各视月交所入七十二候,距交初黄道日每五度为限。交初交中同。亦初数十二,每限减一,数终于四,乃一度强,依平。更从四起,每限增一,终于十二,而至半交,其去黄道六度。又自十二,每限减一,数终于四,亦一度强,依平。更从四起,每限增一,终于十二,复与日轨相会。各累计其数,以乘限度,二百四十而一,得度。不满者,二十四除,为分。若以二十除之,则大分。十二为母,命以半太及强弱也。为月行与黄道差数。距半交前后各九限,以差数为减;距正交前后各九限,以差数为加。此加减是出入六度,单与黄道相交之数也。若交赤道,则随气迁变不恆。计去冬至夏至以来候数,乘黄道所差,十八而一,为月行与赤道差数。凡日以赤道内为阴,赤道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黄道外为阳。故月行宿度入春分交后行阴历,秋分交后行阳历,皆为同名;若入春分交后行阳历,秋分交后行阴历,皆为异名。其在同名,以差数为加者加之,减者减之;若在异名,以差数为加者减之,减者加之。皆以增损黄道度为九道定数。
推月九道平交入气 各以其月恆中气,去经朔日算及馀秒,加其月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馀秒,乃以减交终日及馀秒,其馀即各平交入其月恆中气日算及馀秒也。满三元之策及馀秒则去之,其馀即平交入后月恆节气日算及馀秒。因求次交者,以交终日及馀秒加之。满三元之策及馀秒,去之。不满者,为平交入其气日算及馀秒。各以其气初先后数先加、后减其入馀。满若不足,进退日算,即平交入定气日算及馀秒也。
求平交入气朓朒定数 置所入定气日算,倍六爻乘之,三其小馀,辰法除而从之,以乘其气损益率,如定气辰数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气朓朒积为定数也。
求平交入转朓朒定数 置所入定气馀,加其日夜半入转馀,以乘其日损益率,满大衍通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日朓朒积,乃以交率乘之,交数而一,为定数。
求正交入气 置平交入气及入转朓朒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乃以朓减、朒加平交入气馀,满若不足,进退日算,即为正交入定气日算及馀也。
求正交加时黄道宿度 置正交入定气馀,副之,乘其日盈缩分,满大衍通法而一,所得以盈加缩减其副,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即正交加时所在黄度及馀也。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 以正交加时度馀,减大衍通法。馀以正交之宿距度所入限数乘之,为距前分。置距度下月道与黄道差,以大衍通法乘之,减去距前分,馀满二百四十除,为定差。不满者,一退为秒。以定差及秒加黄道度,馀,仍计去冬至夏至以来候数,乘定差,十八而一,所得依名同异而加减之,满若不足,进退其度,命如前,即正交加时月离所在九道宿度及馀也。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度 各置其日加时日躔所在,变从九道,循次相加。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离象。凡置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以正交加时所在黄道宿度减之,馀以加其正交九道宿度,命起正交宿度算外,即朔弦望加时所当九道宿度也。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去极,若应准绳,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
以一象之度九十一、馀九百五十四、秒二十二半为上弦,兑象。倍之而与日冲,得望,坎象。参之,得下弦,震象。各以加其所当九道宿度,秒盈象统从馀,馀满大衍通法从度。命如前,各其日加时月所在度及馀秒也。综五位成数四十,以约度馀,为分。不尽者,因为小分也。
推定朔夜半入转 恆视经朔夜半所入,若定朔大馀有进退者,亦加减转日,否则因经朔为定。径求次定朔夜半入转,因前定朔夜半所入,大月加转差日二,小月加日一,转馀皆一千三百五十四秒分一。数除如前,即次月定朔夜半所入。
求次日 累加一日,去命如,各其夜半所入转日及馀秒。
求每日月转定度 各以夜半入转馀,乘列衰,如大衍通法而一,所得以进加退减其日转分,为月每所转定分,满转法为度也。
求朔弦望定日前夜半月所在度 各半列衰,减转分。退者,定馀乘衰,以大衍通法除,并衰而半之;进者,半定馀乘衰,定以大衍通法除,皆加所减。乃以定馀乘之,盈大衍通法得一,以减加时月度及分。因夜半准此求转分以加之,亦得加时月度。若非朔望有交,直以定小馀乘所入日转交分,如大衍通法而一,以减其日时月度,亦得所求。
求次日夜半月度 各以其日转定分加之,分满转法从度,命如前,即次日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推月晨昏度 各以所入转定分乘其日夜漏,倍百刻除,为晨分。以减转定分,馀为昏分。分满转法,从度。以加夜半度,望前以昏加,望后以晨加。各得其日晨昏月所在度及分。
大衍步轨漏第五
爻统:一千五百二十。
象积:四百八十。
辰刻:八;刻分,一百六十。
昏明刻:各二;刻分,二百四十。
求每日消息定衰 各置其气消息衰,依定气日数,每日以陟降率陟减降加其分,满百从衰,不满为分。各得每日消息定衰及分。其距二分前后各一气之外,陟降不等,各每以三日为一限,损益如后。
雨水初日:降七十八。初限每日损十二,次限每日损八,次限每日损三,次限每日损二,末限每日损一。
清明初日:陟一。初限每日益一,次限每日益二,次限每日益三,次限每日益八,末限每日益十九。
处暑初日:降九十九。初限每日损十九,次限每日损八,次限每日损三,次限每日损二,末限每日损一。
寒露初日:陟一。初限每日益一,次限每日益二,次限每日益三,次限每日益八,末限每日益十二。
求前件四气 置初日陟降率,每日依限次损益之,各为每日率。乃递以陟减降加其气初日消息衰分,亦得每日定衰及分也。
推戴日之北每度晷数 南方戴日之下,正中无晷。自戴日之北一度,乃初数一千三百七十九。从此起差,每度增一,终于二十五度。又每度增二,终于四十度。又每度增六,终于四十四度,增六十八。每度增二,终于五十五度。又每度增十九,终于六十度,度增一百六十。又每度增三十三,终于六十五度。又每度增三十六,终于七十度。又每度增三十九,终于七十二度,增二百六十。又度增四百四十,又度增一千六十,又度增一千八百六十,又度增二千八百四十,又度增四千,又度增五千三百四十,而各为每度差。因累其差以递加初数,满百为分,分满十为寸,各为每度晷差。又每度晷差数。
求阳城日晷每日中常数 各置其气去极度,以极去戴日下度五十六,盈分八十二减半之,各得戴日之北度数及分。各以其消息定衰戴日北所直度分之晷差,满百为分,分满十为寸,各为每日晷差。乃递以息减消加其气初晷数,得每日中晷常数也。
求每日中晷定数 各置其日所在气定小馀,以爻统减之,馀为中后分。置前后分,以其日晷差乘之,如大衍通法而一,为变差。乃以变差加减其日中晷常数,冬至后,中前以差减,中后以差加。夏至后,中前以差加,中后以差减。冬至一日有减无加,夏至一日有加无减。各得每日中晷定数。
求每日夜半漏定数 置消息定衰,满象积为刻,不满为分。各递以息减消加其气初夜半漏,各得每日夜半漏定数。
求晨初馀数 置夜半定漏全刻,以九千一百二十乘之,十九乘刻分从之,如三百而一,所得为晨初馀数,不尽为小分。
求每日昼夜漏及日出入所在辰刻 各倍夜半之漏,为夜刻。以减百刻,馀为昼刻。减昼五刻以加夜,即昼为见刻,夜为没刻。半没刻以半辰刻加之,命起子初刻算外,即日出辰刻。以见刻加之,命如前,即日入辰刻。置夜刻以五除之,得每更差刻,又五除之,得每筹差刻。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得甲夜初刻。又以更筹差加之,得次更一筹之数。以次累加,满辰刻去之,命如前,即得五夜更筹所当辰及分也。其夜半定漏,亦名晨初夜刻。
求每日黄道去极定数 置消息定衰,满百为度,不满为分,各递以息减消加其气初去极度,各得每日去极定数。
求每日距中度定数 置消息定衰,以一万二千三百八十六乘之,如一万六千二百七十七而一,为每日度差。差满百为度,不满为分。各递以息加消减其气初距中度,各得每日距中度定数。倍距中度以减周天度,五而一,所得为每更度差。
求每日昏明及每更中宿度所临 置其日所在赤道宿度,以距中度加之,命宿次如前,即得其日昏中所临宿度。以每更差度加之,命如前,即乙夜初中所临宿度及分也。
求九服所在每气初日中晷常数 置气去极度数相减,各为生气消息定数,因测所在冬夏至日晷长短,但测至即得,不必要须冬至。于其戴日之北度及分晷数中,校取长短,同者便为所在戴日北度数及分。气各以消定数加减之,因冬至后者每气以减,因夏至后者每气以加。各得每气戴日北度数及分。各因其气所直度分之晷数长短,即各为所在每定气初日中晷常数。其测晷有在表南者,亦据其晷尺寸长短,与戴日北每度晷数同者,因取其所直之度,去戴日北度数,反之,为去戴日南度,然后以消息定数加减。
求九服所在昼夜漏刻 冬夏至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当处昼夜刻数。乃相减,为冬夏至差刻。半之,以加减二至昼夜刻数,加夏至、减冬至。为春秋分定日昼夜刻数。乃置每气消息定数,以当处二至差刻数乘之,如二至去极差度四十七分,八十而一,所得依分前后加减二分初日昼夜漏刻,春分前秋分后,加夜减昼;春分后秋分前,加昼减夜。各得所在定气初日昼夜漏刻数。求次日者,置每日消息定衰,亦以差刻乘之,差度而一,所得以息减消加其气初漏刻,各得所求。其求距中度及昏明中宿日出入所在,皆依阳城法求,仍以差度而今有之,即得也。
又术 置所在春秋分定日中晷常数,与阳城每日晷数校取同者,因其日夜半漏,即为所在定春秋分初日夜半漏。求馀气定日,每以消息定数,依分前后加减刻分。春分前以加,分后以减;秋分前以减,分后以加。满象积为刻,不满为分,各为所在定气初日夜半定漏。
求次日 以消息定衰依阳城法求之,即得。此术究理,大体合通。但高山平川,视日不等。校其日晷,长短乃同。考其日漏,多少悬别。以兹参课,前术为审也。
大衍步交会术第六
交终:八亿二千七百二十五万一千三百二十二。
交中:四万一千三百六十二;秒,五千六百六十一。
终日:二十七;馀,六百四十五;秒,一千三百二十二。
中日:十三;馀,一千八百四十二;秒,五千六百六十一。
朔差日:二;馀,九百六十七;秒,八千六百七十八。
望差日:一;馀,四百八十三;秒,九千三百三十九。
望数日:十四;馀,二千三百二十六;秒,五十。
交限日:十二;馀,一千三百五十八;秒,六千三百二十二。
交率:三百四十三。
交数:四千三百六十九。
辰法:七百六十。
秒分法:一万。
推天正经朔入交 以交终去朔积分,不尽,以秒分法乘。盈交终,又去之。馀如秒法而一,为入交分。不尽,为秒。入交分满大衍通法,为日;不满,为馀。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馀秒。
求次朔入交 因天正所入,加朔差日及馀秒,盈终日及馀秒者,去之。数除如前,即次月经朔加时所入。
求望 以望数日及馀秒加之,去命如前,即得所求。若以经朔望小馀减之,各其日夜半所入交泛日及馀秒。
求定朔夜半入交 恆视经朔望夜半所入,定朔望大馀。有进退者,亦加减交日。否则,因经为定,各得所求。求次定朔夜半入交:因前定朔夜半所入,大月加交差日二,月小加日一,馀皆二千三百九十四、秒八千六百七十八。求次日:累加一百,数除如前,各其夜半所入交泛日及馀秒。
求朔望入交常日 各以其日入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其入交泛,馀满大衍通法从日,即为入交常及馀秒。
求朔望入交定日 各置其日入转朓朒定数,以交率乘之,如交数而一。所得以朓减朒加入交常,馀数如前,即为入交定日及馀秒。
求月交入阴阳历 恆视其朔望入交定日及馀秒,如中日及馀秒已下者,为月入阳历,已上者,以中日及馀秒去之,馀为月入阴历。
求四象六爻每度加减分及月去黄道定数 以其爻加减率与后爻加减率相减,为前差。又以后爻率与次后爻率相减,为后差。二差相减,为中差。置所在爻并后爻加减率,半中差以加而半之,十五而一,为爻末率,国为后爻初率。每以本爻初末率相减,为爻差。十五而一,为度差。半之,以加减初率,少象减之,老象加之。为定初率。每次度差累加减之,少象以差减,老象以差加。各得每度加减定分。乃修积其分,满百二十为度,各为每度月去黄道度数及分。其四象,初爻无初率,上爻无末率,皆倍本爻加减率,十五而一。所得各以初末率减之,皆互得其率。馀依术算,各得所求。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阴阳度数 各置其日夜半入转日及馀秒,馀以其日夜半入交定日及馀秒减之也,其秒母不等,当循率相通,然后减之,如不足减,即转终日及一馀秒,然后减之。馀为定交初日夜半入转日及馀秒。乃以定交初日夜半入馀与其日夜半入馀,各乘其日转定分,如大衍通法而一。所得满转法为度,不满为分。各以加其日转积度及分,乃相减,其馀即为其夜半月行入阴阳度数及分也。转求次日,但以其日转定分加之,满转法为度,即得。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四象度数 置其日夜半入阴阳度数及分,以一象之度九十除之。若以小象除之,则兼除差度一、度分一百六、大分十三、小分十四,讫,然以次象除之。所得以少阳、老阳、少阴、老阴为次,命起少阳算外,即其日夜半所入象度数及分也。先以三十乘阴阳度分,十九而一,为度分。乘又除,为小分。然以象度及分除之。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六爻度数 置其日夜半所入象度数及分,以一爻之度一十五除之。所得命起其象初爻算外,即以其日夜半所入爻度数及分也。其月行入少象初爻之内,皆为沾近黄道度。当朔望则有亏蚀。求入蚀限:其入交定日及馀秒,如望差已下交限已上者,为入蚀限。望入蚀限,则月蚀;朔入蚀限,月在阴历则日蚀。入限,如望差已下,为交后。交限已上者,以减中日及馀,为交前。置交前后定日及馀秒通之,为去交前后定分。置去交定分,以十一乘之,如二千六百四十三除之,为去交度数。不尽,以大衍通法乘之,复除为馀。大抵去交十三度以上,虽入蚀限,为涉交数微,光影相接,或不见蚀。
求月蚀分 其去交定分七百七十九已下者,皆蚀既。已上者,以交定分减望差,馀以一百八十三约之。尽半已下,为半弱;已上,为半强。命以十五为限,得月蚀之大分。
求月蚀所起 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其蚀十二分已上者,皆起于正东,复于正西。此皆据南方正午而论之,若蚀于馀方者,各随方面所在,准此取正,而定其蚀起复也。
求月蚀用刻 置月蚀之大分。五已下,因增三。十已下,因增四。十已上,因增五。其去交定分五百二十已下,又增半。二百六十已下,又增半。各为泛用刻率。
求每日差积定数 以所入气并后气增损差,倍六爻乘之,综两气辰数除之,为气末率。又列二气增损差,皆倍六爻乘之,各如辰数而一。少减多,馀为气差。加减末率,冬至后以差减,夏至后以差加。为初率。倍气差,亦倍六爻乘之,复综两气辰数以除之,为日差。半之,以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日差累加减气初定率,冬至后以差加,夏至后以差减。为每日增损差。乃循积之,随所入气日加减气下差积,各其日定数。其二至之前一气,皆后无同差,不可相并,各因前末为初率。以气差冬至前减,夏至前加,为末率。馀依算术,各得所求也。
阴历:
蚀差:一千二百七十五。
蚀限:二千五百二十四。
或限:三千六百五十九。
阳历:
蚀限:一百三十五。
或限:九百七十四。
求蚀差及诸限定数 各置其差、限,以蚀朔所入气日下差积,阴历减之,阳历加之,各为蚀定差及定限。
求阴历阳历的蚀或蚀 其阴历去交定分满蚀定差已上,为阴历蚀。不满者,虽在阴历,皆类同阳历蚀也。其去交定分满蚀定限已下者,其蚀的见。或限以下者,其蚀或见或不见。
求日蚀分 阴历蚀者,置去交定分,以蚀定差减之,馀一百四已下者,皆蚀既。已上者,以一百四减之,其馀以一百四十三约之,其入或限者,以一百五十二约之。半已下为半弱,半已上为半强,以减十五,馀为日蚀之大分。其同阳历蚀者,但去交定分,少于蚀定差六十已下者,皆蚀既。六十已上者,置去交定分,以阳历蚀定限加之,以九十约之。其阳历蚀者,直置去交定分,亦以九十约之。其入或限者,以一百四十三约之。半已下为半弱,半已上为半强,命以十五为限,亦得日蚀之大分。
求日蚀所起 月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月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其蚀十二分已上,皆起正西,复于正东。此亦据南方正午而论之。
求日蚀用刻 置所蚀之大分,皆因增二。其阴历去交定分多于蚀定差七十已上者,又增三十五;已下者,又增半。其同阳历去交定分少于蚀定差二十已下者,又增半;四十已下者,又增半少。各为泛月刻半率。
求日月蚀甚所在辰 置去交定分,以交率乘之,二十乘交数除之,所得为差。其月道与黄道同名者,以差加朔望定小馀;异名,以差减朔望定小馀,置馀定馀。如求发敛加时术入之,即蚀甚所在辰刻及分也。其望甚辰月当冲蚀。
求亏初复末 置日月蚀泛用刻率,副之,以乘其日入转损益率,如大衍通法而一。所得应朒者,依其损益;应朓者,损加益减其副,为定用刻数。半之,以减蚀甚辰刻,为亏初;以加蚀甚辰刻,为复末。其月蚀求入更筹者,置月蚀定用刻数,以其日每更差刻除,为更数;不尽,以每筹差刻除,为筹数。综之为定用更筹。乃累计日入至蚀甚辰刻置之,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减之,馀以更筹差刻除之。所得命以初更筹外,即蚀甚筹。半定用更筹减之,为亏初;以加之,为复末。按天竺僧俱摩罗所传断日蚀法,其蚀朔日度躔于郁车宫者,的蚀。诸断不得其蚀,据日所在之宫,有火星在前三后一之宫并伏在日下,并不蚀。若五星总出,并水见,又水在阴历,及三星已上同聚一宿,亦不蚀。凡星与日别宫或别宿则易断,若同宿则难断。更有诸断,理多烦碎,略陈梗概,不复具详者。其天竺所云十二宫,则中国之十二次也。曰郁车宫者,即中国降娄之次也。十二次宿度,首尾具载“历仪分野”卷中也。
求九服所在蚀差 先测所在冬、夏至及春分定日中晷长短、阳城每日中晷常数,校取同者,各因其日蚀差,即为所在冬、夏至及春秋分定日蚀差。
求九服所在每气蚀差 以夏至差减春分差,以春分差减冬至差,各为率。并二率半之,六而一,为夏率。二率相减,六一为差。置总差,六而一,为气。半气差,以加夏率,又以总差减之,为冬率。冬率即是冬至之率也。每以气差加之各气,为每气定率。乃循其率,以减冬至蚀差,各得每气初日蚀差。求每日,如阳城求之,若戴日之北,当计其所在,皆反之,即得。
大衍步五星术第七
岁星
终率:一百二十一万二千三百七十九;秒,十八。
终日:三百九十八;馀,二千六百五十九;秒,六。
变差算:空;馀,三十四;秒,十四。
象算:九十一;馀,二百三十八;秒,五十七十二。
爻算:十五;馀,一百六十六;秒,四十六十二。
镇星
终率:一百一十四万九千三百九十九;秒,九十八。
终日:三百七十八;馀,二百七十九;秒,九十八。
变差算:空;馀,二十二;秒,九十二。
象算:九十二;馀,二百三十七;秒,八十七。
爻算:十五;馀,一百六十六;秒,三十一。
太白
终率:一百七十七万五千三十;秒,十二。
终日:五百八十三;馀,二千七百一十一;秒,十二。
中合日:二百九十一;馀,二千八百七十五;秒,六。
变差算:空;馀,三十;秒,五十三。
象算:九十二;馀,二百三十八;秒,三十四五十四。
爻算:十五;馀,一百六十六;秒,三十九九。
辰星
终率:三十五万二千二百七十九;秒,七十二。
终日:一百一十五;馀,二千六百七十九;秒,七十二。
中合日:五十七;馀,二千八百五十九;秒,八十六。
变差算:空;馀,一百三十六;秒,七十八六十。
象算:九十一;馀,二百四十四;秒,九十八六十。
爻算:十五;馀,一百六十七;秒,三十九七十四。
辰法:七百六十。
秒法:一百。
微分法:九十六。
推五星平合 置中积分,以天正冬至小馀减之,各以其星终率去之,不尽者,返以减终率,满大衍通法为日,不满为馀,即所求年天正冬至夜半后星平合日算及馀秒也。
求平合入爻象历 置积年,各以其星变以差乘之,满乾实去之,不满者,以大衍通法约之,为日。不尽为馀秒。以减其星冬至夜半后平合日算及馀秒,即平合入历算数及馀秒也。各四约其馀,同其辰法也。
求平合入四象 置历算数及秒,以一象之算及馀秒除之,所得,依入爻象次命起少阳算外,即平合所入象算数及馀秒也。
求平合入六爻 置所入象算数及馀秒,以一爻之算及馀秒除之,所得,命起其象初爻算外,即平合所入爻算数及馀秒也。
求四象六爻每算损益及进退定数 以所入爻与后爻损益率相减为前差,又以后爻与次后爻损益率相减为后差,前后差相减为中差。置所入爻并后爻损益率,半中差以加之,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为爻末率,因为后爻初率。皆因前爻末率,以为后爻初率。初末之率相减,为爻差。倍爻差,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为算差。半之,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算差累加减爻初定率,少象以差减,老象以差加。为每损益率。循累其率,随所入爻,损益其下进退,即各得其算定。其四象初爻无初率,上爻无末率,皆置本爻损益,四而九之,二百七十四而一,各以初末率减之,皆互得其率。馀依术算,各得所求。
求平合入进退定数 各置其星平合所入爻之算差,半之,以减其所入算损益率。损者,以所入馀乘限差,辰法除,并差而半之;益者,半入馀乘差,亦辰法除。加所减之率,乃以入馀乘之,辰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算下进退,各为平合所入进退定数。此法微密,用算稍繁。若从省求之,亦可置其所入算馀,以乘其下损益率,如辰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算下进退,各为定数。
求常合 置平合所入进退定数,金星则倍置之。各以合下乘数乘之,除数除之,所得满辰法为日,不满为馀,以进加退减平合日算及馀秒,先以四约平合馀,然以进加退减也。即为冬至夜半后常合日算及馀也。
求定合 置常合日先后定数,四而一,所得满辰法为日,不满为馀。乃以先减后加常合算及馀,即为冬至夜半后定合日算及馀也。
求定合度 置其日盈缩分,四而一以定合馀乘之,满辰法而一,所得以盈加缩减其定馀,以加其日夜半日度馀,先四约夜半日度馀以加之。满辰法从度。依前命之算外,即为定合加时度及馀也。
求定合月日 置冬至夜半后定合日算及馀秒,以天正冬至大小馀加之,天正经朔大小馀减之。其至、朔小馀,皆以四约之,然用加减。若至大馀少于经朔大馀者,又以爻数加之,然以经朔大小馀减之。其馀满四象之策及馀,除之,为月数,不尽者,为入朔日算及馀。命月数起天正日算起经朔算外,即定所在日月也。其定朔大馀有进退,进减退加一日,为在其日月定及馀也。
求定合入爻 置常合及定合应加减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乃以加减其平合入爻算馀,满若不足,进退其算,即为定合入爻算数及馀也。
求变行初日入爻 置定合入爻算数及馀,以合后伏下变行度常率加之,满爻率去之,命爻次如前,即次变初日入爻算数及馀也。更求次变入爻变入,但以其下行度常加之,去命如上节。
求变行初日入进退定数 各置其变行初日入爻算数及馀,如平合求进退术入之,即得变行初日所入进退定数也。置进退定数,各以其下乘数乘之,除数除之,所得各为进退变率。
求变行日度率 置其本进退变率与后变率,同名者,相消为差。在进前少,在退前多,各以差为加;在进前多,在退前少,各以差为减。异名者,相从谓并。前退后进,各以并为加;前进后退,各以并为减。逆行度率则反之。皆以差及并,加减日度中率,各为日度变率。其水星疾行,直以差以并加减度之中率,为变率。其日直因中率为变率,不烦加减也。
求变行日度定率 以定合日与后变初日先后定数,同名相消为差,异名者相从为并。四而一,所得满辰法为度。乃以盈加缩减其合后伏度之变率及合前伏日之变率。金水夕合日度,加减反之。其二留日之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以所差之数为度,各加减本迟度之变率。谓以多于中率之数加之,少于中率之数减之。以下加减准此。退行度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倍所差之数,各加减本疾度之变率。其木土二星,既无迟疾,即加减前后顺行度之变率。其水星疾行度之变率,若差于中率者,即以所差之数为日,各加减留日变率。其留日变率若少不足减者,即侵减迟日变率也。各加减变率讫,皆为日度定率。其日定率有分者,前后辈之。辈,配也。以少分配多分,满全为日,有馀转配。其诸变率不加减者,皆依变率为定率。
求定合后夜半星所在度 置其星定合馀,以减辰法,馀以其星初日行分乘之,辰法而一,以加定合加时度馀,满辰法为度。依前命之算外,即定合后夜半星所在宿及馀。自此以后,各依其星,计日行度所至,皆从夜半为始也。转求次日夜半星行至:各以其星一日所行度分,顺加退减之。其行有小分者,各满其法从行分一。行分满辰法,从度一。合之前后,伏不注度,留者因前,退则依减。顺行出虚,去六虚之差;退行入虚,先加此差。先置六虚之差,四而一,然用加减。讫,皆以转法约行分为度分,各得每日所至。其三星之行日度定率,或加或减,益疾益迟,每日渐差,难为预定,今且略据日度中率商量置之。其定率既有盈缩,即差数合随而增损,当先检括诸变定率与中率相近者,因用其差,求其初末之日行分为主。自馀变因此消息,加减其差,各求初末行分。循环比校,使际会参合,衰杀相循。其金水皆以平行为主,前后诸变,亦准此求之。其合前伏虽有日度定率,如至合而与后算计却不叶者,皆从后算为定。其五星初见伏之度,去日不等,各以日度与星度相校。木去日十四度,金十一度,火土水各十七度,皆见;各减一度皆伏。其木火土三星前顺之初,后顺之末,又金水疾行、留、退初末,皆是见伏之初日,注历消息定之。其金水及日月等度,并弃其分也。
求每日差 置所差分为实,以所差日为法。实如法而一,所得为行分,不尽者为小分。即是也每日差所行分及小分也。其差若全,不用此术。
求平行度及分 置度定率,以辰法乘之,有分者从之,如日定率而一,为平行分。不尽,为小分。其行分满辰法为度,即是一日所行度及分。
求差行初末日行度及分 置日定率减一,以差分乘之。二而一,为差率,以加减平行分。益疾者,以差率减平为初日,加平为末日。益迟者,以差率加平为初日,减平为末日也。加减讫,即是初末日所行度及分。其差不全而与日相合者,先置日定率减一,以所差分乘之,为实。倍所差日为法。实如法而一,为行分。不尽者,因为小分,然为差率。
求差行次日行度及分 置初日行分,益迟者,以每日差减之;益疾者,以每日差加之,即为次日行度及分也。其每日差、初日行皆有小分,母既不同,当令同之。然用加减,转求次日,准此各得所求也。
径求差行馀日行度及分 置所求日减一,以每日差乘之,以加减初日行分,益迟减之,益疾加之。满辰法为度,不满为行分,即是所求日行度及分也。
求差行,先定日数,径求积度及分 置所求日减一,次每日差乘之,二而一,所得,以加减初日行分。益迟减之,益疾加之。以所求日乘之,如辰法而一,为积度。不尽者,为行分。即是从初日至所求日积度及分也。
求差行,先定度数,径求日数 置所求行度,以辰法乘之,有分者从之。八之,如每日差而一,为积。倍初日行分,以每日差加减之。益迟者加之,益疾者减之。如每日差而一,为率。今自乘,以积加减之,益迟者以积减之,益疾者以积加之。开方除之。所得,以率加减之。益迟者以率加之,益疾者以率减之。乃半之,即所求日数也。其开方除者,置所开之数为实,借一算于实之下,名曰下法。步之,超一位,置商于上方,副商于下法之上,名曰方法。命上商以除实,毕,倍方法一折,下法再折,乃置后商于下法之上,名曰隅法。副隅并方,命后商以除实,毕,隅从方法折下就除,如前开之。讫除,依上术求之即得也。
求星行黄道南北 各视其星变行入阴阳爻而定之。其前变入阳爻为黄道北,入阴爻为黄道南;后变入阳爻为黄道南,入阴爻为黄道北。其金水二星,以爻变为前变,各计其变行,起初日入爻之算,尽老象上爻末算之数,不满变行度常率者,因置其数,以变行日定率乘之,如变行度常率而一,为日。其入变日数,与此日数以下者,星在黄道南北,依本所入阴阳爻为定。过此日数之外者,黄道南北则返之。
志第十五 天文上
《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是故古之哲王,法垂象以施化,考庶征以致理,以授人时,以考物纪 ,修其德以顺其度,改其过以慎其灾,去危而就安,转祸而为福者也。夫其五纬七纪之名数,中官外官之位次,凌历犯守之所主,飞流彗孛之所应,前史载之备矣。
武德年中,薛颐、庾俭等相次为太史令,虽各善于占候,而无所发明。贞观初,将仕郎直太史李淳风始上言灵台候仪是后魏遗范 ,法制疏略,难为占步。太宗因令淳风改造浑仪,铸铜为之,至七年造成。淳风因撰《法象志》七卷,以论前代浑仪得失之差,语在《淳风传》。其所造浑仪,太宗令置于凝晖阁以用测候,既在宫中,寻而失其所在。玄宗开元九年,太史频奏日蚀不效,诏沙门一行改造新历。一行奏云,今欲创历立元,须知黄道进退,请太史令测候星度。有司云:“承前唯依赤道推步,官无黄道游仪,无由测候。”时率府兵曹梁令瓚待制于丽正书院,因造游仪木羕,甚为精密。一行乃上言曰:“黄道游仪,古有其术而无其器。以黄道随天运动,难用常仪格之,故昔人潜思皆不能得。今梁令瓚创造此图,日道月交,莫不自然契合,既于推步尤要,望就书院更以铜铁为之,庶得考验星度,无有差舛。”从之,至十三年造成。又上疏曰:
按《舜典》云:“在璇枢玉衡,以齐七政。”说者以为取其转运者为枢,持正者为衡,皆以玉为之,用齐七政之变 ,知其盈缩进退,得失政之所在,即古太史浑天仪也。
自周室衰微,畴人丧职,其制度遗象,莫有传者。汉兴,丞相张苍首创律历之学。至武帝诏司马迁等更造汉历 ,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星度,与古不同。故唐都分天部,洛下闳运算转历,今赤道历星度,则其遗法也。后汉永元中,左中郎将贾逵奏言:“臣前上傅安等用黄道度日月,弦望多近。史官壹以赤道度之,不与天合,至差一日以上。愿请太史官日月宿簿及星度课,与待诏星官考校。”奏可。问典星待诏姚崇等十二人,皆曰:‘星图有规法,日月实从黄道,官无其器,不知施行。’甘露二年,大司农丞耿寿昌奏,以圆仪度日月行,考验天运。日月行赤道,至牵牛、东井,日行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此前代所共知也。”是岁永元四载也。明年,始诏太史造黄道铜仪。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与赤道定差二度。史官以校日月弦望,虽密近,而不为望日。仪,黄道与度运转,难候,是以少终其事。其后刘洪因黄道浑仪,以考月行出入迟速。而后代理历者不遵其法,更从赤道命文,以验贾逵所言,差谬益甚,此理历者之大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