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卷二十七

【五行志第七】

《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劉歆以

為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

陳之,《洪範》是也。聖人行其道而寶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師位而典之。周既克

殷,以箕子歸,武王親虛己而問焉。故經曰:「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王乃言曰:

『烏呼,箕子!惟天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彝倫逌敘』。箕子乃言曰:『我聞

在昔,鯀□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範》九疇,彝倫逌□。鯀則殛死,禹

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敘。』」此武王問《雒書》於箕子,箕子對禹

得《雒書》之意也。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紀;次五曰建用

皇極;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鄉用五福,畏用六

極。」凡此六十五字,皆《雒書》本文,所謂天乃錫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為《

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裏。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

敝,孔子述《春秋》。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

矣。

漢興,承秦滅學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

。宣、元之後,劉向治《穀梁春秋》,數其禍福,傳以《洪範》,與促舒錯。至向子歆

治《左氏傳》,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傳》,又頗不同。是以促舒,別向

、歆,傳載眭孟、夏侯勝、京房、谷永、李尋之徒,所陳行事,訖于王莽,舉十二世,

以傅《春秋》,著於篇。

經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

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EBBC稼穡。」

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

說曰:「木,東方也。于《易》,地上之木為《觀》。其于王事,威儀容貌亦可觀

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車有和鸞之節,田狩有三驅之制,飲食有享獻之禮,出入

有名,使民以時,務在勸農桑,謀在安百姓:如此,則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獵馳騁不反

宮室,飲食沉湎不顧法度,妄興繇役以奪民時,作為奸詐以傷民財,則木失其性矣。蓋

工匠之為輪矢者多傷敗,乃木為變怪,是為木不曲直。

《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劉歆以為上陽施不下通,下陰施不上達

,故雨,而木為之冰,雰氣寒,木不曲直也。劉向以為冰者陰之盛而水滯者也,木者少

陽,貴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時,叔

孫喬如出奔,公子偃誅死。一曰,時晉執季孫行父,又執公,此執辱之異。或曰,今之

長老名木冰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歲晉有□陵之戰,楚王傷目而敗。

屬常雨也。

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以妻,則火不炎上。」

說曰:火,南方,揚光輝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鄉明而治。《書》雲:「知人

則哲,能官人。」故堯、舜舉群賢而命之朝,遠四佞而放諸野。孔子曰:「浸潤之譖、

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明矣。」賢佞分別,官人有序,帥由舊章,敬重功勳,殊別適庶

,如此則火得其性矣。若乃通道不篤,或耀虛偽,讒夫昌,邪勝正,則火失其性矣。自

上而降,及濫炎妄起。災宗廟,燒宮館,雖興師眾,弗能救也,是為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禦廩災」。董仲舒以為先是四國共伐魯,大破之

于龍門。百姓傷者未廖,怨咎未複,而君臣俱惰,內怠政事,外海四鄰,非能保守宗廟

終其天年者也,故天災禦廩以戒之。劉向以為禦廩,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廟者也

,時夫人有淫行,挾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廟。桓不寤,與夫人俱會齊,夫

人譖桓公于齊侯,齊侯殺桓公。劉歆以為禦廩,公所親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棄法度亡

禮之應也。

嚴公二十年「夏,齊大災」。劉向以為齊桓好色,聽女口,以妾為妻,適庶數更,

故致大災。桓公不寤,及死,適庶分爭,九月不得葬。《公羊傳》曰,大災,疫也。董

仲舒以為,魯夫人淫于齊,齊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國君,民之父母;夫婦,生化之本。

本傷則末夭,故天災所予也。

釐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宮災」。《穀梁》以為湣公宮也,以諡言之則若疏,故

謂之西宮。劉向以為釐立妾母為夫人以入宗廟,故天災湣宮,若曰,去其卑而親者,將

害宗廟之正禮。董仲舒以為釐娶于楚,而齊媵之,脅公使立以為夫人。西宮者,小寢,

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為此宮!誅去之意也。以天災之,故大之曰西宮也。《左氏》

以為西宮者,公宮也,言西,知有東。東宮,太子所居。言宮,舉區皆災也。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榭者,所以臧樂器,宣其名也。董仲舒、劉向以

為十五年王劄子殺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誅。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禮樂為而臧

之?《左氏經》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災。」榭者,講武之坐

星。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宮災」。《穀梁》以為宣宮,不言諡,恭也。劉向以為時

魯三桓子孫始執國政,宣公欲誅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孫歸父如晉謀。未反,宣公死。

三家譖歸父于成公。成公父喪未葬,聽讒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齊,故天災宣宮,明不用

父命之象也。一曰,三家親而亡禮,猶宣公殺子赤而立。亡禮而親,天災宣廟,欲示去

三家也。董仲舒以為成居喪亡哀戚心,數興兵戰伐,故天災其父廟,示失子道,不能奉

宗廟也。一曰,宣殺君而立,不當列于群祖也。

襄公九年「春,宋災」。劉向以為先是宋公聽讒,逐其大夫華弱,出奔魯。《左氏

傳》曰,宋災,樂喜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徹小屋,塗大屋,陳畚■,具綆缶,備水器

,畜水潦,積土塗,繕守備,表火道,儲正徒。郊保之民,使奔火所。又飭眾官,各慎

其職。晉侯聞之,問士弱曰:「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

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入火。是故咮為鶉火,心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

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閱其禍敗之釁必始於火,是以

知有天道。」公曰:「可必乎?」對曰:「在道。國亂亡象,不可知也。」說曰:古之

火正,謂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心星出東方,而咮、七星、鳥首正在南

方,則用火;季秋,星入,則止火,以順天時,救民疾。帝嚳則有祝融,堯時有閼伯,

民賴其德,死則以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也。」相土,商祖契

之曾孫,代閼伯後主火星。宋,其後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災。賢君見變,能修道以

除凶;亂君亡象,天不譴告,故不可必也。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董仲舒以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節

三十餘年,又憂傷國家之患禍,積陰生陽,故火生災也。劉向以為先是宋公聽讒而殺大

子座,應火不炎上之罰也。

《左氏傳》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鄭災」。是春三月,鄭人鑄刑書。士文伯曰:「

火見,鄭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鑄刑器,臧爭辟焉。火而象之,不火何為?」說曰:

火星出於週五月,而鄭以三月作火鑄鼎,刻刑辟書,以為民約,是為刑器爭辟,故火星

出,與五行之火爭明為災,其象然也,又棄法律之占也。不書于經,時不告魯也。

九年「夏四月,陳火」。董仲舒以為陳夏征舒殺君,楚嚴王托欲為陳討賊,陳國辟

門而待之,至因滅陳。陳臣子尤毒恨甚,極陰生陽,故致火災。劉向以為先是陳侯弟招

殺陳太子偃師,皆外事,不因其宮館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師滅陳,《春秋》

不與蠻夷滅中國,故複書陳火也。《左氏經》曰「陳災」。《傳》曰「鄭裨灶曰:『五

年,陳將複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產問其故,對曰:『陳,水屬也。火,水妃也

,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歲五及鶉火,而

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說曰:顓頊以水王,陳其族也。今茲歲在星紀,

後五年在大樑。大樑,昴也。金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陳將複封」。楚之先

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

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陰陽易位,故曰「妃以五成」。然則水之大數六,火七

,木八,金九,土十。故水以天一為火二牡,木以天三為土十牡,土以天五為水六牡,

火以天上為金四牡,金以天九為木八牡。陽奇為牡,陰耦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

火,水妃也」。于《易》,「坎」為水,為中男,「離」為火,為中女,蓋取諸此也。

自大樑四歲而及鶉火,四周四十八歲,凡五及鶉火,五十二年而陳卒亡。火盛水衰,故

曰「天之道也」。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滅陳。

昭十八年「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董仲舒以為象王室將亂,天下莫救,

故災四國,言亡四方也。又宋、衛、陳、鄭之君皆荒淫于樂,不恤國政,與周室同行。

陽失節則火災出,是以同日災也。劉向以為,宋、陳,王者之後;衛、鄭,周同姓也。

時周景王老,劉子、單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子晁,楚之出也。及

宋、衛、陳、鄭亦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後三年,景王崩,王室亂,故天災四國

。天戒若曰,不救周,反從楚,廢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定公二年「五月,雉門及兩觀災」。董仲舒、劉向以為此皆奢僭過度者也。先是,

季氏逐昭公,昭公死於外。定公即位,既不能誅季氏,又用其邪說,淫于女樂,而退孔

子。天戒若曰,去高顯而奢僭者。一曰,門闕,號令所由出也,今舍大聖而縱有罪,亡

以出號令矣。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宮災。」董仲舒、劉向以為此二宮不當立,違禮者也

。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孔子在陳聞魯災,曰:「其桓、□之宮乎!」以為桓,

季氏之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四年「六月辛醜,毫社災」。董仲舒、劉向以為亡國之社,所以為戒也。天戒若曰

,國將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災,屢於定、哀之間,不用聖人而縱驕臣,將以亡

國,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為定、哀也,蓋失禮不明,火災應之,自然象也。

高後元年五月丙申,趙叢台災。劉向以為,是時呂氏女為趙王后,嫉妒,將為讒口

以害趙王。王不寤焉,卒見幽殺。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宮淩室災;丙子,織室災。劉向以為元年呂太后殺趙王如

意,殘戮其母戚夫人。是歲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魯元公主女為皇后。其乙亥,淩室災

。明日,織室災。淩室所以供養飲食,織室所以奉宗廟衣服,與《春秋》禦廩同義。天

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廟之德,將絕祭祀。其後,皇后亡子,後宮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

名之,而殺其母。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廢之,更立呂氏子弘為少帝。賴大臣

共誅諸呂而立文帝,惠後幽廢。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闕罘思災。劉向以為,東闕所以朝諸侯之門也,罘思

在其外,諸侯之象也。漢興,大封諸侯王,連城數十。文帝即位,賈誼等以為違古制度

,必將叛逆。先是,濟北、淮南王皆謀反,其後吳、楚七國舉兵而誅。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宮東闕災。先是,栗太子廢為臨江王,以罪征詣中尉,

自殺。丞相條侯周亞夫以不合旨稱疾免,後二年下獄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遼東高廟災。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董仲舒對曰:「《

春秋》之道舉往以明來,是故天下有物,視《春秋》所舉與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

通倫類以貫其理,天地之變,國家之事,粲然皆見,亡所疑矣。按《春秋》魯定公、哀

公時,季氏之惡已孰,而孔子之聖方盛。夫以盛聖而易孰惡,季孫雖重,魯君雖輕,其

勢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兩觀災。兩觀,僭禮之物。天災之者,若曰,僭禮之臣可以

去。已見罪征,而後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宮、釐宮災

。二者同事,所為一也,若曰燔貴而去不義雲爾。哀公未能見,故四年六月毫社災。兩

觀、桓、釐廟、毫社,四者皆不當立,天皆燔其不當立者以示魯,欲其去亂臣而用聖人

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見災者,魯未有賢聖臣,雖欲去季孫,其力不能,昭公是

也。至定、哀乃見之,其時可也。不時不見,天之道也。今高廟不當居遼東,高園殿不

當居陵旁,於禮亦不當立,與魯所災同。其不當立久矣,至於陛下時天乃災之者,殆其

時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漢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繼二敝之後,

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難治甚矣。又多兄弟親戚骨肉之連,驕揚奢侈,恣睢者眾,所謂

重難之時者也。陛下正當大敝之後,又遭重難之時,甚可憂也。故天災若語陛下:『當

今之世,雖敝而重難,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視親戚貴屬在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

誅之,如吾燔遼東高廟乃可;視近臣在國中處旁仄及貴而不正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高

園殿乃可』雲爾。在外而不正者,雖貴如高廟,猶災燔之,況諸侯乎!在內不正者,雖

貴如高園殿,猶燔災之,況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災外,罪在內者天災內,燔

甚罪當重,燔簡罪當輕,承天意之道也。」

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與帝舅太尉武安侯田分有逆言。其後膠西于王、趙敬肅

王、常山憲王皆數犯法,或至夷滅人家,藥殺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謀反。膠東、

江都王皆知其謀,陰治兵弩,欲以應之。至元朔六年,乃發覺而伏辜。時田分已死,

不及誅。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呂步舒持斧鉞治淮南獄,以《春秋》誼顓斷於外,

不請。既還奏事,上皆是之。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宮柏梁台災。先是,大風發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災日

。後有江充巫蠱衛太子事。

征和二年春,涿郡鐵官鑄鐵,鐵銷,皆飛上去,此火為變使之然也。其三月,涿郡

太守劉屈釐為丞相。後月,巫蠱事興,帝女諸邑公主、陽石公主、丞相公孫賀、子太僕

敬聲、平陽侯曹宗等皆下獄死。七月,使者江充掘蠱太子宮,太子與母皇后議,恐不能

自明,乃殺充,舉兵與丞相劉屈釐戰,死者數萬人,太子敗走,至湖自殺。明年,屈釐

複坐祝詛要斬,妻梟首也。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那鐵官鑄鐵,鐵不下,隆隆如雷聲,

又如鼓音,工十三人驚走。音止,還視地,地陷數尺,爐分為十,一爐中銷鐵散如流星

,皆上去,與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號五侯。元舅王鳳為大司馬、大

將軍,秉政。後二年,丞相王商與鳳有隙,鳳譖之,免官,自殺。明年,京兆尹王章訟

商忠直,言鳳顓權,鳳誣章以大逆罪,下獄死。妻子徙合浦。後許皇后坐巫蠱廢,而趙

飛燕為皇后,妹為昭儀,賊害皇子,成帝遂亡嗣。皇后、昭儀皆伏辜。一曰,鐵飛屬金

不從革。

昭帝元鳳元年,燕城南門災。劉向以為時燕王使邪臣通於漢,為讒賊,謀逆亂。南

門者,通漢道也。天戒若曰,邪臣往來,為奸讒於漢,絕亡之道也。燕王不寤,卒伏其

辜。

元鳳四年五月丁醜,孝文廟正殿災。劉向認為,孝文,太宗之君,與成周宣榭火同

義。先是,皇后父車騎將軍上官安、安父左將軍桀謀為逆,大將軍霍光誅之。皇后以光

外孫,年少不知,居位如故。光欲後有子,因上待疾醫言,禁內後宮皆不得進,唯皇后

顓寢。皇后年六歲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絕繼嗣。光執朝政,猶周公之攝也。是歲

正月,上加元服,通《詩》、《尚書》,有明哲之性。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

周公,上既已冠而不歸政,將為國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災見。古之廟皆在城中,

孝文廟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貴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猶攝政,驕溢過制,至妻顯

殺許皇后,光聞而不討,後遂誅滅。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廟災。甲辰,孝文廟災。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

未,孝武園白鶴館災。劉向以為,先是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擊堪輔政,為佞臣石顯

、許章等所譖,望之自殺,堪廢黜。明年,白鶴館災。園中五裏馳逐走馬之館,不當在

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貴近逸遊不正之臣,將害忠良。後章坐走馬上林下烽馳逐

。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園東闕南方災。劉向以為,先是上複徵用周堪為光祿

勳,及堪弟子張猛為太中大夫,石顯等複譖毀之,皆出外遷。是歲,上複征堪領尚書,

猛給事中,石顯等終欲害之。園陵小於朝廷,闕在司馬門中,內臣石顯之象也。孝宣,

親而貴;闕,法令所從出也。天戒若曰,去法令,內臣親而貴者必為國害。後堪希得進

見,因顯言事,事決顯口。堪病不能言。顯誣告張猛,自殺於公車。成帝即位,顯卒伏

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廟災。初,宣帝為昭帝后而立父廟,于禮不正。是時

,大將軍王鳳顓權擅朝,甚于田分,將害國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見象也。其後浸盛

,五將世權,遂以亡道。

鴻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廟北闕災。十一月甲寅,許皇后廢。

永始元年正月癸醜,大官淩室災。戊午,戾後園南闕災。是時,趙飛燕大幸,許後

既廢,上將立之,故天見象于淩室,與惠帝四年同應。戾後,衛太子妾,遭巫蠱之禍,

宣帝既立,追加尊號,於禮不正。又戾後起於微賤,與趙氏同應。天戒若曰,微賤亡德

之人不可以奉宗廟,將絕祭祀,有兇惡之禍至。其六月丙寅,趙皇后遂立,姊妹驕妒,

賊害皇子,卒皆受誅。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長樂宮臨華殿及未央宮東司馬門災。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園東

闕南方災。長樂宮,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宮,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園也

。是時,太后三弟相續秉政,舉宗居位,充塞朝廷,兩宮親屬將害國家,故天象仍見。

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陽侯根代為大司馬秉政。後四年,根乞骸骨,薦兄子新都侯莽

自代,遂覆國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宮鴻寧殿災,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時,傅太后欲與

成帝母等號齊尊,大臣孔光、師丹等執政,以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稱尊號。後三

年,帝崩,傅氏誅滅。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廟殿門災盡。高皇帝廟在長安城中,後以叔孫通

譏複道,故複起原廟於渭北,非正也。是時,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臨朝,委任王莽,

將篡絕漢,墮高祖宗廟,故天象見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攝,因以篡國,後卒

夷滅。

傳曰:「治宮室,飾台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

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其于王者,為內事。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

也。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制,後夫人媵妾多少進退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

。孔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故禹卑宮室,文王刑于寡妻,此聖人之所以昭教

化也。如此則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穀不孰,

是為稼穡不成。

嚴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麥禾。」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逆陰氣,故大水也

。劉向以為,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者也。是

時,夫人淫于二叔,內外亡別,又因凶饑,一年而三築台,故應是而稼穡不成,飾台榭

內淫亂之罰雲。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禍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故立秋而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其于

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鉞,誓士眾,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亂也。《詩》雲:「

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又曰:「載戢干戈,載橐弓矢。」動靜應誼,「說以犯難,民

忘其死。」如此則金得其性矣。若乃貪欲恣睢,務立威勝,不重民命,則金失其性。蓋

工冶鑄金鐵,金鐵冰滯涸堅,不成者眾,及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左氏傳》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晉」。晉平公問于師曠,對曰:「石不能言,

神或馮焉。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雕盡,怨讟

並興,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祁之宮。叔向曰:「君子之言,

信而有征。」劉歆以為金石同類,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也。劉向以為石白色為主,屬

白祥。

成帝鴻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鳴,聲隆隆如雷,有頃止,聞平襄二百四

十裏,野雞皆鳴。石長丈三尺,廣厚略等,旁著岸脅,去地二百餘丈,民俗名曰石鼓。

石鼓鳴,有兵。是歲,廣漢鉗子謀攻牢,篡死罪囚鄭躬等,盜庫兵,劫略吏民,衣繡衣

,自號曰山君,党與浸文。明年冬,乃伏誅,自歸者三千餘人。後四年,尉氏樊並等謀

反,殺陳留太守嚴普,自稱將軍,山陽亡徒蘇令等黨與數百人盜取庫兵,經歷郡國四十

餘,皆逾年乃伏誅。是時起昌陵,作者數萬人,徙郡國吏民五千餘戶以奉陵邑。作治五

年不成,乃罷昌陵,還徙家。石鳴,與晉石言同應,師曠所謂「民力雕盡」,傳雲「輕

百姓」者也。□祁離宮去絳都四十裏,昌陵亦在郊野,皆與城郭同占。城郭屬金,宮室

屬土,外內之別雲。

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說曰:水,北方,終臧萬物者也。其於人道,命終而琪臧,精神放越,聖人為之宗

廟以收魂氣,春秋祭祀,以終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開地,禱祈神祇,望秩山川,懷

柔百神,記不宗事。慎其齊戒。致其嚴敬,鬼神歆饗,多獲福助。此聖王所以順事陰氣

,和神人也。至發號施令,亦奉天時。十二月鹹得其氣,則陰陽調而終始成。如此則水

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時,則水失其性。霧水暴出,百川逆溢,壞鄉邑,溺

人民,及淫雨傷稼穡,是為水不潤下。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

水,其水也,雨殺人以隕霜,大風天黃。饑而不損茲謖泰,厥災水,水殺人。辟遏有德

茲謂狂,厥災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

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解,舍也,王者於大敗,誅

首惡,赦其眾,不則皆函陰氣,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叔草。」

桓西元年「秋炁大水」。董仲舒、劉向以為桓弑兄隱公,民臣痛隱而賤桓。後宋督

弑其君,諸侯會,將討之,桓受宋賂而歸,又背宋。諸侯由是伐魯,仍交兵結仇,伏屍

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複大水。一曰,夫人驕淫,將弑君,隱氣盛,桓不寤,卒

弑死。劉歆以為桓易許田,不祀周公,廢祭祀之罰也。

嚴公七年「秋,大水,亡麥苗」。董仲舒、劉向以為,嚴母文姜與兄齊襄公淫,共

殺桓公,嚴釋父仇,複取齊女,未入,先與之淫,一年再出,會於道逆亂,臣下賤之之

應也。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為時魯、宋比年為乘丘、鄑之戰,百姓愁怨,陰

氣盛,故二國俱水。劉向以為時宋湣公驕慢,睹災不改,明年與其臣宋萬博戲,婦人在

側,矜而罵萬,萬殺公之應。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不婦,陰氣盛也。劉向以為哀姜初

入,公使大夫宗婦見,用幣,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賤之,故是歲、明年仍大水

。劉歆以為先是嚴飾宗廟,刻桷丹楹,以誇夫人,簡宗廟之罰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饑」。董仲舒以為,時比伐邾取邑,亦見報復,兵仇連結,

百姓愁怨。劉向以為,宣公殺子赤而立,子赤,劉出也,故懼,以濟西田賂齊。邾子玃

且亦齊出也,而宣比與邾交兵。臣下懼齊之威,創邾之禍,皆賤公行而非其正也。

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劉向以為,時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

師,明年複城鄆以強私家,仲孫蔑、叔孫僑和顓會宋、晉,陰勝陽。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為,先是一年齊伐晉,襄使大夫帥師救晉,

後又侵齊,國小兵弱,數敵強大,百姓愁怨,陰氣盛。劉向以為,先是襄慢鄰國,是以

邾伐其南,齊伐其北,莒伐其東,百姓騷動,後又仍犯強齊也。大水,饑,穀不成,其

災甚也。

高後三年夏,漢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餘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

六百餘家,汝水流八百餘家。八年夏,漢中、南郡水複出,流六千餘家。南陽沔水流萬

餘家。是時,女主獨治,諸呂相王。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晝夜不絕三十五日。藍田山水出,流九百餘家。漢水出,壞

民室八千餘所,殺三百餘人。先是,趙人新垣平以望氣得幸,為上立渭陽五帝廟,欲出

周鼎,以夏四月,郊見上帝。歲餘懼誅,謀為逆,發覺,要斬,夷三族。是時,比再遣

公主配單于,賂遺甚厚,匈奴愈驕,侵犯北邊,殺略多至萬餘人,漢連發軍征討戍邊。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潁川、汝南、淮陽、廬江雨,壞鄉聚民舍,及水流殺

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罷郡國廟,是歲又定迭毀,罷太上皇、孝惠帝寢廟,皆無複修,

通儒以為違古制。刑臣石顯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輔霖雨三十餘日,郡國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殺四千餘

人,壞官寺民舍八萬三千餘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疇、河東後土于長安南北郊。二

年,又罷雍五畦,郡國諸舊祀,凡六所。

經曰:「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

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恭作肅,從作艾,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休征

:曰肅,時雨若;艾,時陽若;哲,時奧若;謀,時寒若;聖,時風若。咎征;曰狂,

恒雨若;僭,恒陽若;舒,恒奧若;急,恒寒若;□,恒風若。」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

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時則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

說曰:凡草木之類謂之妖。妖猶夭胎,言尚微。蟲豸之類謂之孽。孽則牙孽矣。及

六畜謂之禍,言其著也。及人,謂之□。□,病貌,言浸深也。甚則異物生,謂之眚;自

外來,謂之祥,祥猶禎也。氣相傷,謂之沴。沴猶臨蒞,不和意也。每一事雲「時則」

以絕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後也。

孝武時,夏侯始昌通《五經》,善推《五行傳》,以傳族子夏侯勝,下及許商,皆

以教所賢弟子。其傳與劉向同,唯劉歆傳獨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肅,敬也。內曰

恭,外曰敬。人君行己,體貌不恭,怠慢驕蹇,則不能敬萬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

。上嫚下暴,則陰氣勝,故其罰常雨也。水傷百穀,衣食不足,則奸軌並作,故其極惡

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醜惡,亦是也。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

,故有服妖。水類動,故有龜孽。于《易》,「巽」為雞,雞有冠距文武之貌。不為威

儀,貌氣毀,故有雞禍。一曰,水歲雞多死及為怪,亦是也。上失威儀,則下有強臣害

君上者,故有下體生於上之□。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傷者病木氣,木氣病則金

沴之,沖氣相通也。于《易》,「震」在東方,為春為木也;「兌」在西方,為秋為金

也;「離」在南方,為夏為火也;「坎」在北方,為冬為水也。春與秋,日夜分,寒暑

平,是以金木之氣易以相變,故貌傷則致秋陰常雨,言傷則致春陽常旱也。至於冬夏,

日夜相反,寒暑殊絕,水火之氣不得相並,故視傷常奧,聽傷常寒者,其氣然也。逆之

,其極曰惡;順之,其福曰攸好德。劉韻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說以為于天

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于《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致羊禍,與常雨

同應。此說非是。春與秋,氣陰陽相敵,木病金盛,故能相並,唯此一事耳。禍與妖、

□、祥、眚同類,不得獨異。

史記成公十六年,公會諸侯于周,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告公曰:「晉將有亂

。」魯侯曰:「敢問天道也?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見晉君之

容,殆必禍者也。夫君子目以定體,足以從之,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目以處誼,足

以步目。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而足不步目,其心必異矣。目、體不相從,何以

能久?夫合諸侯,民之大事也,於是乎觀存亡。故國將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

聽必皆無謫,則可以知德矣。視遠,曰絕其誼;足高,曰棄其德;言爽,曰反其信;聽

淫,曰離其名。夫目以處誼,足以踐德,口以庇信,耳以聽名者也,故不可不慎。偏喪

有咎;既喪,則國從之。晉侯爽二,吾是以雲。」後二年,晉人殺厲公。凡此屬,皆貌

不恭之咎雲。

《左氏傳》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馭曰:「莫囂必敗,舉

止高,心不固矣。」遽見楚子以告。楚子使賴人追之,弗及。莫囂行,遂無次,且不設

備。及羅,羅人軍之,大敗。莫囂縊死。

釐公十一年,周使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

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

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二十一年,晉惠公卒,子懷公立,晉人殺

之,更立文公。

成公十三年,晉侯使郤綺乞師于魯,將事不敬。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

之幹也;敬,身之基也。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而惰

棄君命也,不亡何為!」十七年,郤氏亡。

成公十三年,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伐秦。成肅公受脤於社,不敬。劉子曰:「吾

聞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禮義動作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

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惇篤。

敬在養神,篤在守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

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五月,成肅公卒。

成公十四年,衛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敖,□子曰:「苦成家其亡乎!

古之為享食也,以觀威儀省禍福也。故《詩》曰:『□觥其觩,旨酒思柔,匪□匪傲,萬

福來求。』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後三年,苦成家亡。

襄公七年,衛孫文子聘于魯,君登亦登。叔孫穆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

未嘗後衛君。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亡辭,亦亡悛容。穆

子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十四年,孫子逐其君而外叛。

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歸自晉,入于鄭。鄭伯享之,不敬。子產曰:「蔡君其不免

乎!曰其過此也,君使子展往勞於東門,而敖。吾曰:『猶將更之。』今還,受享而惰

,乃其心也。君小國,事大國,而惰敖以為己心,將得死乎?君若不免,必由其子。淫

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禍。」三十年,為世子般所殺。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季武子將立公子裯,穆叔曰:「是人也,居喪而不哀,在戚

而有嘉容,是謂不度。不度之人,鮮不為患。若果立,必為季氏憂。」武子弗聽,卒立

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是為昭公。立二十五年,聽讒攻季氏。兵敗,出奔

,死於外。

襄公三十一年,衛北宮文子見楚令尹圍之儀,言于衛侯曰:「令尹似君矣,將有它

志;雖獲其志,弗能終也。」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雲『敬慎威儀,

惟民之則』,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

昭公十一年夏,周單子會于戚,視下言徐。晉叔向曰:「單子其死乎!朝有著定,

會有表,衣有襘,帶有結。會朝之言必聞於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視不過結襘之中

,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空貌以明之,失則有闕。今單子為王官伯,而命事於會,

視不登帶,言不過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恭,不昭不從,無守氣矣。」十二

月,單成公卒。

昭公二十一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硃失位,位在卑。魯大夫送葬者歸告昭子。

昭子歎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終。《詩》曰:『不解於位,民之攸■。

』今始即位而適卑,身將從之。」十月,蔡侯硃出奔楚。

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翟泉,將以城成周。魏子蒞政,衛彪傒曰:「將建天子,而

易位以令,非誼也。大事奸誼,必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

獻子屬役于韓簡子,而田於大陸,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隱公朝于魯,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贛觀焉,曰

:「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將左右周施,進退俯仰,

於是乎取之;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體,

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驕近亂,替近疾。君為主,其先亡乎!」

庶征之恒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也。劉向以為大水。

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

劉歆以為三月癸酉,于歷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大雨,常

雨之罰也。於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週三月,今正月也,當

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既已發也,則雪不當複降。皆失節,故謂之異。于《

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隨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

歸妹」,言雷複歸。入地則孕毓根核,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

隱伏,宣盛陽之德。入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是時,隱以弟桓幼,代而攝立

。公子翬見隱居位已久,勸之遂立。隱既不許,翬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隱。天見其

將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電。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天戒若曰,為君失時,

賊弟佞臣將作亂矣。後八日大雨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禍將成也。公不寤,後二

年而殺。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餘日;四

年九月,大雨十餘日。

《左氏傳》湣公二年,晉獻公使太子申生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歎曰

:「時,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

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今命以時卒,□其事也;衣以□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

棄其衷也。服以遠之,時以□之,□涼冬殺,金寒玦離,胡可恃也!」梁餘子養曰:「帥

師者,受命於廟,受脤於社,有常服矣。弗獲而□,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

」罕夷曰:「□奇無常,金玦不復,君有心矣。」後四年,申生以讒自殺。近服妖也。

《左氏傳》曰,鄭子臧好聚鷸冠,鄭文公惡之,使盜殺之,劉向以為近服妖者也。

一曰,非獨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初,文公不禮晉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

尊敬上。其後晉文伐鄭,幾亡國。

昭帝時,昌邑王賀遣中大夫之長安,多治仄注冠,以賜大臣,又以冠奴。劉向以為

近服妖也。時王賀狂悖,聞天子不豫,弋獵馳騁如故,與騶奴、宰人游居娛戲,驕嫚不

敬。冠者尊服,奴者賤人,賀無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以冠奴者,當自至尊墜至

賤也。其後帝崩,無子,漢大臣征賀為嗣。即位,狂亂無道,縛戮諫者夏侯勝等。於是

大臣白皇太后,廢賀為庶人。賀為王時,又見大白狗冠方山冠而無尾,此服妖,亦犬禍

也。賀以問郎中令龔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盡冠狗也。去之則存,不去則亡矣

。」賀既廢數年,宣帝封之為列侯,複有罪,死不得置後,又犬禍無尾之效也。京房《

易傳》曰:「行不順,厥咎人奴冠,天下亂,辟無適巠,妾子拜。」又曰:「君不正,

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門。」

成帝鴻嘉、永始之間,好為微行出遊,選從期門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餘

,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幘,帶持刀劍。或乘小車,禦者在茵上,或皆騎,出入市里郊野

,遠至旁縣。時,大臣車騎將軍王音及劉同等數以切諫。穀永曰:「《易》稱『得臣無

家』,言王者臣天下,無私家也。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樂家人之賤事;厭高美之尊稱

,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輕無誼之人,以為私客;置私田於民間,畜私奴車馬于北宮;

數去南面之尊,離深宮之固,挺身獨與小人晨夜相隨,烏集醉飽吏民之家,亂服共坐,

混肴亡別,閔勉遁樂,晝夜在路。典門戶奉宿衛之臣執干戈守空宮,公卿百寮不知陛下

所在,積數年矣。昔虢公為無道,有神降曰『賜爾土田』,言將以庶人受土田也。諸侯

夢得土田,為失國祥,而況王者畜私田財物,為庶人之事乎!」

《左氏傳》曰,周景王時大夫賓起見雄雞自斷其尾。劉向以為近雞禍也。是時王有

愛子子晁,王與賓起陰謀欲立之。田於北山,將因兵眾殺適子之黨,未及而崩。三子爭

國,王室大亂。其後,賓起誅死,子晁奔楚而敗。京房《易傳》曰:「有始無終,厥妖

雄雞自齧斷其尾。」

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輅軨中雌雞化為雄,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將,無距。元帝初

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者。京房《

易傳》曰:「雞知時,知時者當死。」房以為己知時,恐當之。劉向以為房失雞占。雞

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言小臣將秉君威,以害正事,猶石

顯也。竟甯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一曰,石顯何足以當此?昔武王伐殷,至於牧

野,誓師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紂惟婦言用。

」繇是論之,黃龍、初元、永光雞變,乃國家之占,妃、後象也。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

年生男,立為太子。妃,王禁女也。黃龍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為元帝。王妃將為

皇后,故是歲未央殿中雌雞為雄,明其占在正宮也。不鳴不將無距,貴始萌而尊未成也

。至元帝初元元年,將立王皇后,先以為婕妤。三月癸卯制書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

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進。」丙午,立王婕妤為皇后。明年正月,立皇后子為太子。故

應是,丞相府史家雌雞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鳴將

者,尊已成也。永光二年,陽平頃侯禁薨,子鳳嗣侯,為侍中衛尉。元帝崩,皇太子立

,是為成帝。尊皇后為皇太后,以後弟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上委政,無所

與。王氏之權自鳳起,故於鳳始受爵位時,雄雞有角,明視作威顓君害上危國者,從此

人始也。其後群弟世權,以至於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此其效也。京

房《易傳》曰:「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眾在位,厥妖雞生角。雞生角,時主

獨。」又曰:「婦人顓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故房以為己亦在占中矣。

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又食其角。」劉向以為,近青祥,亦牛

禍也,不敬而□□之所致也。昔周公制禮樂,成周道,故成王命魯郊祀天地,以尊周公。

至成公時,三家始顓政,魯將從此衰。天湣周公之德,痛其將有敗亡之禍,故於郊祭而

見戒雲。鼠,小蟲,性盜竊;鼷,又其小者也。牛,大畜,祭天尊物也。角,兵象,在

上,君威也。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盜竊之人,將執國命以傷君威而

害周公之祀也。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天重語之也。成公怠慢昏亂,遂君臣更執于晉

。至於襄公,晉為溴梁之會,天下大夫皆奪君政。其後三家逐昭公,卒死於外,幾絕周

公之祀。董仲舒以為,鼷鼠食郊牛,皆養牲不謹也。京房《易傳》曰:「祭天不慎,厥

妖鼷鼠齧郊牛角。」

定公十五年「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劉向以為,定公知季氏逐昭公,罪惡如

彼,親用孔子為夾穀之會,齊人俫歸鄆、訁雚、龜陰之田,聖德如此,反用季桓子,淫

于女樂,而退孔子,無道甚矣。《詩》曰:「人而亡儀,不死何為!」是歲五月,定公

薨,牛死之應也。京房《易傳》曰:「子不子,鼠食其郊牛。」

哀西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劉向以為,天意汲汲于用聖人,逐三家,故複見

戒也。哀公年少,不親見昭公之事,故見敗亡之異。已而哀不寤,身奔於粵,此其效也

。

昭帝元鳳元年九月,燕有黃鼠銜其尾舞王宮端門中,王往視之,鼠舞如故。王使吏

以酒脯祠,鼠舞不休,一日一夜死。近黃祥,時燕剌王旦謀反將死之象也。其月,發覺

伏辜。京房《易傳》曰:「誅不原情,厥妖鼠舞門。」

成帝建始四年九月,長安城南有鼠銜黃蒿、柏葉,上民塚柏及榆樹上為巢,桐柏尤

多。巢中無子,皆有幹鼠矢數十。時議臣以為恐有水災。鼠,盜竊小蟲,夜出晝匿;今

晝去穴而登木,象賤人將居顯貴之位也。桐柏,衛思後園所在也。其後,趙皇后自微賤

登至尊,與衛後同類。趙後終無子而為害。明年,有鳶焚巢,殺子之異也。天象仍見,

甚可畏也。一曰,皆王莽竊位之象雲。京房《易傳》曰:「臣私祿罔辟,厥妖鼠巢。」

文公十三年,「大室屋壞」。近金沴木,木動也。先是,冬,釐公薨,十六月乃作

主。後六月,又吉□於太廟而致釐公,《春秋》譏之。經曰:「大事於太廟,躋釐公。

」《左氏》說曰:太廟,周公之廟,饗有禮義者也;祀,國之大事也。惡其亂國之大事

於太廟,胡言大事也。躋,登也,登釐公於湣公上,逆祀也。釐雖湣之庶兄,嘗為湣臣

,臣子一例,不得在湣上,又未三年而吉□,前後亂賢父聖祖之大禮,內為貌不恭而狂

,外為言不從而僭。故是歲自十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後年,若是者三,而太室屋壞

矣。前堂曰太廟,中央曰太室;屋,其上重層尊高者也,象魯自是陵夷,將墮周公之祀

也。《穀梁》、《公羊經》曰,世室,魯公伯禽之廟也。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大

事者,祫祭也。躋釐公者,先禰後祖也。

景帝三年十二月,吳二城門自傾,大船自覆。劉向以為,近金沴木,木動也。先是

,吳大王濞以太子死于漢,稱疾不朝,陰與楚王戊謀為逆亂。城猶國也,其一門名曰楚

門,一門曰魚門。吳地以船為家,以魚為食。天戒若曰,與楚所謀,傾國覆家。吳王不

寤,正月,與楚俱起兵,身死國亡。京房《易傳》曰:「上下鹹誖,厥妖城門壞。」

宣帝時,大司馬霍禹所居第門自壞。時,禹內不順,外不敬,見戒不改,卒受滅亡

之誅。

哀帝時,大司馬董賢第門自壞。時,賢以私愛居大位,賞賜無度,驕嫚不敬,大失

臣道,見戒不改。後賢夫妻自殺,家徙合浦。

傳曰:「言之不從,是謂不艾,厥咎僭,厥罰恒陽,厥極憂。時則有詩妖,時則有

介蟲之孽,時則有犬禍。時則有口舌之□,時則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

「言之不從」,從,順也。「是謂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

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詩》雲:「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

上號令不順民心,虛嘩憒亂,則不能治海內,失在過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罰妄

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常陽也。旱傷百穀,則有寇難,上下俱憂,故其極憂

也。君炕陽而暴虐,臣畏刑而柑口,則怨謗之氣發於歌謠,故有詩妖。介蟲孽者,謂小

蟲有甲飛揚之類,陽氣所生也,於《春秋》為□,今謂之蝗,皆其類也。于《易》,「

兌」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氣毀故有犬禍。一曰,旱歲犬多狂死及為怪,亦是

也。及人,則多病口喉咳者,故有口舌□。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凡言傷者,病金氣

;金氣病,則木沴之。其極憂者,順之,其福曰康寧。劉歆言傳曰時有毛蟲之孽,說以

為于天文西方參為虎星,故為毛蟲。

史記周單襄公與晉錡、郤犨、郤至、齊國佐語,告魯成公曰:「晉將有亂,三郤其

當之乎!夫郤氏,晉之寵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懼矣。高位實疾顛,厚味實臘毒

。今郤伯之語犯,叔迂,季伐。犯則陵人,迂則誣人,伐則掩人。有是寵也,而益之以

三怨,其誰能忍之!雖齊國之亦將與焉。立于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

。唯善人能受盡言,齊其有乎?」十七年,晉殺三郤。十八年,齊殺國佐。凡此屬,皆

言不從之咎雲。

晉穆侯以條之役生太子,名之曰仇;其弟以千畮之戰生,名之曰成師。師服曰:「

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誼,誼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

易則生亂。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名太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

兄其替乎!」及仇嗣立,是為文侯。文侯卒,子昭侯立,封成師于曲沃,號桓□。後晉

人殺昭侯而納桓叔,不克。複立昭侯子孝侯,桓權子嚴伯殺之。晉人立其弟鄂侯。鄂侯

生哀侯,嚴伯子武公複殺哀侯及其弟,滅之,而代有晉國。

宣公六年,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

周易》『豐』之『離』,弗過之矣。」間一歲,鄭人殺之。

襄公二十九年,齊高子容與宋司徒見晉知伯,汝齊相禮。賓出,汝齊語知伯曰:「

二子皆將不免!子容專,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專則速及,侈將以其力敝,專則人實

敝之,將及矣。」九月,高子出奔燕。

襄公三十一年正月,魯穆叔會晉歸,告孟孝伯曰:「趙孟將死矣!其語偷,不似民

主;且年未盈五十,而諄諄焉如八九十者,弗能久矣。若趙孟死,為政者其韓子乎?吾

子盍與季孫言之?可以樹善,君子也。」孝伯曰:「民生幾何,誰能毋偷!朝不及夕,

將焉用樹!」穆叔告人曰:「孟孫將死矣!吾語諸趙孟之偷也,而又甚焉。」九月,孟

孝伯卒。

昭西元年,周使劉定公勞晉趙孟,因曰:「子弁冕以臨諸侯,盍亦遠績禹功,而大

庇民乎?」對曰:「老夫罪戾是懼,焉能恤遠?吾儕偷食,朝不謀夕,何其長也?」齊

子歸,以語王曰:「諺所謂老將和而耄及之者,其趙孟之謂乎!為晉王卿以主諸侯,而

儕於隸人,朝不謀夕,棄神人矣。神怒民畔,何以能久?趙孟不復年矣!」是歲,秦景

公弟後子奔晉,趙孟問:「秦君如何?」對曰:「無道。」趙孟曰:「亡乎?」對曰:

「何為?一世無道,國未艾也。國於天地,有與立焉。不數世淫,弗能敝也。」趙孟曰

:「夭乎?」對曰:「有焉。」趙孟曰:「其幾何?」對曰:「钅咸聞國無道而年穀和

孰,天贊之也,鮮不五稔。」趙孟視廕,曰:「朝夕不相及,誰能待五?」後子出而告

人曰:「趙孟將死矣!主民玩歲而惕日,其與幾何?」冬,趙孟卒。昭五年,秦景公卒

。

昭西元年,楚公子圍會盟,設服離衛。魯叔孫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伯州

犁曰:「此行也,辭也假之寡君。」鄭行人子羽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

憂予子晢之欲背誕也。」子羽曰:「假而不反,子其無憂乎?」齊國子曰:「吾代二子

閔矣。」陳公子招曰:「不憂何成?二子樂矣!」衛齊子曰:「苟或知之,雖憂不害。

」退會,子羽告人曰:「齊、衛、陳大夫其不免乎!國子代人憂,子招樂憂,齊子雖憂

費害。夫弗及而憂,與可憂而樂,與憂而弗害,皆取憂之道也。《太誓》曰:『民之所

欲,天必從之。』三大夫兆憂矣,能無至乎?言以知物,其是之謂矣。」

昭公十五年,晉籍談如周葬穆後。既除喪而燕,王曰:「諸侯皆有以填撫王室,晉

獨無有,何也?」籍談對曰:「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故能薦彝器。晉居深山

,戎翟之與鄰,拜戎不暇,其何以獻器?」王曰:「叔氏其忘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

母弟,其反亡分乎?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正,故曰籍氏。女,司典之後也,何

故忘之?」籍談不能對。賓出,王曰:「籍父其無後乎!數典而忘其祖。」籍談歸,以

語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終乎!吾聞所樂必卒焉。今王樂憂,若卒以憂,不可謂終。

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於是乎以喪賓燕,又求彝器,樂憂甚矣。三年之喪,雖貴遂

服,禮也。王雖弗遂,燕樂已早。禮,王之大經也;一動而失二禮,無大經矣。言以考

典,典以志經。忘經而多言舉典,將安用之!」

哀公十六年,孔丘卒,公誄之曰:「□天不吊,不□遺一老,俾屏予一人。」子贛曰

:「君其不歿于魯乎?夫子之言曰:『禮失則昏,名失則愆。』失志為昏,失所為愆。

生弗能用,死而誄之,非禮也;稱『予一人』,非名也。君兩失之。」二十七年,公孫

於邾,遂死於越。

庶征之恒陽,劉向以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祀,謂之大雩。不傷二穀,謂之

不雨。京房《易傳》曰:「欲德不用茲謂張,厥災荒。荒,旱也,其旱陰雲不雨,變而

赤,因而除。師出過時茲謂廣,其旱不生。上下皆蔽茲謂隔,其旱天赤三月,時有雹殺

飛禽。上緣求妃茲謂□,其旱三月大溫亡雲。居高臺府,茲謂犯陰侵陽,其旱萬物根死

,數有火災。庶位逾節茲謂□,其旱澤物枯,為火所傷。」

釐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董仲舒、劉向以為,齊桓既死,諸侯從楚,釐尤得楚

心。楚來獻捷,釋宋之執。外倚強楚,炕陽失眾,又作南門,勞民興役。諸雩旱不雨,

略皆同說。

宣公七年「秋,大旱」。是夏,宣與齊侯伐萊。

襄公五年「秋,大雩」。先是,宋魚石奔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魚石。鄭畔于中

國而附楚,襄與諸侯共圍彭城,城鄭虎牢以禦楚。是歲鄭伯使公子發來聘,使大夫會吳

于善道。外結二國,內得鄭聘,有炕陽動眾之應。

八年「九月,大雩」。時作三軍,季氏盛。

二十八年「八月,大雩」。先是,比年晉使荀吳、齊使慶封來聘,是夏邾子來朝。

襄有炕陽自大之應。

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劉歆以為,昭公即位年十九矣,猶有童心,居喪不哀,炕

陽失眾。

六年「九月,大雩」。先是,莒牟夷以二邑來奔,莒怒伐魯,叔弓帥師,距而敗之

,昭得入晉。外和大國,內獲二邑,取勝鄰國,有炕陽動眾之應。

十六年「九月,大雩」。先是,昭公母夫人歸氏薨,昭不戚,又大搜于比蒲。晉叔

向曰:「魯有大喪而不廢搜。國不恤喪,不忌君也;君亡戚容,不顧親也。殆其失國」

。與三年同占。

二十四年「八月,大雩」。劉歆以為,《左氏傳》二十三年邾師城翼,還經魯地,

魯襲取邾師,獲其三大夫。邾人訴于晉,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是春乃歸之。

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旱甚也。劉歆以為時後氏與季氏有隙。又

季氏之族有淫妻為讒,使季平子與族人相惡,皆共DADA平子。子家駒諫曰:「讒人以

君徼幸,不可。」昭公遂代季氏,為所敗,出奔齊。

定公七年「九月,大雩」。先是,定公自將侵鄭,歸而城中城。二大夫帥師圍鄆。

嚴公三十一年「冬,不雨」。是歲,一年而三築台,奢侈不恤民。

釐公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先是

者,嚴公夫人與公子慶父淫。而殺二君。國人攻之,夫人遜于邾,慶父奔莒。釐公即位

,南敗邾,東敗營,獲其大夫。有炕陽之應。

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文公即位,天子使叔服會葬,毛伯

賜命。又會晉侯于戚。公子遂如齊納幣。又與諸侯盟。上得天子,外得諸侯,沛然自大

。躋釐公主。大夫始顓事。

十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先是,公子遂會四國而救鄭。楚使越椒來聘

。秦人歸禭。有炕陽之應。

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先是,曹伯、杞伯、滕子來朝,郕伯來奔

,秦伯使遂來聘,季孫行父城諸及鄆。二年之間,五國趨之,內城二邑。炕陽失眾。一

曰,不雨而五穀皆孰,異也。文公時,大夫始顓盟會,公孫敖會晉侯,又會諸侯盟于垂

隴。故不雨而生者,陰不出氣而私自行,以象施不由上出,臣下作福而私自成。一曰,

不雨近常陰之罰,君弱也。

惠帝五年夏,大旱,江河水少,溪穀絕。先是,發民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是

歲城乃成。

文帝三年秋,天下旱。是歲夏,匈奴右賢王寇侵上郡,詔丞相灌嬰發車騎士八萬五

千人詣高奴,擊右賢王走出塞。其秋,濟北王興居反,使大將軍討之,皆伏誅。

後六年春,天下大旱。先是,發車騎材官屯廣昌。是歲二月,復發材官屯隴西。後

匈奴大入上郡、雲中,烽火通長安,三將軍屯邊,又三將軍屯京師。

景帝中三年秋,大旱。

武帝元光六年夏,大旱。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朔五年春,大旱。是歲,六將軍眾十余萬征匈奴。

元狩三年夏,大旱。是歲,發天下故吏伐棘上林,穿昆明池。

天漢元年夏,大旱;其三年夏,大旱。先是,貳師將軍征大宛還。天漢元年,發適

民。二年夏,三將軍征匈奴,李陵沒不還。

征和元年夏,大旱。是歲,發三輔騎士閉長安城門,大搜,始治巫蠱。明年,衛皇

后、太子敗。

昭帝始元六年,大旱。先是,大鴻臚田廣明征益州,暴師連年。

宣帝本始三年夏,大旱,東西數千里。先是,五將軍眾二十萬征匈奴。

神爵元年秋,大旱。是歲,後將軍趙充國征西羌。

成帝永給三年、四年夏、大旱。

《左氏傳》晉獻公時童謠曰:「丙子之晨,龍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

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是時,虢為小國,介夏陽之厄,怙虞國之助

,亢衡于晉,有炕陽之節,失臣下之心。晉獻伐之,問于蔔偃曰:「吾其濟乎?」偃以

童謠對曰:「克之。十月朔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此時也。」冬十二月

丙子朔,晉師滅虢,虢公醜奔周。周十二月,夏十月也。言天者以夏正。

史記晉惠公時童謠曰:「恭太子更葬兮,後十四年,晉亦不昌,昌乃在其兄。」是

時,惠公賴秦力得立,立而背秦,內殺二大夫,國人不說。及更葬其兄恭太子申生而不

敬,故詩妖作也。後與秦戰,為秦所獲,立十四年而死。晉人絕之,更立其兄重耳,是

為文公,遂伯諸侯。

《左氏傳》文、成之世童謠曰:「雊之鵒之,公出辱之。雊鵒之羽,公在外野,往

饋之馬。雊鵒跌跌,公在乾侯,征褰與襦。雊鵒來巢。遠,哉搖搖,裯父喪勞,宋父以

驕,雊鵒雊鵒,往歌來哭。」至昭公時,有雊鵒來巢。公攻季氏,敗,出奔齊,居外野

,次乾侯。八年,死於外,歸葬魯。昭公名裯。公子宋立,是為定公。

元帝時童謠曰:「井水溢,滅灶煙,灌玉堂,流金門。」至成帝建始二年三月戊子

,北宮中井泉稍上,溢出南流,象春秋時先有雊鵒之謠,而後有來巢之驗。井水,陰也

;灶煙,陽也;玉堂、金門,至尊之居,象陰盛而滅陽,竊有宮室之應也。王莽生於元

帝初元四年,至成帝封侯,為三公輔政,因以篡位。

成帝時童謠曰:「燕燕尾涎涎,張公子,時相見。木門倉琅根,燕飛來,啄皇孫,

皇孫死,燕啄矢。」其後帝為微行出遊,常與富平侯張放俱稱富平侯家人,過陽阿主作

樂,見舞者趙飛燕而幸之,故曰「燕燕尾涎涎」,美好貌也。「張公子」,謂富平侯也

。「木門倉琅根」,謂宮門銅鍰,言將尊貴也。後遂立為皇后。弟昭儀賊害後宮皇子,

卒皆伏辜,所謂「燕飛來,啄皇孫,皇孫死,燕啄矢」者也。

成帝時歌謠又曰:「邪徑敗良田,讒口亂善人。桂樹華不實,黃爵巢其顛。故為人

所羨,今為人所憐。」桂,赤色,漢家象。華不實,無繼嗣也。王莽自謂黃象,黃爵巢

其顛也。

嚴公十七年,冬,多麋」。劉歆以為毛蟲之孽為災。劉向以為麋色青,近青祥也。

麋之為言迷也,蓋牝獸之淫者也。是時,嚴公將取齊之淫女,其象先見。天戒若曰,勿

取齊女,淫而迷國。嚴不寤,遂取之。夫人既入,淫于二叔,終皆誅死,幾亡社稷。董

仲舒指略同。京房《易傳》曰:「廢正作淫,大不明,國多麋。」又曰:「『震』遂泥

,厥咎國多麋。」

昭帝時,昌邑王賀聞人聲曰「熊」,視而見大熊。左右莫見,以問郎中令龔遂,遂

曰:「熊,山野之獸,而來入宮室,王獨見之,此天戒大王,恐宮室將空,危亡象也。

」賀不改寤,後卒失國。

《左氏傳》襄公十七年十一月甲午,宋國人逐狾狗,狾狗入于華臣氏,國人從之。

臣懼,遂奔陳。先是,臣兄閱為宋卿,閱卒,臣使賊殺閱家宰,遂就其妻,宋平公聞之

,曰:「臣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亂宋國之政。」欲逐之。左師向戌曰:「大臣不順,國

之恥也,不如蓋之。」公乃止。華臣炕暴失義,內不自安,故犬禍至,以奔亡也。

高後八年三月,祓霸上,還過枳道,見物如倉狗,□高後掖,忽而不見。卜之,趙

王如意作崇。遂病掖傷而崩。先是,高後鴆殺如意,支斷其母戚夫人手足,□其眼,以

為人彘。

文帝后五年六月,齊雍城門外有狗生角。先是,帝兄齊悼惠王亡後,帝分齊地,立

其庶子七人皆為王。兄弟並強,有炕陽心,故犬禍見也。犬守禦,角兵象,在前而上鄉

者也。犬不當主角,猶諸侯不當舉兵鄉京師也。天之戒人蚤矣,諸侯不寤。後六年,吳

、楚畔,濟南、膠西、膠東三國應之,舉兵至齊。齊王猶與城守,三國圍之。會漢破吳

、楚,因誅四王。故天狗下樑而吳、楚攻梁,狗生角于齊而三國圍齊。漢卒破吳、楚于

梁,誅四王于齊。京房《易傳》曰:「執政失,下將害之,厥妖狗生角。君子苟免,小

人陷之,厥妖狗生角。」

景帝三年二月,邯鄲狗與彘交。悖亂之氣,近犬豕之禍也。是時,趙王遂悖亂,與

吳、楚謀為逆,遣使匈奴求助兵,卒伏其辜。犬,兵革失眾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

逆言失聽,交於異類,以生害也。京房《易傳》曰:「夫婦不嚴,厥妖狗與豕交。茲謂

反德,國有兵革。」

成帝河平元年,長安男子石良、劉音相與同居,有如人狀在其室中,擊之,為狗,

走出。去後,有數人被甲持兵弩至良家,良等格擊,或死或傷,皆狗也。自二月至六月

乃止。

鴻嘉中,狗與彘交。

《左氏》昭公二十四年十月癸酉,王子晁以成周之寶圭湛於河,幾以獲神助。甲戌

,津人得之河上,陰不佞取將賣之,則為石。是時,王子晁篡天子位,萬民不鄉,號令

不從,故有玉變,近白祥也。癸酉入而甲戌出,神不享之驗雲。玉化為石,貴將為賤也

。後二年,子晁奔楚而死。

史記秦始皇帝三十六年,鄭客從關東來,至華陰,望見素車白馬從華山上下,知其

非人,道住止而待之。遂至,持璧與客曰:「為我遺鎬池君。」因言「今年祖龍死」。

忽不見,鄭客奉璧,即始皇二十八年過江所湛璧也。與周子晁同應。是歲,石隕於東郡

,民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此皆白祥,炕陽暴虐,號令不從,孤陽獨治,群

陰不附之所致也。一曰,石,陰類也,陰持高節,臣將危君,趙高、李斯之象也。始皇

不畏戒自省,反夷滅其旁民,而燔燒其石。是歲始皇死,後三年而秦滅。

孝昭元鳳三年正月,泰山萊蕪山南匈匈有數千人聲。民視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

尺,大四十八圍,入地深八尺,三石為足。石立處,有白烏數千集其旁。眭孟以為,石

陰類,下民象,泰山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處,當有庶人為天子者。孟坐伏誅。京

房《易傳》曰:「『《複》,崩來無咎。』自上下者為崩,厥應泰山之石顛而下,聖人

受命人君虜。」又曰:「石立如人,庶士為天下雄。立於山,同姓;平地,異姓。立于

水,聖人;於澤,小人。」

天漢元年三月,天雨白毛;三年八月,天雨白□。京房《易傳》曰:「前樂後憂,

厥妖天雨羽。」又曰:「邪人進,賢人逃,天雨毛。」

史記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金震,木動之也。是時,周室衰微,刑重而虐,

號令不從,以亂金氣,鼎者,宗廟之寶器也。宗廟將廢,寶鼎將遷,故震動也。是歲,

晉三卿韓、魏、趙篡晉君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為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賊臣,

天下不附矣。後三世,周致德祚于秦。其後秦遂滅周,而取九鼎。九鼎之震,木沴金,

失眾甚。

成帝元延元年正月,長安章城門門牡自亡,函谷關次門牡亦自亡。京房《易傳》曰

:「饑而不損茲謂泰,厥災水,厥咎牡亡。」《妖辭》曰:「關動牡飛,辟為亡道臣為

非,厥咎亂臣謀篡。」故穀永對曰:「章城門通路寢之路,函谷關距山東之險,城門關

守國之固,固將去焉,故牡飛也。」

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舒,厥罰恒奧,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

蠃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屙,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哲,知也。《詩》雲:「爾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

爾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則不能知善惡,親近勻,長同類,亡功者

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亂,失在舒緩,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長,暑以養物,政弛緩

,故其罰常奧也。奧則冬溫,春夏不和,傷病民人,故極疾也。誅不行則霜不殺草,繇

臣下則殺不以時,故有草妖。凡妖,貌則以服,言則以詩,聽則以聲。視則以色者,五

色物之大分也,在於眚祥,故聖人以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溫奧生蟲,故有蠃蟲之孽

,謂螟□之類當死不死,未當生而生,或多於故而為災也。劉歆以為屬思心不容。于《

易》,剛而包柔為「離」,「離」為火為目。羊上角下蹄,剛而包柔,羊大目而為精明

,視氣毀故有羊禍。一曰,暑歲羊多疫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目者,故有

目屙。火色赤,故有赤眚赤祥。凡視傷者病火氣,火氣傷則水沴之。其極疾者,順之,

其福曰壽。劉歆視傳曰有羽蟲之孽,雞禍。說以為于天文南方喙為鳥星,故為羽蟲;禍

亦從羽,故為雞;雞于《易》自在「巽」。說非是。庶征之恒奧,劉向以為《春秋》亡

冰也。小奧不書,無冰然後書,舉其大者也。京房《易傳》曰:「祿不遂行茲謂欺,厥

咎奧,雨雪四至而溫。臣安祿樂逸茲謂亂,奧而生蟲。知罪不誅茲謂舒,其奧,夏則暑

殺人。冬則物華實。重過不誅,茲謂亡征,其咎當寒而奧六日也。」

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劉向以為周春,今冬也。先是,連兵鄰國,三戰而再敗

也,內失百姓,外失諸侯,不敢行誅罰,鄭伯突篡兄而立,公與相親,長養同類,不明

善惡之罰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不正,陰失節也。

成西元年「二月,無冰」。董仲舒以為方有宣公之喪,君臣無悲哀之心,而炕陽,

作丘甲。劉向以為時公幼弱,政舒緩也。

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劉向以為先是公作三軍,有侵陵用武之意,於是鄰國

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餘年,因之以饑饉,百姓怨望,臣下心離,公懼而弛緩,不

敢行誅罰,楚有夷狄行,公有從楚心,不明善惡之應。董仲舒指略同。一曰,水旱之災

,寒暑之變,天下皆同,故曰「無冰」,天下異也。桓公殺兄弑君,外成宋亂,與鄭易

邑,背畔周室。成公時,楚橫行中國,王劄子殺召伯、毛伯,晉敗天子之師之貿戎,天

子皆不能討。襄公時,天下諸侯之大夫皆執國權,君不能制。漸將日甚,善惡不明,誅

罰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歲,秦滅亡奧年。

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將軍衛青、霍去病攻祁連,絕大幕,窮追

單于,斬首十余萬級,還,大行慶賞。乃閔海內勤勞,是歲遣博士褚大等六人持節巡行

天下,存賜鰥寡,假與乏困,舉遺逸獨行君子詣行在所。郡國有以為便宜者,上丞相、

禦史以聞。天下鹹喜。

昭帝始元二年冬,亡冰。是時上年九歲,大將軍霍光秉政,始行寬緩,欲以說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劉歆以為草妖也。劉向以為今十月,周十

二月。于《易》,五為天位,君位,九月陰氣至,五通於天位,其卦為「剝」,剝落萬

物,始大殺矣,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而後殺也。今十月隕霜而不能殺草,此君誅不行

,舒緩之應也。是時,公子遂顓權,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後,將皆為亂矣。

文公不寤,其後遂殺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傳》曰:「臣有緩茲

謂不順,厥異霜不殺也。」

《書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傳曰:「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

。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劉向以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盡涼陰之哀,天下應

之,既獲顯榮,怠于政事,國將危亡,故桑穀之異見。桑猶喪也,穀猶生也,殺生之秉

失而在下,近草妖也。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長,小人將暴在大臣之位,危亡國家,象朝

將為虛之應也。

《書序》又曰:「高宗祭成湯,有蜚雉登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

事。」劉向以為雉雊鳴者雄也,以赤色為主。于《易》,「離」為雉,雉,南方,近赤

祥也。劉歆以為羽蟲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廟之器,主器奉宗廟者長子也。

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將易也。一曰,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鳥

居鼎耳,小人將居公位,敗宗廟這祀。野木生朝,野鳥入廟,敗亡之異也。武丁恐駭,

謀於忠賢,修德而正事,內舉傅說,授以國政,外伐鬼方,以安諸夏,故能攘木、鳥之

妖,致百年之壽,所謂「六沴作見,若是共禦,五福乃降,用章於下」者也。一曰,金

沴木曰木不曲直。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實」。劉向以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當剝落,

今反華實,近草妖也。先華而後實,不書華,舉重者也。陰成陽事,象臣顓君作威福。

一日,冬當殺,反生,象驕臣當誅,不行其罰也。故冬華者,象臣邪謀有端而不成,至

於實,則成矣。是時僖公死,公子遂顓權,文公不寤,後有子赤之變。一曰,君舒緩甚

,奧氣不臧,則華實複生。董仲舒以為李梅實,臣下強也。記曰:「不當華而華,易大

夫;不當實而實,易相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劉歆以為庶征皆以蟲為孽,

思心蠃蟲孽也。李梅實,屬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華,棗實。昭帝時,上林苑中大柳樹斷僕地,一朝起立,生枝

葉,有蟲食其葉,成文字,曰「公孫病已立」。又,昌邑王國社有枯樹複生枝葉。眭孟

以為,木陰類,下民象,當有故廢之家公孫氏從民間受命為天子者。昭帝富於春秋,霍

光秉政,以孟妖言,誅之。後昭帝崩,無子,征昌邑王賀嗣位,狂亂失道,光廢之,更

立昭帝兄衛太子之孫,是為宣帝。宣帝本名病已。京房《易傳》曰:「枯楊生□,枯木

複生,人君亡子。」

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濟南東平陵王伯墓門梓柱卒生枝葉,上出屋。劉向以為

王氏貴盛,將代漢家之象也。後王莽篡位,自說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歲也,當漢

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興于高祖考之門。門為開通,梓猶子也,言王氏當有賢子開通

祖統,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建昭五年,兗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陽橐茅鄉社有大槐樹,吏伐斷之,其

夜樹複立其故處。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郵樗樹生支如人頭,眉、目、須皆具亡發

、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陽鄉柱僕地,生支如人形,身青黃色,面白,頭

有鬚髮,稍長大,凡長六寸一分。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為

人狀。」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樹僵地,圍丈六尺,長十丈七尺。民斷其本,長九尺餘,皆

枯。三月,樹卒自立故處。京房《易傳》曰:「棄正作淫,厥妖木斷自屬。妃後有顓,

木僕反立,斷枯複生。天辟惡之。」

光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葉相□結,大如彈丸。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

,狀如永光時,京房《易傳》曰:「君吝於祿,信衰賢去,厥妖天雨草。」

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雊鵒來巢」。劉歆以為,羽蟲之孽『其色黑,又黑祥也,視

不明、聽不聰之罰也。劉向以為,有蜚有蜮不言來者,氣所生,所謂眚也;雊鵒言來者

,氣所致,所謂祥也。雊鵒,夷狄穴藏之禽,來至中國,不穴而巢,陰居陽位,象季氏

將逐昭公,去宮室而居外野也。雊鵒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好水,黑色,為主急之應

也。天戒若曰,既失眾,不可急暴;急暴,陰將持節陽以逐爾,去宮室而居外野矣。昭

不寤,而舉兵圍季氏,為季氏所敗,出奔于齊,遂死於外野。董仲舒指略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頸烏與黑烏群鬥楚國呂縣,白頸不勝,墮泗水中,死者數千

。劉向以為近白黑祥也。時楚王戊暴逆無道,刑辱申公,與吳王謀反。烏群鬥者,師戰

之象也。白頸者小,明小者敗也。墮于水者,將死水地。王戊不寤,遂舉兵應吳,與漢

大戰,兵敗而走,至於丹徒,為越人所斬,墮死于水之效也。京房《易傳》曰:「逆親

親,厥妖白黑烏鬥于國。」

昭帝元鳳元年,有烏與鵲鬥燕王宮中池上,烏墮池死,近黑祥也。時燕王旦謀為亂

,遂不改寤,伏辜而死。楚、燕皆骨肉籓臣,以驕怨而謀逆,俱有烏鵲鬥死之祥,行同

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一烏鵲鬥于宮中而黑者死,楚以萬數鬥于野外而白者死,

象燕陰謀未發,獨王自殺于宮,故一烏水色者死,楚炕陽舉兵,軍師大敗于野,故眾烏

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傳》曰:「專征劫殺,厥妖烏鵲鬥。」

昭帝時有鵜鶘或曰禿鶖,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殺之。劉向以為,水鳥色青,青

祥也,時,王馳騁無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見也。野鳥入處,

宮室將空。王不悟,卒以亡。京房《易傳》曰:「辟退有德,厥咎狂,厥妖水鳥集于國

中。」

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穀有□焚其巢。男子孫通等聞山中群鳥□鵲聲,往

視,見巢然,盡墮地中,有三□□燒死。樹大四圍,巢去地五丈五尺。太守平以聞。□色

黑,近黑祥,貪虐之類也。《易》曰:「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泰山,岱宗,

五嶽之長,王者易姓告代之處也。天戒若曰,勿近貪虐之人,聽其賊謀,將生焚巢自害

其子絕世易姓之禍。其後,趙蜚燕得幸,立為皇后,弟為昭儀,姊妹專寵,聞後宮許美

人,曹偉能生皇子也,昭儀大怒,令上奪取而殺之,皆並殺其母。成帝崩,昭儀自殺,

事乃發覺,趙後坐誅。此焚巢殺子後號□之應也。一曰,王莽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

易姓之禍雲。京房《易傳》曰:「人君暴虐,鳥焚其舍。」

鴻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禮,有飛雉集於庭,曆階登堂而雊。後雉又集太常、宗

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馬車騎將軍之府,又集未央宮承明殿屋上。時大司馬車騎將

軍王音、待詔寵等上言:「天地之氣,以類相應,譴告人君,甚微而著。雉者聽察,先

聞雷聲,故《月令》以紀氣。經載高宗雊雉之異,以明轉禍為福之驗。今雉以博士行禮

之日大眾聚會,飛集於庭,曆階登堂,萬眾睢睢,驚怪連日。徑曆三公之府,太常宗正

典宗廟骨肉之官,然後入宮。其宿留告曉人,具備深切,雖人道相戒,何以過是!」後

帝使中常侍晁閎詔音曰:「聞捕得雉,毛羽頗摧折,類拘執者,得無人為之?」音複對

曰:「陛下安得亡國之語?不知誰主為佞諂之計,誣亂聖德如此者!左右阿諛甚眾,不

待臣音複諂而足。公卿以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如令陛下覺寤,懼大禍且至身,深

責臣下,繩以聖法,臣音當先受誅,豈有以自解哉!今即位十五年,繼嗣不立,日日駕

車而出,失行流聞,海內傳之,甚于京師。外有微行之害,內有疾病之憂,皇天數見災

異,欲人變更,終已不改。天尚不能感動陛下,臣子何望?獨有極言待死,命在朝暮而

已。如有不然,老母安得處所,尚何皇太后之有!高祖天下當以誰屬乎!宜謀於賢知,

克己復禮,以求天意,繼嗣可立,災變尚可銷也。」

成帝綏和二年三月,天水準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飛去。京房《易傳》曰:「

賊臣在國,厥咎燕生爵,諸侯銷。」一曰,生非其類,子不嗣世。

史記魯定公時,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蟲若羊,近羊禍也。羊者,地上之物,

幽於土中,象定公不用孔子而聽季氏,暗昧不明之應也。一曰,羊去野外而拘土缶者,

象魯君失其所而拘于季氏,季氏亦將拘於家臣也。是歲,季氏家臣陽虎囚季桓子。後三

年,陽虎劫公伐孟氏,兵敗,竊寶玉大弓而出亡。

《左氏傳》魯襄公時,宋有生女子赤而毛,棄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禦者見而收

之,因名曰棄。長而美好,納之平公,生子曰佐。後宋臣伊戾讒太子痤而殺之。先是,

大夫華元出奔晉,華弱奔魯,華臣奔陳,華合比奔衛。劉向以為時則火災赤眚之明應也

。京房《易傳》曰:「尊卑不別,厥妖女生赤毛。」

惠帝二年,天雨血于宜陽,一頃所,劉向以為赤眚也。時又冬雷,桃李華,常奧之

罰也。是時,政舒緩,諸呂用事,讒口妄行,殺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當立之王,退

王陵、趙堯、周昌。呂太后崩,大臣共誅滅諸呂,僵屍流血。京房《易傳》曰:「歸獄

不解,茲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民有怨心,不出三年,無其宗人。」又曰:

「佞人祿,功臣□,天雨血。」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湖陵雨血,廣三尺。長五尺,大者如錢,小者如麻子。後

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誅貴戚丁、傅,大臣董賢等皆放徙遠方,與諸呂同象,誅死者

少,雨血亦少。

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恒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

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屙,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聽之不聰,是謂不謀」,言上偏聽不聰,下情隔塞,則不能謀慮利害,失在嚴急

,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殺物,政促迫,故其罰常寒也。寒則不生百穀,上下俱

貧,故其極貧也。君嚴猛而閉下,臣戰慄而塞耳,則妄聞之氣發於音聲,故有鼓妖。寒

氣動,故有魚孽。雨以龜以孽,龜能陸處,非極陰也;魚去水而死,極陰之孽也。于《

易》,「坎」為豕,豕大耳而不聰察,聽氣毀,故有豕禍也,一曰,寒歲豕多死,及為

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耳者,故有耳屙。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聽傷者病水氣

,水氣病則火屙之。其極貧者,順之,其福曰富。劉歆聽傳曰有介蟲孽也,庶征之恒寒

。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周之末世舒緩微弱,政在臣下,奧暖而已,故籍秦以為驗。秦

始皇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于呂不韋及□毒,封毒為長信侯,以太原郡為毒國,

宮室苑囿自恣,政事斷焉。故天冬雷,以見陽不禁閉,以涉危害,舒奧迫近之變也。始

皇即冠,毒懼誅作亂,始皇誅之,斬首數百級,大臣二十人,皆車裂以徇,夷滅其宗,

遷四千余家于房陵。是歲四月,寒,民有凍死者。數年之間,緩急如此,寒奧輒應,此

其效也。劉歆以為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霜殺叔草,皆常寒之罰也

。劉向以為常雨屬貌不恭。京房《易傳》曰:「有德遭險,茲謂逆命,厥異寒。誅過深

,當奧而寒,盡六日,亦為雹,害正不誅,茲謂養賊,寒七十二日,殺蜚禽。道人始去

茲謂傷,其寒物無霜而死,湧水出。戰不量敵,茲謂辱命,其寒雖雨物不茂。聞善不予

,厥咎聾。」

桓公八年「十月,雨雪」。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劉向以為時夫人有淫齊

之行,而桓有妒□之心,夫人將殺,其象見也。桓不覺寤,後與夫人俱如齊而殺死。凡

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專恣,陰氣盛也。

釐公十年「冬,大雨雪」。劉向以為,先是釐公立妾為夫人,陰居陽位,陰氣盛也

。《公羊經》曰「大雨雹」。董仲舒以為,公脅于齊桓公,立妾為夫人,不敢進群妾,

故專一之象見諸雹,皆為有所漸脅也,行專一之政雲。

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雪」。劉向以為,昭取于吳而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行於

上,臣非於下。又三家已強,皆賤公行,慢侮之心生。董仲舒以為季孫宿任政,陰氣盛

也。

文帝四年六月,大雨雪。後三歲,淮南王長謀反,發覺,遷,道死。京房《易傳》

曰:「夏雨雪,戒臣為亂。」

景帝中六年三月,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餘人。明年

,條侯周亞夫下獄死。

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是歲,淮南、衡山王謀反,發覺,皆自

殺。使者行郡國,治黨與,坐死者數萬人。

元鼎二年三月,雪,平地厚五尺。是歲,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丞相嚴青翟坐與

三長史謀陷湯,青翟自殺,三長史皆棄市。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關東十餘郡人相食。是歲,民不占緡線有告者,以

半畀之。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齊、楚地大雪,深五尺。是歲,魏郡太守京房為石顯所告,

坐與妻父淮陽王舅張博、博弟光勸視淮陽王以不義。博要斬,光、房棄市,御史大夫鄭

弘坐免為庶人。成帝即位,顯伏辜,淮陽王上書冤博,辭語增加,家屬徙者複得還。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穀永對曰:「皇后桑蠶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廟,

正以是日疾風自西北,大寒雨雪,壞敗其功,以章不鄉。宜齋戒辟寢,以深自責,請皇

后就宮,鬲閉門戶,毋得擅上。且令眾妾人人更進,以時博施。皇天說喜,庶幾可以得

賢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災異俞甚,天變成形,臣民欲複捐身關策,不及事已。」其後

許後坐祝詛廢。

陽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後十二年,許皇后自殺。

定西元年「十月,隕霜殺菽」。劉向以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為「觀」,陰

氣未至君位而殺,誅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時,季氏逐昭公,公死於外,定公

得立,故天見災以視公也。釐公二年「十月,隕霜不殺草」,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其後卒在臣下,則災為之生矣。異故言草,災故言菽,重殺穀。一曰菽,草之難殺者

也,言殺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殺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舒以為,菽,草之強者,天

戒若曰,加誅于強臣。言菽,以微見季氏之罰也。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隕霜殺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將軍三十萬眾伏馬邑下,欲襲單

于,單于覺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師出三十餘年,天下戶口減半。京房《易傳》曰

:「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

夏先大雷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

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

元帝永興元年三月,隕霜殺桑;九月二日,隕霜殺稼,天下大饑。是時,中書令石

顯用事專權,與《春秋》定公時隕霜同應。成帝即位,顯坐作威福誅。

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劉向以為,盛陽雨水,溫暖而湯熱,陰氣脅之不相

入,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而冰寒,陽氣薄之不相入,則散而為霰。故沸湯之在

閉器,而湛於寒泉,則為冰,及雪之銷,亦冰解而散,此其驗也。故雹者陰脅陽也,霰

者陽脅陰也,《春秋》不書霰者,猶月食也。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專權自恣,將至

於殺君,故陰脅陽之象見。釐公不寤,遂終專權,後二年殺子赤,立宣公。《左氏傳》

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災。」說曰:「凡物不為災不書,書大,言為災也。凡

雹,皆冬之愆陽,夏之伏陰也。」

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脅君之象見。昭公不寤,後季氏卒逐昭公

。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馬頭。宣帝地節四年五月,山陽濟陰雨雹如雞子,

深二尺五寸,殺二十人,蜚鳥皆死。其十月,大司馬霍禹宗族謀反,誅,霍皇后廢。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國雨雹,大如斧,蜚鳥死。

《左傳》曰釐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出絳,柩

有聲如牛」。劉向以為近鼓妖也。喪,凶事;聲如牛,怒象也。將有急怒之謀,以生兵

革之禍。是時,秦穆公遣兵襲鄭而不假道,還,晉大夫先軫謂襄公曰,秦師過不假塗,

請擊之。遂要崤厄,以敗秦師,匹馬觭輪無反者,操之急矣。晉不惟舊,而聽虐謀,結

怨強國,四被秦寇,禍流數世,兇惡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硃博為丞相,少府趙玄為御史大夫,臨延登受

策,有大聲如鐘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上以問黃門侍郎楊雄、李靈,尋對曰:「《

洪範》所謂鼓妖者也。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眾所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所

從生。其傳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

政大臣也。宜退丞相、禦史,以應天變。然雖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楊雄

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失博為人強毅多權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兇惡亟疾之怒。八

月,博、玄坐為奸謀,博自殺,玄減死論。京房《易傳》曰:「今不修本,下不安,金

毋故自動,若有音。」

史記秦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劉向以為,雷當托於雲,猶君托於臣,陰陽之合也

。二世不恤天下,萬民有怨畔之心。是歲,陳勝起,天下畔,趙高作亂,秦遂以亡。一

曰,《易》,「震」為雷,為貌不恭也。

史記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劉向以為近魚孽也。是歲,始皇弟長安君將兵擊趙,

反、死屯留,軍吏皆斬,遷其民於臨□。明年,有□毒之誅。魚陰類,民之象,逆流而上

者,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其在天文,魚星中河而處,車騎滿野。至於二世,暴虐愈

甚,終用急亡。京房《易傳》曰:「眾逆同志,厥妖河魚逆流上。」

武帝元鼎五年秋,蛙與蝦蟆群鬥。是歲,四將軍眾十萬征南越,開九郡。

成帝鴻嘉四年秋,雨魚於信都,長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魚,長六

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東萊平度出大魚,長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

。京房《易傳》曰:「海數見巨魚,邪人進,賢人疏。」

桓公五年「秋,螽」。劉歆以為貪虐取民則螽,介蟲之孽也,與魚同占。劉向以為

介蟲之孽屬言不從。是歲,公獲二國之聘,取鼎易邑,興役起城。諸螽略皆從董仲舒說

雲。

嚴公二十九年「有蜚」。劉歆以為負□也,性不食谷,食穀為災,介蟲之孽。劉向

以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國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澤,淫風所生,為蟲臭惡。

是時,嚴公取齊淫女為夫人,既入,淫于兩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誅絕之尚及,不

將生臭惡,聞于四方。嚴不寤,其後夫人與兩叔作亂,一嗣以殺,卒皆被辜。董仲舒指

略同。

釐公十五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釐有鹹之會,後城緣陵,是歲,複以兵

車為牡丘會,使公孫敖帥師,及諸侯大夫救徐,丘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劉向以為,先是宋殺大夫而無罪。有暴虐賦斂之應。

《穀梁傳》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為宋三世內取,大夫專恣,殺生不中,故螽先

死而至。劉歆以為,螽為穀災,卒遇賊陰,墜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時公伐邾取須朐,城□。

宣公六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時宣伐莒向,後比再如齊,謀伐萊。

十三年「秋,螽」。公孫歸父會齊伐莒。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歲,數有軍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襄興師救陳,滕子、郯子、小邾子皆來朝

。夏,城費。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時,哀用田賦。劉向以為春用田賦,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於民之效也。劉歆以為,周十二

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蟄蟲皆畢,天之見變,因物類之宜,不得以螽,是歲,再失

閏矣。周九月,夏七月,故傳曰:「火猶西流,司曆過也」。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劉歆以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穀為災,黑眚也。董

仲舒、劉向以為,蝝,螟始生也,一曰蝗始生。是時,民患上力役,解于公田。宣是時

初稅畝。稅畝,就民田畝擇美者稅者什一,亂先王制而為貪利,故應是而蝝生,屬蠃蟲

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邊,中尉不害將車騎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五將軍眾三十萬伏馬邑,欲襲單于也。

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歲,四將軍征南越及西南夷,開十餘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兩將軍征朝鮮,開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從東方蜚至敦煌;三年秋,複蝗。元年,貳師將軍征大宛,天下奉

其役連年。

征和三年秋,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將軍眾十余萬征匈奴。征和三年,貳

師七萬人沒不還。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時,王莽秉政。

《左氏傳》曰嚴公八年齊襄公田于貝丘,見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

:「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車,傷足喪屨。劉向以為近豕禍也。先是,齊襄淫

于妹魯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殺桓公,又殺彭生以謝魯。公孫無知有寵於先君,襄公絀

之,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戶間,足見於戶下,遂殺之。傷足喪屨,卒死

於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宮永巷中豕出□,壞都灶,銜其鬴六、七枚置殿前。劉向以為

近豕禍也。是時,燕王旦與長公主、左將軍謀為大逆,誅殺諫者,暴急無道。灶者,生

養之本,豕而敗灶,陳鬴於庭,鬴灶將不用,宮室將廢辱也。燕王不改,卒伏其辜。京

房《易傳》曰:「眾心不安君政,厥妖豕人居室。」

史記魯襄公二十三年,穀、洛水鬥,將毀王宮。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周靈王將擁

之,有司諫曰:「不可。長民者不崇藪,不墮山,不防川,不竇澤。今吾執政毋乃有所

辭,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於爭明,以防王宮室,王而飾之,毋乃不可乎!懼及子孫,

王室愈卑。」王卒擁之。以傳推之,以四瀆比諸侯,穀、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為卿

大夫將分爭以危亂王室也。是時,世卿專權,儋括將有篡殺之謀,如靈王覺寤,匡其失

政,懼以承戒,則災禍除矣。不聽諫謀,簡慢大異,任其私心,塞埤擁下,以逆水勢而

害鬼神。後數年有黑如日者五。是歲蚤霜,靈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殺王,而立王

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並誅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爭權,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

室大亂。京房《易傳》曰:「天子弱,諸侯力政,厥異水鬥。」

史記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劉向以為近火沴

水也。秦連相坐之法,棄灰於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橫出,殘賊鄰國。至於變

亂五行,氣色謬亂。天戒若曰,勿為刻急,將致敗亡。秦遂不改,至始皇滅六國,二世

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圖書,秦居渭陽,而渭水數赤,瑞異應德之效也。京房《

易傳》曰:「君湎於酒,淫于色,賢人潛,國家危,厥異流水赤也」。

傳曰:「思心之不□,是謂不聖,厥咎□,厥罰恒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

,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屙,時則有黃眚黃祥,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

。」「思心之不□,是謂不聖。」思心者,心思慮也;□,寬也。孔子曰:「居上不寬,

吾何以觀之哉!」言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聖位。貌言視聽,以心為主,四者皆

失,則區□無識,故其咎□也。雨旱寒奧,亦以風為本,四氣皆亂,故其罰常風也。常風

傷物,故其極凶短折也。傷人曰凶,禽獸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喪弟曰

短,父喪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區□則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

,有脂物而夜為妖,若脂水夜汙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雲風並起而杳冥,故

與常風同象也。溫而風則生螟□,有裸蟲之孽。劉向以為于《易》,「巽」為風為木,

卦在三月、四月,繼陽而治,主木之華實。風氣盛,至秋冬木複華,故有華孽。一曰,

地氣盛則秋冬複華。一曰,華者色也,土為內事,為女孽也。于《易》,「坤」為土為

牛,牛大而心不能思慮,思心氣毀,故有牛禍。一曰,牛多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

則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屙。土色黃,故有黃眚黃祥。凡思心傷者病土氣,土氣病則

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時則有金木水火沴土」。不言,「惟」而獨曰「時則有」者,

非一沖氣所沴,明其異大也,其極曰凶短折,順之,其福曰考終命。劉歆思心傳曰時則

有裸蟲之孽,謂螟□之屬也。庶征之常風,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

釐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過宋都」。《左氏傳》曰:「風也」。劉歆以為風

發於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則退。經以見者為文,故記退蜚;傳以實應著,

言風,常風之罰也。象宋襄公區□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馬子魚之諫,而與強楚爭盟,

後六年為楚所執,應六鶂之數雲。京房《易傳》曰:「潛龍勿用,眾逆同志,至德乃潛

,厥異風。其風也。行不解物,不長,雨小而傷。政悖德隱茲謂亂,厥風先風不雨。大

風暴起,髮屋折木,守義不進茲謂耄,厥風與雲俱起,折五穀莖。臣易上政,茲謂不順

,厥風大□髮屋。賦斂不理茲謂禍,厥風絕經緯,止即溫,溫即蟲。侯專封茲謂不統,

厥風疾,而樹不搖,穀不成。辟不思道利,茲謂無澤,厥風不搖木,旱無雲,傷禾。公

常於里茲謂亂,厥風微而溫,生蟲蝗,害五穀。棄正作淫茲謂惑,厥風溫,螟蟲起,害

有益人之物。侯不朝茲謂叛,厥風無恒。地變赤而殺人。」

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壽春大風毀民室,殺人。劉向以為,是歲南越反,攻淮南

邊,淮南王長破之,後年入朝,殺漢故丞相壁陽侯,上赦之,歸聚奸人謀逆亂,自稱東

帝,見異不寤,後遷於蜀,道死□。

文帝五年,吳暴風雨,壞城官府民室。時吳王濞謀為逆亂,天戒數見,終不改寤,

後卒誅滅。

五年十月,楚王都彭城大風從東南來,毀市門,殺人。是月王戊初嗣立,後坐淫削

國,與吳王謀反,刑□諫者。吳在楚東南,天戒若曰,勿與吳為惡,將敗市朝。王戊不

寤,卒隨吳亡。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都薊大風雨,拔宮中樹七圍以上十六枚,壞城樓。燕王旦不寤

,謀反發覺,卒伏其辜。

釐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廟」。劉向以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

,世大夫,正晝雷,其廟獨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將專事暝晦。明年,公子季

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至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正晝皆暝,陰為陽,臣制君

也。成公不寤,其冬季氏殺公子偃。季氏萌於釐公,大於成公,此其應也。董仲舒以為

,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當有廟。震者,雷也,晦暝,雷擊其廟,明當絕去僭差之

類也。向又以為此皆所謂夜妖者也。劉歆以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

及,則天震之。展氏有隱慝,故天加誅于其祖夷伯之廟以譴告之也。

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晉侯及楚子、鄭伯戰于鄢陵」。皆月晦雲。

隱公五年「秋,螟」。董仲舒、劉向以為時公觀漁於棠,貪利之應也。劉歆以為又

逆臧釐伯之諫,貪利區□,以生裸蟲之孽也。

八年「九月,螟」。時鄭伯以邴將易許田,有貪利心。京房《易傳》曰:「臣安祿

茲謂貪,厥災蟲,蟲食根。德無常茲謂煩,蟲食葉。不絀無德,蟲食本。與東作爭,茲

謂不時,蟲食節。蔽惡生孽,蟲食心。」

嚴公六年「秋,螟」。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衛侯朔出奔齊,齊侯會諸侯納朔

,許諸侯賂。齊人歸衛寶,魯受之,貪利應也。

文帝后六年秋,螟。是歲,匈奴大入上郡、雲中,烽火通長安,遣三將軍屯邊,三

將軍屯京師。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劉向以為近牛禍也。是時,宣公與公

子遂謀共殺子赤而立,又以喪娶,區□昏亂。亂成於口,幸有季文子得免於禍,天猶惡

之,生則不饗其祀,死則災燔其廟。董仲舒指略同。

秦孝文王五年,斿朐衍,有獻五足牛者。劉向以為近牛禍也。先是,文惠王初都咸

陽,廣大宮室,南臨渭,北臨涇,思心失,逆土氣。足者,止也,戒秦建止著泰,將致

危亡。秦遂不改,至於離官三百,複起阿房,未成而亡。一日,牛以力為人用,足所以

行也。其後秦大用民力轉輸,起負海至北邊,天下叛之。京房《易傳》曰:「興繇役,

奪民時,厥妖牛生五足」。

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獻牛,足上出背上。劉向以為近牛禍。先是,孝王

驕奢,起苑方三百里,宮館閣道相連三十餘裏。納於邪臣羊勝之計,欲求為漢嗣,刺殺

議臣爰盎,事發,負斧歸死。既退歸國,猶有恨心,內則思慮□亂,外則土功過制,故

牛禍作。足而出於背,下奸上之象也。猶不能自解,發疾暴死,又凶短之極也。

《左氏傳》昭公二十一年春,周景王將鑄無射鐘,泠州鳩曰:「王其以心疾死乎!

夫天子省風以作樂,小者不窕,大者不□。□則不容,心是以感,感實生疾。今鐘□矣,

王心弗□,其能久乎?」劉向以為,是時景王好聽淫聲,適庶不明,思心□亂,明年以心

疾崩,近心腹之屙,凶短之極者也。

昭二十年春,魯叔孫昭子聘于宋,元公與燕,飲酒樂,語相泣也。樂祁佐,告人曰

:「今茲君與叔孫其皆死乎!五聞之,哀樂而樂哀,皆喪心也。心之精爽,是謂魂魄,

魂魄去之,何以能久?」冬十月,叔孫昭子死;十一月,宋元公卒。

昭帝元鳳元年九月,燕有黃鼠銜其尾舞王宮端門中,往視之,鼠舞如故。王使夫人

以酒脯祠,鼠舞不休,夜死。黃祥也。時,燕刺王旦謀反將敗,死亡象也。其月,發覺

伏辜。京房《易傳》曰:「誅不原情,厥妖鼠舞門。」

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醜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晨,大風從西北起,雲氣赤黃,四

塞天下,終日夜下著地者黃土塵也。是歲,帝元舅大司馬大將軍王鳳始用事;又封鳳母

弟崇為安成侯,食邑萬戶;庶弟譚等五人賜爵關內侯,食邑三千戶。複益封鳳五千戶,

悉封譚等為列侯,是為五侯。哀帝即位,封外屬丁氏、傅氏、周氏、鄭氏凡六人為列侯

。楊宣對曰:「五侯封日,天氣赤黃,丁、傅複然。此殆爵土過制,傷亂土氣之祥也。

」京房《易傳》曰:「經稱『觀其生』,言大臣之義,當觀賢人,知其性行,推而貢之

,否則為聞善不與,茲謂不知,厥異黃,厥咎聾,厥災不嗣。黃者,日上黃光不散如火

然,有黃濁氣四塞天下。蔽賢絕道,故災異至絕世也。經曰『良馬逐』。逐,進也,言

大臣得賢者謀,當顯進其人,否則為下相攘善,茲謂盜明,厥咎亦不嗣,至於身□家絕

。」

史記周幽王二年,週三川皆震。劉向以為金木水火沴土者也。伯陽甫曰:「周將亡

矣!天地之氣不過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升,於是有

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填陰也。陽失而在陰,原必塞;原塞,國必亡。夫水

,土演而民用也;土無所演,而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

,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

亡之征也。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

是歲,三川竭,岐山崩。劉向以為,陽失在陰者,謂火氣來煎枯水,故川竭也。山

川連體,下竭上崩,事勢然也。時,幽王暴虐,妄誅伐,不聽諫,迷於褒姒,廢其正後

,廢後之父申侯與犬戎共攻殺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為辰星,辰星為蠻夷。月食辰

星,國以女亡。幽王之敗,女亂其內,夷攻其外。京房《易傳》曰:「君臣相背,厥異

名水絕。」

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劉向以為,先是時,齊桓、晉文、魯釐二伯賢君新

沒,周襄王失道,楚穆王殺父,諸侯皆不肖,權傾天下,天戒若曰,臣下強盛者將動為

害。後宋、魯、晉、莒、鄭、陳、齊皆殺君。諸震,略皆從董仲舒說也。京房《易傳》

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于水則波,於木則搖,於屋則瓦落。大經在辟而易臣

,茲謂陰動,厥震搖政宮。大經搖政,茲謂不陰,厥震搖山,山出湧水。嗣子無德專祿

,茲謂不順,厥震動兵陵,湧水出。」

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劉向以為,先是雞澤之會,諸侯盟,大夫又盟。

是歲三月,諸侯為溴梁之會,而大夫獨相與盟。五月,地震矣。其後,崔氏專齊,欒盈

亂晉,良霄傾鄭,閽殺吳子,燕逐其君,楚滅陳、蔡。

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劉向以為,是時季氏將有逐君之變。其後,宋三

臣、曹會皆以地叛,蔡、莒逐其君,吳敗中國殺二君。

二十三年「八月乙末,地震」。劉向以為,是時周景王崩,劉、單立王子猛,尹氏

立子朝。其後,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吳殺其君僚,宋五大夫、晉二大夫皆以地叛。

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劉向以為,是時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盜殺

蔡侯、齊陳乞弑君。

惠帝二年正月,地震隴西,厭四百餘家。武帝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厭殺人。

宣帝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東四十九郡,北海琅邪壞祖宗廟城郭,殺六千餘人

。元帝永興三年冬,地震。綏和二年九月丙辰,地震,自京師至北邊郡國三十餘壞城郭

,凡殺四百一十五人。

釐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麓崩」。《穀梁傳》曰:「林屬於山曰麓,沙其名也

」。劉向以為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齊桓行伯道,會諸侯,事周室。管

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若曰,伯道將廢,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執命,臣下不事

上矣。桓公不寤,天子蔽晦。及齊桓死,天下散而從楚。王劄子殺二大夫,晉敗天子之

師,莫能征討,從是陵遲。《公羊》以為,沙麓,河上邑也。董仲舒說略同。一曰,河

,大川象;齊,大國;桓德衰,伯道將移于晉文,故河為徙也。《左氏》以為,沙麓,

晉地;沙,山名也;地震而麓崩,不書震,舉重者也。伯陽甫所謂「國必依山川,山崩

川竭,亡之征也;不過十年,數之紀也。」至二十四年,晉懷公殺於高梁。京房《易傳

》曰:「小人剝廬,厥妖山崩,茲謂陰乘陽,弱勝強。」

成公五年「夏,梁山崩」。《穀梁傳》曰□河三日不流,晉君帥群臣而哭之,乃流

。劉向以為,山,陽,君也;水,陰,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壞,下亂,百姓將失其

所矣。哭然後流,喪亡象也。梁山在晉地,自晉始而及天下也。後晉暴殺三卿,厲公以

弑。溴梁之會,天下大夫皆執國政,其後孫、甯出衛獻,三家逐魯昭,單、尹亂王室。

董仲舒說略同。劉歆以為,梁山,晉望也;崩,□崩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

凶禍福,不是過也。國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美惡周必複。是歲,歲在鶉火,

至十七年複在鶉火,欒書、中行偃殺厲公而立悼公。

高後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殺七百六十人,地震至八月乃止。文帝元年四月,齊、

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發水,潰出。劉向以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整齊、楚

之君,今失制度,將為亂。後十六年,帝庶兄齊悼惠王之孫文王則薨,無子,帝分齊地

,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為王。賈誼、晁錯諫,以為違古制,恐為亂。至景帝三年,齊、

楚七國起兵百余萬,漢皆破之。春秋四國同日災,漢七國同日眾山潰,鹹被其害,不畏

天威之明效也。

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江水,江水逆流壞城,殺

十三人,地震積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動。元延三年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江,江水

逆流,三日乃通。劉向以為,周時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興也。漢

家本起於蜀、漢,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攝提、大角,從參至辰,殆必亡矣。

其後,三世之嗣,王莽篡位。

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厥咎眊,厥罰恒陰,厥極弱。時則有射妖,時則有

龍蛇之孽,時則有馬禍,時則有下人伐上之屙,時則有日月亂行,星辰逆行。」

「皇之不極,是謂不建」,皇,君也。極,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視聽思心五事

皆失,不得其中,則不能立萬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雲起於

山,而彌於天;天氣亂,故其罰常陰也。一曰,上失中,則下強盛而蔽君明也。《易》

曰「亢龍有悔,貴而亡位,高而亡民,賢人在下位而亡輔」,如此,則君有南面之尊,

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極弱也。盛陽動進輕疾。禮,春而大射,以順陽氣。上微弱則下奮

動,故有射妖。《易》曰「雲從龍」,又曰「龍蛇之蟄,以存身也」。陰氣動,故有龍

蛇之孽。于《易》,「乾」為君為馬,馬任用而強力,君氣毀,故有馬禍。一曰,馬多

死及為怪。亦是也。君亂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誅,則有篡弑之禍,

故有下人伐上之屙。凡君道傷者病天氣,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亂行,星辰逆行」

者,為若下不敢沴天,猶《春秋》曰「王師敗績於貿戎」,不言敗之者,以自敗為文,

尊尊之意也。劉歆皇極傳曰,有下體生上之屙。說以為下人伐上,天誅已成,不得複為

屙雲。皇極之常,陰,劉向以為,《春秋》亡其應。一曰,久陰不雨是也。劉歆以為,

自屬常陰。

昭帝元平元年四月崩,亡嗣,立昌邑王賀。賀即位,天陰,晝夜不見日月。賀欲出

,光祿大夫夏侯勝當車諫曰:「天久陰而不雨,臣下有謀上者,陛下欲何之,賀怒,縛

勝以屬吏,吏白大將軍霍光。光時與車騎將軍張安世謀欲廢賀。光讓安世,以為泄語,

安世實不泄,召問勝。勝上《洪範五行傳》曰:「『皇之不極,厥罰常陰,時則有下人

伐上。』不敢察察言,故雲臣下有謀。」光、安世讀之,大驚,以此益重經術士。後數

日,卒共廢賀,此常陰之明效也。京房《易傳》曰:「有蜺、蒙、霧。霧,上下合也。

蒙,如塵雲。蜺,日旁氣也。其占曰:後妃有專,蜺再重,赤而專,至沖旱。妻不壹順

,黑蜺四背,又曰蜺雙出日中。妻以貴高夫,茲謂擅陽,蜺四方,日光不陽,解而溫。

內取茲謂禽,蜺如禽,在日旁。以尊降妃,茲謂薄嗣,蜺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見而

赤。女不變始,茲謂乘夫,蜺白在日側,黑蜺果之,氣正直。妻不順正,茲謂擅陽,蜺

中窺貫而外專。夫妻不嚴茲謂媟,蜺與日會。婦人擅國茲謂頃,蜺白貫日中,赤蜺四背

。適不答茲謂不次,蜺直在左,蜺交在左。取於不專,茲謂危嗣,蜺抱日兩未及。君淫

外茲謂亡,蜺氣左日交於外。取不達茲謂不知,蜺白奪明而大溫,溫而雨。尊卑不別茲

謂媟,蜺三出三已,三辰除,除則日出且雨。臣私祿及親,茲謂罔辟,厥異蒙,其蒙先

大溫,已蒙起,日不見。行善不請於上,茲謂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辟不下謀,臣辟

異道,茲謂不見,上蒙下霧,風三變而俱解。立嗣子疑,茲謂動欲,蒙示,日不明。德

不序,茲謂不聰,蒙,日不明,溫而民病。德不試,空言祿,茲謂主窳臣夭,蒙起而白

。君樂逸人,茲謂放,蒙,日青,黑雲夾日,左右前後行過日。公不任職,茲謂怙祿,

蒙三日,又大風五日,蒙不解。利邪以食,茲謂閉上,蒙大起,白雲如山行蔽日。公懼

不言道,茲謂閉下,蒙大起,日不見,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雲蔽日。祿生於

下,茲謂誣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下相攘善,茲謂盜明,蒙黃濁。下陳功,求於

上,茲謂不知,蒙,微而赤,風鳴條,解複蒙。下專列,茲謂分威,蒙而日不得明。大

臣厭小臣,茲謂蔽,蒙微,日不明,若解不解,大風發,赤雲起而蔽日。眾不惡惡,茲

謂閉,蒙,尊卦用事,三日而起,日不見。漏言亡喜,茲謂下厝用,蒙微,日無光,有

雨雲,雨不降。廢忠惑佞,茲謂亡,蒙,天先清而暴,蒙微而日不明。有逸民,茲謂不

明,蒙濁,奪日光。公不任職,茲謂不絀,蒙白,三辰止,則日青,青而寒,寒必雨。

忠臣進善君不試,茲謂遏,蒙,先小雨,雨已蒙起,微而日不明。惑眾在位,茲謂覆國

,蒙微而日不明,一溫一寒,風揚塵。知佞厚之,茲謂庳,蒙甚而溫。君臣故弼,茲謂

悖,厥災雨霧,風拔木,亂五穀,已而大霧。庶正蔽惡,茲謂生孽災,厥異霧。」此皆

陰雲之類雲。

嚴公十八年「秋,有蜮」。劉向以為蜮生南越。越地多婦人,男女同川,淫女為主

,亂氣所在,故聖人名之曰蜮。蜮猶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處,甚者至死。南

方謂之短弧,近射妖,死亡之象也。時嚴將取齊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勿取齊女

,將生淫惑篡弑之禍。嚴不寤,遂取之。入後淫于二叔,二叔以死,兩子見弑,夫人亦

誅。劉歆以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來也。京房《易傳》曰:「忠臣進善君不試,厥

咎國生蜮。」

史記魯哀公時,有隼集于陳廷而死,楛矢貫之,石{奴石},長尺有咫。陳閔公使使

問仲尼,仲尼曰:「隼之來遠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蠻,使各以方物來貢,肅慎貢楛

矢,石{奴石}長尺有咫。先王分異姓以遠方職,使毋忘服,故分陳以肅慎矢。」試求之

故府,果得之。劉向以為,隼近黑祥,貪暴類也;矢貫之,近射妖也;死于廷,國亡表

也。象陳眊亂,不服事周,而行貪暴,將致遠夷之禍,為所滅也。是時,中國齊、晉,

南夷吳、楚為強,陳交晉不親,附楚不固,數被二國之禍。後楚有白公之亂,陳乘而侵

之,卒為楚所滅。

史記夏後氏之衰,有二龍止于夏廷,而言「餘,褒之二君也」。夏帝蔔殺之,去之

,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乃吉。於是布幣策告之。龍亡而漦在,乃櫝去之。其

後夏亡,傳櫝于殷、周,三代莫發,至厲王末,發而觀之,漦流於廷,不可除也。厲王

使婦人裸而噪之,漦化為玄黿,入後宮。處妾遇之而孕。生子,懼而棄之。宣王立,女

童謠曰:「檿弧萁服,實亡周國。」後有夫婦鬻是器者,宣王使執而□之。既去,見處

妾所棄妖子,聞其夜號,哀而收之,遂亡奔褒。後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贖,是以褒姒,

幽王見而愛之,生子伯服。王廢申後及太子宜咎,而立褒姒、伯服代之。廢後之父申侯

與繒西畎戎共攻殺幽王。《詩》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劉向以為,夏後季世,

周之幽、厲,皆□亂逆天,故有龍黿之怪,近龍蛇孽也。漦,血也,一曰沫也。檿弧,

桑弓也。萁服,蓋以萁草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謠者,禍將生於女,國以兵寇亡也。

《左氏傳》昭公十九年,龍鬥于鄭時門之外洧淵。劉向以為近龍孽也。鄭以小國攝

于晉、楚之間,重以強吳、鄭當其沖,不能修德,將鬥三國,以自危亡。是時,子產任

政,內惠於民,外善辭令,以交三國,鄭卒亡患,能以德消變之效也。京房《易傳》曰

:「眾心不安,厥妖龍鬥。」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兩龍見於蘭陵廷東裏溫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劉向以為,

龍貴象而困于庶人井中,象諸侯將有幽執之禍。其後呂太后幽殺三趙王,諸呂亦終誅滅

。京房《易傳》曰:「有德遭害,厥妖龍見井中。」又曰:「行刑暴惡,黑龍從井出。

《左氏傳》魯嚴公時有內蛇與外蛇鬥鄭南門中,內蛇死。劉向以為近蛇孽也。先是

,鄭厲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後厲公出奔,昭公複入。死,弟子儀代立。厲公自

外劫大夫傅瑕,使□子儀。此外蛇殺內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厲公立。嚴公聞之,問

申繻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炎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亡□焉,

妖不自作。人棄常,故有妖。」京房《易傳》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國門鬥。」

《左氏傳》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宮出,入于國,如先君之數。劉向以為近蛇孽

也。泉宮在囿中,公母姜氏嘗居之,蛇從之出,象宮將不居也。《詩》曰:「維虺維蛇

,女子之祥。」又蛇入國,國將有女憂也。如先君之數者,公母將薨象也。秋,公母薨

。公惡之,乃毀泉台。夫妖孽應行而自見,非見而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禦厥罰,

而作非禮,以重其過。後二年薨,公子遂殺文之二子惡、視,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歸

於齊。

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趙有蛇從郭外入,與邑中蛇鬥孝文廟下,邑中蛇死。後二年秋

,有衛太子事,事自趙人江充起。

《左氏傳》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馬駟,公嬖向魋欲之,公取而硃其尾鬣以予之

。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奪之。魋懼將走,公閉門而泣之,目盡腫。公弟辰謂地曰:「子

為君禮,不過出竟,君必止子」。地出奔陳,公弗止。辰為之請,不聽。辰曰:「是我

廷吾兄也,吾以國人出,君誰與處?」遂與其徒出奔陳。明年,俱入于蕭以叛,大為宋

患,近馬禍也。

史記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馬生子而死。劉向以為皆馬禍也。孝

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東侵諸侯,至於昭王,用兵彌烈。其象將以兵革抗極成功,而還

自害也。牡馬非生類,妄生而死,猶秦恃力強得天下,而還自滅之象也。一曰,諸畜生

非其類,子孫必有非其姓者,至於始皇,果呂不韋子。京房《易傳》曰:「方伯分威,

厥妖牡馬生子。亡天子,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

文帝十二年,有馬生角于吳,角在耳前,上鄉。右角長三寸,左角長二寸,皆大二

寸。劉向以為馬不當生角,猶吳不當舉兵鄉上也。是時,吳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餘城,內

懷驕恣,變見於外,天戒早矣。王不寤,後卒舉兵,誅滅。京房《易傳》曰。「臣易上

,政不順,厥妖馬生角,茲謂賢士不足。」又曰:「天子親伐,馬生角。」

成帝綏和二年二月,大廄馬生角,在左耳前,圍長各二寸。是時,王莽為大司馬,

害上之萌自此始矣。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馬生駒,三足,隨君飲食,太守以聞,馬,

國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後侍中董賢年二十二為大司馬,居上公之位,天下不

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賢印綬,賢恐,自殺,莽因代之

,並誅外家丁、傅。又廢哀帝傅皇后,令自殺,發掘帝祖母傅太后、母丁太后陵,更以

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禍也。

文公十一年,「敗狄於鹹」。《穀梁》、《公羊傳》曰,長狄兄弟三人,一者之魯

,一者之齊,一者之晉。皆殺之,身橫九畝;斷其首而載之,眉見於軾。何以書?記異

也。劉向以為,是時周室衰微,三國為大,可責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禮義,大為夷狄

之行,將致危亡。其後三國皆有篡弑之禍,近下人伐上之屙也。劉歆以為人變,屬黃樣

。一曰,屬裸蟲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凡人為變,皆屬皇極下人伐上之屙雲。

京房《易傳》曰:「君暴亂,疾有道,厥妖長狄入國。」又曰:「豐其屋,下獨苦。長

狄生,世主虜。」

史記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於監

洮。天戒若曰,勿大為夷狄之行,將受其禍。是歲,始皇初並六國,反喜以為瑞,銷天

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賢聖,燔《詩》、《書》,坑儒士;奢淫暴虐,務欲

廣地;南戍五嶺,北築長城,以備胡、越;塹山填穀,西起臨洮,東至遼東,徑數千里

。故大人見於臨洮,明禍亂之起。後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陳勝發。

史記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為丈夫。京房《易傳》曰:「女子化為丈夫,茲謂

陰昌,賤人為王;丈夫化為女子,茲謂陰勝,厥咎亡。」一曰,男化為女,宮刑濫也;

女化為男,婦政行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為女子,嫁為人婦,生一子,長安陳鳳言此陽變為陰,

將亡繼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為人婦生一子者,將複一世乃絕。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方與女子田無嗇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乃生,不

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收養。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廣牧女子趙春病死,斂棺積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見失死

父,曰:「年二十七,不當死。」太守譚以聞。京房《易傳》曰:「『幹父之蠱,有子

,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見先人之非,不則為私,厥妖人死複生

。」一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

六月,長安女子有生兒,兩頭異頸面相鄉,四臂共匈俱前鄉,□上有目長二寸所。

京房《易傳》曰:「『睽孤,見豕負塗』,厥妖人生兩頭。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

畜首目在下,茲謂亡上,正將變更。凡妖之作,以譴失正,各象其類。二首,下不壹也

;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勝任,或不任下也。凡下體生於上,不敬也;上體生於

下,媟瀆也;生非其類,淫亂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虛也。群妖推此

類,不改乃成凶也。」

景帝二年九月,膠東下密人年七十餘,生角,角有毛。時膠東、膠西、濟南、齊四

王有舉兵反謀,謀由吳王濞起,連楚、趙,凡七國。下密,縣居四齊之中;角,兵象,

上鄉者也;老人,吳王象也。年七十,七國象也。天戒若曰,人不當生角,猶諸侯不當

舉兵以鄉京師也;禍從老人生,七國俱敗雲。諸侯不寤。明年,吳王先起,諸侯從之,

七國俱滅。京房《易傳》曰:「塚宰專政,厥妖人生角。」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師相驚,言大水至。渭水□上小女陳持弓年九歲,走入

橫城門,入未央宮尚方掖門,殿門門衛戶者莫見,至句盾禁中而覺得。民以水相驚者,

陰氣盛也。小女而入宮殿中者,下人將因女寵而居有宮室之象也。名曰持弓,有似周家

檿孤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時,帝母王太后弟鳳始為上將,秉

國政,天知其後將威天下而入宮室,故象先見也。其後,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權,至莽

卒篡天下,蓋陳氏之後雲。京房《易傳》曰:「妖言動眾,茲謂不信,路將亡人,司馬

死。」

成帝綏和二年八月庚申,鄭通裏男子王褒,衣絳衣小冠,帶劍入北司馬門殿東門,

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組結佩之,招前殿署長業等曰:「天帝令我居此。」業等收

縛考問,褒故公車大誰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宮狀,下獄死。是時,王莽為大司馬,哀

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見象也。姓名章服甚明,徑上前殿路

寢,入室取組而佩之,稱天帝命,然時人莫察。後莽就國,天之冤之,哀帝征莽還京師

。明年,帝崩,莽複為大司馬,因是而篡國。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驚走,持稿或□一枚,傳相付與,曰行詔籌。道中相過逢多

至千數,或被發徒踐,或夜折關,或逾牆入,或乘車騎賓士,以置驛傳行,經歷郡國二

十六,至京師。其夏,京師郡國民聚會裏巷阡陌,設張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傳書曰

:「母告百姓,佩此書者不死。不信我言,視門樞下,當有白髮。」至秋止。是時,帝

祖母傅太后驕,與政事,故杜鄴對曰:「《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籌,所以紀數

。民,陰,水類也。水以東流為順走,而西行,反類逆上。象數度放溢,妄以相予,違

忤民心之應也。西王母,婦人之稱。博弈,男子之事。於街巷阡陌,明離□內,與疆外

。臨事盤樂。炕陽之意。白髮,衰年之象,體尊性弱,難理易亂。門,人之所由;樞,

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著。今外家丁、傅並侍帷幄,布於列位,有

罪惡者不坐辜罰,亡功能者畢受官爵。皇甫、三桓,詩人所刺,《春秋》所譏,亡以甚

此。指象昭昭,以覺聖朝,奈何不應!」後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臨朝,王莽為大司馬

,誅滅丁、傅。一曰丁、傅所亂者小,此異乃王太后、莽之應雲。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傳

》曰,食二日。董仲舒、劉向以為,其後戎執天子之使,鄭獲魯隱,滅戴,衛、魯、宋

鹹殺君。《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

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禦厥罰,則災消而福至;不能,則災息而禍生。故經書災

而不記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曆不正,置閏不得

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記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

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傳》曰:「亡師茲謂不禦,厥異日食,其食也既,並食不一

處。誅眾失理,茲謂生叛,厥食既,光散。縱畔茲謂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

寒,寒即食。專祿不封,茲謂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燭。君臣不通茲謂亡

,厥蝕三既。同姓上侵,茲謂誣君,厥食四方有雲,中央無雲,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

,茲謂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諸侯相侵,茲謂不承,厥食三毀三複。

君疾善,下謀上,茲謂亂,厥食既,先雨雹,殺走獸。弑君獲位,茲謂逆,厥食既,先

風雨折木,日赤。內臣外鄉,茲謂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鳴。塚宰專政,茲謂因,厥食

先大風,食時日居雲中,四方亡雲。伯正越職,茲謂分威,厥食日中分。諸侯爭美于上

,茲謂泰,厥食日傷月,食半,天營而鳴。賦不得,茲謂竭,厥星隨而下。受命之臣專

征雲試,厥食雖侵光猶明,若文王臣獨誅紂矣。小人順受命者征其君雲殺,厥食五色,

至大寒隕霜,若紂臣順武王而誅紂矣。諸侯更制,茲謂叛,厥食三複三食,食已而風。

地動。適讓庶,茲謂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見。酒亡節茲謂荒,厥蝕乍青乍

黑乍赤,明日大雨,發霧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輒除;不改三年,

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隱三年之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從中成之形

也。後衛州籲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前事已大,後事將

至者又大,則既。先是,魯、宋弑君,魯又成宋亂,易許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稱王

。後鄭岠王師,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劉歆以為六月,趙與晉分。先是,晉曲沃伯再弑

晉侯,是歲晉大亂,滅其宗國。京房《易傳》以為桓三年日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黃,臣

弑而不卒之形也。後楚嚴稱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劉向以為

是時衛侯朔有罪出奔齊,天子更立衛君。朔借助五國,舉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壞。魯

夫人淫失于齊,卒殺桓公。董仲舒以為,言朔不言日,惡魯桓且有夫人之禍,將不終日

也。劉歆以為楚、鄭分。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傳》曰,不言日,不

言朔,夜食。史記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為夜食。劉向以為,夜食者

,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其後遂

九合諸侯,天子使世子會之,此其效也。《公羊傳》曰食晦。董仲舒以為,宿在東壁,

魯象也。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劉歆以為,晦魯、衛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畢,主邊兵夷狄象也。後

狄滅邢、衛。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心為明堂,文武之

道廢,中國不絕若線之象也。劉向以為,時戎侵曹,魯夫人淫于慶父、叔牙,將以弑君

,故比年再蝕以見戒。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魯二君弑,夫人誅,兩弟

死,狄滅邢,徐取舒,晉殺世子,楚滅弦。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齊桓行伯,江、黃

自至,南服強楚。其後不內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鄭伯逃盟,諸侯將不

從桓政,故天見戒。其後晉滅虢,楚圍許,諸侯伐鄭,晉弑二君,狄滅溫,楚伐黃,桓

不能救。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是時楚滅黃,狄侵衛、鄭

,莒滅巳。劉歆以為,三月齊、衛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劉向以為象晉文公將行伯道,後遂伐衛,執曹伯,敗

楚城濮,再會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

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國,雖不正猶可,蓋《春秋》實與而文不

與之義也。董仲舒以為後秦獲晉侯,齊滅項,楚敗徐于婁林。劉歆以為,二月朔齊、越

分。

文西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大夫始執國政,公子

遂如京師,後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晉滅江,楚滅

六,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並專會盟。劉歆以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醜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宋、齊、莒、晉鄭八年

之間五君殺死。楚滅舒蓼。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

,至於嚴王遂強。諸夏大國唯有齊、晉,齊、晉新有篡弑之禍,內皆未安,故楚乘弱橫

行,八年之間六侵伐而一滅國,伐陸渾戎,觀兵周室;後又入鄭,鄭伯肉袒謝罪;北敗

晉師於邲,流血色水;圍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陳夏征舒弑其君,楚滅蕭,

晉滅二國,王劄子殺召伯、毛伯。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邾支解鄫子,晉敗王師於貿

戎,敗齊於鞍。劉歆以為,三月晦朓魯、衛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敗楚、鄭于鄢陵

,執魯侯。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楚滅舒庸,晉弑其君

,宋魚石因楚奪君邑,莒滅鄫,齊滅萊,鄭伯弑死。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衛大夫孫、甯共逐

獻公,立孫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晉為雞澤之會,諸侯

盟,又大夫盟,後為溴梁之會,諸侯在而大夫獨相與盟,君若綴斿,不得舉手。劉歆以

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陳慶虎、慶寅蔽君之明,邾庶其

有叛心,後庶其以漆、閭丘來奔,陳殺二慶。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晉欒盈將犯君,後入于曲沃。劉

歆以為,七月秦、晉分。「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軫、角,楚大

國象也。後楚屈氏譖殺公子追舒,齊慶封脅君亂國。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後衛侯入陳儀,甯喜弑其君剽

。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劉歆以為,五月魯、趙分。「八月癸巳

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比食又既,象陽將豔,夷狄主上國之象也。後六君弑,

楚子果從諸侯伐鄭,滅舒鳩,魯往朝之,卒主中國,伐吳討慶封。劉歆以為,六月晉、

趙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時,

吳子好勇,使刑人守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後閽戕吳子,蔡世子般弑其

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爭。劉向以為,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

,故天仍見戒也。後齊崔杼弑君,宋殺世子,北燕伯出奔,鄭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

如董仲舒。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靈王弑君而立,

會諸侯,執徐子,滅賴,後陳公子招殺世子,楚因而滅之,又滅蔡,後靈王亦弑死。劉

歆以為,二月魯、衛分。傳曰晉侯問于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

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其衛君乎?

魯將上卿。」是歲,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卒。晉侯謂士文伯曰:「吾所問日

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

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宴宴居息,或盡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

「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公曰:「何謂辰?」對曰:

「日月之會是謂。」公曰:「《詩》所謂『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對曰:「

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適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

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此推日食之占循變複之要也。《易》曰:「縣象著

明,莫大於日月。」是故聖人重之,載於三經。于《易》在「豐」之「震」曰:「豐其

沛,日中見昧,折其右肱,亡咎。」於《詩•十月之交》,則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馬、

師氏,鹹非其材。同於右肱之所折,協於三務之所擇,明小人乘君子,陰侵陽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劉歆以為,三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時宿在畢,晉國象也。晉厲公誅四

大夫,失眾心,以弑死。後莫敢複責大夫,六卿遂相與比周,專晉國,君還事之。日比

再食,其事在春秋後,故不載於經。劉歆以為魯、趙分。《左氏傳》平子曰:「唯正月

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天子不舉,伐鼓于社,諸侯用幣于社,伐鼓於朝,禮也

。其餘則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百官降物,君不舉,

避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

孟夏。」說曰:正月謂週六月,夏四月,正陽純乾之月也。慝謂陰爻也,冬至陽爻起初

,故曰複。至建巳之月為純乾,亡陰爻,而陰侵陽,為災重,故伐鼓用幣,責陰之禮。

降物,素服也。不舉,去樂也。避移時,避正堂,須時移災複也。嗇夫,掌幣吏。庶人

,其徒役也。劉歆以為,六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周景王老,劉子、單子專權,蔡

侯硃驕,君臣不說之象也。後蔡侯硃果出奔,劉子、單子立王猛。劉歆以為,五月二日

魯、趙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後尹

氏立王子朝,天王居於狄泉。劉歆以為,十月楚、鄭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胃,魯象也。後昭公為季

氏所逐。劉向以為,自十五年至此歲,十年間天戒七見,人君猶不寤。後楚殺戎蠻子,

晉滅陸渾戎,盜殺衛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吳滅巢,公子光殺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

君。它如仲舒。劉歆以為,二日魯、趙分。是月鬥建辰。《左氏傳》梓慎曰:「將大水

。」昭子曰:「旱也。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陽不克,莫將積聚也。

」是歲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

故同道;冬夏至長短極,故相過。相過同道而食輕,不為大災,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象也。時京師

微弱,後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幾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劉向以為,時吳滅徐,

而蔡滅沈,楚圍蔡,吳敗楚入郢,昭王走出。劉歆以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鄭滅許,魯陽虎作亂

,竊寶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趙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三大夫以邑叛,薛

弑其君,楚滅頓、胡,越敗吳,衛逐世子。劉歆以為,十二月二日楚、鄭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柳,周室大壞,夷狄主諸夏

之象也。明年,中國諸侯果累累從楚而圍蔡,蔡恐,遷於州來。晉人執戎蠻子歸於楚,

京師楚也。劉向以為,盜殺蔡侯,齊陳乞弑其君而立陽生,孔子終不用。劉歆以為,六

月晉、趙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三月二日齊、衛分

。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穀梁》以為,朔二十六,晦七,夜

二,二日一。《公羊》以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為,朔十六,二日

十八,晦一,不書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鬥二十度,燕地也。後二年,燕王臧{艸佘}反

,誅,立盧綰為燕王,後又反,敗。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虛三度,齊地也。後二年,齊王韓信徙為楚王,明年

廢為列侯,後又反,誅。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張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醜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穀永以為,歲首正月朔日,是為三

朝,尊者惡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幾盡,在七星初。劉向以為,五月微陰始起而犯

至陽,其占重。至其八月,宮車晏駕,有呂氏詐置嗣君之害。京房《易傳》曰:「凡日

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誅將不以理,或賊臣將暴起,日月雖不同宿,陰氣盛,

薄日光也。」

高後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醜晦,日有食之,既,在營室九度,為宮室中。時高後惡之,曰:「此

為我也!」明年應。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鬥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虛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東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虛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軫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劉向以為,奎為卑賊婦人,後

有衛皇后自至微興,卒有不終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劉

向以為,前年高園便殿災,與春秋禦廩災後日食於翼、軫同。其占,內有女變,外為諸

侯。其後陳皇后廢,江都、淮南、衡山王謀反,誅。日中時食從東北,過半,晡時複。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醜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傳》推以為,是時日食從旁

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孫弘薨。日食從旁左者,亦君失臣;從上者,臣失君;從

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醜晦,日有食之,在東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鬥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亢二度。哺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

複。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鬥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剌王謀反

,誅。

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張十二度。劉向以為,己亥而既,其占

重。後六年,宮車晏駕,卒以亡嗣。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營室十五度。

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醜朔,日有食之,在畢十九度。是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為重

異。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婁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張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穀永對曰:「日食婺

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蕭牆之內,咎在貴妾。二者俱發,明同事異人,共掩制陽,將

害繼嗣也。亶日食,則妾不見;亶地震,則後不見。異日而發,則似殊事;亡故動變,

則恐不知。是月,後、妾當有失節之郵,故天因此兩見其變。若曰,違失婦道,隔遠眾

妾,妨絕繼嗣者,此二人也。」杜欽對亦曰:「日以戊申食,時加未。戊未,土也,中

宮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將有爭寵相害而為患者。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

能應之以德,則咎異消;忽而不戒,則禍敗至。應之,非誠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東井六度。劉向對曰:「四月交於

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東井,京師也,且既,其占恐害繼嗣。」日蚤食時,從西

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醜朔,日有食之,在昴。

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元年九月日蝕,酒

亡節之所致也。獨使京師知之,四國不見者,若曰,湛湎於酒,君臣不別,禍在內也。

」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今年二月日食,賦

斂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見,京師陰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宮室,大

營墳墓,賦斂茲重,而百姓屈竭,禍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壽元年正月辛醜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營室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月日

。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東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漢著紀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京房《易傳》曰:「『婦貞

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婦強,為陰所乘,則月並出。晦而月見西方謂之

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仄慝則侯王其肅,朓則侯王其舒。」劉向以為,朓者疾也

,君舒緩則臣驕慢,故日行遲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進之意。君肅急則臣恐懼,故日行

疾而月行遲,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劉歆以為,舒者侯王展

意顓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肅者王侯縮□不任事,臣下馳縱,故月行遲也。當春

秋時,侯王率多縮□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漢

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終亡二日仄慝者,歆說信矣。此皆謂日月亂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時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

光。京房《易傳》曰:「美不上人,茲謂上弱,厥異日白,七日不溫。順亡所制茲謂弱

,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親伐,茲謂不知,日白,體動而寒。弱而有任,茲謂

不亡,日白不溫,明不動。辟愆公行,茲謂不伸,厥異日黑,大風起,天無雲,日光晻

。不難上政,茲謂見過,日黑居仄,大如彈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營室,時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

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燭地赤黃,食後乃複

。京房《易傳》曰:「辟不聞道茲謂亡,厥異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黃,有黑氣大如

錢,居日中央。京房《易傳》曰:「祭天不順茲謂逆,厥異日赤,其中黑。聞善不予,

茲謂失知,厥異日黃。」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故聖王在上,總命

群賢,以亮天功,則日之光明,五色備具,燭耀亡主;有主則為異,應行而變也。色不

虛改,形不虛毀,觀日之五變,足以監矣。故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謂

也。

嚴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董仲舒、劉向以為,常星二

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眾星,萬民之類也。列宿不見,象諸侯微也;眾星隕墜,民失

其所也。夜中者,為中國也。不及地而複,象齊桓起而救存之地。鄉亡桓公,星遂至地

,中國其良絕矣。劉向以為,夜中者,言不得終性命,中道敗也。或曰象其叛也。言當

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視下,將欲人君防惡遠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如人君有

賢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謀祖己,成王泣《金縢》,改過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繼

絕,修廢舉逸,下學而上達,裁什一之稅,複三日之役,節用儉服,以惠百姓,則諸侯

懷德,士民歸仁,災消而福興矣。遂莫肯改寤,法則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終於君臣乖

離,上下交怨。自是之後,齊、宋之君弑,譚、遂、邢、衛之國滅,宿遷于宋,蔡獲于

楚,晉相弑殺,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傳》曰:「恒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

,與雨偕也。」劉歆以為晝象中國,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見之星皆不見,象中國微也

。「星隕如雨」,如,而也,星隕而且雨,故曰「與雨偕也」,明雨與星隕,兩變相成

也。《洪範》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是歲,歲在玄枵,

齊分野也。夜中而星隕,象庶民中離上也。雨以解過施,複從上下,象齊桓行伯,復興

周室也。週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婁,魯分野也。先是,衛侯朔奔齊,衛公子黔牟立

,齊帥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衛。魯公子溺顓政,會齊以犯王命,嚴弗能止,卒從而伐

衛,逐天王所立。不義至甚,而自以為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隕于魯,

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過中,星隕如雨,長一二丈,繹繹未至地滅,至雞鳴止

。穀永對曰「日月星辰燭臨下土,其有食隕之異,則遐邇幽隱靡不鹹睹。星辰附離於天

,猶庶民附離王者也。王者失道,綱紀廢頓,下將叛去,故星叛天而隕,以見其象。《

春秋》記異,星隕最大,自魯嚴以來,至今再見。臣聞三代所以喪亡者,皆繇婦人群小

,湛湎於酒。《書》雲:『乃用其婦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詩》曰

:『赫赫宗周,褒姒滅之。』『顛覆厥德,荒沈於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養生大

奢,奉終大厚。方今國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廟之大憂也。」京房《易傳》曰:「君不任

賢,厥妖天雨星。」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董仲舒以為,孛者惡氣之所生也。謂之孛

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亂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國象。後齊、宋、魯、莒、晉皆弑

君。劉向以為,君臣亂於朝,政令虧於外,則上濁三光之精,五星贏縮,變色逆行,甚

則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亂臣類,篡殺之表也。《星傳》曰「魁者,貴人之牢。

」又曰「孛星見北斗中,大臣諸侯有受誅者。」一曰魁為齊、晉。夫彗星較然在北斗中

,天之視人顯矣,史之有占明矣,時君終不改寤。是後,宋、魯、莒、晉、鄭、陳六國

鹹弑其君,齊再弑焉。中國既亂,夷狄並侵,兵革從橫,楚乘威席勝,深入諸夏,六侵

伐,一滅國,觀兵周室。晉外滅二國,內敗王師,又連三國之兵大敗齊師於鞍,追亡逐

北,東臨海水,威陵京師,武折大齊。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傳》又曰

:「彗星入北斗,有大戰,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華元,賢名大

夫,大棘之戰,華元獲于鄭,傳舉其效雲。《左氏傳》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

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劉歆以為,北斗有環域,四星入其中也。鬥,天

之三辰,綱紀星也。宋、齊、晉,天子方伯,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佈新也。鬥七星,

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齊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晉趙穿弑靈

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董仲舒以為,大辰心也,心為明堂,天子之象

。後王室大亂,三王分爭,此其效也。劉向以為,《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

前星,太子;後屋,庶子也。尾為君臣乖離。」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將分爭也。其在

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後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

、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時楚強,宋、衛、陳、鄭皆

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納,五年,楚平王居

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後楚帥六國伐吳,吳敗之于雞父,殺獲其君臣。蔡怨楚而滅

沈,楚怒,圍蔡。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

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傳》曰:「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申繻曰:『彗,

所以除舊佈新也,天事恒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災乎?』梓慎曰:『

往年吾見,是其征也。火出而見,今茲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

然乎?火出,于夏為三月,于商為四月,于周為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

,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虛;陳,太昊之虛;鄭,祝融之虛;皆火房也。星

孛及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虛,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

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見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

見,丙子風。梓慎曰:『是謂融風,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風甚,壬午大甚,

宋、衛、陳、鄭皆火。」劉歆以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從其西

過心東及漢也。宋,大辰虛,謂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陳,太昊虛,虙羲木德,火所生

也。鄭,祝融虛,高辛氏火正也。故皆為火所舍。衛,顓頊虛,星為大水,營室也。天

星既然,又四國失政相似,及為王室亂皆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於東方」。董仲舒、劉向以為,不言宿名者,不加

宿也。以辰乘日而出,亂氣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終。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

月,日在氐。出東方者,軫、角、亢也。軫,楚;角、亢,陳、鄭也。或曰角、亢大國

象,為齊、晉也。其後楚滅陳,田氏篡齊,六卿分晉,此其效也。劉歆以為,孛,東方

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見與日爭光,星入而彗猶見。是歲,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

。日在鶉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不言所在,官失

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於大角,旬餘乃人。劉向以為,是時項羽為楚王,伯諸侯,

而漢已定三秦,與羽相距滎陽,天下歸心于漢,楚將滅,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項羽坑

秦卒,燒宮室,弑義帝,亂王位,故彗加之也。

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於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虛、危,長丈餘,及天漢,

十六日不見。劉向以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為燕,又為吳、越、齊。宿在漢中,

負海之國水澤地也。是時,景帝新立,信用晁錯,將誅正諸侯王,其象先見。後三年,

吳、楚、四齊與趙七國舉兵反,皆誅滅雲。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於北方。劉向以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與太尉武安侯

田分有邪謀,而陳皇后驕恣。其後,陳後廢;而淮南王反,誅。

八月,長星出於東方,長終天,三十日去。占曰:「是為蚩尤旗,見則王者征伐四

方。」其後,兵誅四夷,連數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長星又出西北。是時,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東井,又孛於三台。其後江充作亂,京師紛然。此明東井

、三台為秦地效也。

宣帝地節元年正月,有星孛於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劉向以為,太白為大將,彗孛

加之,掃滅象也。明年,大將軍霍光薨,後二年家夷滅。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營室,青白色,長六七丈,廣尺餘。劉向、穀永以為

,營室為後宮懷任之象,彗星加之,將有害懷任絕繼嗣者。一曰,後宮將受害也。其後

,許皇后坐祝詛後宮懷妊者廢。趙皇后立妹為昭儀,害兩皇子,上遂無嗣。趙後姊妹卒

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東井,踐五諸侯,出河戍北率行軒轅、太微,後日六

度有餘,晨出東方。十三日夕見西方,犯次妃、長秋、鬥、填,蜂炎再貫紫宮中。大火

當後,達天河,除於妃後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攝提,至天市而按節徐行,炎入市,中

旬而後西去,五十六日與倉龍俱伏。穀永對曰:「上古以來,大亂之極,所稀有也。察

其馳騁驟步,芒炎或長或短,所曆奸犯,內為後宮女妾之害,外為諸夏叛逆之禍。」劉

向亦曰:「三代之亡,攝提易方;秦、項之滅,星孛大角。」是歲,趙昭儀害兩皇子。

後五年,成帝崩,昭儀自殺。哀帝即位,趙氏皆免官爵。徙遼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

,王莽用事,追廢成帝趙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殺。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

歸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國。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飛過宋都」。董仲舒、劉

向以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將自敗之戒也。石,陰類;五,陽數;自上而隕,此陰而陽

行,欲高反下也。石與金同類,色以白為主,近白祥也。鶂,水鳥,六,陰數;退飛,

欲進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屬於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國小,勿持炕陽,欲長

諸侯,與強大爭,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齊桓死,伐齊喪,執滕子,圍曹,為盂之

會,與楚爭盟,卒為所執。後得反國,不悔過自責,復會諸侯伐鄭,與楚戰於泓,軍敗

身傷,為諸侯笑。《左氏傳》曰:隕石,星也;鶂退飛,風也。宋襄公以問周內史叔興

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

終。」退而告人曰:「是陰陽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是歲,魯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孫茲皆卒。明年,齊桓死,適庶亂。宋襄公伐齊行伯,

卒為楚所敗。劉歆以為,是歲歲在壽星,其沖降婁,降婁,魯分野也,故為魯多大喪。

正月,日在星紀,厭在玄枵。玄枵,齊分野也。石,山物;齊,大嶽後。五石象齊桓卒

而五公子作亂,故為明年齊有亂。庶民惟星,隕于宋,象宋襄將得諸侯之眾,而治五公

子之亂。星隕而鶂退飛,故為得諸侯而不終。六鶂象後六年伯業始退,執於盂也。民反

德為亂,亂則妖災生,言吉凶繇人,然後陰陽沖厭受其咎。齊、魯之災非君所致,故曰

「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傳》曰:「距諫自強,茲謂卻行,厥異鶂退飛。適當黜

,則鶂退飛。」

惠帝三年,隕石綿諸,一。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隕石雍,二,天晏亡雲,聲聞四百里。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隕石梁國,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隕石■,四,肥累,一。

陽朔三年二月壬戌,隕石白馬,八。

鴻嘉二年五月癸未,隕石杜衍,三。

元延四年三月,隕石都關,二。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隕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隕石虞,二。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隕石巨鹿,二。

自惠盡平,隕石凡十一,皆有光耀雷聲,成、哀尤屢。

漢書 · 第 27 / 99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