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 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第一】

昔《詩》、《書》述虞、夏之際,舜、禹受禪,積德累功,治于百姓,攝位行政,

孝之於天,經數十年,然後在位。殷、周之王,乃繇卨、稷,修仁行義,曆十餘世,至

於湯、武,然後放殺。秦起襄公,章文、繆、獻、孝、昭、嚴,稍蠶食六國,百有餘載

,至始皇,乃並天下。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艱難也。

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為起於處士橫議,諸侯力爭,四夷交侵,以弱見奪。於是

削去五等,墮城銷刃,箝語燒書,內鋤雄俊,外攘胡、粵,有一威權,為萬世安。然十

餘年間,猛敵橫發乎不虞,適戍強于五伯,閭閻逼于戎狄,回應□於謗議,奮臂威於甲

兵,鄉秦之禁,適所以資豪傑而速自斃也。是以漢亡尺土之階,繇一劍之任,五載而成

帝業。書傳所記,未嘗有焉。何則?古世相革,皆承聖王之烈,今漢獨收孤秦之弊。鐫

金石者難為功,摧枯朽者易為力,其勢然也。故據漢受命,譜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

一統,乃以年數。訖于孝文,異姓盡矣。

(表略)

漢書 · 第 13 / 99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