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集解附例
总目
凡四百六十条 计三十卷
目录
御制大明律序
名例律
卷第一 计四十七条
五刑
十恶
八议
应议者犯罪
职官有犯
军官有犯
文武官犯公罪
文武官犯私罪
应议者之父有犯
军官军人犯罪免徒流
犯罪得累减
以理去官
无官犯罪
除名当差
流囚家属
常赦所不原
徒流人在道会赦
犯罪存留养亲
工乐户及妇人犯罪
徒流人又犯罪
老小废疾收赎
犯罪时未老疾
给没赃物
犯罪自首
二罪俱发以重论
犯罪共逃
同僚犯公罪
公事失错
共犯罪分首从
犯罪事发在逃
亲属相为容隐
吏卒犯死罪
处决叛军
杀害军人
在京犯罪军人
化外人有犯
本条别有罪名
加减罪例
称乘车驾
称其亲祖父母
称与同罪
称监临主守
称日者以百刻
称道士女冠
断罪依新颁律
断罪无正条
徒流迁徙地方
吏律
职制
卷第二 计一十五条
选用军职
大臣专擅选官
文官不许封公侯
官员袭荫
滥设官吏
贡举非其人
举同有过官吏
擅离职役
官员赴任过限
无故不朝参公座
擅勾属官
官吏给由
奸党
交结近侍官员
上言大臣德政
公式
卷第三 计一十八条
讲读律令
制书有违
弃毁制书印信 二条
上书奏事犯讳
事应奏不奏
出使不复命
漏泄军情大事
官文书稽程
照刷文卷
磨勘卷宗
同僚代判处文案
增减官文书
封掌印信
漏使印书
漏用钞印
擅用调兵印信
信牌
户律
户役
卷第四 计一十五条
脱漏户口
人户以籍为定
私刱庵院及私度僧道
立嫡子违法
收留迷失子女
赋役不均
丁夫差遣不平
隐蔽差役
禁蕈王保里长
逃避差役
点差狱卒
私役部民夫匠
别籍异财
卑幼私擅用财
收养孤老
田宅
卷第五 计一十一条
欺隐田粮
检踏灾伤田粮
功臣田土
盗卖田宅
任所置买田宅
典买田宅
盗耕种官民田
荒芜田地
弃毁器物稼穑等
擅食田园瓜果
私借官车船
婚姻
卷第六 计一十八条
男女婚姻
典雇妻女
妻妾失序
逐婿嫁女
居丧嫁娶
父母囚禁嫁娶
同姓为婚
尊卑为婿
娶亲属妻妾
娶部民妇女为妻妾
娶逃走妇女
强占良家妇女
娶乐人为妻妾
僧道娶妻
良贱为婚姻
蒙古色目人婚姻
出妻
嫁娶违律主婚媒人罪
仓库
卷第七 计二十四条
钞法
钱法
收粮为限
多收税粮斛面
隐匿费用税粮物
揽纳税粮
虚出通关朱砂
附余钱粮私下补码
私借钱粮
私借官物
那移出纳
库秤雇役侵欺
冐支官粮
钱粮互相觉察
仓库不觉被盗
守支钱粮及擅官封
出纳官物有违
收支留难
起解金银足色
损坏仓库财物
转解官物
拟断赃罚不当
守掌在官财物
隐瞒入官家产
课程
卷第八 计一十九条
盐法 一十二条
监临势要中盐
沮坏盐法
私茶
私矾
匿税
船商匿货
人户亏兑课程
钱债
卷第九 计三条
违禁取利
费用受寄财产
得遗失物
市廛
卷第十 计五条
私充牙行埠头
市司评物价
把持门市
私造斛斗秤尺
器用布绢不如法
礼律
祭祀
卷第十一 计六条
祭享
毁大祀丘坛
致祭祀典神袛
历代帝王陵寝
亵渎神明
禁止师巫邪术
仪制
卷第十二 计二十条
合和御孳药
乘舆服御物
收藏禁书及私习天文
御赐衣物
失误朝贺
失仪
奏对失叙
朝见留难
上书陈言
见任官輙自立碑
禁止迎送
公差人员欺陵长官
服舍违式
僧道拜父母
失占天象
术士妄信祸福
匿父母夫丧
弃亲之任
丧葬
乡饮酒礼
兵律
官卫
卷第十三 计十一九条
太庙门擅入
官殿门擅入
宿卫守卫人私自代替
从驾稽违
直行御道
内府工作人匠替役
官殿造作罢不出
輙出入官殿门
关防内使出入
向官殿射箭
宿卫人兵仗
禁经断人充宿卫
冲突仪仗 三条
行宫营门
越城
门禁锁钥
悬带关防牌面
军政
卷第十四 计二十条
擅调官军
申报军务
飞报军倩
边境申索军需
失误军事
从征违期
军人替役
主将不固守
纵军虏掠
不操练军士
激变良民
私卖战马
私卖军器
毁弃军器
私藏应军器
纵放军人歇役
公侯私役官军
从征守御官军逃
优恤军属
夜禁
关津
卷第十五 计七条
私越渭渡关津
诈渭给路引
关津留难
递送逃军妻女出城
盘诘奸细
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
私役弓兵
廐牧
卷第十六 计一十一条
牧养产不如法
孳生马匹
验畜产不以实
养疗瘦病畜产不如法
乘官畜脊破领穿
官马不调习
宰杀马牛
畜产咬踢人
隐匿孳生官畜产
私借官畜产
公使人等索借马匹
邮驿
卷第十七 计一十八条
递送公文 三条
邀取实封公文
铺舍损坏
私役铺兵
驿使稽程
多乘驿马
多支廪给
文书应给驿而不给
公事应行稽程
占宿驿舍上房
乘驿马赍私物
私役民夫抬挢
病故官家属还乡
承差转雇寄人
乘官畜产车各船附私物
私借驿马
刑律
贼盗
卷第十八 计二十八条
谋反大逆
谋叛
造妖书妖言
盗大祀神御物
盗制书
盗印信
盗内府财物
盗城门钥
盗军器
盗园陵树木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
常人盗仓库钱粮
强盗
劫囚
白昼抢夺
窃盗
盗马牛畜产
盗田野谷麦
亲属相盗
恐吓取财
诈欺官私取财
略人略卖人
发冢
夜无故入人家
盗贼窝主
共谋为盗
公取窃取皆为盗
起除刺字
人命
卷第十九 计二十条
谋杀人
谋杀制使及管长官
谋杀祖父母父母
杀死奸夫
谋死故夫父母
杀一家三人
采生折割人
造畜蛊毒杀人
鬬殴及故杀人
屏去人服食
戏杀误杀过失杀伤人
夫殴死有罪妻妾
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
弓箭伤人
车马杀伤人
庸医杀伤人
窝弓杀伤人
威逼人致死
尊长为人杀私和
同行知有谋害
鬬殴
卷第二十 计二十二条
鬬殴
保辜限期
官内忿争
皇家袒免以上亲被殴
殴制使及本管长官
佐职统属殴长官
上司官与统属官相殴
九品以上官殴长官
拒殴追摄人
殴受业师
威力制缚人
良贱相殴
奴婢殴家长
妻妾殴夫
同姓亲属相殴
殴大功以下尊长
殴期亲尊长
殴祖父母父母
妻妾与夫亲属相殴
殴妻前夫之子
妻妾殴故夫父母
父祖被殴
骂詈
卷第二十一 计八条
骂人
骂制使及本管长官
佐职统属骂长官
奴婢骂家长
骂尊长
骂祖父母父母
妻妾骂夫期亲尊长
妻妾骂故夫父母
诉讼
卷第二十二 计一十二条
越诉
投匿名文书告入罪
告状不受理
听讼回避
诬告
干名犯义
子孙违犯教令
见禁囚不得告举他事
教唆词讼
军民约会词讼
官吏词讼家人诉
诬告充军及迁徒
受赃
卷第二十三 计一十一条
官吏受财
坐赃致罪
事后受财
有事以财请求
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
家人求索
风宪官吏犯赃
因公擅科敛
私受公侯财物
克留盗赃
官吏听许财物
诈伪
卷第二十四 计一十二条
诈伪制书
诈传诏曰
对制上书诈不以实
伪造印信历日等
为造宝钞
私铸铜钱
诈假官
诈称内使等官
近侍诈称私行
诈为瑞应
诈病死伤避事
诈教诱人犯法
犯奸
卷第二十五 计一十条
犯奸
纵容妻妾犯奸
亲属相奸
诬执翁奸
奴及雇工人奸家长妻
奸部民妻女
居丧及僧道犯奸
良贱相奸
官吏宿娼
买良为娼
杂犯
卷第二十六 计一十一条
拆毁申明亭
夫匠军士病给医药
赌博
阉割火者
嘱托公事
私和公事
失火
放火故烧人房屋
搬做杂剧
违令
不应为
捕亡
卷第二十七 计八条
应捕人追捕罪人
罪人拒捕
狱囚脱监及反狱在逃
徒流人逃
稽留囚徒
主守不觉失囚
知情藏罪人
盗贼捕限
断狱
卷第二十八 计二十九条
囚应禁而不禁
故禁故勘人
淹禁
凌虐罪囚
与囚金刃解决
主守教囚反异
狱囚衣粮
功臣应禁亲人入视
死人令人自杀
老幼不拷讯
鞫狱停囚待对
依告状鞫狱
原告人事毕不放回
狱囚诬指人平人
官司出入人罪
辩明冤枉
有司决囚等第
检验尸伤不以实
决罚不如法
长官使人有犯
断罪引律令
狱囚取服辩
赦前庍罪不当
闻有恩赦而故犯
徒囚不应役
妇人犯罪
死囚覆奏待报
断罪不当
吏典代写招草
工律
营造
卷第二十九 计九条
擅造作
虚费工力采取不堪用
造作不如法
胃破物料
带造段疋
织造违禁龙凤文段疋
造作过限
绦理仓库
有司官吏不公廨
河防
卷第三十 计四条
盗决河防
失时不修堤防
侵占街道
修理桥梁道路
大明律集解附例
御制大明律序
朕有天下仿古为治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刊着为令行已久奈何犯者相继由是出五刑酷法以治之欲民畏而不犯作大诰以昭示民间使知趋避又有年矣然法在有石不周知特勑六部都察院官将大诰内条目撮其要略附载于律其递年一切榜文禁例尽行革去今后司只依律与大诰议罪合黥剌者除党逆家属并律该载外其余有犯俱不黥剌杂犯死罪并徒流迁徒笞杖等刑悉照今定赎罪例科断编写成书刊布中外使臣民知所遵守
洪武三十年五月 日
大明律集解名例
服制
斩衰三年
子为父母女在室并巳许嫁者及嫁被出而反在室者同子之妻同
子为继母慈母子之妻同(继母父之后妻慈母谓母卒父命他妾养巳者养母谓自幼过房与人者即为人后者之所后母也)
庶子为所生母嫡母无子之妻同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为人后者之妻同
嫡孙为祖父母承重曾祖承重同
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齐衰杖期
嫡子众子为庶母嫡子众子之妻同(庶母父妾之有子者父妾无子不得以母称矣)
子为嫁母(亲生母父亡而改嫁者)
子为出母(亲生母为父所出者)
夫为妻(父母在不杖)
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齐衰不杖期
祖为嫡孙
父母为嫡长子及嫡长子之妻及众子及女在室及子为人后者
继母为长子众子
前夫之子从继母改嫁人为改嫁继母
侄为伯叔父母(父之亲兄弟及亲兄弟之妻也)
为巳之亲兄弟及亲兄弟之子女在室者
孙为祖父母孙女在室出嫁同
为人后者为其本生父母
女出嫁为本宗父母
女在室及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为其兄弟姊妹及侄与侄女在室者
女适人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妇为夫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妾为家长之正妻
妾为家长父母
妾为家长之长子众子与其所生子
为同居继父而两无大功以上亲者
齐衰五月
曾孙为曾祖父母曾孙女同
齐衰三月
孙为高祖父母玄孙女同
为继父先曾同居今不同居者自来不曾同居无服
为同居继父而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大功九月
祖为众孙孙女在室同
祖母为众孙嫡孙
父母为众子妇及女巳出嫁者
伯叔父母为侄妇及侄女巳出嫁者(侄妇兄弟子之妻也侄女兄弟之女也)
妻为夫之祖父母
妻为夫之伯叔父母
为人后者为其兄及姑及姊妹在室者(既为人后则于本生亲属服皆降一等)
夫为人后其妻为夫本生父母
为巳之同堂兄弟姊妹在室者(即伯叔父母之子女也)
为姑及姊妹之巳出嫁者姑(即父之姊妹姊妹即巳之亲姊妹也)
为巳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出嫁女为本宗伯叔父母
出嫁女为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
出嫁女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至者
小功五月
为伯叔祖父母(祖之亲兄弟)
为堂伯叔父母(父之堂兄弟)
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
为同堂姊妹出嫁者
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为从祖姑在室者(即祖之亲姊妹)
为堂姑之在室者(即父之同堂姊妹)
为兄弟之妻
祖为嫡孙之妇
为兄之孙及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为外祖父母(即母之父母)
为母之兄弟姊妹兄弟(即舅姊妹即姨)
为姊妹之子(即外甥)
妇为夫兄弟之孙(即甥孙)及夫兄弟之孙女在室者(即侄孙女)
妇为夫之姑及夫姊妹(在室出嫁同)
妇为夫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及堂姊妹之在室者
为人后者为其姑及姊妹出嫁者
缌麻三月
祖为众孙妇
曾祖父母为曾孙(玄孙同)
祖母为嫡孙众孙妇
为乳母
为族曾祖父母(即曾祖之兄弟及曾祖兄弟之妻)
为族伯叔父母(即父再从兄弟及再从兄弟之妻)
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即已三从兄弟姊妹所与同高祖者)
为族曾祖姑在室者(即曾祖之姊妹)
为族祖姑在室者(即祖之同堂姊妹)
为族姑在室者(即父之再从姊妹)
为族伯叔祖父母(即祖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妻)
为兄弟之曾孙及兄弟之曾孙女在室者
为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为同堂兄弟之孙及同堂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为再从兄弟之子女在室者
为从祖姑及堂姑及巳之再从姊妹出嫁者(从祖姑即祖之亲姊妹堂姑即父之堂姊妹)
为同堂姊妹之女出嫁者
为姑之子(即父姊妹之子)
为舅之子(即母兄弟之子)
为两姨兄弟(即母姊妹之子)
为妻之父母
为壻
为外孙男女同(即女之子女)
为兄弟孙之妻(即侄孙之妻)
为同堂兄弟之子妻(即堂侄之妻)
为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高曾祖父母
妇为夫之伯叔祖父母及夫之从祖姑在室者
妇为夫之伯叔父母及夫之堂姑在室者(夫之堂姑即夫之伯叔祖父母所生也)
妇为夫之同堂兄弟姊妹及夫同堂兄弟之妻
妇为夫再从兄弟之子女在室同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
妇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即堂侄妇)
妇为夫同堂兄弟之孙及孙女之在室者
妇为夫兄弟孙之妻(即侄孙之妻)
妇为夫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妇为夫兄弟之曾孙(即曾侄孙)女同
女出嫁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从祖姑在室者
女出嫁为本宗再从伯叔父母及堂姑出嫁者
女出嫁为本宗堂兄弟之子女在室者同
大明律集解名例终
附真犯杂犯死罪(弘治十年奏定)
真犯死罪决不待时
凌迟处死
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
谋杀祖父母父母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巳杀者
奴婢及雇工人谋杀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
父母巳杀者罪与子孙同
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
妻妾谋杀故夫祖父母父母巳杀者
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
采生折割人
奴婢殴杀家长者o若故杀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
雇工人故杀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者
妻妾故杀夫者
弟妹故杀兄姊若侄故杀伯叔父母姑及外孙故杀外祖父母者
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杀者
斩罪
收父祖妾及伯叔母
谋反大逆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藏者
谋返大逆知情故纵隐藏者
谋叛但共谋者不分首从
逃避山贼拒敌官兵者
盗
大祀神只御用祭器等物及飨荐玉帛之属者
盗
制书及起马御宝
圣旨起船符验者
盗
乘舆服御物
强盗得财者不分首从
以药迷人图财者罪同强盗不分首从
强盗窝主造意分赃者。若共谋者行而不分赃及分赃而不行
谋杀人因而得财者同强盗不分首从
部民谋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谋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巳杀者
谋杀祖父母父母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巳行者
谋杀缌麻以上尊长巳杀者
奴婢及雇工人谋杀亲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巳行者。若缌麻以上亲巳杀者罪与子孙同
妻妾谋杀故夫之祖父母父母巳行者
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为从者
采生折割人为从者。若巳行而未曾伤人者
造畜蛊毒杀人及教令者
造魇魅符书咒诅杀人者
部民殴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殴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殴本部五品以上长官死者
殴受业师死者
奴婢殴家长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死者
妻妾殴夫死者
卑幼殴本宗小功大功兄姊尊属死者
弟妹殴兄姊若侄殴伯叔父母姑及外孙殴外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妻妾殴夫之期亲以上尊长死者与夫殴同
妻妾殴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奸小功以上亲强者
奸从祖祖父母姑在室从祖伯叔父母从父姊妹母之姊妹及兄弟妻兄弟子妻强者
奸父祖妾伯叔母姑姊妹子孙之妇兄弟之女及与和者
奴及雇工人奸家长妻女者
绞罪
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
谋叛知情故纵隐藏者。若谋而未行为首者
逃避山泽不服追唤者
部民谋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谋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谋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巳伤者
谋杀缌麻以上尊长巳伤者
奴婢及雇工人谋杀家长之缌麻以上亲巳伤者罪与子孙同
妻妾殴夫至笃疾者
卑幼殴本宗小功大功兄姊尊属笃疾者
弟妹殴兄姊若侄殴伯叔父母姑外孙殴外祖父母亦伤及折肢瞎一目者
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妻妾骂故夫之祖父母父母者
子孙告祖父母父母妻妾告夫之祖父母父母诬者
奸从祖祖母姑在室从祖伯叔母姑从父姊妹母之姊妹兄弟妻及兄弟子妻与和者
真犯死罪秋后处决
斩罪
凡官员大臣专擅选用者
大臣亲戚非奉
持旨除授官职者
文官非有大功勋所同朦胧奏请封公侯爵者当该官吏及受封之人
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
犯罪该死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
在朝官员交朋结友党紊乱朝政者
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官主使出入入罪者
诸衙门官吏与内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事情夤缘作弊符同奏启者
诸衙门官吏及士庶人等上言宰执大臣德政者
官吏人等挟诈欺公妄生异议变乱成法者弃毁
制书及起马御宝
圣旨起船符验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
奏事及当该官吏若有规避增减紧关情节朦胧奏准施行者
闻知调兵讨袭外番及收捕反逆贼徒机密大漏泄于敌人者
近侍官员漏机密重事于人者
增减官文书因而失误军机者无故失
漏使印信因而失误军机者
贩私盐拒捕者
仪礼司将应朝见官员人等留难不即引见者
百工技艺之人应有可言之事亦许奏
闻各衙门但有阻当者
向
太庙太社及宫殿射箭放弹投掷砖石伤人者
在京被极刑家属并经断人朦胧充当近侍及宿卫守皇城京城门禁者○当该官司听嘱及受财容令充当者
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伪造者
贪取来降人财物因而杀伤人及中途逼勒逃窜者
飞报军情隐匿不速奏
闻因而失误军机者
边将取索军器钱粮等物不即奏
闻及不依式申报因而失误军机者
军机粮草临敌缺乏及承调遣不依期策应告报军期违限因而失误军机者
军临敌境托故违期三日不至者
边将不固守及守备不设因而失陷城寨者
与贼临境望高巡哨之人失于飞报以致陷城损军者
官军临阵先退及围困敌城而逃者
军人私出外境掳掠伤人为首者
于巳附地面掳掠者不分首从
守御官致有所部军人反叛弃城而逃者
牧民官激变民失陷城池者
军器輙弃毁者二十件以上
犯夜拒捕及打夺因而殴人致死者
境内奸走透消息于外境外奸细入境内探听事情接引起谋之人
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因而走泄事情者
实封公文中途邀截取回者
出使驰驿违限因而我误军机者
军需管送违限以致临敌缺乏失误军机者
造谶纬妖书妖言传用惑众者
盗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
窃盗拒捕及杀伤人者○因盗而奸者
劫囚者
私窃放囚人逃走因而杀人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众打夺因而杀人及众至十人为首者
白昼抢夺伤人者○因失火行船遭风抢夺伤人者
略诱略卖良人因而杀人者
卑幼发尊长坟冢开棺椁见尸者○若弃尸卖坟地者
毁弃缌麻以上尊长死尸者
子孙毁弃祖父母父母及奴婢雇工人毁弃家长死尸者
谋杀人造意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谋杀巳杀者
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奸夫
用毒药杀人者
故杀者余条以故杀论者依此
故用蛇蝎毒虫咬伤人因而致死者
庸医故违平方诈疗疾病取财因而致死及因事故用药杀人者
因奸盗而威逼人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死者
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至死者
吏卒殴本部六品以下长官佐贰官领官死者
首领官及属官佐贰官殴长官死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而殴死者
奴婢殴良人死者
奴婢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伤者
奴婢殴家长之缌麻小功大功亲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死者
雇工人殴家长之缌麻小功大功亲死者
妾殴正妻死者
殴妻之父母死者
卑幼殴本宗缌麻及外姻缌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死者
妻妾殴夫之缌麻尊长至者
殴继父至死者
告谋反叛逆官司不即受理掩捕以致聚众攻陷城池及劫掠人民者
诈为
制书及增减者
诈传
诏旨者
各衙门当该官吏将奏准合行事理妄称奉
旨追问者
伪造诸衙门印信及历日符验夜铜牌茶盐引者
诈假官假与人官者
诈称内使及都督府四辅谏院等官六部监察御史按察司官外体访务扇惑人民者
奸缌麻亲及妻若妻前夫之女及同母异父姊妹强者
奸从祖祖姑出嫁从祖姑强者
男妇诬执亲翁弟妇诬执夫兄欺奸者
奸家长缌麻以上亲及妻妾强者
放火延烧官民房屋积聚之物因而盗取财物者
放火故烧官民房屋及公廨仓系官积聚之物者
犯罪拒捕杀人者
囚罪反狱在逃者
故勘平人因而致死者
死囚令人自杀子孙为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为家长者
绞罪
弃毁官文书事干军机钱粮者
强夺良家妇女奸占妻妾者○配与子孙弟侄家人者
背夫逃走因而改嫁者
税粮违限一年以上不足提调部粮官吏
以私债强夺人妻妾子女因而奸占妇女者
师巫假降邪神
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扇惑人民为首者
擅入
御膳所及御在所
不系宿卫应直合带兵仗之人但持寸刃入
官殿门内者
从
车驾行而逃百户以上
从
官殿内营造至申时分照数点出其不出者
至夜持杖入
殿门者
内使私将兵器入
官殿门内者
向
太庙及宫殿射箭放弹投瓦者
越
皇城者
皇城门非时擅开闭者
文武官内官厨子校尉牌面诈带朝参及在外诈称官员名号有所求为者
私使军人出境因而致死者○或被贼拘执至三名者
官军征讨私逃再犯
军人在逃三犯
犯夜拒捕及打夺因而殴人致折伤以上者
越度沿边关塞因而出外境者
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
盗各衙门官文书事于军机钱粮者
私窃放囚人逃走因而伤人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及捕获罪人聚众打夺因而伤人者○杀人及聚至十人以下手致者○率领家人随行夺家人亦曾伤人者
窃盗三犯○掏摸罪同○军人为盗三犯
略诱略卖良人因而伤人者
发冢开棺椁见尸者
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奴婢雇工人于家长坟墓内熏狐狸烧尸者
谋杀人从而加功者○若伤而不死造意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谋杀巳伤者
奸夫自杀其夫奸妇虽不知情
鬬殴杀人者余条以鬬殴论者依此
同谋共殴人因而致死下手者
以他物置人耳鼻并孔窍中及屏去人服食至死者
威逼期亲尊长致死者
皇家袒免以上亲而殴之笃疾者
奉
制命出使而官吏殴之及部民殴本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殴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率殴本部 五品以上长官折伤者○若殴六以下长官佐贰官首领官笃疾者
首领官及属官左贰官殴长官笃疾者
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而殴至笃疾者
以威力制缚人及私家拷打监禁因而致死者
奴婢殴良人以笃疾者
良人殴他人奴婢若死及故杀者
故缌麻小功亲奴婢者
殴缌麻小功大功亲雇工人至死故杀者
奴婢过失杀家长者○若殴家长之期亲及外祖父母者
雇工人殴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折伤者
家长及家长之期亲外祖父母故杀雇工人者
妾殴正妻至笃疾者
夫殴妻至死者
殴妻之父母笃疾者
卑幼殴本宗缌麻及外姻缌麻小功大功兄姊尊属至笃疾者
尊长殴卑幼缌麻小功大功至死者○故杀同堂弟妹堂侄及侄孙者
嫡继慈养母杀子孙致令绝嗣者
妻殴卑属至死者
故杀夫之兄弟子者
尊长殴卑幼之妇妾至死者
殴妻前夫之子至死者
奴婢骂家长者
投匿姓名文书告言人罪者
诬告人因而致死随行有服亲属一人者
诈为○
制书及增减未施行者
诈为将军总兵官五府六部都察院都指挥使司内外各卫指挥使司守御千户所文书套画押字盗用印信及空纸用印者
诈传
皇后懿旨
皇太子亲王令旨者
私铸铜钱者。匠人同罪
强奸者。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
奸从祖祖姑出嫁从祖姑者
奸亲属妾强者。诬告人死罪所诬之人巳 者
奴及雇工人奸家长之期亲若妻者
失火延烧
宗庙及官阙者
犯罪拒捕殴人至折伤以上者
官吏怀挟私售故禁平人因而致死者
狱卒凌虐罪囚克减衣粮因而致死者
狱卒以金刃及他物与囚致囚反狱及杀人者
杂犯死罪
斩罪
内府承运库交割余剩之物朦胧擅将出外者
称诉冤枉借用印信封皮入递借者及借与者
盗
内府财物者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四十贯余条以监守自盗论者依此
绞罪
军官犯罪请
旨上议当该官吏
车驾行处军民冲入议仗内者
冲入仪仗内诉事不实者
在京守御官军递送逃军妻女出京城者。逃军买求者
常人盗仓库钱粮等物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八十贯余条以常人盗官物论者依此
冢先穿陷及未殡埋开棺椁见尸者
官吏受财枉法有禄人八十贯。无禄人一百二十贯余条以枉法论者依此
边远充军
官员乞养子诈冐承袭者。他人教令者。官知而听行者
诈称军人不当军民差役者
寺观庵院不许私自刱建增违者
不系宿卫应直合带兵仗之人但持寸刃入皇城门内者。门官及宿卫官军故纵者
皇城门内者。门官及宿卫官军故纵者
从
车驾行而逃者
内使私将兵器进入
皇城门内者。门官及守卫官失于摉检者
皇城门应闭而误不下锁者
将帅擅调军马及所擅发与者
若不即调遗会合或不即申上司及邻近卫所不即发兵集应者
上司及大臣将文书调遗将士提拨军马者非奉御宝
圣旨不得擅离信地若军官有除别职或犯罪取发如无奏奉
圣旨亦不许擅动违者
被贼侵入境内掳掠伤人民
军人私出外境掳掠伤人为从者
各处守御官不守纪律不操练军士及城池不堤备不严抚驭无方致有所部军人反叛者亲管指挥千户百户镇抚
军人关给军器私卖者
若私使出境因而致死或被贼拘执者。本管官吏容隐不举及虚作逃亡报官者
军官军人听公侯役使及不出征时輙于公侯门首伺立者
从征守御官军人在逃再犯者。在京各卫各处御城池军人在逃再犯
各处守御及屯田官军递送逃军妻女者。逃军买求者。守门之人知情故纵者
诬告充军者民告抵充军役军告者
内府各卫指挥千百户镇抚总小旗不得接受公侯所与宝钞金银段疋衣服粮米钱物若受者
充军
军官有犯私罪该徒流者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
军官军人犯罪该徒五等皆发二千里内卫分流三等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
杀死军人者依律处死仍将正犯余丁抵数
在京军民若犯杖八十以上者军发外卫
守御去处千户百户镇抚有缺具本奏
闻选用若先行委人管希望实丈当该官吏各罢职役
跟随官员隐蔽差役者
内使出入不服摉检者
军人不亲出征雇倩人冐名代替者替身收籍正身依旧各充军
边将私令军人于外境掳掠人口财物者
军人出征获到马匹军官卖者
军官私卖军器者
管军百户及总旗小旗军吏纵放军出百里之外买卖或种田或隐占在巳使唤空歇军役罪止者。若小旗总旗百户纵放军人本管指挥千户镇抚当该首领官吏故纵不举及指挥千户镇抚故纵军人百户总小旗知而不首告者
军官军人从军征讨私逃还家及逃往他地所再犯在京各卫各处守御城池军人再逃三犯知情窝藏者。本管头目知情故纵者
在京各卫军人在逃初犯者
不行用心钤束小旗名下逃去五名者
军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以逃军论
起发充军囚徒中途在逃押解人长官故纵者
应充军因徒断决后限外无故稽留不送因而在逃者就将提调官吏扺犯人本罪发遗
附真犯死罪充军为民例 万历十三年奏定并新题
凌迟处死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今后在外衙门如有子孙谋杀父母父母者巡按御史会审情真即单详到院院寺即行单奏决单到日御史即便处决如有监故在狱者仍戮其尸
一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为首监故者仍剉碎死尸枭示
一义子过房在十五岁以下恩养年久或十六岁以上曾分有财产配有室家若于义父母及义父之祖父母父母有犯即同子孙取问如律若过房虽十五以下未久或十六以上不曾分有财产配有室家及于义父之期亲并外祖父母有违犯者以雇工人论义子之妇亦依前拟岁数如律科断从谋故杀殴骂凌迟处斩绞各条下科断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今后官民之家凡倩工作之人立有文券议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论止是短雇月日受值不多依凡论其财买义男如恩养年久不曾配有室家者照例同孙论如恩养未久不曾配合者士庶之家依雇工人论缙绅之家比照奴婢律论从谋故杀殴骂凌迟斩绞各条下科断
斩罪
一凡豪强盐徒聚众至十人以上撑驾大船张挂旗号擅用兵仗响器拒敌官兵若杀人及伤三人以上者比照强盗巳行得财律皆斩首者仍枭示。其虽拒敌不曾杀伤人为首者处斩。若止十人以下原无兵仗遇有追捕拒敌因而伤至二人以上者首处斩
一伪造监引印信贿嘱运司吏书人等将巳故并远年商人籍中监来历填写在引转卖诓骗财物为首者依律处斩
一弘治十一年二月十五日节该钦奉
孝宗皇帝圣旨迤北小王子等差来使臣人等赴京朝贡官员军民人等与他交易止许光素纻丝绢布衣服等件不许将一应兵器并违禁铜铁等物敢有违犯的都拿来处以极刑
一临阵若擅杀平人及被虏逃回人口冐作贼级报功者俱以故杀论
一沿边沿海及腹裹府州县与卫所同住一城及卫所自住一城者若遇大虏及盗贼生发攻围不行固守而輙弃去及守备不设被贼攻陷城池劫杀焚烧者卫所掌印与专一捕盗官俱比照守边将帅失陷城寨者律斩。若府州县原无设有卫所但有专城之责者不分边腹遇有前项失事掌印捕盗官照前此律处斩
一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响导劫掠良民者正前犯比照谋叛巳律处斩仍枭示。其打造前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私将应禁军器下海因而走泄事情律为首处斩
一凡官员军民人等私将应禁军器卖与进
贡夷人图利者比依将军器出境因而走泄事情者律斩
一凡盗
内府财物系
乘舆服御物者仍作真犯死罪
一凡凤阳
皇陵泗州
祖陵南京
孝陵
天寿山
列圣陵寝承天府
显灵山前山后各有禁限若有盗砍树株者验实真王椿楂比照盗
大祀神御物斩罪奏
请定夺
一边沿海钱粮有侵盗银二百两粮四百石草八千束钱帛等物值银二百两以上漕运钱粮有侵盗银三百两粮六百石以上俱照本律仍坐真犯死罪系监守盗者斩奏
请定夺
一强盗杀人放火烧人房屋奸污人妻女打劫牢狱仓库及干系城池衙门并积至百人以上不分曾否得财俱照得财律斩随即奏
请审决枭示若止伤人而未得财比照抢夺伤人律科断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各处巡按御史今后奉单强盗必须审有赃证明确及系当时见获者照例即决如赃迹未明招扳续缉涉于疑似者不妨再审其问列衙门以后如遇鞫审强盗务要审有赃证方拟不时处决或有被获之时伙贼供证明白年久无获赃亦花费伙贼巳决无证者俱引秋后处决
一向马强盗执九弓矢军器白日邀劫道路赃证明白俱不分人数多寡曾否伤人依律处决于行劫处枭示
一盗掘金银铜锡水银等项矿砂杀伤人为有者比照窃盗拒捕友伤人律斩
同居卑幼将引人盗己家财物如系强劫比依各居亲属行强盗卑幼犯尊长以凡人论斩罪奏
请定夺
一紏众发冢起棺索财取赎者比照强盗得财律不分首从皆斩
一各处无藉之徒引贼劫掠以复私雠探报消息致贼逃窜比照奸细律斩枭而
一子孙威逼祖父母父母妻妾威逼夫之祖父母父母致死者俱比依殴者律斩奏
请定夺
一广西云贵湖川等处但有冐籍生员食粮起页若买到土人倒过所司起送公文顶名赴部投考若匚授职比依诈假官律
一弘治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节该钦奉
孝宗皇帝圣旨今后敢有私自净身的本身并下手之人处斩
一成化八年六月十六日节该钦奉
宪宗皇帝旨各边仓场若有故烧系官钱粮草束者正犯枭示
一若盗及弃毁伪造总督巡抚录勘事提学兵备屯田水利等官
钦给关防悉与印信同科伪造及弃毁斩盗皆斩
一凡问发充军人犯逃回问真犯死罪免死充军者俱照原问死罪处决
绞罪
一受财故纵与囚同罪人犯该凌迟斩绞依罪止拟绞者俱要固监缓决候逃得获审豁
一强夺良家妻女卖与他人为妻妾及投献
王府并勋戚势豪之家者俱比照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绞罪奏
请定夺
一豪强盐徒聚众止十人以下原无兵仗遇有追捕拒敌因而伤至二人以上者下手之人比照聚众中途打夺罪人因而伤人律绞
一官军人遇有征调点选巳定至期起程不问巳未关给赏赐若有避难在逃者依律问断其征期巳过送兵部编发宣府独石等处沿边墩台哨瞭半年满日发回原卫还着役若仍发出征及哨瞭在逃者依从征私逃再犯者律处绞
一在京在外守御城池军人在迯三次依律处绞
一盗
内府财物系杂犯及监守常人盗窃掏摸抢夺等项但三次者不分所犯各别曾否剌字革前革后俱得并论比照窃盗三犯律处绞奏
请定夺
一沿边沿海钱粮有侵盗银二百两粮四百石草八千束钱帛等物值银二百两以上漕运钱粮有侵盗银三百两粮六百石以上俱照本律仍坐真犯死罪系常人盗者绞奏
请定夺
一万历二十年二月内题奉
钦凡监守常人盗以后侵欺人犯但有赃至二十两以上者限一个月二百两以上者限三个月果能尽数通完例该永戍者止照本发落真犯死罪者减等免死充军以着伍后所生子孙替役过期不完各本等例复位拟
一正统八年七月十一日节钦奉
英宗皇帝圣旨今后窃盗初犯剌右臂的革后再犯剌左臂若两臂俱剌赦后又犯的准三犯论还将所犯赦前赦后明白开奏定夺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今后审录官员凡遇三犯窃盗中有赃数不多或在赦前一次赦后二次或赦前二次赦后一次者俱尊照
恩例并入矜疑辩问疏内参酌奏
请改遣
一将腹里人口用强略卖与境外土官土人峒寨去处图利若未曾杀伤人比依将人口出境律绞
一妻妾威逼夫致死者比依妻殴夫至笃疾者律绞奏
请定夺
一鬬殴伤人辜限内不平服延至限外而死情真事实者仍拟死罪奏
请定夺
一问发充军人犯逃回原犯杂犯死罪以下充军者若犯至三次通系着伍以后即依守御官军律绞。其有逃遇宥者三犯亦并论拟绞奏
请定夺
永远充军
一宗室违悖
祖训越关来京奏扰其同行拨置之人
一管庄佃仆人等占守水陆关隘抽分掯取财物挟制把持害人者
一拨置
王府军民人等充军逃回再犯者改调极边烟瘴
一凡天文生犯该永远充军习业未成未能专事者不准收赎
一永远充军或奉有
特旨处发叛逆家属子孙止于本犯所遗亲枝内勾补尽绝即与开豁若未经发遣监故其勾补其真犯死罪免死充军者以着伍后所生子孙替役不许行勾原籍子孙以万历十三年新颁行到日为始巳前勾补过者不得混行告脱其余杂犯死罪并徒流等罪照例军及口外为民者俱止终本身
一罢闲官吏在京潜住有擅出入禁门交给者
一沿边沿海军民人等躲避差役逃入士夷洞寨海岛潜住者
一军民人等将争兢不明并卖过及民间起科僧道将寺观各田地若子孙将公共祖坟山地朦胧投献
王府及内外官豪势要掜契典卖者投献之人。山东河南北直隶各空闲地土
祖宗朝听民尽力开耕永不起科若有占夺投献者
一漕运官军如有水次折干沿途盗卖自度粮米短少故将船放失漂流及虽系漂流损失不多乘机侵匿掜作全数贿嘱有司官吏扶同奏勘者官军不分赃数多少
一掜称
皇店在于京城内外邀截客商掯勒财物者
一川广云贵挟西等处但有汉人交结夷人互相买卖借贷诓骗财物引边惹边衅及潜住曲寨教诱为乱贻害方者
一守把海防武职官员有受通番土俗哪哒报水分利金银物货等项值银百两以上名为买港许令船货私入串同交易贻患地方及引惹番贼海冦出没 杀居民者
一黄船附搭客货及夹带私物者小甲客商人等俱发极边
一盗
内府财物系
乘舆服御物者仍作真犯死罪其余监守盗银三十两钱帛等物值银六十两以上者内犯奏
请发充净军
一仓库钱粮若宣大廿宁榆辽四川建松广西贵州并沿边沿海去处监守粮四十石草八百束银二十两钱帛等物银二十以上常人盗倍之。两京衙门漕运并京通临淮徐德六仓监守盗粮六十石草一千二百束银三十两钱帛等物值银三十两上常人盗倍之。腹里但系抚按等官查盘去处监守盗粮一百石草二千束银五十两钱帛等物值银五十两以上常人盗倍之。各处征收在官应该起解钱粮有侵盗者俱照腹里例拟断
一万历十五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除系真正监守自盗与真盗官物者不论杂犯俱行剌配如系查盘坐侵等项及非真盗而以监守自盗论者照依节年会议犯准徒仍行免剌
一自己及他人骑操官马盗卖五匹以上属军卫者发极边属有司者发边卫
一将良民诬指为盗及寄买贼赃捉拿拷打吓诈财物或以起赃为由沿房摉捡抢夺财物淫辱妇女除真犯死罪外其余不分首从
二设方略而诱取良人与略卖良人子女不分巳卖未卖三犯者不分革前革后
一将腹里人口用强略卖与境外土官土人峒寨去图利若未曾杀伤人为从者军民人等发边卫原系边卫者改发极边
一因事威逼人致死一家三命以上者
一聚众执持凶器伤人及围绕房屋抢捡家财上俱不分首从
一沿边地方各该镇守总供副参游击守备都司卫计人巳赃至三百两以上。其沿海地方有犯亦前例
一描摸印信行使诓骗财物徒以上
一各处巡按御史都布按三司分巡分守官查盘军器若有侵欺物料那前补后虚数开报不论官旗军人赃重照侵欺仓库钱粮事例
一仪宾犯该充军如郡县主君乡君巳故者照例发遣仍奏
请 从永远终身附各条下科断
极边烟瘴边远沿口外充军
一
王府军校逃回在京潜住者极边。窝藏及两邻不首事发一体发遣
一诱买各边军丁者极边
一土官袭替其通事人等及逃流军囚人揆置土官亲族不该承袭之人争袭劫夺雠杀者俱极边烟瘴
一太常寺光禄寺厨逃三次以上口外
一军户子孙另开户籍或于别府州县入赘寄籍及买及嘱原籍官吏里书人等掜作丁尽户绝回申者正犯烟瘴
一强种屯田五十亩以上不纳子粒民发口外
一大同山西宣府延宁辽紫荆密云等边官旗军民人等擅将应禁林木砍伐贩卖者烟瘴
一兴贩私茶潜住边境与夷交易及在腹里贩卖与进
贡回还夷人者不拘斤数连知情歇家牙保俱瘴
一陕西洮河西宁等处行茶地方冐顶番名将老弱不堪马二疋以上中纳支茶者军极边
一势豪举放私债交通运粮官擅拏军捆打强将官粮准还私债属有司者口外
一辽东马市不许通事交易人等将各夷欺侮愚弄亏少价及偷盗货物亦不许揆置夷人指以失物为由扶同诈骗财物分用敢有擅夷人入城及纵容官军人等无货者任意入市有货者在内过宿规取小利透漏边情者俱烟瘴
一文职官吏人等若父母见任诈称死亡者发口外独石等处充军
一各处备倭贴守其把总等官纵容舍余人等代替正军调沿海舍余人等就收该卫
一临阵强夺他人首级报功旗降原役一级系边卫者极边卫分
一贼拥大众入冦官军卒遇交锋损伤虏数十人之上于曾亏损大众或被贼众入境虏杀军民数十人之上不曾虏去大众或被贼白昼夤夜突入境内抢掠头畜衣粮数多不曾杀军民虏军民者俱问守备不设贼侵入境内虏掠人民本律发边远。苃交锋入境损伤杀四五人抢去衣粮头畜不多者亦问前罪
一沿边沿海若遇大虏及盗贼生发攻围不行固守而輙弃去及守备不设被贼攻陷城池劫杀焚烧者府州县掌印并捕盗官与所同住一城及设有守备官驻札本城者俱比照守边将帅被贼入侵境内虏掠人民发边远。其有两县同住一城及府州县佐贰首领但分有守城信地各以贼从管城分进入坐罪
一各处总兵并分守守备等官精选能书筭军余各一其余号称主文于预书办者调极边
一各边将官并管军头目私役及军人等私出境钓豹捕鹿砍木掘鼠等项并把守之人知情故纵官旗军吏扶同隐蔽者军调烟瘴
一各处关堡墩台等项守备去处官军用钱买闲者官调极边。若原在关军人逃回潜住及夤 夜回家轮班不去者
一州县起解备用马匹若马贩交通官吏医兽人等揽作弊再犯累犯者极边
一大同三路官旗军人将不堪马匹通同光掍引赴该管官处及管军头目收买私马 诡令伴当人等嘱各守备等官俵与军士通同医兽作弊支官银者调极边
一官吏旗校舍余军人等为事问发为民来京潜住原系口外者发口外充军
一马快船只附搭客货及夹带私物者小甲客商人等俱发口外
一盗掘金银铜锡水银等项矿砂若在出洞捉获持仗拒捕一不论人数矿数多寡及初犯再犯不分首从俱发边远。其不曾拒捕若聚至三十人以上不论矿数多寡及初犯王犯为首者。苃不曾拒捕又人数不及三十名为首再犯者
一诓骗听选官吏及举监生员人等财物不分首从发烟瘴。其央浼营干致被诓骗者
一因事聚众将本管及公差勘事催收钱等项一应监临官殴打绑缚者不分首从属军卫发极边。若止是殴打为首者
一在京在外无籍之徒投托势作心腹诱引生事绑缚平民在于私家拷打胁骗财物者发烟瘴
一擅入
午门长安等门内呌诉冤枉奉
旨勘问若涉虚者发口外
一官吏人等犯该为民等项罪名不分巳未结正有妄奏冤枉摭拾原问官员勘问涉虚原问充军者发极边
一各处刁军刁民专一挟制官吏陷害良善起灭词讼结党捏词缠告把持官府不得行事等项情犯深重者若原系充军口外为民人犯遇例放回原籍有前项罪犯者发本边
一沿边地方各该镇守总兵副参游击守捕都司卫所等官但有科捡军人财物及扣减月粮计入巳赃至二百两以上调瘴。其沿海地方有犯亦照前例
一将本状用财雇寄与人赴京奏诉者并揽受雇受寄之人属有司者发口外
一起解军士捏买伪印挑回原系边卫者调极边
一弘治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节该钦奉
孝宗皇帝圣旨今后敢有私自净身并下手之人处斩全家发边境
一问发克军人犯逃回原犯杂犯死罪以下充军者再犯调边境
一各处有司起解逃军并军丁及充军人犯违限一年以上正犯原系边卫发极边
一问发为民人犯若发自在安乐二州逃回者照旧解发再逃者改发极边充军
边卫充军
一各
王府设谋揆置旗校舍余人等
一各处
郡王并将军中尉凡有奏请启
王参详后奏违者赍奏人员。其无藉之徒谁挟各府财物来京交通歇家打点例不该行事务者
一文职本身并同祖亲技有女为
王妃男郡县主仪 俱各见在不许升除京职若保勘隐情以存作亡以有作无正犯卫保勘之人属军卫者
一
王府选婚营求拨置之人
一
王府人役假借威势侵占民田攘夺财物致伤人命徒以上
一
王府禄米若本府旗校管庄人等于预拨置折收银两多收米麦索财物及邀截纳户用强兑支并擅自差人下府州县催征骚扰者旗校人等杖以上
一投充
王府及镇守总兵两京内臣功臣戚里势豪之家作为家人伴当事于吓骗财拨置打死人命强占田地等项情重者
一乐工纵容女予擅人
王及容留将军中尉在家行奸并军民旗校人等与将军中尉赌博及擅入府教诱为非者
一强盗聚众至十人及行劫累次系小功以下亲属首告者
一凡自守强盗除杀死人命奸人妻女烧人房屋罪犯深重不准外其余虽会伤人不死者照凶徒执持凶器伤人事例。其放火烧人空房及田场积聚之物若计所烧之物重于本罪者亦止照放火延烧事例
一受财卖放充军人犯者即抵充军役若系永远同罪者止终本身仍勾原犯应替子孙补伍
一不由铨选推举径自朦胧奏请希永进用夤缘奔兢乞
恩传奉等项阻坏
祖宗选法者旗军舍余发边卫
一军职考选其刁泼之徒不得与选輙生事端教唆陷害巳官员者军调边卫
一军职应袭儿男弟侄勘明缴部原告氶行捏词奏告属军卫者
一军职袭替不由军功例该减革邿行捏奏兵部官吏阻坏选者调边卫
一军职受财将官卖与异姓人冐袭巳经到部袭过者买袭之人比照乞养子冐袭律
一应袭舍人父在诈称死亡袭职者
一主文书筭快手皂隶总甲门禁库子人等久恋衙门说事过钱把持官府飞诡粮灭词讼陷害良善及卖放强盗诬执平民为从事发有颢迹情重者旗军。若里书飞诡税粮二百石以上者
一旗军受财代替夹带传递及纵容不举捉拿者。若冐顶正军入场看守属军卫者
一文职官员举贡官恩援例监生并省祭知印承差人等曾经考察论劾罢黜及为事问革年老事故例不入选若买求官吏起复选用巳除授者
一在京在外军民人等与
朝贡夷人私通往来投托管顾拨置害人因而透漏事情者
一汉人诈冐番人者
一用强占种屯田五十亩以上不纳子粒旗军军丁人等。其屯田人等将屯田典卖与人至五十亩以上与典主买主各不纳子粒者
一西山一带密迩京师地方内外官豪势要之家私自开窋卖煤凿山卖石立厂烧灰者
一陜西榆林等处近边地土各营堡草场界限明白敢有那移条款盗草场及越出边墙界石种田者军民系外处发榆林本处发甘肃
一将妻妾作姊妹及将带不明妇女或将亲女并居丧姊妹嫁卖与人骗财之后设词托故公然领去或瞰起程中途聚众行凶邀抢人财属军卫者
一在外官员通同势要卖纳户口等课钞卖钞之人
一大户不纳秋粮二百石以上。敢有一行运赴官仓逼私兑者
一在京在外并各边收放粮草若职官子弟积年光棍跟子买头小脚歇家伴当等三五成群抢夺筹斛占堆行輙等项打搅仓及欺凌官攒或挟诈运纳军民财物徒以上与再犯杖以下属军卫者
一粮草军需但有包揽诓骗银一日两粮二百石以上事发三个月不完者经年不完者仍枷号一个月。各边武职主使家人伴当跟随交结人员挟势揽纳作弊听使之人
一在京刁徒光棍访知铺行但与解户交关价银)輙便邀集党类数十为群入门噪闹指为揽纳捉要送官其家畏惧罪名厚赂买灭所费钱物出在解户以致钱粮累年不完如有犯者查照打搅仓场事例属军卫者
一各处司府州县并各钞关解到布绢钱钞等项赴部送甲字等库验收若有指称权贵名色掯勒解户诓诈财物者不分军民匠役
一跟漕运把总指挥千百户等官书筭人等指称使用科索军人财物入巳赃至二十两以上各边召商上纳粮草若人外势要官豪家人诡名占窝转卖取利者
一豪强盐徒聚众至十人以上撑驾大船张挂旗号擅用兵仗响器拒敌官兵不曾杀伤人为从者
一越境兴贩官私引盐至三千斤以上原系腹里卫所者。其客商收买余盐买求掣挚。巡捕官乘机兴贩俱至三千斤以上
一两淮等处运司商人必须纳过银两纸价方给引目守支若先年不曾上纳故掜守支年久等项虚词奏扰者照各处盐场无藉之徒把持诈害事例
一伪造盐引印信贿嘱运司吏书人等将巳故并远年商人名藉中盐来历填写在引转卖诓骗财物为从并经牙行店户运司吏书一应知情人等但计赃满贯者不拘曾否支盐出场
一各运司总催该管盐课纳完方给通关若买嘱官吏并覆委官指仓指囤符同作弊者
一各处盐场无籍之徒把持官府诈害客商犯徒以上及再犯杖以下者
一私茶有兴贩夹带五百斤照私盐例属军卫者
一私茶在西宁甘肃洮贩卖三百斤以上。若守备关巡捕等官自行兴贩私茶通番者
一做造假茶五百斤以上本商并转卖之人原系腹裹卫所者。店户窝顿一千斤以上
一势豪举放私债交通运粮官挟势擅拏官军绑打凌辱强将官粮准还私债属军卫者
一会同馆内外四邻军民人等代夷收买违禁货物者
一客商辐辏去处若牙行及无籍之徒诓赊货物监追年久无还累死客商属军卫者
一杨村蔡村河西务等处如有用强拦截民运粮船在家包雇车辆逼勒多出脚钱者
一官吏军民僧道人等来京妄称谙晓扶鸾祷圣书符咒水一切左道乱正邪术扇惑人民为从者及称烧炼丹药出入内外官家或擅入
皇城夤缘作弊希求进用属军卫者
一左道惑众之人或烧香集从夜聚晓散为从者及称为善友求讨布施至十人以上并军民人等不问来历窝藏接引或寺观住持容留剃簪探听境内事情及被诱军民舍与应禁铁器等项属军卫者
一
皇城各门各铺上直守卫该管官旗铃束不严及容情故纵所管军人离直点视不到十名以上者小旗降军调边卫。若受财卖放者不分人赃多寡降调。其留守五卫各该直宿官旗军人点视不到三次以上者
一
圣驾出郊冲突仪仗妄行奏诉者追究主使教唆掜写本状之人
一各卫直宿军职使令上直军人内官使令上直校尉各悬带铜牌出百里之外营干私事者内官发充净军军人校尉俱边
一临阵报有斩获贼级若用钱买者卖者军发边卫。若强夺他人首级及妄割被杀汉人首级冐功者。若擅杀平人及被虏逃回人口冐作贼级报本管将官头目矢于铃束者五名口以上降级调卫十名口以上罢职充军
一在京在外反都司卫所勾到新军官吏旗甲附写名数送营差操如有指称使用等项名色勒要取财物逼累在逃者不问指挥千百户镇抚俱照卖放正军事例计所逃人数多寡降级充军
一轮操军人军丁沿途劫夺人财杀伤人命占夺车船作践田禾等项许被害之人赴所在官司具告拏解兵部转送法司究问徒以上
一各处京操官故行不肯赴操者抚按锁解兵部发操若抗违不服参奏问调边卫
一
中都出东河南各都司卫所掌印官将原额京操班军实在身照名查点督发赴班中间或有受财卖放者以卖放正军事例从重论
一各处镇守总兵协守副总兵游将军分守参将守备都指挥挥千百户镇抚不管事者但有额外多占卖放正军至二十名以上余丁至三十名以上俱罢职充军。其役占卖放纪绿幼军者照余丁例役占卖放备边壮勇者照正军例
一军职卖放并役占军人二罪俱发其卖放巳至十名以上役占不及数者依卖放例罢职充军
一轮操军在逃三次者不分革前革后外卫调边卫
一武官有为事问发充军来京潜住者
一居庸山海等关引送口外边逃军过关并守把盘诘之人卖放者
一夷人贡船到岸先行接买番货及为夷人收买违禁货物者
一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响导劫掠良民者正犯处斩枭示全家发边卫。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为从者。若止将大船雇与下海之人分取番货及虽不曾造有大船但紏通下海之人接买番货与探听下海之人番货到来私买贩卖苏木胡椒至一千斤以上者
一私自贩卖硫黄焰硝与外夷及边海贼寇不拘多寡为从者。若合成火药卖与盐徒者
一官员军民人等私将应禁军器卖与进
贡夷人图利为从者
一州县起解备用马匹若马贩交通官吏医兽人等揽作者
一各铺司兵若有无籍之徒不容正身应当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将公文稽迟沉匿等项旗军发边卫
一各处水马驿递运所夫役巡检司弓兵若有用强包揽不容正身着役多取工钱害人揽扰衙者旗军调边卫
一南北直隶山东等处各属马驿佥到马头若用强包揽者旗军发边境。其光棍交通包之徒正身姓名掜写虚约托官豪勋戚之家前去原籍妄偪正身家属逼勒取者
一会同馆夫五年以上不行替役及近馆无藉军民人等用强当者
一指称勋戚文武大臣近侍官员姻党族属家人名目虚张声势扰害经过军卫有司驿递衙门占宿公馆索取人夫马匹车辆财物等项及奸徒诈称势要卫门乘坐黑楼等船只悬挂牌面希图免税诓骗违法者徒罪以上
一凡凤阳
皇陵泗州
祖陵南京
孝陵
天寿山
列圣陵寝承天府
显灵山前山后各有禁限若有盗砍树株从者。取土取石开 烧造放火烧山者
孝陵神烈山铺舍以外去墙二十里开山取石安插坟墓筑凿薹池者
一官司差人追征钱粮勾摄公事并补获罪人但聚众至十人以上中途打夺为从者若系异姓同恶相济及搥师打手俱边卫
一号称喇唬等项名色白昼撒泼口称
圣号及总甲快手应捕人等以妄捕勾摄为由各殴人夺财犯从以上不分人多人少若初犯一次属军卫者。虽系初犯若节次抢夺及再犯累犯笞杖以上者
御马者。若将自己及他人骑操官马盗卖至三匹以上及再犯不拘匹数属军卫者
一冐领太仆寺官马至三匹者
一指称打点诓骗财物计赃犯徒以上者俱不分首从
一设方略而诱取良人与略卖良人子女不分巳卖未卖俱边卫
一发掘
王府将军中尉夫淑人等郡县主郡县乡君及历代帝王名臣先贤坟冢开棺为从与发见棺椁为首者
一各处大户家人佃仆结构为盗杀官劫库劫狱放火若大户知情故纵徒流杖罪属军卫者
一
皇亲功臣管庄家仆佃户人等诸军民大户勾引来历不明之人窝藏强盗二名以上窃盗五名以上坐家分赃者
一知强窃盗赃而接买受寄三犯以上不分赃数多寡与知强盗后而分赃至满贯者
一同谋共殴人其共殴之人审系持鎗刀等项凶器亦有致命伤痕者
一万历十六年正月内题奉
钦依今后审录官员凡审共殴下手拟人犯困于未结之前遇有原谋助殴重之人监毙在狱与解审中途因而病故者准其抵命若系配发事结之后家病亡者不得滥改抵偿仍将下手之依律处决
一故杀妾及弟妹子孙侄孙与子孙之妇图赖人属军卫者
一因事用强殴打威逼致死困有致命重伤及成残癈笃疾虽有自尽实迹者
一因事威逼人致死一家二命及非一家但至三命以上者
一妇人夫亡愿守志别无主婚之人若有用强求娶逼受聘财因而致死者
一军民人等因事威逼本管官致死为从者
一凶徒因事忿执刀弓箭铁简剑鞭斧扒头流星骨朵麦秤锤凶器但伤人及误伤旁人与凡剜瞎人眼睛折人肢体全抉人耳鼻口舌毁败人阴阳者
一卑幼殴期亲尊长执有刀刃赶杀情状凶恶虽未成伤者
一兄与伯叔谋夺弟侄财产官职等项故行杀害属军卫者
一假以建言为由挟制官府及暧眛不明奸赃事情污人名节报复私雠者旗军人等
一汉人投入土夷地方冐顶夷人亲属头目名色为奏告报雠占骗财产者
一蓦越赴京及赴巡抚巡按按察司官处各奏告叛逆等项机密重事不实并全诬十人以上属军卫者
一在外刁徒身背黄袱头插黄旗口称奏诉直入衙门挟制官吏不系干巳事情别无冤枉并追究主使之人壹体问罪属军卫者
一军旗欲告运官不法事情候完粮回南之日赴漕司告理如赴别赴别衙门挟告诈财者徒以上
一各处刁军刁民专一挟制官吏陷害善灭词讼结党捏词缠告把持官府不得行事等项情犯深重者军发边卫
一各处奸徒串结衙门人役假以上访察为由纂集事件挟制官府陷害良善或诈骗财物或报复私雠名为商访者
一无籍棍徒私自串结将不于巳事情捏写本词声言奏告恐吓得财计赃满贯不分首从。若妄指
宫禁亲藩为词诬害平人不分首徒
一代人捏写本状教唆或扛帮赴京及赴巡抚巡按并按察司官处各奏告叛逆等项机密强盗人命重事不实并伓诬十人以上者
一将本状用财雇寄与人赴京奏诉者并受雇受寄之人属卫者
一文武职官索取土官夷人猺獞财物犯徒三年以上者
一诈伪察院布政司按察司府州县及其余衙门文书诓骗科敛物者
一起解军士掜买伪印批回者军士调边卫
一私铸铜钱为从者旗调边卫
一广西云贵湖川等处但有冐籍生员食粮起页若买到上人倒过所司起送公文顶名赴部投考卖者
一诈肙
皇亲族属姻党家人在京在外巧立名色挟骗财物侵占地土并有禁山场拦当船只掯要银两出入大小衙门嘱公事贩卖钱钞私盐包揽钱粮假称织造私开牙行擅搭桥梁侵渔民利徒罪以上
一假充大臣及近侍官员家人名目豪横乡村生事害民强占田土房屋招集流移住种犯徒以上者
一假冐内官亲属家人等项色恐吓官司诓骗财物者
一诈充锦衣卫旗校假以差遗体访事情缉捕盗贼占宿公馆妄拏平人吓取财物扰害军民徒以上
一亲属犯奸至死罪强奸未成者
一光年净身人曾经发回若不候
朝延收取官司明文起送私自来京图谋进用者
一放火故烧自己房屋因而延烧官民房屋及积聚之物与故烧人空闲房屋及田场积聚之物者
一各处有司起解逃军并军丁及充军人犯违限一年之上正犯原系附近发边卫
一法司问断过各处本等项人犯发各衙门程递者押解人役若擅加扭镣非法乱打摉检财物剥脱衣服逼致死伤及受财故纵并听凭狡猾之徒买求杀害徒以上属军卫者
一万历十八年三月内奉
钦依凡人命当检验者仵作受财增减伤痕符同尸状以成冤狱审出真情赃至满贯者查照诓骗情重事例问遣
一巡按三司分巡分守官查盘军器若卫所官旗人等侵欺物料那前补后虚数开报及三年不行造册奏缴者旗军人等
一故决盗决山东南旺湖沛县昭阳湖属山湖安山积水扬州高宝湖淮安高家堰柳浦湾及徐邳上下滨河一带各堤岸并阻绝山东泰山等处泉源有干漕河禁例首之人系军调边卫。其闸官人等用草卷阁闸板盗泄水利串同取财徒以上
一河南等处地方盗决及故决堤防毁害人家漂失财物渰没田禾徒以上为首者系军调边卫
一运河一带用强包揽闸夫溜夫二名以上捞浅铺夫三名以上旗军发边卫
附近充军
一僧道官受财枉法满贯
一五府差舍押解军犯若受财卖放舍人扺充役候获替放。若酷害军犯摉检财物纵不脱放舍人发外卫
一锦衣卫将军校尉犯该奸盗抢夺诓骗恐吓求索枉法不枉法者
一锦衣卫旗校军士在逃犯者
一天文生犯该充军系习业巳成能专其事者仍定拟疾犯该充军若有壮丁主使就将主使之人照例
一老幼废疾犯该充军若有壮丁主使就将主使之人照例
一强盗聚至十人及行劫累次系大功以上亲属首告者
一谋故杀死总小旗者正犯扺死旗役仍令本尹余丁补当若无本户余丁勾取犯人户内壮丁扺充军数
一校尉事故别姓朦胧诈冐替补者冐替之人调卫充军
一主文书算快手皂隶总甲门禁库子人等久恋衙门说事过钱把持官府孩诡税粮起减词讼陷害良善及卖放强盗诬执平民为从事发有颢迹情重者民并军丁
一冐顶正军入场看守属有司者
一夫匠人等受财代替夹带艾字传递属有司者
一文职官员举贡官恩援例监生并省祭知印承差人等曾经考察论劾罢黜及为事问革年老事故例不入选若买求官吏起复选用未除授者。其起送官吏不分军卫有司但知情受贿者
一军户掜作丁尽户绝回申者里书人等
一遇各部派到物料豪猾规利之徒买嘱吏书妄禀编派下属承揽害者
一勾补军役若正军户下本有人丁掜作无勾扶同回申原结里邻人等
一大户不纳秋粮五十石以上者。敢有不行运赴官仓逼私兑者
一在京在外并各边收放粮草若职官子弟积年光棍跟子买头小脚歇家伴当人等三五成群抢夺筹斛占堆行槩等项打搅仓场及凌官攒或挟诈运纳军民财物徒以上与再犯林以下属有司者
一在京刁徒光棍访知铺行但与解户交关价银輙便邀集党类数十群入门噪闹指为揽纳捉要送官其家畏惧罪名厚赂买灭所费钱物出在解户以致钱粮累年不完如有犯者查照打搅仓场事例属有司者
一越境兴贩官私引盐至三千斤以上者。客商收买余盐买求掣摰。巡捕官乘机兴贩俱至三千斤以上者
一私茶有兴贩夹带五百斤照私盐例属有司者
一私茶在西宁甘肃洮河贩卖一斤以上者。若守卫把关巡捕等官在西宁甘肃洮河贩卖三百斤以上者
一陕西洮河西宁等处行茶地方冐顶番名将老弱不堪马二匹以上中纳支茶者民舍余人等
一做造假茶五百斤以上商并转卖之人。店户窝蝢一千斤以上
一在京在外税课司局批验茶引用所但系纳税去处若权豪无情之徒结党把持拦截生事搅扰商税徒以上
一甘肃西宁等处遇有番夷到来势豪之家王使弟男子侄家人头目人等将夷人好马奇货收逼令减价以贱易贵及将粗重货物并瘦损头畜拘收取不见用钱方许买卖者听使之人
一客商辐辏去处若牙行及无藉之徒诓赊货物监追年久无还累死客商属有司者
一内官使令上直校尉悬带铜牌出百里之外营干私事发充净军
一僧道军民人等于各寺观神庙刁奸妇女因而引诱逃走或诓骗财物者
一临阵报有斩获贼级若用钱买者卖者民并军丁人等。若强夺他人守级及妄割被杀汉人首级冐级者
一各处清解军丁若不系同宗子孙顶替起解及将长解正身卖放执批顶名者正军调卫顶军就收本卫长解受雇之人附近。里老邻佑受财者一体发遣。
一轮操军逃三次者不分革前革后京卫调外卫
一擅杀平人报功其本管将官头目我于铃束者重则罢职充军
一各处备倭贴守其把总等官纵容舍余人等代替正军者舍余人等就收该卫
一大同三路民舍人等将不堪马匹通同光棍引赴该管官处及管军头目收买私马诡令伴当人等出名情属各守备等官俵与军士通同兽作弊多支官银者
一宰杀耕牛并私开圈店及知情贩卖牛只与宰杀者再犯累犯。苃盗而宰杀及货卖者不分初犯再犯
一各铺司兵若有无藉之徒不容正身当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将公文稽迟沉匿等项民并军丁人等
一各处水马驿递运所夫役巡检司弓兵若有用强包揽不容正身着役多取工钱害人搅扰衙者民并军丁人等
一南北直隶山东等处各属马驿佥到头若用强包揽者民并军丁人等。其光棍交通包揽之徒将正身姓名捏写虚约投托官豪勋戚之家前去原籍妄拿正身家属逼勒取财者
一黄船若客商人等止是空身附搭者亦连小甲俱发附近
一将自己及他人骑操官马盗卖至三匹以上及再犯不拘匹数属有司者。若养马人户盗卖官马至三匹以上
一发掘
王府将军中尉夫淑人等邵县主邵县乡君及历代帝王名臣先贤坟冢见棺椁从与发而未至棺椁为首及发常人冢开椁见尸为从与发见棺椁为首者
一各处大户家人佃仆结构为盗杀官劫库劫狱放火若大户知情故纵徒流杖罪属有司者
一故杀妾及弟妹子孙侄侄孙与子孙之妇图赖人属有司者
一假以建言由挟制官府及将暧昧不明奸赃事情汗人名节报复私雠者民发附近
一各处刁军民专一挟制官吏陷害良善起灭词讼结党掜缠告把持官府不得行事等项情犯深重者民发附近
一文职官吏监生知印承受财枉法至满贯绞罪者
一云贵两广四川湖广等处流官擅自科敛土财物佥取兵夫征价入巳强将货物发卖多取价利各凸至满贯徒三年以上者
一起解军士掜买伪印批回者解人发附近
一私铸铜钱为从者民匠合余
一奸犯内外缌麻以上亲及缌麻以上亲之妻若妻前夫之女同母异父姊妹者奸夫
一各处有司起解逃军并军丁及充军人犯违限一年之上解人发附递
一故决盗山东南旺湖沛县昭阳湖属山湖安山积水湖扬州高宝湖淮安家堰柳浦湾及徐邳上下滨河一带各堤岸并阻绝山东泰山等处泉源有于漕河禁例为首之人。其闸官人等用草卷阁闸板盗泄水利串同取财徒以上
一河南等处地方盗决及故决堤防毁害人家漂失财物渰没田禾徒以上为首者旗舍余丁民人
一运河一带用强包揽闸夫溜夫二名以上捞浅铺夫三名以上民并军丁人等
为民
一文职本身并同祖亲技有女
王妃男为邵县主仪宾俱各见在不许升除京职若保勘隐情以存作亡以有作无保勘之人属有司者
一太常光禄寺厨役私自逃回原籍潜住至三次以上者
一军职应袭儿男弟侄勘明缴部原告又行掜词奏告属有司者
一夫匠受财代替夹带传递及纵容不举捉拿者
一用强占种屯田五十亩以上不纳子粒者。其屯田人等将屯田典卖与人至五十亩以上与典主买主各不纳子粒者
将妻妾作姊妹及将拐带不明妇女或将亲女并居丧姊妹嫁卖与人骗财之后设词托故公然领去或瞰起程中途聚众行凶邀抢人财属有司者
一势豪举放私债交进运粮官挟势擅拿官军绑打辱强将官粮准还私债属有司者
一官吏军民僧道人等来京妄称谙晓鸾祷圣书符咒水一切左道乱正邪术扇惑人民从者及称烧炼丹药出入内外官家或檀入
皇城夤缘作弊希求进用属有司者
一左道惑众之人或烧香集徒夜聚散从者及称为善友求讨布施至十人以上并军民人等不问来历窝藏接引或寺观住持容留剃簪替探听境内事情及被诱军民舍与应禁铁器等项属有司者
一文职官吏人等父母丧计原籍程途每千里限五十日过限匿不举哀不离职役者
一文官为事问发为民来京潜住者启发口外
一各边将官并管军头目私役及军民人等私出境外钓豹捕鹿砍木掘鼠等项并把守之人知情故纵该管里老官旗军吏扶同隐蔽者民人里老俱调发烟瘴
一号称喇嘛唬等项各色白昼撒泼口
圣号及总甲快手应捕人等以巡捕勾摄为由各殴人夺财犯徒以上不分人多人少若初一次属有司者。虽系初犯若节次舍夺及再犯累犯笞杖以上者
一因事聚众将本管及公差勘事催收钱粮等项一应监临官殴打绑缚者不分首从属有司者。若止是殴打为首者
一兄与伯叔谋夺弟侄财产官职等项故行杀害属有司者
一官吏人等犯该为民等项罪名不分巳未结正有妄奏冤枉摭拾原问官员勘问涉虚原问为民者发口外
一蓦越赴京及赴巡抚按按擦司官处各奏告叛逆等项机密重事不实诬十人以一属有司者
一在刁徒身背黄袱头搋黄旗口称诉直入衙门挟制官吏不系于巳事情别无冤枉并追究主使之人一体问罪属有司者
一将本状用财雇寄与人赴京奏诉者并受雇受寄之人属有司者
一广西云贵湖川等处但有冐籍生员食粮起贡若买到土人倒过所司起送公文顶各赴部投考者
一开发直隶延庆保安贰州为民人犯但有在逃者改发辽东自在安乐贰州
一法司问断过各处进本等项人犯发各衙门程递者押解人役若擅加杻镣非法乱打摉.检财物剥脱衣服逼致死伤及受财故纵并听凭狡猾之徒买求杀害徒以上属有司者
大明律集解附例卷之一
名例
五刑
笞刑五
一十赎铜钱六伯文
二十赎铜钱一贯二伯文
三十赎铜钱一贯八伯文
四十赎铜钱二贯四伯文
五十赎铜钱三贯
杖刑五
六十赎铜钱三贯六伯文
七十赎铜钱四贯二伯文
八十赎铜钱四贯八伯文
九十赎铜钱五贯四伯文
一百赎铜钱六贯
徒刑五
一年杖六十赎铜钱一二贯
一年半杖七十赎铜钱一十五贯
二年杖八十赎铜钱一十八贯
二年半杖九十赎铜钱二十一贯
三年杖一百赎铜钱二十四贯
流刑三
二千里杖一百赎铜钱三十贯
二千五百里杖一百赎铜钱三十三贯
三千里杖一百赎铜钱三十六贯
死刑二
绞斩赎铜钱四十二贯
条例
一凡军民诸色入役及舍余总小旗审有力者与文武官吏举人监生生员冠带 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老人舍人不分笞杖徒流杂犯死罪俱令运炭运灰运砖纳米纳料等项赎罪若官吏人等例该革去职役与舍余总小旗军民人等审无力者笞杖罪的决定流杂犯死罪各做工摆站哨瞭情重者煎盐炒铁死罪五年流罪四年徒罪照徒年限其在京军丁人等无差占者与例难的决之人笞杖亦令做工
一赎罪囚犯除在京巳有旧例外其外审有力稍有力了项俱原行则例拟断不许妄引别例致有轻轻重其有钱钞不行去处若妇人审有力与
命妇军职正妻及例难的决久人赎罪应该兼收钱钞者笞杖每一十折收银一钱其老幼废疾及妇人天文生余罪收赎钞贯者每钞一贯折收银一分二厘五毫若钱钞通行去处仍照旧例收钠不在此限
一凡在京在外运炭纳米赎罪等项囚犯监追两月以上如果贫难改拟做工摆站的决等项发落若军职监追三个月之上及守卫上直旗军人等纳妙赎罪监追一月以上各不完俱先发还职着役扣俸粮月粮准扺完官其一应纳纸囚犯追至三月不能完者放免
一凡因犯遇家
恩例通减二等者罪虽遇例减等若律应仍尽本法及例该通军为民立功调卫等项者仍依律例一体拟断发遗
一问刑衙门以赃入罪若奏行时估则例该载尽及虽系开载而货物不等难照原估者仍各照时值估钞拟断
一在外军卫有司但有差遣及供送人来京犯罪审无力者笞杖的决徒罪上递回原籍官司各照彼中事例发落
十恶
一曰谋反谓谋危社稷
二曰谋大逆谓谋毁
宗庙
山陵及官阙
三曰谋叛谓谋背本国
四曰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及夫者
五曰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若采生造畜蛊毒魇魅
六曰大不敬谓盗大祀神御之物乘舆服御物盗及伪造御宝合和御药误不依本方及封题错误若造御膳误犯食禁御幸舟船误不坚固
七曰不孝谓告言咒骂祖父母父母夫之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奉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
八曰不睦谓谋杀及卖缌麻以上亲殴告
九曰不义谓部民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若杀见受业师及闻夫
十曰内乱谓奸小功 ( ) ( ) 亲父祖妾及与和者
八议
一曰议亲谓皇家袒免以上亲及太皇太后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
二曰议做谓皇家故旧之人素得侍见特蒙恩待日久者
三曰议功谓能斩将夺旗摧锋万里或率众来归宁济一时或开拓强宇有大勋劳铭功太常者
四曰议贤谓有大德行之贤人君子其言行可以法则者
五曰议能谓有大才业能整军旅治政事为帝王之辅佐人伦之师范者
六曰议勤谓有大将吏谨守官职早夜奉公或出使远方经涉艰难有大勤劳者
七曰议贵谓爵一品文武职事官三
八曰议宾谓承先代之后国宾者
应议者犯罪
凡八议者犯罪实封奏闻取旨不许擅自勾问若奉旨推问者开具所犯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闻取自上裁议者谓其本情议其犯罪于奏本之内开写或亲或故或功或贤或能或勤或贵或宾应议之人所犯之事实封奏闻取旨若奉旨推问者方推问取责明白招状开具应得之罪先奏请令五军都督府四辅谏院刑部监察御史断事官集议议定奏闻至死者唯云准犯依律合死不敢正言斩取自上裁○其犯十恶者不用此律
纂注此条专自提问八议之人言本注巳明奏闻奏其所犯之事取旨取其应否勾问之旨下条职官有犯直言请旨则明开提问词语特禀请以行之耳谓八议之人有犯必取旨应否勾问问明必奏请多官会议议定必奏闻取自上裁前后凡三奏于不废法之中而用情之厚如此若此等人有犯十恶听径直参提依律奏不用取旨请上裁之律今王府虽犯十恶仍依应议律处者缘亲视诸宾故功贵贤能勤七者尤异耳
十恶或专主谋反逆叛言非也盖十恶之人悖伦逆天灭礼贼义乃王法所必诛故特表之以严其禁凡应八议之人问鞫不加考讯皆据各证定罪
条例
一弘三十年二月二十七日节该钦奉
孝宗皇帝圣旨锺铹奇浥奇湡节次重出领状冐支官粮好生不遵
祖训就将他每禄米革去十分之二以示惩戒今后将军仪宾有犯都照这例行钦此
一各处
亲王妾胜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
世子及
郡王额妾四人长子及各将军额妾三人各中尉额妾二人
世子
郡王选婚后二十五岁嫡配无出许选妾二人以后不拘嫡庶如生有子即止于二妾至三十岁无出方许娶足四妾长子及将军中尉选婚后三十岁嫡配无出许选妾一人以后不拘嫡庶如生有子即止于一妾至三十五岁无出长子将军方许娶足三妾中尉娶足二妾庶人四十以甘无子许选娶一妾各
王府仍备将妾胜姓氏来历并入府年月造册送部其子女生年月日即开注本妾项下以备各封查考如有不遵限制私合多收或年未及而顶奏巳生子而复娶及滥选流移过犯与本府军校厨役之女为妾等项抚按官将本宗参奏分别罚治辅导等官隐匿不举事发一体降黜
一凡
王府将军中尉及仪宾之家用强 揽钱粮侵欺及骗害纳户者事发参究将应得禄粮价银扣除完官给主事毕方许照旧关支在京勋戚有犯者亦照此行
一各
王府不许擅自招集外人凌辱官府扰害百姓擅作威作福打死人命受人投献地土进送女子及强取人财物占人妻妾收留有孕妇女以致生育不明冐乱
宗支及畜养术士招尤惹衅无故出城游戏违者巡抚妄按等实时奏
闻先行追究设谋拨置之人应提问者提问应奏提者奏提不分徒流杖罪官员系文职罢黜武职降一级调边卫旗校舍余人等发边卫充军
军
一各处
郡王并将军中尉除机密重情或与
亲王事有干涉及
郡王分封相离窵远不在一城居住者许令径自差人具奏其余凡有奏
请务令长史司启
王查勘参详应该具奏然后给批差人赍奏违者该衙门将赍奏人员拿送法司照依拨置事例问发边卫充军奏词仍行本府参勘若巳经奏行勘问未结或巳问结又行摭拾他事重复奏扰及诬奏勘官并以不干巳事捏奏抚按等官者通照节题事例奏
请区处奏词俱立案不行该府辅导等官通行参究若有坐视刁难不与启
王分理者巡按御史参奏罢黜其无籍之徒诓挟各府财物来京交通歇家潜住打点例不该行事务者缉事衙门拿送法司俱照前问发
一凡宗室悖违
祖训越关来京奏扰若巳封者即奏
请先革为庶人伴回其无名封及花生传生等项径札顺天府递回宗妇宗女顺付公差人等伴送回府其奏词应行勘者行巡按衙门查勘果有迫切事情曾启
王转奏而辅导官刁难曾具告抚按巡等衙门而各衙门阻抑者罪坐刁难阻抑之人其越关之罪题请
恩宥巳封者叙爵秩若曾经过府州县驿递等处需索折干挟去马匹铺陈等项勘明仍将禄米减革若非有迫切事情不曾启
王转奏及具告各衙门輙听信拨置蓦越京及犯有别项情罪有封者不复爵秩送发闲宅拘住给与口粮养赡其无名封及花生传生等项着该府收管不送闲宅致冐口粮宗妇宗女有封号者革去封号仍罪坐夫男削夺封职奏词一既立案不行其同行置之人问发极卫分永远充军辅导等官失于防范者听礼部年终类参一府岁至三起以上者仍于
王府降调一起二起者行巡按御史提问
职官有犯
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闻请旨不许擅问六品以下听分巡御史按察司并分司取问明白议拟闻奏区处○若府州县官犯罪所辖上司不得擅自勾问止许开具所犯事由实封奏闻若许准推问依律议拟回奏候委官审实方许判决○其犯应该笞决罚俸收赎纪录者不在奏请之限○若所属官被本管上司非理凌虐亦听开具实迹实封径直奏陈令日罚俸一月罚钱一百文
纂注京官兼大小而言指四品以下及未入流者若三品以上则应议之人矣有犯兼公私言下条准此奏闻请旨谓径直参奏请旨提问也闻奏区处谓问完奏知候旨处分也区是别事情处是决断其罪御史省以出巡故曰分巡按察司自掌印官外有副使佥事分地以行故曰分司所辖上司即布政司辖府府辖州州辖县之类委官合干上司所委者笞决谓当决罚俸如照刷文卷律府州县官一宗至五宗罚俸钱一十日以之类收赎收铜钱以赎罪纪录纪罪名录于也详见文武官犯公罪条本管上司凡有所统摄者皆是此条专指提问文职而言京官近君在外五品以上其职渐尊有犯皆当请旨提问不言奏覆者省艾也若在六品以下并听巡按御史按察司并分司径自勾明白自议拟奏闻区处若府州县辖上司如布政司之类虽系亲临与激扬风纪者不同所属官六品以下犯罪必奏闻而后得闻拟审实而后得判决其犯该笞决罚俸收赎纪录者所犯即轻不必等径自发落御史等官不必奏闻请旨所辖上司不必实封奏闻故日不在奏请之限若所属官被内外本管上司非理凌辱虐害亦听各属官开具实迹径直奏陈上下相维上下不得以擅专下不得以恣肆其制悉矣
条例
一文武职官有犯众证明白奏
请提问者文职行令住俸武职候参提明文到日住俸俱不许管事问结之日犯该公罪捕支私罪不准补支其有因事罚俸任乞未满升迁者仍于新任内住支扣补
一文武职官犯该充军为民枷号与军民罪同者照例拟断应奏
请者具奏发落
一两京
孝陵
长陵等陵祠祭署奉祀祀丞太常寺典簿
神乐观提点协律郎赞礼郎司乐等官并乐舞生及养牲官军有犯奸盗诈伪失误供祀并一应赃罪名官及乐舞生各罢黜仍照例发落军发原伍若许告词讼及因人连并一应公错犯该杖者纳钞徒罪以上不碍行止者运炭等项各还着役
一凡
王府文职因人连累并一应过误律该笞杖罪名者纳钞还职就彼奏
请发落
一各处
邵王将军中尉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事有违错与长史教授无干者不坐若有事不与转达出城不行劝阻长史等官参奏提问
一云贵军职及文职五品以上官并各处大小土官犯该笞杖罪名不必奏提有俸者照罪罚俸无俸者罚米其徒流以上情重者仍旧
奏提
一凡
王府文武官有犯俱请
旨提问若遇例加纳典膳引礼舍人等项名色候缺 未授任者并听经该衙门径自提问发落
一内官内使小火者阍者等犯罪请
旨提问与文职运炭纥米等项一例拟断但受财枉法满贯不拟充军俱奏
请发落
一僧道官系京官具奏提问在外依律径自提问受财枉法贯亦问充军及僧道有犯奸盗诈伪逞私争讼怙终故犯并一应赃私罪名有玷清规妨碍行止者俱发还俗若犯公事失错因人连累及过误致于行戒规无碍者悉令运炭纳米等项各还为僧为道
军官有犯
凡军官犯罪从本管衙门开具事由申呈五军都督府奏闻请旨取问○若六部察院按察司并分司及有司见问公事但有干连军官及承告军官不公不法等事须密切实封奏闻不许擅自勾问○苃奉旨推问除笞罪收赎明白回奏杖罪以上须要论功定议请旨区处○其管军衙门首领官有犯不在限
纂注察院乃监察御史之衙门以国初未有都察院也有司指布政司府州县言干连军官谓公事系干连及合当提问者此言内外军职犯罪各衙门不专擅问断盖军官世有勋迹所宜优待故事在本管衙门则申呈五府奏请取问事在六部等衙门则密切实封奏闻密切日实封明非本管防不虞也若奉旨推问此句承上本管及六部等衙门而言除公私笞罪律该收赎者招前不必叙功明白回奏外杖罪以上须要叙其父祖及本身功次升袭缘由论功定议请旨区处其管军衙门首领官虽掌军务不系有功议之人或有所犯如系京卫参问发落外卫径自提问不在军职犯奏请之限按内外军职见为事及守哨立功未满若充军为民者有犯径自提问不必论功请旨其在外致仕优给退职借职笃废残疾者虽奏题不论功定议
备考
一文武官犯罪应奏请上议而不奏请上议者以事应奏不奏律论
条例
一在京在外大小军职问革见任带俸差操者俱不许管军管事若在外犯该充军降调者奏行兵部施行其余照例发落
一凡军职并土官有犯强盗人命等项真犯死罪者先行该管衙门拘系备由奏提若军职有犯别项名敢行拘审果有干碍然后参提若问发守哨立功未满再犯者径自提问其致仕优给退职借职笃疾残疾者止参提不论功定议
一军职被告若不奉养继祖母继母及殴本宗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并殴伤外祖父母及妻之父母者俱要行勘明白方许论罪
一军职强盗自首免罪及犯该充军遇蒙
恩宥者俱不得复还原职发本卫所随舍余食粮差操仍候身故之日保送应袭之人赴部袭替
一南京
皇城守卫官军点闸不到者照奉
英宗皇帝圣旨先行提问按季类奏
一护卫仪卫司军职有犯私罪杖以上者奏行兵部上
请改调若犯笞罪与一应公罪俱照文职罚赎管事
新颁条例
一
题为议处轻犯军职以省文移以广
天恩事该福建司呈本部题本部今后军职有犯除立功罪名以上照旧参题外其余轻小罪名或无赃私或止鬬殴或遇牵连查非重情故免参奏散拘到官照依抚按官陈言边务旧例量罚本免囚粮自一石起至十五石止该司年终造册送委别司查验出入等因具
题奉
圣旨既有旧例着照例行钦此
文武官犯公罪
凡内外大小军民衙门官吏犯公罪该笞者官收赎吏每季类决不必附过杖罪以上明立文案每年一考纪录罪名九年一次通考所次数重轻以凭黜陟
纂注文武官言文则官在内言武则军官在内公罪不止公事凡无私曲而犯者皆是附过谓随时附其过名纪录则类记其所附之过也前职官军官有犯二条论取问之事此条与文武官犯私罪条则取问之后拟罪发落之事但就其所所犯公分私而言先后实相依也此言文武官吏有公罪该笞者官照等收赎铜钱吏每季类而决之各还职役不必附过本条这附过者仍依本条杖罪以上明将所犯罪名立成文案每年终类送吏兵二部于纪绿文册内明白开写候九年任满通查所犯次数多少或轻或重以凭升迁降等黜革吏典亦备铨选降叙盖因公获罪其情巳轻罪而至笞尤轻也故官收赎吏类决所谓赦小过也杖罪以上其情虽重然亦因公而得者故官与吏皆纪绿以九年通考行黜陟焉亦不罪之罪也今公私罪名俱有运纳赎罪之例
备考旧例职官九年通考如繁而称职私笞公杖升一等其纪绿流徒一次本等用二次降一等三次降二等四次降三等五次以上杂职内用其繁而平常与简而称职者私笞公杖本等用纪录流徒一次降一等二次降二等三次降三等四次以上杂职内用其简而平常者私笞公杖降一等纪录徒流一次降二等二次杂职内用三次以上黜降若考不称职者其纪录徒流罪俱于杂职内用
文武官犯私罪
凡文官犯私罪笞四十以下附过还职五十解见任别叙杖文十降一等七十降二等八十降三等九十降四等俱解见任流官于杂职内叙用杂职于边远叙用杖一百者罢职不叙○若军官有犯私罪该笞者附过收赎杖罪解见任降等叙用该罢职不叙者降充总旗该徒流者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充军若建立事功不次擢用○若未入流品官及吏典有犯私罪笞四十者附过各还职役五十罢见役别叙杖罪并罢职役叙
纂注私罪谓事不由公以私取罪者是也叙用循序而用也等级也流官谓正务亲民之官如内而六部都察院等外而布按二司及府州县之类杂职乃闲散不亲民之官如大而盐运司太仆寺提举司及小而仓场库务之类皆以有品级者说事功谓有斩敌杀虏之功也末节罢见役别叙不言官者会首节解任别叙意此言文官有犯私罪该笞者四十以下附过还职五十解任送吏部对品别用该杖者六十以上至九十递降一级原系正衙门流官依所降之级于闲杂衙门职内叙用原系杂职于边远叙用至杖一百不拘流官杂职即罢职不叙若军官有犯罪凡笞罪自一十至五十并附过收赎还职杖罪自六十至九十亦如文官降级叙用律该杖一百罢职不叙者并充总旗徒五等皆发二千里三流则依三等地里卫分分配俱充军若于降充发地方能建立事功则不依资次擢用若未入流品文官及吏典犯私罪该笞四十下者官吏并附过官还职吏复役笞五十官解任别叙吏解见役改拨杖六十以上官罢职吏罢役并不得叙用盖无级可降也今例官吏俱论行止与律略殊但文职仍有送部者按文官犯杖则不叙军官徒流犹得擢用非特优其世功巳也盖武职专主于定乱茍非大干法纪不终弃文职专主于奉法而身自犯之将焉用彼为哉
备考凡文官私罪笞以上军官杖以上律本的决今例官吏一应公私杂犯准徒以下罪名俱听运炭纳米等项赎罪律言充军者曰附近曰边远皆及其子孙与见行例正终本身者不同
条例
一文职官吏举人监生生员冠带官义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但有职役者犯赃犯奸并一应行止有亏俱发为民
一文武官吏人等犯罪例该革去职役遇革者取问明白虽
宥免仍革去职役各查发当差
新颁条例
一万历十四年九月本部题奉
圣旨军官军人犯徒流罪律免刺以后文职官一体行其余但以盗论及杂犯斩绞准徒的俱尽本法刺字着为例钦此
应议者之父祖有犯
凡应八议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及子孙犯罪实封奏闻取旨不许擅自勾问若奉旨推问者开具所犯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闻取自上裁○若皇亲国戚及功臣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弟姊妹女婿兄弟之子若四品五品官之父母妻及应合袭荫子孙犯罪有司依律追问议拟奏闻取自裁○其犯十恶反逆缘坐及奸盗杀人受财枉法者不用此律○其余亲属奴仆管庄佃甲倚势虐害良民凌犯官府者加常人罪一等止坐犯人不在上请之律其余亲属谓皇亲国戚及功臣之房族兄弟伯叔母舅母姨夫始妻兄弟两姨夫外甥妻侄之类及家人伴当管庄佃甲倚仗威势虐害良民凌犯官府者事发不须奏闻比常人加罪一等科断止坐犯人本身
○ 若各衙门追问之际占怯不发者并听当该官司实封奏闻区处谓有人于本管衙门告发差人勾问其皇亲国威及功臣占怯不发出官者并听当该官司实封奏闻区处
纂注律凡称祖父母者曾同称孙者曾玄同后仿此皇亲国戚即皇后家皇妃家之类详见皇明祖训首章也四品五品官兼文武言其父母妻有司得以依律推问者指未受封者言末二节俱自皇亲国戚及功臣而言袭谓武职之应袭荫谓文职之恩荫占则不肯发恡则不忍发此言八议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子孙犯罪得与应议本人同然八议中亲与功为尤重故推及其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弟姊妹女婿兄弟之子若文武四品五品官又议贵中之次贵者故推及其父母妻应袭荫子孙以上等人有犯不得擅断决依律问拟奏请上裁前职官有犯条云议拟闻奏此云议拟奏闻是其初不曾上请故兼寓不敢专涑之意其优待之典周矣十恶反叛缘坐及奸盗杀人受财枉法等项情犯深重应议者祖父母之类径自参提不必奏议定夺外祖父母之类径自断决不须上请故曰不用此律其余亲属诸人持势而欺害官民则加等治勋戚诸人玩法而占恡不发则奏闻区处又所以杜其骄恣之渐也曰倚势曰虐害曰凌犯明系豪强故加常人一等若别情轻者仍依常律
条例
一凡先系应议以后革爵者之子孙犯罪径自提问发落
一凡
王妃父母及仪宾俱请
旨提问其仪宾犯该充军如郡县主君乡君见在止革去冠带为民照罪纳赎免其发遗巳故者照例发遗仍各奏
请
一文职本身并同祖亲枯有女为
王妃男为邵县主仪宾俱各见在不许升除京职其系不系同祖与夫人以下之亲及为邵县乡君仪宾之家并虽系同祖而妃与仪宾邵县主巳故者行京官或原籍官司保勘实一体除若保勘隐情以存作亡以有作无扶同申结者正犯问发边卫充军保勘之人属有司者发口外为民属军卫者发边卫充军
一凡
王府旗军舍余匠校人等犯该笞者纳钞及徒罪以上无力在京俱做工在外俱发将军中尉仪宾府充当仪从
一凡
王府人役犯罪巡抚巡按都布按三司官径自提问卫所府州县俱要行文长史司及教授提人会官约问
王府各官不许占恡不发若犯该奸盗诈伪及抢夺鬬殴人命等项重情事须急捕者所在官司捉拿监候然后移文曾问
一
王府选婚若先通媒合纳贿营求及扶同保勘婚配不当者经该官吏媒合人等通坐以枉法罪名营求拨置之人问发边卫充军
一凡
王府人役假借威势占民田攘夺财物致伤人命除真犯死罪外徒以上俱发边卫充军一成化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节该钦奉
宪宗皇帝圣旨管庄佃仆人等占守水陆关隘抽分掯居财物挟制把持害人的都发边永远充军
钦此
一各
王府违例收受子粒并争讼地土等事与军民相干者听各衙门从公理断长史司不许滥受词讼及将干对之人占恡不发
一
王府禄米若本府官员内使旗校管庄人等干顶拨折收银两多收米麦索要财物及邀截纳户用强兑支并擅自差人下府州县催征骚扰者旗校人等杖罪以上发边卫充军官员内使监候奏
请发落若辅导官及布按两司守巡官纵容不举并府州县官听从差来人役征扰者俱参问奏请辅导官仍于
王府与布按等官各降调
一弘治十一年十一月内节该钦奉
孝宗皇帝圣旨今后各王府军校逃回在京潜住的着锦依卫五城兵马各照地方严加访察务要得获都牢固押发极边卫分充军窝藏及两邻不首事发一体发遣充军钦此
一拨置
王府军民人等问发充军逃回再犯者许邻里火甲诸人首告所在官司即便缉拿问罪枷号三个月改调极边烟瘴卫分永远充军若影射藏匿及占恡不发者就将辅导官参究邻里火甲知而不首者各治以罪
一投充
王府及镇守总兵两京内臣功臣戚里势豪之家作为家人伴当等项名色事干吓骗财物拨置打死人命强占手地等项情重者除真犯死罪外其余俱问发边卫充军各该势豪之家容留及占 不发者参究治罪
军官军人犯罪免徒流
凡军官军人犯罪律该徒流者各决杖一百徒五等皆发二千里内卫分充军流三等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充军该发边远充军者依律发遣并免刺字○若军丁军吏及校尉犯罪俱准军人拟断亦免徒流刺字军丁谓军官军人余丁军吏谓入伍请粮军人能识字选充军吏者犯罪与军人同若系各处吏员发充请俸司吏者与府州县司吏 体科断
纂注文武官犯私罪条巳有军官犯徒流充军之法矣此因论军人之犯而复言之耳军官免徒流者优其前绩亦冀其后功也军人免徒流者悯劳役亦实其行伍也准但明其与军人无异非如罪者准将军力士有犯亦准军人拟断公候家人亦不刺字今例军官犯徒流运炭纳米等项赎罪该革职者与军审无力流罪四年徒罪照徒年限一体嘹哨
条例
一军职有犯监守常人盗受财枉法满贯律该斩绞罪者俱发边方立功五年满日还职仍于原卫所带奉差操若监守常人盗枉法不满贯与吓诈求索科敛诓骗等项计满贯问该流罪减至杖一百徒三年者俱运炭纳米等完日还职带俸差操其减至杖九十徒二年半以下与别项罪犯俱照常发落原系管事者照旧管事原系带俸者照旧带俸若犯前项流罪遇例通减二等至杖九十徒二年半者仍带俸差操
一军职犯该窃盗掏摸盗官畜产白昼抢夺并纵容抑勒女及妻妾子孙之妇妾与人通奸或典与人及奸内外有服亲属同僚部军妻女一应行止有亏败伦伤化者俱问革随本卫所舍余食粮差操
一军职宿娼及和娶乐人为妻妾与盗娶有夫之妻者俱问调别卫带俸差操
一在京五军都督府选差官舍押解充军犯人若受财卖放犯该枉法绞罪者官发立功满日还职调外卫带俸差操徒罪以下照徒年限立功满日还职带俸差操舍人扺充军役候拿获替放中间又犯奸淫囚犯妇女者官发守哨满日革职随本卫所舍余食粮差操舍人枷号三个月发遣若酷害军犯摉检财物纵不脱放各问罪官调外卫舍人发外卫充军其该府原选差掌印首领官吏参究治罪
一武职有犯容止僧尼在家与人奸宿者公侯伯问拟住俸戴平头巾闲住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住俸闲住若有犯挟妓饮酒者公侯伯罚俸一年不许侍卫管军管事督以下革去见任管事带俸差操系带俸者常川带俸
一上班京操及运粮官员旗军人等犯该人命强盗等项重罪者官拘系奏提旗军人等就提问外其余一切小事候下型回还交粮毕日官参奏与旗军人等各提问
一纳粟军职有犯若原系总小旗千百户指挥等官遇例纳粟补官者俱照见任军职立功等项事例施行若由白衣纳栗授职者止照常例运炭纳米等项发落其犯奸盗诈伪说事过钱诓骗财物行止有亏者俱问罪职
一凡由将军历升千百户犯该徒罪以上行止有亏者革去见任冠带闲住
一凡由将军历升千百户犯该徒罪以上行止有亏者革去见任冠带闲住
一凡各卫所舍人舍余总小旗犯该笞杖罪名有力运炭纳米等项外或令纳钞无力的决其操备舍余勇士人等犯前罪者有力俱令纳钞若无力纳钞亦的决发落
一舍余军民人等遇例纳授都指挥等官犯罪径自提问于碍行止革去冠带
一锦衣卫总小旗并将军校尉犯该一应奸盗抢夺诓骗恐吓求索枉法不枉法等项罪名但系行止有亏者俱各调卫总小旗仍完原役将军校尉各充军其户内人丁有犯不在此例
一凡锦衣卫旗校军士在逃一年之内者听其首告初犯复役再犯调卫充军其有侵欺拐骗及为事避难等弊各从重科断若一年之内曾经造册清勾者不准首补另勾户丁补役
一
皇陵户
皇陵卫军旗守卫军与守卫上直操备官旗舍余将军校尉勇士力士运粮驾送黄马船官旗犯笞杖罪俱令纳钞
一养象军奴犯该杂犯死罪无力做一徒流罪决杖一百俱住支月粮各照年限常川养象满日仍旧食粮养象笞杖的决
一沿边沿海旗军舍余犯该监守常人盗窃盗掏摸抢夺至徒罪以上者俱送总兵官处查拨缺人墩台守哨年限满日踈放若总兵官截杀等项不在就行本处巡抚按或分巡官一体查拨仍行总兵官处知会其别项徒罪以上者有力纳米等项力巡哨
一凡军职犯该立功如有力者许纳米每年一十石边方准折杂粮一十五石完日免立功发回原卫所闲住待年限日方许带俸
一凡应解军丁除真犯死罪若监守常人盗窃盗掏摸抢夺至徒罪以上者牢固钉解该卫收伍转发守哨年限满日着役其犯别项徒罪以上俱止杖一百解发着役
犯罪得累减
凡一人犯罪减者为从减谓共犯罪以造意者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自首减谓犯法知人欲告而自首者听减二等故失减谓吏典故出人罪放而还获止减一等首领不知情以失论失出减五等比吏典又减一等通减七等公罪递减之类谓同僚犯公罪失于入者吏典减三等若未决放又减一等通减四等首领官减五等佐贰官减六等长官减七等之类并得累减如此之类俱得累减科罪
纂注一人字直贯到并得累减方止累者巳减而复减之谓如窃盗为从减一年若知人欲告而自首又减二等通减三等如此之类俱得累减律注自明然一人得累减若强窃盗再犯不准首窃盗三犯者绞巳徒巳流而又犯者仍科后犯之罪盖得累减不得累犯此律所以为仁义并用之书
以理去官
凡任满得代改除致仕等官与见任同谓不因犯罪而解任者若沙汰冗员裁革衙门之类虽为事解任降等不追诰命者并与见任同封赠官与正官同其妇人犯夫及义绝者得与其子之官品同谓妇人虽与夫家义绝及夫子之官品同为母子无绝道故也犯罪者并依职官犯罪律拟断
纂注以理去官谓以正道理而去官者如任满等项是也同者谓事体相同初无轻重之别不专主服色器用言余条言同者准此任满如一考二考三考职任巳满奉巳住支不管事者得代是旧官巳得新官交代而去者改除如沙汰裁革起送赴部或改官或改衙门别项除用者致任则老病以理休致者也小注沙汰以下因正文等字而推广之耳此等官员虽无职掌在手原非犯罪解任其官品犹故也故并与见任同即为事解任降等不追诰命者亦然恩典加干父母生前曰封死后曰赠封赠官与其子孙正官同其妇人夫在大犯离异及犯七出与夫家义绝者虽夫亡但不改嫁亦得与其亲子之官品同盖母子血属终无绝道巳受封者仍依原封未受封者仍得受封凡此之类有犯罪者奏请闻奏降黜追夺一如职官之法
按致仕封赠官犯赃当以无禄人断其子孙虽经革职父祖诰徕不应追夺者仍与正官同
无官犯罪
凡无官犯罪有官事发公罪亦得收赎纪录○卑官犯罪迁官事发在任犯罪去任事发犯公罪笞以下勿论杖以上纪录通考为事黜革笞杖以上皆勿论若事干埋没钱粮遗失官物罪虽纪录勿论事须追究明白但犯一应私罪并论如律迁官者谓改除及差委权摄邻近官司得代去任者谓考满丁忧致仕之类其吏典有犯公私罪名亦依上拟断
纂注迁官不专升职去任不是黜革须看本文后小注又本文自有为事黜革之文故知去任不是黜革也纪录勿论是两项纪录者纪录其过候九年通考而计之也勿论则通勿罪之矣杖以上自六十直至维犯死罪而止官物如制书符验印信巡牌官文书之类此条专以有官无官卑官迁官任去任及为事黜革之人言而又别其罪之公私而言之吏准此盖官吏王在职役犯罪之通例也公罪如躭俣违错之类可以恕若私罪如受财枉法不枉法故出入人罪之类以情则欺公以迹则蠧法故不问罪之轻重而并依本律科之所以惩奸也黜革之人官巳罢废故笞杖以上之公罪并皆免之若事干钱粮埋没而未门官物遗失而不存前项之人罪虽纪录勿论仍须以见在地方或事发处提究明白缘事体系重大不得并恕之耳吏典与官名分虽异犯罪则同故亦依上拟断
按无官犯罪有官事发照有官参提仍以无禄人拟断有官罪为事黜革事发不必参提仍以有禄人论
条例
一舍人舍余官犯罪有官事发若犯该杂犯死罪运炭纳米等项完日还职仍发原卫所带俸差操若犯该流罪减至杖一百徒三年者俱令运炭纳米等项还职原管事者照旧管事原带俸者照旧带俸其犯该窃盗掏摸盗官畜产白昼抢夺及一应奸罪行止有亏伦伤化者俱问革随本卫所舍余食粮差操
除名当差
凡职官犯罪罢职不叙追夺除名者官爵皆除僧道犯罪曾经决罚者并令还俗军民匠竁各从本色发还原籍当差
纂注职官兼文武言追夺除名谓追去诰勑削去仕籍姓名官九品之官爵者雀也其形似勺取其能飞不溺于酒古者大夫以上皆赐爵此爵之所由名也今则公侯之类军民匠灶指职官僧道之原籍本色谓本类之名此言职官犯该追夺除名者则官爵皆除僧道巳经决断者则并令还俗皆与凡民无异故各从其本户或军或民或匠或灶之原籍归还当本等差役
按职官未曾追除名与僧道例不该还俗者不在当差之限
流囚家属
凡犯流者妻妾从之父母祖子孙欲随者听迁徙安置人家口亦准此若流徙人身死家口虽经附籍愿还乡者放还其谋反逆叛及造畜蛊毒若采生折割人杀一家三人会赦犹流者家口不在听还之律
纂注家口即妻妾祖父子孙不言祖母母及子孙之妇者省文耳会赦犹流是赦其死罪犹充流罪即如俗言免死充军云耳此条本言正犯流者之无罪家属而因及免死充流者之有罪家属也谓流囚有二项其家属亦有二项有一项是正犯之流如流及迁徙安置是本只犯流徙原无别犯重辟则其家属本来无罪不系缘坐故欲随者听愿还者放又有一项是免死降充之流如谋反逆叛等项原系凌迟处斩囚犯偶遇赦书特恩免死犹流远方者流虽同乃免死而充者其家属正缘有罪之人即使正犯身死不得如前项无罪之家口可还原籍也疏 [e12] 议甚明当从之
当赦所不原
凡犯十恶杀人盗系官财物及强盗窃盗放火发冢受枉法不枉法赃诈伪犯奸略人略卖诱人口若奸党及谗言左使杀人故出入人罪若知情故纵听行藏匿引送说事过钱之类一应真犯虽会赦并不原宥谓故意犯事得罪者虽会赦皆不免罪其过误犯罪谓过失杀伤人失火及误毁遗失官物之类及因人连累致罪谓因别人犯罪连累以得罪者如人犯罪者如人犯罪失觉察关防铃束及于连听使之类若官吏有犯公罪谓官吏人等因公事得罪及失出入人罪若文书迟错类并从赦宥谓会赦皆得免罪其赦书临时定罪名特免谓赦书不言常赦所不原临时定立罪名宽宥者特从赦原及减降从轻者谓降死从流流从徒徒从杖之类不在此限谓皆不在常赦所不原之限○今日凡今后若遇 国家恩赦除见禁未曾断决罪囚该赦者并行释放其有巳经断决徒流及迁徙烟瘴面安置之人即系巳绝事理除徒役候年满放回外其余流迁安置之人并不许放还
纂注此条作三段看有常赦有特赦有不赦如十恶以下至说事过钱之类皆有心故犯并不赦原绝之也如过悞连累至官吏公罪之类皆无心悞犯并从赦原矜之也其有赦书临时定立罪名所不原者或特从全免或减降从轻又一时旷荡之恩盖特赦也不在常赦不原之限若干系埋没钱粮遗我官物等项罪虽赦免事须究明
徒流人在道会赦
凡徒流人在道会赦计行程过限者不得以赦放谓如流三千里日行五百里合该六十日程未满六十日会赦不问巳行远近并从赦放若从起程日总计行过路程有违限者不在赦限有故者不用此律有故谓如沿途患或阻风被盗有所在官司保勘文凭者皆听除去事故日数不入程限故云不用此律若曾在逃离在程限内亦不放免其逃者身死所随家口愿还者听迁徙安置人准此○徒流迁徒安置人巳至配所及犯谋反逆叛缘坐应流若迼畜蛊毒采生折割人杀一家三人会赦流并不在赦放之限
纂注所随家口即上条流囚所随从之妻妾父母子孙缘坐应流即谋反叛逆家属会赦犹流即造畜蛊等人准此准上文徒流人而拟之如程限不违及有故者亦免过限及在逃者亦不免正犯身死而所随家口亦得听还是也此条律意谓凡徒流迁徙安置人起程而在道遇赦有可放之例有不可放之例如在限内者得放其有故而除去事故之日仍在限内者亦放若限外及在逃与夫至配所者不放然亦有内一放之流如缘坐应流会赦犹流二项流罪是也盖缘坐之流乃极之家属赦充之流乃极恶之重囚故虽在程限内遇赦亦不放免律固一成不可易之法亦惟视其情罪之轻重是适而不可执泥如此然谋反叛充秖言缘坐应流而一言会赦犹流造畜蛊毒等项秖言会赦犹流而不言坐应流者互文以见之也
犯罪存留养亲
凡犯死罪非常赦所不原者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家无以次成丁者开具所犯罪名奏闻取自上裁若犯徒流者止杖一百余罪收赎存留养亲
纂注死罪非常赦所不原如诬告人因而致死随行亲属一人绞罪聚至十人打夺为首斩罪之类老即
大明令所称八十以上者疾兼废笃此见亲巳老疾而无人侍养既有可矜之情所犯死罪非常赦所不原又非极恶之类有司推勘明白拟议罪名明开常赦应原及有亲应侍缘由奏
闻取裁若犯徒流非常赦所不原者皆决杖收赎存留侍养无非教天下以孝也此律不行久矣两官征号推恩始诏有司行之
新颁条例
一
题为酌议养亲之律以广
圣孝事该四川司呈本部题以后问刑衙门遇有徒流人犯查果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家无以次成丁者审果得实徒罪即三年以上除引例充军者不许援例轻纵外其余照万历三年题
准事例系民者在本州岛县摆站做工军灶本场煎盐本境哨瞭至于在京无论军民俱送两京府发会同馆摆站俱满放等因具
题奉
圣旨这所议情法得中今后内外问刑衙门通着照这议行但当严立禁约如有犯该重刑及不系亲老单丁者不许一槩援例钦此
工乐户及妇人犯罪
凡工匠乐户犯流罪者三流并决杖一百留住拘役四年若钦天监天文生习业巳成能专其事犯流及徒者各决杖一百余罪收赎犯谋反逆叛缘坐应流及造畜蛊毒采生折割人杀一家三人家口会赦犹流及犯窃盗者不在留住之限余罪收赎谓犯杖一百流三千里者决一百赎铜钱三十贯杖一百徒三年者决杖一百赎铜钱一十八贯之类余条准此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余罪单决罚皆免刺字若犯徒流者决杖一百余罪收赎
纂注此条言工匠乐户天文生妇人犯罪之通例工匠工部所隶之匠即今清匠司所管之匠人也乐户教坊司乐人也留住拘役者工匠住支月粮于原做工处乐户于原习业处常川拘束供役不在上班下班之例四年满日仍从本役照旧该班若天文生精于测验推步之法能专其事不假他人犯流及与工乐户犯徒者各决杖一百余罪收赎惟反逆等项不在此限不曰犯徒流曰犯流及徒不曰并决杖而曰各决杖以见总承上工乐户言其妇人犯奸事既无聇去其底衣以行决罚非系犯奸共余罪名单衣示惩而巳若犯盗情无分首从皆免刺字犯从流者决杖一百余罪收赎不言笞者举重以见轻也盖工乐不隶州县户籍难与民人同科又如天文生俱习有常艺自难弃之也至于妇人例难拘役故三流五徒皆决杖一百而赎其余余罪工乐户妇人是即下文所谓应加杖之人也加杖大诰下不减等与诬告剩杖收赎亦不同盖此乃决杖赎徒彼乃折徒赎杖故耳
按今例工匠杂犯则做工徒流则拘役笞杖则纳钞惟两京工部作头及乐户杂犯亦做工徒流笞杖俱拘役
又工乐户犯流则留役天文生犯流则收赎盖天文生所习非乐贱艺可伦若俱犯徒则视流稍轻故并得收赎然律止言徒流不言杂犯死罪则不在收赎之限
条例
一
内府匠作犯该盖监守常人盗窃盗掏摸抢夺者俱问罪送发工部做工炒铁等项其余有犯徒流罪者拘投住支月粮笞杖准令纳钞
一在京军民各免匠役犯该杂犯死罪无力做工徒流罪拘役俱住支月粮笞杖纳钞或的决若犯窃盗掏摸夺一应情重者亦拟炒铁等项发落不在拘役之限民匠仍刺字充警
一两京工部各色作头犯该杂犯死罪无力做工与侵盗诓骗受财枉法徒罪以上者依律拘役满日俱革去作头止当本等匠役若累犯不悛情犯重者监候奏
请发落杖罪以下与别项罪犯拘满日仍当作头
一太常寺厨役但系讦告词讼及因人连累问该笞杖罪名者纳钞仍送本寺着役徒罪以上及奸盗诈伪并有误供祀等项不分轻重俱的决做工改拨光禄寺应役
一太常寺光禄寺厨役私自逃回原籍潜住许里甲人等首官解部不许津贴盘缠若在原籍中途及到部挟诈诓骗告害人者问罪立案不行逃回至三次以上者问发口外为民
一乐户杂犯死罪无力做工流罪依律决杖一百拘役四年徒杖笞罪俱不的决止拟拘役满日着役若犯窃盗掏摸抢夺等项亦刺字充警
一教坊司官俳精选乐工演习听用若乐工投托势要挟制官俳及抗拒不服拘唤者听申礼部送问就于本司首枷号一个月发落若官俳徇私听嘱放富差贫纵容四外逃躲者参究治罪革去职役
一各处乐工纵容女子擅入
王府及容留各府将军中尉在家行奸并军民旗校人等与将军中尉赌博诓哄财物擅入府内教诱为非者俱问发边充军该管免长革役
一凡天文生有犯查系习业巳成能专其事者笞杖有力纳钞无力的决徒流依律决杖一百余罪收赎杂犯死罪拘役五年满日照旧食粮充役其例该充军者将所犯徒杖依律决杖收赎革去衣巾量给月粮三分之一拘役终身如军罪过
宥亦照旧食粮克役其窃盗掏摸抢夺字充警并例该永远充军及习业成未能专事者不分轻重罪名悉照木等律例科断
一凡钦天监官为事请
旨提问与文职运炭等项一例问断该为民者送监允仍充天文生身役该充军者备由奏
请定夺其有不由天文生出身者悉照例革职发遣
一妇人有犯奸盗不孝并审无力与乐妇各依律决罚其余有犯笞杖并徒流杂犯死罪该决杖一百者审有力与
命妇军职正妻俱令纳钞
徒流人又犯罪
凡犯罪巳发又犯罪者从重科断巳徒而又犯罪者依律再科后之罪其重犯流者依留住法三流并决杖一百于配所拘役四年若犯徒者依所犯杖数该徒年限决讫应役亦总不得过四年谓先徒三年巳役一年又犯徒三年者止加杖一百徒一年之类则总徒不得过四年三流虽并杖一百拘役四年若先犯徒年未满者亦止总役四年其杖罪以下亦各依数决之其应加杖者亦如之谓工乐户及妇人犯者亦依律科之
纂注此言犯笞杖徒流巳发未决及巳论决而又犯者之通例凡又犯罪者从重科各等者从一科此自其罪发而未决者言若犯徒流巳至配所而又犯徒流或笞杖罪者则如下文所云如巳流又犯流若再加流则地过远故止拘役巳徒又犯徒若尽加徒则过深故止总徒俱止四年不得过也徒流又犯笞杖则罪轻不妨全加故各依数决之此系律文正意若其余意或流而又犯徒徒而又犯流笞杖而又犯笞杖自当以前文例之徒流亦止总役四年笞杖亦各依数的决此自其罪巳论决而又犯者言应加杖之人则专指工乐户天文生及妇人重犯徒流或拘役或收赎亦总不得过四年重犯笞杖亦照数决之故曰亦如之
按今例徒流者皆免杖重犯者不免其再科后犯有律该各尽本法及例该充军为民立功调卫者仍照律例拟发
条例
一先犯杂犯死罪运炭纳米等项未完及做工等项未满又犯杂犯死罪者决一百除杖数目准钞六贯再收赎钞三十六贯又犯徒流笞杖罪者决其应得杖数五徒三流各依律收赎钞贯仍照先拟发落若三次俱犯杂犯死罪者奏
请定夺
一先犯徒流罪运炭做工等项未曾完满又犯杂犯死罪除去先犯罪止拟后犯死罪运炭做工等项若又犯徒流罪者依巳徒而又犯徒将所犯杖数或的决或纳钞仍总徒不得过四年又犯笞杖者将后犯笞杖或的决或纳钞仍照先拟发落
一先笞杖罪运炭做工等项未曾完满又犯杂犯死罪除去先犯罪名止拟后犯死罪运炭做工等项又犯徒流罪将先犯罪名或纳钞或的决止拟后犯徒流又犯笞杖罪若等者从先发落轻重不等者从重发落余罪俱照前纳钞的决
一在京在外问拟一应徒罪俱免杖其巳徒而又犯徒该决讫所犯杖数总徒四年者在京遇热审在外遇五年录俱减一年若诬告平人死罪未决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者比照巳徒而又犯徒总四年虽遇例不减
老小废疾收赎
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罪以下收赎其犯死罪及谋叛缘坐应流若造畜蛊毒采生折割人杀一家三口会赦犹流者不用此律其余侵损于人一应罪名并听收赎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杀人应死议拟奏闻取自上裁盗及伤人者亦收赎谓既侵损于人故不许全免亦令其收赎余皆勿论谓除杀人应死者上请盗及伤人者收赎之外其余有犯皆不坐罪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九十以上犯反逆者不用此律其有人教令坐其教令者若有赃应偿受赃者偿之谓九十以上七岁以下之人皆少力若有教令之者罪坐教令之人或盗财物傍人受而将用受用者偿之若老小自用还着老小之人追征
纂注废疾谓瞎一目折一肢之类笃疾瞎两目折两肢之类杀人谓杀故杀鬬殴杀抵偿之罪也应死谓犯一应斩绞死罪如诈传诏旨者斩伪造铜钱者绞之类非抵偿者也此言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癈疾之人其犯罪以下皆依律收赎曰流罪以下收赎则犯该死罪者仍依常律科断矣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之人其犯反逆杀人并一应斩绞死罪者俱拟议奏裁若犯流罪以下惟窃盗财物鬬殴伤人二项谓其侵损于人故不全免亦令收赎其余则皆勿论亦字承上条而言九十以上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并令依律收赎仍须将不加刑及收赎缘由奏闻教令以下承九十岁与七岁就此可与犯罪未老疾条参看无非恤老慈幼矜不成人之义
按老小癈疾律该充军者比流二千里赎钞三十贯如引充军当除违制罪名仍依正律收赎又本注云九十以上犯反逆者不用此律而不及七岁者以九十者尚能强健及能主使七岁之人决不能为此事也故不加刑止照本律缘坐之法给功臣之家为奴
设有教七岁儿子殴打父母或教九十步斫杀子孙教令者各同自殴及杀凡人之罪不得以犯亲罪加于凡人
条例
一凡军职犯该杂犯死罪若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并例该革职者俱运炭纳米等项发落免发立功
一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该充军者准收赎免其发遣若有壮丁教令者止律坐罪其真犯死罪免死及例该永远充军者不准收赎
一凡老幼及废疾犯罪律得收赎者若例该枷号一体放免照发落
新颁条例
一万历二十三年三月十一日本部尚书赵等具
题为议处诈冐笃疾重犯以昭法纪以杜奸欺事
题称查得问刑条例一款凡奉
钦依免死充军人犯及后逃回仍照原拟死罪监决夫以矜疑免死有复坐原罪之条而笃疾独无者以遣戍易至逃回而笃疾难以复愈也但人情狡伪奸弊多端各囚徃徃有故伤眼目自残肢体希图幸脱者以后在京在外重犯但有以笃疾释放生事犯法验非笃疾者俱比照矜疑逃回事例仍坐原拟死罪庶
特恩不至惠奸而狡囚无所节饰诈等于本月十三日奉
圣旨今后重犯称笃疾的务查验明实方与题请其释放后再有犯法者俱照言例行钦此
犯罪时未老疾
凡犯罪时虽未老疾而事发时老疾者依老疾论谓如六十九以下犯罪年七十事发或无疾时犯罪有废疾后事发得依老疾收赎或七十九以下犯死罪八十事发或废疾时犯罪笃疾时事发得入上请八十九死罪九十事发得入勿论之类若在徒年限内老疾亦如之谓如六十九以下徒役三年役限未满年入七十或入徒时无病徒役年限内成废疾并听准老疾收赎以徒一年三百六十日为率验该赎钱数折役收赎假如有人犯杖六十徒一年巳行断罪拘役五个月之后犯人老疾合将杖六十徒一年总赎钱一十二贯除巳受杖六十准钱三贯六百文该剩徒一年赎钱八贯四百文计算每徒一月该钱七百文巳役五个月准钱三贯五百文外有未役七个月该收赎钱四贯九百文之类其余徒役年限赎钱不等各行照数折算收赎犯罪时幼小事发时长大依幼小论谓如七岁犯死罪八岁事发勿论十岁杀人十一岁事发仍得上请十五岁时作贼十六岁事发仍赎论
纂注依老疾论依幼小论谓依上条老小废疾或收赎或奏请或勿论而断之也徒限内徒字自六十以下言若七十以上则流徒俱得收赎矣惟杂犯准徒五年仍科之盖国初原系犯死罪故不可以徒论也优老据其见发之年矜幼原其犯之岁律之仁亦至矣
给没赃物
凡彼此俱罪之赃谓犯受财枉法不枉法计赃为罪者及祀禁之物谓如禁兵器及禁书之类则入官若取与不和用琼森事逼取求索之赃并还主谓恐吓诈欺强买卖有余利科敛及求之类其犯罪应合籍没财产赦书到后罪决讫未曾抄札入官者并从赦免其巳抄札入官守掌及犯谋反逆者并不放免若罪未处决物虽送官未经分配者犹为未入其缘坐人家口虽巳入官罪人得免者从亦从免放○若以赃入罪正赃见在者还官主谓官物还官私物还主又若本赃是驴转易得马及马生驹羊生羔畜产蕃息皆为见在巳费用者若犯人身死勿征别犯身死者亦同余皆征之若计雇工赁钱为赃者亦勿征○其估赃者皆据犯处当时中等物价估计定罪若计雇工钱者一人一日为铜钱六十文其牛马驼骡驴车船碾磨店舍之类照依犯时雇工赁直赁钱多各不得过其本价谓船价值铜钱一十贯不得追赁钱一十一贯之类○其赃罚金银并照犯人元供成色从实追征入官给主若巳费用不存者追征足色谓人元盗或取受正赃金银使用不在者并官足色
纂注取与不和谓应少取而多取如过取利息之类多与而少与如给价减数之类计雇工钱六十文以人言后雇工以马牛等物言赁钱虽多兼工价直言此条并还主以上论赃物人官给主之例籍没财产以下就并入官内论赦免不免之例以赃入罪节应征勿征之例末节追赃成色之例盖彼此俱有罪之赃及非私家所宜有之物并追入官若取与不和用琼森事逼取求索之赃并追还主其犯罪应合籍没财产者除谋反逆叛者本身及家口财产不论巳未决讫曾否入官人不得赦放财不得赦免外其余罪人但遇赦书到正犯虽巳决讫惟札入官守掌财物难以槩免其未曾抄札入官及罪人未决而财产送官未分配守掌并缘坐家口虽巳入官罪人得免者亦并从免放若以赃入罪正赃见在未费者仍还官主巳费用王存者若犯人自身又死免其追征其余若犯人虽死而正赃尚存或正赃虽费用而犯人未死犹征还官主故曰余皆征之其不系赃罪犯人亦有追财物如埋殡银之类死亦勿征故小注曰别犯身死者亦同若毁损官房屋计雇工钱私借官车船计雇钱之类为赃者正犯身死亦不征其估计赃物定罪曰犯逆曰当时曰中等物价随地随时而斟酌适中不得低昂其手轻重其罪也若计雇工钱如私役部民夫匠之类每人一日为铜钱六十文作为定数其牛马驼骡驴车船碾磨店之类照犯处犯时中等价值估计雇工赁直定罪追还然赁钱累筭虽多各不得过其本价盖子不可多于母故也其追还官主职罚金银见在则从元供成色费用则从足色者乃官府追征之正法非特防弊而巳
按犯罪籍没财产者指奸党上言德政及造畜毒等条财产入官而言若采生折割人杀一家非死罚三人支解人财产律称断付死者之家所以优恤其生者也应合籍没者不同遇赦则当请旨定夺不得擅放免其罪未处决数句及缘坐人家口四句疏议管见诸书俱兼谋反逆叛说甚非不可依
按此条槩言赃物有人官有给主有籍没而是三者之中又有占计有成色有勿征有赦免矜恤之意沛然洋溢至其估计也必得其时值之平其成色也必出于元供之口必人赃之见存而始应征必罪恶之重大而始不免又见法乃不得巳而用之之意仁哉圣人之心乎
条例
一在京在外问过囚犯但有还官赃物直银一十两以上监追年父及入官赃二十两以上给主赃三十两以上监追一年之上不能完纳者困全无家产或变卖巳尽及产虽未尽止系不堪无人承买者各勘实具本犯情罪轻重监追年月久近赃数多寡奏
请定夺若不及前数及埋葬银监追一年之上勘实全无家产者俱免追各照原拟发落
一凡犯侵欺枉法充军追赃人犯所在官司务严限监并至一年以上先将正犯发遣仍拘的亲家属监追如无的亲家属仍将正犯监追敢有纵令倩人代监及挨至年远輙称家产尽绝希图赦免者各治以罪
一军官旗军但有监追入官还官给主赃物直银十两以下半年之上不能完纳者将犯人先发立功纳钞等项各完满日还职着役仍将各人俸粮月粮照赃数扣除入官还官给主
犯罪自首
凡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免其罪犹征正赃谓如枉法不枉法赃征入官用琼森事逼取诈欺科敛求索之类及强窃盗赃征给主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谓如窃盗事发自首又曾私铸钱之罪止科窃盗罪若因问被告之事而别余罪者亦如之谓因犯私盐事发被问不加考讯又自别言曾窃盗牛又曾诈欺人财物止科私盐之罪余罪俱得免之类○其遣人代首若于法得相容隐者为首及相告言者各听如罪人身自法其遣人代首者谓如甲犯罪遗乙代首不限亲踈亦同自首免罪若于法得兼容隐者为首谓同居及大功以上亲若奴婢雇工人为家长首及相告言者皆与罪人自首同得免罪其小功缌麻亲首告得减凡人三等无服之亲亦得减一等如谋反逆未行若亲属首告或送到官者其正犯人俱同自首律免罪若巳行者正犯人不免其余应缘坐人亦同自首律免罪若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自首赃数尽者此计不尽之数科之其知人欲告及逃叛而自首者减罪二等坐之其逃叛者虽不自首能还归本所者减罪二等○其损伤于人因犯杀因犯杀伤人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仍从故杀伤法本过失者听从本法于物不可陪赎谓如印信官文书应禁兵器及禁书之类私家既不合有是不可偿之物不准首若本物见在首者听同首法免罪事发在逃虽不得首所犯之罪得减逃之罪二等若私越度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律○若强窃盗诈欺取人财物而于事主处首服及受人枉法不枉法赃悔过回付还主者与经官司自首同皆得免罪若知人欲告而于财主处首还者亦得减罪二等其强窃盗若能捕获同伴解官者亦得免罪又依常人一体给赏
纂注犹者意有未尽之词余兼轻重说自首不实不尽此自首二字承上文各听如罪人身自首法来当兼代首为首相告言说不实以情言不尽以赃言逃如逃避山泽不服拘唤之类叛是叛去本国潜入他国之类无吊潜从关过曰私无吊不出关过曰越此条通言首罪之例盖首者自状其罪告之于官也其首也情必实赃必尽事必未发方得全免其罪罪虽全免正赃犹征尽本法也因发轻罪而首重罪则免其重因问见罪而言余罪则免其余此皆以本身经官自首者言若遣其不问亲踈之人而代巳首或法得容隐之亲属为之首及相告则与本自首无异若赃物自于主处首服及悔过回付还主则与经官自首无异诸如此首必皆事无所发情无所隐赃无所匿故得全免若知人欲告其罪方行自首或虽不首此将原赃首还财主与夫逃叛而自首及虽不自但能还归本所者各得减本罪二等其自首不实不尽者则以所隐之情所匿之赃科罪至绞斩并维犯死罪者听减罪一等罪止杖一日流三千里其于人有所损伤于物不可偿事发在逃私越度关私习天文及和强等奸皆事巳行莫可追改者故并不在自首之例强窃盗能盗能捕同伴解官者得免罪又得给赏一以开自新之路一以广缉捕之门也按逃叛者则准减罪二等事发在逃首则不准仃也尽逃叛首者罪止逃叛更无别罪故首则准减二等若事发在逃是犯事既发之外复有逃之罪故止免其逃罪而不免其发之罪也
备考
一卑幼首尊长得实犹科于名犯义罪名
一强窃盗再犯者不准首
一有禄人监守自守盗自首及受赃悔过还主者系行止有亏照律免罪仍革职为民窃详均之以赃还主一云首服一云悔还仃也盖强窃诈取者皆事主所不知自首而服其罪故曰首服枉法赃乃门取之于主音悔而还之故云悔过回付其词严而意精如此
条例
一凡强盗系亲属首告别官番其聚众不及十人及止行劫一次者依律免律罪减等等项拟断发落若聚众至十人及行劫累次者系大功以上亲属告发附近小功以下亲属告发边卫各充军其亲属本身被劫因而告诉到官者径依亲属相盗律科罪不在此例
一窃盗自首不实不尽及知人欲告而于财主处首还律该减等拟罪者俱免剌
一凡自首强盗除杀死人命奸人妻女烧人房屋罪犯深重不准外其余虽曾伤人随即不复不死者亦姑自首照凶徒执持凶器伤人事例问拟边卫充军其放火烧人空房及田场积屐聚之物者依律充徒若计所烧之物重罪者亦止照于火延烧事例俱发边卫充军
二罪俱发以重轻
凡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罪各等首从科一科断若一罪先发巳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谓如二次窃盗一次先发计赃一十贯巳杖七十一次后发计赃四十贯该杖一百合贴杖三十如有禄人节次受人枉法赃八十贯内四十贯先发巳杖一百徒三年四十贯后发难同止累见发之赃合并取前赃通计八十贯更科全罪断从处绞之类其应入官陪偿剌字罢职罪止者各尽本法谓一人犯数罪如枉法不枉法赃合入官毁伤器物合陪偿窃盗合剌字职官私罪杖一百以上合罢职不枉法赃一百二贯以上罪止杖
一百流三千里之类各尽本法拟断
纂注此言二罪以上俱发拟断者之通例各尽本法承上文言而所该者广若平时节次曾犯数罪而一时俱发内有轻重则从重科但各相等则从一科若节次所犯之罪内止一罪先发巳经论决余所犯罪后又发视前发巳决之罪为轻或只相等并得勿论惟重于前者则更论之通计前或贴杖或加徒以足后犯之数其项先后轻重事内若赃该入官物该陪偿盗该剌字官该罢职与夫罪止焉者罪虽重科或从一或勿论仍要依各律条尽其本法盖罪无再科既不流于刻仍尽本又不失之纵律所以为仁义并行之书也
按注称窃盗前后赃并论枉法则并科前赃者盖盗之赃原以一主为重而枉法之赃各主通算全科故也此与前徒流又犯异者彼谓决讫一罪而又犯此谓犯讫数罪而发有先后所以不同
又律文一罪先发巳经论决余罪后发枉法赃八十贯内四十贯先发巳杖一百徒三年四十贯内四十贯先发巳杖一百徒三年四十贯后发难同止累见发之赃合并取前赃通计八十贯更科全罪断从处绞之类似与若等勿论未合何也盖若等勿论者总言其所犯轻重之罪指其它也若有禄人犯赃又系枉法情重可恶自有各主通算全科之本律当依故不得以此律若等勿论之总言其常者例之也故曰难同止累见在之赃
犯罪共逃
凡犯罪共逃亡其轻罪囚能捕获重罪囚而首告及轻重罪相等但获一半以上首告者皆免其罪谓同犯罪事发或各犯罪事发而共逃者若流罪囚能捕死罪囚徒罪囚能捕流罪囚首告又如如五人共犯罪在逃内一人能捕二人而首告之类皆得免罪若损伤人及奸者不免仍依常法其因人连累致罪而罪人自死者听减本罪二等谓因别人犯罪连累以得罪者如藏匿引送资给罪人及保勘供证不实或失觉察关防铃束听使之类其罪人非刑杀而白死者又听减罪二等若罪人自首告及遇赦原免或蒙特恩减罪收赎者亦准罪人原免减等赎罪法谓因罪人连累以得罪若罪人在后自首告或遇赦恩全免或蒙特恩减一等二等或罚赎之类皆依罪人全
免减等收赎之法
纂注此条前一节以自犯者言后二节以因人连累者言律文本注亦自明白罪人正犯也首节谓轻能捕重而少能捕多而既能服罪又能除恶故俱得全免惟损伤于人及奸者不免止免在逃之罪能获之人减逃罪二等坐之次节正犯自死则首恶巳除连及者直有宽减故得减本罪二等注云又减者盖藏匿等项本条巳各减等此因正犯自死而再减之故曰又减末节正减降赎免则首恶既恕余可矜怜故皆得照正犯全免降减收赎凡此皆以开自新之路广缉盗之门而溥矜恤之恩也
按此与自首条强窃盗捕获同伴者同彼兼给赏此仅免罪者盖此有在逃之罪故彼兼赏其功而此止宥其罪酌议之审也
备考
一犯人共逃捕获不及一半及法得相隐之人有获共逃重罪而首告者亲属各依事发在逃自首得减逃罪二等若亲属因捕获有所杀伤者各从杀伤尊长卑幼本法若卑幼原罪轻者仍依干名犯义律论读法云谋反逆叛缌麻以上亲捕送依捕首律论
同僚犯公罪
凡同僚犯公罪者谓同僚官吏联署文案判断公事差错而无私曲者并以吏典为首首领官减吏典一等佐贰官减首领官一等长官减佐贰官一等四等官内如有缺员亦依四等官递减科罪本衙门所设无四等者止准见设员数递减○若同僚官一人有私自依故出入人罪论其余不知情者止依失出入人罪论谓如同僚联署文案官吏五人若一人有私自依故出入人罪论其余四人虽联署文案不知有私者止依失出入人罪论仍依四等递减科断○若申上司不觉失错准行者各递减下司官吏罪二等谓如县申州州申府府申布政司之类若上司行下所属依错施行者各递减上司官吏罪三等谓如布政司行下府府行下州州行下县之类亦各以吏典为首
纂注同官于一衙门者为僚公罪即下失出入人罪之类此言同僚官吏联署文案判决事若犯违错而无私曲者均属有罪但承行在于典故其罪以后吏为首由吏典而首领而佐贰而长官各递减罪一等若同僚或人徇私枉法出入人罪者事发本官自依故出入人罪论其余不知情者止依失错照前递减科断此怕自本衙门官吏言之若所申上司事有错误而所属失不请改正依错施行者各递减上司官吏罪三等并各以吏典为首递减上司错准止减二等者责其怠忽也下司错行递减三等者矜其受制也如官吏有觉举者依下条公事失错条免罪
公事失错
凡公事失错自觉举者免罪其同僚官吏应连坐者一人自觉举余人皆免罪谓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事若未发露但同僚判署文案官吏一人能检举改正者彼俱无罪责○其断失错巳行论决者不同此律谓死罪及笞杖巳决讫流罪巳至配所徒罪巳役讫此等并为巳行论决司虽自检举皆不免罪各依失入人罪减三等及官吏节级递科之故云不用此律其失出入罪虽巳决放若未发露能自举贴断者皆得免其失错之罪○其官文书稽程应连坐者一自觉举余人亦免罪主典不免谓文案小事五日程中事十日程大事二十日程此外不了是名稽官人自检举者并得全免惟当该吏典不免检举者皆得减罪二等
纂注公事公务也失错违失差错也觉举谓觉察检举连坐谓相连而坐罪巳行论决专指失入言观律注自见程官府文书之程限主典掌行文书之吏典并减二等兼官吏言公事失错是大总句谓此项公错官吏皆属有罪若一人自犯而无余人可连坐者能觉举固得免罪其有连坐之余人如判署文案同僚官吏内有一人觉举者余人皆得免罪或断罪失错于入巳行论决者自依失入律减三等科之不用此觉举之律若失出觉举贴断者又得皆免盖失入论决不可复赎而失出决犹可改正故也其官文书稽程官自觉举者连坐之同僚皆免主典不免者盖稽程与失错不同稽程之罪多由当该故不及长官佐贰也若主典自觉举者止减本律笞罪二等首领通减三等
共犯罪分首从
凡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年八十以上及笃疾归罪于共犯罪以次尊长谓如尊长与卑幼共犯罪独坐尊长卑幼无罪如尊长年八十以上及笃疾于例不坐罪即以共犯罪次长者当罪又如归人尊长与男夫卑幼同侵损于人者以凡首从论侵谓盗窃财物损谓鬬殴杀伤之类如父子合家同犯并依凡人首从之法为其侵损于人是以不独坐尊长若共犯罪而首从本罪各别者各依本律首从论谓如甲引他人共鬬亲兄甲依弟殴兄杖九十徒二年半他人依凡人鬬殴论笞二十又如卑幼引外人盗巳家财物二十贯卑幼以私擅用财加二等笞四十外人依凡盗从论杖七十之类○若本条言皆者罪无首从不言皆者依首从法○其犯擅入皇城官殿等门及私越度关若避役在逃及犯奸者亦无首从谓各自见犯从皆以正犯科罪
纂注共犯罪谓数人共一事家人一家之人也注云男夫犹男子之称如子弟侄子孙之类皆是此言共犯罪者造意为首随从减等重首恶也若家人共犯不论造意止坐尊长重制也尊长老疾事既不能专制律又不得加刑故其罪自应坐之共犯次尊长也如无以次尊长方坐卑幼若妇人与卑幼之男夫共犯妇人纵为称首亦止坐男夫不拘首从之法其犯侵盗损伤于人等罪依凡人首从论尊长造意卑幼为从卑幼造意尊长为从虽妇人及老疾亦当科罪不在家人共犯免科之律若共犯而首从本罪各有一条合得罪名者则各依本律首从科断或轻或重又不拘此条首从之常法若本条言皆者槩坐之不言皆者依首从法若擅入
皇城官殿等罪虽不言皆亦不分首从盖各身自犯之非如窃盗鬬殴之有造意随从者也故以正犯科之耳按唐律云若共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守为首凡人以常从论犹令律同谋共殴人以下手伤重者为重罪原谋减一等之意是又不专论首从也
犯罪事发在逃
凡二人共犯罪而有人在逃见获者称逃者为首更无证佐则决其从罪后获逃者称前人为首鞫问是实还依首论计前罪以充后数○若犯罪事发而在逃者众证明白即同狱成不须对问
纂注此条承上犯罪当首从而言若二人共犯一在逃一见获者称逃者为首无凭质证姑以从罪坐之若后获逃者称前获为首鞫问是实还依首论通计前罪以充后数后获者止问为从加逃罪二等若事发在逃虽未回质而众证明白罪状显著即同狱成获日即依原证首从定拟加逃罪二等坐之夫止据见获而輙拟首恶恐后或难于复赎故嫌宽缓众证明白而不即成狱恐久或得以规脱故不嫌果决是获者逃者既无枉情亦无漏奸矣
亲属相为容隐
凡同居同谓同财共居亲属不限籍之同异虽无服者亦是若大功以上亲谓另居大功以上亲属及外祖父母孙妻之父母女婿若孙之妇夫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容隐如婢雇工人为家长隐者皆勿论○若漏泄其事及通报消息致令罪人隐匿逃避者亦不坐谓有得兼容隐之亲犯罪官司追捕因而漏泄其事及暗地通报消息与罪人使令隐避逃走故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容隐及漏泄其事者减凡人三等无服之亲减一等谓另居小功以下亲属○若犯谋判以上者不用此律谓虽有服亲属犯谋反叛大逆但容隐不首者依律科罪故云不用此律
纂注容隐谓应首告而不首告或曲为回护扶同保结皆是大功小功及无服之亲兼本宗外姻言此见凡人容隐罪人及漏泄等项律各有禁惟亲属得相容隐者不禁盖同居亲属不论籍之同异服之有无其情笃另居大功以上亲属其服重外祖父母外孙妻之父母女婿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滕虽轻而其恩重奴婢雇工人与家长又恩义之相联属者故有而为之容隐皆得勿论许其亲者讳也虽官司拘捕而漏泄通报致其逃避亦皆不坐小功以下服渐杀无服之亲情渐踈相容隐及漏泄者比凡人减三等或减一等凡此皆权恩义之中而教人以亲睦之道也若犯谋叛以上不问同居另居有服无服但有容隐漏泄者依本条科罪不用此律按独言奴婢雇工人为家长隐则家长不得为奴婢雇工人隐可知
按记曰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正条之谓也或问期亲告卑幼别籍异财卑幼告尊长殴伤其身皆于法得相容隐不准如自首法何也盖分析恶其叛亲而损伤本无首理故也又私窃放囚逃走虽有服亲属与常人同以解脱之物与囚系子孙奴婢雇工人亦止减狱卒一等皆与亲属相容隐反者何也盖门内之治以恩掩义而门外之治以义断恩故也又犯谋叛之上若事未发家人首俱得免但发后者则首者与里老得免但为首者不免
吏卒犯死罪
凡在外各衙门吏典祇候禁子有犯死罪从各衙门长官鞫问明白不须申禀依律处决然后具由申报木管上司转达刑部奏闻知会
纂注祇候各衙门听用之人即皂隶之类上司通司府州县言按此律乃
国初勘乱之后恐奸徒仍踵旧风敢于恣恶故特重其令以暂行于一时令例皆奏
请矣
处决叛军
凡边境城池若有军人谋叛守御官捕获到官显迹证佐明白鞫门招承行移都指挥使司委官审问无冤随即依律处治具由申达五军都督府奏闻知会若有布政司按察司去处公同审问处治如在军前临阵擒杀者不在此限
纂注依律处治谓其罪人分理其财产家口如律所处以治之即谋叛条所载者此言边境重地军人谋叛事系安危守御将领官将犯人捕获到官显迹证明白鞫问招承转行都司审实随即处治然后将谋叛之状处治之事申闻知会若有布按去处亦行公同会审曰委审无冤曰公同审问处治恐其有冠未实致其详之意曰随即处治防其延缓生娭不敢留狱之意如在军前对敌有谋叛者果能临阵擒杀事既显明机系呼吸又不在委审公限然事后亦须奏
闻
杀害军人
凡杀死军人者依律处死仍将正犯人余丁抵数充军
纂注依律处死如谋故削坐斩支解则坐凌迟鬬殴戏悞误则坐绞之类军既被杀则缺伍正犯依律抵偿而以正犯亲丁抵数充军若亲丁既死仍勾原军户丁补不得复于犯人之家抵充也
备考近例有谋故杀死总小旗者就令犯人户内勾取壮丁抵充军数其旗役仍令本户余丁抵当而不及鬬殴悞过失杀者自依常律论不在抵充之限
条例
一凡谋故杀死总小旗者正犯抵死旗役仍令本竹余丁补当若无本户余丁勾取犯人户内壮丁抵充军数
在京犯罪军民
凡在京军民若犯杖八十以上者军发外卫充军民发别郡为民
纂注杖八十以上至徒流皆然今在京军民俱不行此律止照时例发落
疏议谓京师密迩宫阙军民皆预供应如经决杖是有玷污故必迁之不令给役然则杖七十以下是无玷污而可供役者乎殆不其然
化外人有犯
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拟断
纂注化外人即外夷来降之人及收捕冦散处各地方者皆是言此私人原虽非我族类归附即是王民如犯轻重罪名译问明白并依常律拟断示王者无外也
备考
一达官达军有犯亦问立功哨瞭若系山后人难发遣者此依做工其土民犯笞杖亦准的决问完俱要请
本条别有罪名
凡本条自有罪名与名例罪不同者依本条科断○若本条虽有罪名其有所规避罪重者自从重论○其本应罪重而犯时不知者依凡人论谓如叔侄别处生长素不相识侄打叔伤官司推问始知是叔止依凡人鬬法又如别处窃盗偷得大祀神御之物如此之类并是犯时不知止依凡论同常盗之律本应轻者听从本法谓如父不职子殴打之后方始得知止依打子之法不可以凡殴论
纂注规避二字见唐律规与窥同古字通用规有求探避有所回避二字活看不可以规专为求利避专于脱罪此见名例虽为诸律之凡例然其罪名固有见于各条而统于名例者亦有非名例所能该而自见于各条者故凡本条别有罪名与名例不同者自依本条科断不拘于名例若本条虽有裶名而其情有所规避重于本罪则从其重者科断又不拘于本条若本应罪重而犯时不知者依凡人从轻论之悯其陷于无知也如本应罪轻者听从本法幸其情有可议也不拘夫从重之律权轻重而适其中如此
加减罪例
凡称加者就本罪上加重谓如犯人笞四十加一等即坐笞五十或犯杖一日加一等则加徒减杖即坐杖六十徒一年或犯杖六十徒一年加一等即坐杖七十徒一年半或犯杖一百徒三年加一等即坐杖一百流二千里或犯杖一百流二千里加一等即坐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之类称减者就本罪上减轻谓如人犯笞五十减一等即坐笞四十或犯杖六十徒一年减一等即坐杖一百或犯杖一百徒三年减一等即坐杖九十徒二年半之类惟二死三流各同为一减二死谓绞斩三流谓流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各同为一减如犯死罪减一等即坐流三千里减二等即坐徒三年犯流三千里者减一等亦坐徒三年加者数满乃坐谓如赃加至四十贯纵至三十九贯九百九十文虽少一十文亦不得科四十贯罪之类又加罪止于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得加至于死本条加入死者依本条加入绞者不加至斩
纂注数满乃坐不专言贯数如日数人数器物卷宗之数俱是此条言加减罪犯之通例加者就本罪上加条或递加从重减者就本罪上减等或递减从轻惟二死同为一减不分绞斩皆坐流三千里三流同为一减不分远近皆坐徒三年故曰各同为一减加者必数满乃坐如不满数止科本罪又加罪止于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得加入于死若本条加入于死者自依本条科之如妾殴夫及奴婢殴家长缌麻亲至折伤加入绞罪不至于斩夫减则二死三流各同一等而加必数满乃坐不入于死者一则矜恕之情一则慎重之意
条例
一两京法司每年热审在京以
命下之日为始至六月终止南京以咨文到日为始扣二月个月止其在外五年审录以恤刑官入境日为始出境日止杂犯准徒伍年者减去一年徒杖以下俱减等枷号并笞罪俱释放悉遵照
徕旨施行
新颁条例
一万历二十一年间
题为岁清天下囹圄以广
德意事该十三司会呈本部题巡按每岁审录外听两直十三省抚按官会行所属问刑衙门各审部内轻重囚犯照京师热审事例按察司审省会之囚守巡审各道之囚皆亲身巡行不得调审州县为诸囚忧亦不得委审守令中大死罪矜疑者军徒追赃者具审语其余轻罪可原宥者照本部事例止开花名各详抚按会疏勿过夏月轻罪径自发落重罪仍听部覆等具题奉
圣旨览奏具见详慎狱情爱惜民命之意便行与各抚按官务要严督诸司每岁用心清审仍不得隔境拘提干连人众反滋骚扰钦此
称乘舆车驾
凡称乘舆车驾及御者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并同称制者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子令并同
纂注称言也谓律中所称言者下仿此臾即驾舆即车随条别言名虽殊而物则同也
天子所临曰御言曰制同谓与
天子同也凡律中所称乘舆服御物及御膳所御在所之类乃自
天子言之而三后并同奉制书有所施行自
圣旨言之而懿旨令旨并同故有犯毁失盗窃诈传及擅入者皆当一体科罪盖
天子曰国君
三后曰国母
皇太子曰国储臣子事之当无二义而有违而有违犯之者其罪固宜无所轻重于其间也
称期亲祖父母
凡称期亲及称祖父母者曾高同称孙者曾玄同嫡孙承祖与父母同缘坐者各从祖孙本法其嫡母继母慈母养母与亲母同称子者男女同缘坐者女不同
纂注期亲期年丧服之亲律称期亲有二有止言期亲者则祖与曾高在其中如闻期亲尊长丧不举哀杖八十是也有与祖父母并称者则祖父母兼曾高言期亲以伯叔兄弟及在室之姑姊妹如谋杀祖父母及期亲尊长皆凌迟处死也嫡孙承祖谓父死而嫡长孙承重者所生母死父令他妾抚养者曰慈母巳身无小而养同之子曰养母凡称期亲称祖父母则兼会高称孙则兼会玄称母则兼嫡继慈养称子则兼男女其承重之祖父母即同父母以上或以服制相同或以亲情相同如有殴骂违犯等项皆得一体科断若祖犯支解人罪子当流不得及其承祖之孙父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子当流不得及其巳嫁未嫁之女又所以恤其缘坐之人也按嫡继慈养母改嫁义绝不与亲母同
称与同罪
凡称与同罪者止坐其罪至死者减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在剌字绞斩之律若受则故纵与同罪者全科至死者绞其故纵谋反逆叛者皆依本律○称准枉法论准盗之类但准其罪亦罪杖一百流三千里并免剌字○称以枉法论及以盗论之类皆与直犯同剌字绞斩皆依本律科继
纂注受财故纵串说因受则而故纵之也准枉法以枉法论者皆计入巳之赃准盗论以盗论者皆并赃论罪此乃称同罪称准称以之通例凡称同罪者自被累人而言也与正犯终有差别故盗免剌字刑不绞斩罪至杖一百流三千里而止惟受财故纵与同罪者贪财玩律得仕科至死者坐绞不及斩若原未曾受财止故纵者亦不拟绞其故纵谋反大逆者自依本律处绞不曰受财者盖反逆情罪巳极但以纵恶为重不以受则为重也其称准枉法准盗论者与真犯有间罪止于流亦免剌字称以枉法以盗论与真犯无间剌字绞斩皆依枉法及盗之本律科断但不得妄引充军立功等项事例
按律有言罪同及罪亦如之者皆承各条上文言谓上文巳有其所犯罪名下所犯者情与相类故但云罪同是此罪同彼科也如强盗但得则者皆斩下条以药迷人图财者罪同之类云罪亦如之是亦得前项所称之罪如官吏聚乐人杖六十若为子孙聚者罪亦如之之类盖此条原无罪同及亦如之之类故特明之又律有先言故纵而后言受财则故纵者未曾受财者也先言受财而后言故纵则是因受则而后故纵之者也管见云三人受财故纵将为首一人问与囚同罪余二人除故纵为从问枉法若受财故纵继获囚犯仍科受财枉法可从
条例
一凡受财故纵与囚同罪人犯该凌迟斩绞依律罪止拟绞者俱要固监缓决候逃囚得获审豁其卖放充军人犯者即扺充军役若系永远同罪者止终本身仍勾原犯应替子孙补伍
称监临主守
凡称监临者内外诸司綂摄所属有文案相关涉及虽非所管百姓但有事在手者即为监临称主守者该管文案吏典专主掌其事及守掌仓库狱囚杂物之类官吏库子斗级攅拦禁子并为主守○其职虽非綂属但临时差遣管领提调者亦是监临守主
纂注总摄验谓之监临躬亲典保谓之主守文案相关涉者徃来札帖文移相关系干涉也有事在手如此县官吏承上司差委彼县干办公事之类守掌仓廒曰斗级库藏曰库子攅仓典也税课司局有巡拦狱囚有禁子以上皆当时之监临主守也临时差遣管领提调暂时之监临主守也
称日者以百刻
凡称一日者以百剧计工者从朝至暮称一年者以三百六十日称人年者以籍为定谓人年纪以附籍年甲为准称众者三人以上称谋者二人以上谋状显迹明白者虽一人同二人之法
纂注凡律中称日者以百刻为一日如人命保辜限三十日者虽至二十九日九十九刻身死亦拟限内扺命若计雇工者则惟从朝至暮不在百刻之限称一年者以三百六十日如税粮违限一年之上虽三百五十九日亦不美籍版籍所报年甲也如称人年者七十以上十五以下流罪收赎必以户籍为定则无增减年数之弊矣称众三人以上如聚众中途打夺之类是也若止二人只依拒殴追摄人律拟罪称谋者二人以上如谋杀人造意及从而加功者之类是也若虽一人但谋状显明者亦同二人法拟断凡诸条内称日称工称年称人年称众称谋者俱准此例也
称道士女冠
凡称道士女冠者僧尼同若于其受业师与伯叔父母同
纂注女道士曰女冠僧曰尼僧同者谓僧同道士尼同女冠也僧道于其受业师义与伯叔父母同言僧道而尼与女冠该之矣师于弟子义与兄弟之子同称子者男女同而尼与女冠之徒该之矣若相殴骂等项并依犯期亲尊长及卑幼律拟断其同师僧道相犯者原非血属仍依常人论
断罪依新颁律
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巳前者并依新律拟断
纂注此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按大明律一书我
太祖高皇帝于洪武六年十一月内
徕刑部尚书刘惟谦重加编次成于次年二月内分隶吏户礼兵刑工六门通计三十卷共四百六十条迨洪武三十年五月内始布外使知遵守然娶乐人为妻妾条有云其在洪武元年以前娶者勿论则元年以前者为律以后者为新律矣逃避差役条有云其在洪武七年十月以前移流他郡曾经附籍当差者勿论则七年十月以前者为旧律以后者为新矣合一以三十年五月内刊颁者为定
断罪无正条
凡律令该载不尽事理若断罪而无正条者引律比附应加应减定拟罪名转达刑部议定奏闻若輙断决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纂注按此附律不行奏闻若无出入人罪之轻重者以事应奏不奏论
徒流迁徙方
徒役各照所徒三限并以到配所之日为始发盐场者每日煎盐三斤铁冶者每日炒铁三斤另项结课
直隶府州
江南发山东盐场 江北发河间盐场
福建布政司府分发两淮盐场
浙江布政司府分发山东盐场
江西布政司府分发泰安莱芜等处铁冶
湖广布政司府分发广东海北盐场
河南布政司府分发浙东盐场
山东布政司府分发浙东盐场
山西布政司府分发巩昌铁冶
北平布政司府分发平阳铁冶
陕西布政司府分发大宁绵州盐并
广西布政司府分发两准盐场
广东布政司府分发浙西盐场
海北海南府分发进贤新喻铁冶
四川布政司府分发黄梅兴国铁冶
流三等照依地里远近定发各处荒芜及濒海州县安置
直隶府州流陕西
福建布政司府分流山东北平
浙江布政司府分流山东北平
江西布政司府分流广西
湖广布政司府分流山东
河南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山东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山西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北平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陕西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广西布政司府分发流广东
广东布政司府分流福建
四川布政司府分流广西
边远充军
直隶府州
江南发
定辽都指挥使司
北平都指挥使司所辖永平卫
山西都指挥使司
陕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兰州卫河州卫
江北发
广东都指挥使司辖海南卫
四川都指挥使司所辖贵州卫
雅州千户所
福建布政司府分发北平都指挥使司所辖永平卫
浙江布政司府分发定辽都指挥使司
江西布政司府分发山西都指挥使司
湖广布政司府分发山西都指挥使司
河南布政司府分发广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南宁卫 太千户所
山东布政司府分发广东都指挥使司所辖海南卫
山西布政司府分发广东都指挥使司所辖海南卫
北平布政司府分发广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南宁卫 太平千户所
陕西布政司府分发广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南宁卫 太平千户所
广西布政司府分发陕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兰州卫 河州卫
广东布政司府分发山西都指挥使司
四川布政司府分发广西都指挥使司所辖南宁卫 太平千户所
纂注另项结果者谓扣算其每日煎盐若干炒铁若干另项归结课程不在本等灶丁炉丁额设正课之例
国礿徒罪俱发盐场铁冶令则无力者有摆站做工之例
条例
一凡问该充军者在京行兵都定卫在外系巡抚有行者巡抚定卫巡按有行者巡安定卫其所属自问者有巡抚处申呈巡抚无巡抚处巡按定拨若系通详抚按者听从抚定拨俱抄招兵部知会其问该口外为民者亦抄招解送户部编发
一凡问发充军及口外为民者免其运炭纳米等项并律该决杖就拘当房家小起发随住其余人口存留原籍办纳粮差若发边卫充军者原系边卫发极边原系极边常川守哨其无极边字样者远不过三千里程限不过一二月发口外为民者原系口边境民人发别处极边前二项人犯虽有共犯本例不言不分首从者仍依首从法科断为从者照常落
一凡永远充军或奉有
特旨处发叛逆家属子孙止于本犯所遗亲枝内勾补尽绝即与开豁若未经发遣在监病故免其勾补其真犯死罪免死充军者以着伍后所生子孙替役不许行勾原籍子孙以万历十三年新例颁行到日为始巳前勾补过者不得混行告脱其余杂犯死罪并徒流等罪照例充军及口外为民者俱止终本身
一凡充军及口外为民人犯属军卫者军卫佥解系
王府军校人役于护卫司佥解无护卫者行长史司于本犯亲属或本府人役内佥解不许偏累有司违者查提究问如无亲属或本府人役数少难以佥解仍行原问卫门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