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期后期
《大全》云:娠妇人怀胎有七月八月而产者,有至九月十月而产者,有经一年二年乃至四年而产者,各根据法治之。
薛氏曰:先期欲产者凉血安胎,过期不产者补血行滞。
女科折衷纂要 · 第 52 / 81 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