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大沙门第一

【笺】梵语沙门。具云沙迦懑里。华言勒息。亦云桑门。涅盘云善觉。谓勤修戒定慧。息灭贪嗔痴。识心达本源。故号为沙门。即弘宗演教。德行兼美。诸善知识也。

大方广宝箧经。离诸经聚。故名沙门。沙门有四。一。胜道沙门。禀佛出家。能灭贪嗔痴等烦恼。得证胜道故。二。说道沙门。已调伏贪嗔痴等烦恼。而能宣说正法。为令众生入佛道故。三。坏道沙门。谓破诸禁戒。行诸恶法。非是梵行。妄称梵行故。四活道沙门。能调伏贪嗔痴等。勤修正行。所有善法。堪能生长智慧命根故。第一者。梵网十重以杀戒为第一。此律仪亦以杀戒为第一。梵网四十八轻以不敬师友为第一。此威仪亦以敬大沙门为第一。故律仪日用。为菩萨戒之根本。不言自信矣。此下引证诸经。为发明敬字也。

方广大庄严经。佛法如海容纳百川。四流归之。皆同一味。据戒前后。不在贵贱。四大合故。假名为身。於中空寂。本无吾我。当思圣法。勿生憍慢。

普耀经。难陀出家。礼家仆优波离。大地为之震动。

梵网。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聪明有智。或恃高贵年宿。或恃大姓高门。大解大福。大富。饶财。七宝。以此憍慢。而不谘受先学法师经律。其法师者。或小姓年少。卑门。贫穷。下贱。诸根不具。而实有德。一切经律尽解。而新学菩萨。不得观法师种姓。而不来谘受法师第一义谛者。犯轻垢罪。

◎既得戒已。生孝顺心。恭敬心。见上座和尚阿阇黎。大德。同学。同见。同行者。应起承迎礼拜问讯。而菩萨反生憍心。慢心。痴心。嗔心。不起承迎礼拜。犯轻垢罪。

四分。沙弥不应以生年为次第。若生年等者。应以出家为次第。注四姓舍家入道。同为释子。不得复论种姓。比丘体是僧宝。专尊戒腊。岂应更计生年。故虽百岁沙弥。亦当敬初受戒比丘。如法华父少而子老。义同。

指月。云门问曹山。如何是沙门。山曰。吃常住苗稼者是。曰便恁么去时如何。山曰。你还畜得么。曰畜得。山曰。你作么生畜。曰着衣吃饭有甚么难。山曰。何不道披毛戴角。门便拜。

敬大沙门偈 若见沙门(此句。重在见字。当作敬字观)。当愿众生。调柔寂静。毕竟第一。

【笺】华严净行品。因智首菩萨。所问一百十问。文殊答一百四十一偈之一也。其日用所行何事。即随事以发行愿也。华严大义要於事上见理。理事双通。方得入事事无碍。毕竟止息。唯大涅盘。调柔寂静者。法华静然安不动。其心常淡薄是也。毕竟第一者。威仪寂静。为世出世间之导师。故曰第一。

不得唤大沙门字。

【笺】古人不敢称大沙门名字。以所住山头尊称之。如南岳百丈等是也。今之后生。开口撤呼尊宿名字。损福良多。不可不知。

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

【笺】佛制黑白月。诵戒羯磨。或作如法僧事。一切不得盗听。盗听者。与五逆同科。永不许受比丘戒。

征。众生堕恶道。一闻佛法。便得拔苦。云何听戒。不言生福。而曰盗者。何也。

训。未受戒者。如蒙童未定之天。宜深畜之。故不使与作如法僧事。如法者。有不如法者。向如法僧前宣罪悔过。还得清净。若未受戒。听之。如以利刀。斩其信根。即断将来佛命。故曰与五逆同科。盖不止判盗而已。

不得转行说大沙门过。

【笺】沙门有过。自有沙门举。沙弥不应说。

成范。设有说者。当善遮护。永嘉云。或是或非人不识。逆行顺行天莫测。固不可以小智窥其大用也。

师法颂。常慕於师德。不应窥小过。

善恭敬经。师实有过。尚不得说。况当无也。若有比丘。於其师边。不恭敬者。我说别有一小地狱。名为椎扑。当堕是中。堕彼处已。一身四头。身体俱然。皆繇往昔骂辱於师。舌根过故。恒食屎尿。舍身已。常生边地。具足恶法。毁谤沙门者。请看是经。

不得坐见大沙门过不起。

【笺】寻常见尊长过。必先起作礼。谦下问讯。况见大沙门到。肆坐不起也。大沙门者。佛祖后裔。轻慢沙门。即轻慢佛祖也。

除读经时。病时。剃发时。饭时。作众事时。

【笺】读经时。如对佛语。坐时。如宝塔相似。故不须起。病时。应以调摄为事。不以起立为礼。剃发时。受持偈咒。兼之利刀在手。故不须起。饭时。三匙五观。正命受食。若起立。不成斋法。故不须起。作众事时。若起立。妨常住事。故不须起。

行护云。五夏以上。即阇黎位。

【笺】五夏。即五年也。阿遮利耶。略云阇黎。唐言轨范。

菩提资粮论。阿遮利夜。随言正行。

南山钞。能纠正弟子故。

四分律。五种阿阇黎。一。出家阿阇黎。即剃度之师也。谓出家必依师剃度。所以得出家是也。二。受戒阿阇黎。谓既得出家。必依师求受戒法。於受戒时。得作羯磨是也。三。教授阿阇黎。谓既得戒法。必得师教授威仪。从教授得威仪是也。四。授经阿阇黎。谓出家必须依师受习经文。解说义理。从所授经。得读修妬路。若说义。乃至一四句偈等是也。五依止阿阇黎。谓比丘度夏。当依师住。或依止作宿。乃依止住一宿者是也。

十夏以上。即和尚位。

【笺】十。满数。言得戒已经寒暑十易。而此戒无损。如美玉无瑕。正堪接物利生。即和尚之位。和尚。或云和阇。

羯磨疏。翻译多杂。番胡二传。天语不得声实。故讹传。梵本正名乌波遮迦。传至于阗。翻为和尚。传至此土。什师翻为力生。后汉言。知有罪。知无罪。

律摄。满足十夏。方住师位。复须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无犯。三。知轻。四。知重。五。於别解脱经。广能开解。於诸学处。创结随开。若遇随缘。善知通塞。常诵戒本。能决他疑。益见多闻。自他俱利。威仪行法。无有亏犯。具足是德。名亲教师。繇其亲能教出离法。故虽近圆。於诸学处。不识轻重。设六十夏。仍须仗托明德。依止而住。

虽比丘事。沙弥当预知之。

【笺】比丘事。云何沙弥当预知也。谓将来不久登坛为比丘。故当预知比丘事。所以滋培初志。使其精进不退。舍小见大也。

征。前云不得听大沙门说戒。听则判。五逆同科。此云当预知之。二说若有所阻也。

训。诵戒羯磨。发露罪相。故下座不得听上座羯磨。当预知者。正所以策进向上入大乘戒法。毋住迹沙弥。得少为足也。

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合参 · 第 17 / 41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