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不杀生

【笺】华严经。菩萨住离垢地。性自远离一切杀生。不畜刀杖。不怀怨恨。有惭有愧。仁恕具足。於一切众生有命者。常生利益慈悲之心。是菩萨尚不恶心恼诸众生。何况於他起众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杀害。

。楞严。阿难。又诸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堕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下品为地行罗剎。

大涅盘。众生佛性。住五阴中。若坏五阴。名曰杀生。即堕恶道。

◎五阴之相。即是起作。起作之想。喻若石沙。可穿可坏。佛性者。喻若不可沮坏。以是义故。坏五阴者。名为杀生。

梵网。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贤愚经。戏笑杀他命。悲号入地狱。臭秽与洋铜。灌注连相续。奔刀赴火焰。劈裂碎楚毒。亿载苦万端。伤心不可录。

习报经。杀生入四趣。受苦三涂毕。得生人道中。短命多忧疾。疫病婴难苦。寿短长沉没。若有智黠人。杀心宁放逸。

八师经。杀者心不仁。强弱相伤残。杀生当过去。结积累结怨。受辜短命死。惊怛遭暴恶。我用畏是故。慈心伏魔宫。

维摩。人生长寿。得不杀报。

笔餐。佛言。一切众生。实本清净。因彼妄见。妄习遂生。因彼妄习。生死相续。生从顺习。死从变流。纯想即飞生天上。情想均等。不飞不坠。复生人中。想明思聪。情幽斯钝。情想流入横生。重为毛群。轻为羽类。今为异类。未必不前生曾受人身。今受人身。未必不前生曾为异类。是以诸佛菩萨常切教人。使知生死路头。昔密婆私诧阿罗汉。往世曾作猕猴。骄梵波提。往世曾受牛身。

宗镜。一不杀者。害命名事杀。不害命名事不杀。法门解者。析法名理杀。体法名理不杀。若作意防护。如马着勒。如牧牛执杖者。报在人道。百二十年。惟得肉眼。若任运性成。如河注海者。报在六天。极长者九百二十六亿七千万岁。惟得天眼。若加修定戒。无常苦空。无我等慧者。报在变易。寿七百阿僧祇唯得慧眼。若加修常无常等慧。报在莲华藏海。受法性身。分得五眼。分得常寿。比佛犹是诸根不具。寿命损减。若圆教人。持事不杀戒。又持理不杀戒。不坏身因。常随一相。不断痴爱。起於明脱。体阴界入。无所伤毁。若子若果。不生不灭。成就智慧。居寂光土。常寿湛然。五眼具足。得根自在。得命自在。修短自在。是则名为究竟持戒。诸根具足。命不损减。圆人何但持是之戒。唯杀惟慈。亦作事杀。亦作理杀。如预仙大王。杀五百婆罗门。与其见佛之眼。与其十劫之寿。又作法门杀者。析荡尘累。净诸烦恼。如树神折树。不受怨鸟。如劫火烧木。灰炭双亡。故楞伽云。杀无明父。害贪爱母。断随眠怨。怀阴和合。断七识身。若有作者。现证法身。此逆即顺。鸯崛云。我誓断阴界入。不能持不杀戒。一切尘劳是如来经。断此种尽。乃名为佛。成就金刚微妙法身。湛然应一切。随形九道。随其所宜。示长短命。任其所见。用缺具根。而化度之。若佛子。无慈孝故肆意杀他物命。充我肥甘。乃不知而杀而食之物。爱命同於我之爱命也。梵网云。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痛为劝戒。云何不信。若此生不戒杀而肆杀业。如预置利刀。亦杀自己未来法身。非但故身及父母也。君不见。刀头血滴滴。从法身中流出。口里肉块块。向报体上割来。且道吃的是。不吃的是。

解曰。上至诸佛圣人。师僧父母。

【笺】此梵网七逆之罪。不通忏悔也。诸佛。即十方诸佛。圣人。即菩萨罗汉等。师僧。乃法身父母。及生身父母。皆当终身奉事。孝顺无违。且不得逆於声色。岂忍加害。故不通忏悔。

下至蜎飞蠕动。微细昆虫。但有命者。不得故杀。

【笺】蜎飞。空类化生。蠕动。湿类化生。昆虫。诸虫总名。言蠢动含灵。皆有佛性。故不可伤杀也。有曰昆虫。[民/虫]也。江南有吐蚊之鸟。塞北有蚊母之草。南中有产蚊之木。一名白鸟。

尔雅。颠。蚊母鸟也。

或自杀或教他杀。或见杀随喜。广如律中。文繁不录。

【笺】自杀者。身心所造杀业也。教他者。自不行杀。使他行杀。即心口杀业也。赞叹者。谓彼不行杀。由我赞叹成杀业也。随喜者。谓见他行杀。即从顺以悦其意。即意地杀业也。

戒疏。杀心为因。助成为缘。造作为业。然其所杀。有亲有疎。治罪有轻有重。故犯上。则同七逆。千佛不通忏悔。犯下。微细等。或通忏悔。亦由世律。为主为从也。广如律者。谓杀业微细。而戒相千条。所以云栖尚未全录。总之杀机起於一念。寻常善自护持。

发隐。但有生气。且不忍杀。如结草护戒。折柳谏君。况有命者乎。

诸经集要。有富长者惟一子。娶方七日。堕树而死。长者问佛。佛言昔有一儿挟弓射雀。傍有三人。曰。汝若中雀。乃世间健儿。儿即射中雀堕树。三人欢喜而去。此儿乃射雀之人。今日父母妻。乃前世喜助射雀之人也。今世会集涕泣。以见杀助喜之报。

经载冬月生虱。取放竹筒中。暖以绵絮。养以腻物。恐其饥冻而死也。

【笺】涅盘。释迦昔为白虱。提婆达多为黑蚤。同处比丘裤中。比丘愍之。谓曰。吾入定时。勿啮我血肉。出定时随意食之。时比丘入定。白虱受教。黑虱不听。复啮之。比丘嗔发。将火焚裤。黑蚤跳去。白虱受殃。佛曰。我不独一生受提婆达多之害矣。

四分律。有老病比丘拾虱弃地。佛言不尔。应以器盛绵。拾着中。若虱走出。应作竹筒盛之。随其寒暑。加以腻物。而将养之。

正锋。虱之啮人。固不可忍。当於春暖之时。送之草树间。令彼谋活。然冬月寒冻。送之草间。即死。故佛置竹筒以安之。诸方讲至此。不过虚说余谨遵佛制。作虱筒式。要使学者佩之。序曰。虱者。本名俗呼半风。以美称之。字曰丹鸿。有夫有妇。子孙繁丛。春暖常游相须。而经御览。岁寒曾赴客剑。以报恩功。未能学查道。藏垢而不弃衣外。亦将访江泌。裹绵以置壁中。儒者尚然。释门安可不置斯筒。铭曰。古人扪虱。而谈天下。我独无扪。谈且不暇。嗟尔微形。生长变化。唼人血肉。不舍昼夜。血肉所生。父母遗爱。若专尔供。孝行不逮。尔家安甜。彼常不寐。人瘦尔肥。情理何在。以慈毁身。失杀犯戒。彼此无伤。别营世界。垢腻可餐。絮绵可佩。蠢蠢天地。逍遥无碍。

郑棨传记。无畏三藏。饮酒食肉。言行粗易。律师不说。常令宿於户外。律师中夜。扪虱投床下。无畏即呼曰。扑杀佛子。律师异之。

。酉阳杂爼。取病者虱子。病人前可以卜病。虱行向病者则生。背则死。

国老闲谈。查道。性淳古。少寓狼山寺。躬办薪水。以给僧众。衲衣不洗濯虱。后仕至龙图阁侍制。魏生禁杀录。薛暠。性慈戒杀。即微虱亦不害之。一夕梦被上虱甚多。渐变寸许。虱谓暠曰。受君之贶。非一日。今君有难。正吾侪救命之秋。遂列行。被上有丝血痕。横广尺余。乃死虱也。暠惜久之。不知其故。盖是夜。有刺客来害暠。其人有利剑。见血立死是夜其人剑下见血。以为死。报其主欢甚。明日瞰之无恙。访得虱事。始知其梦。

淮南子。汤沐具而虮虱相吊。大厦成而燕雀相贺。忧乐别也。韩昭俟搔庠而亡一虱。求之甚急。左右因取其蚤虱杀之。昭侯以察左右不诚也。

乃至滤水。覆灯。不畜猫狸等。皆慈悲之道也。

【笺】滤水者。谓水中有微细虫。食水即餐其肉。故作囊。滤过方用。即梵网十八种物之一也。覆灯。恐飞虫投火。故作笼覆於灯外。

律。波离瑟咤护生草。一切众生除烦恼。凡燃灯时。蓦拈一茎草。默念七遍。一切飞虫不投灯上。

笔餐。云栖与雪峤谈次。云曰。昨夜鼠咬床头唧唧声。分明讲演华严八十一卷经。峤曰。忽遇猫来时如何。云曰。走却法师。留下经案。

孟子。有率兽而食人句。畜猫狸。犹率猫而捕鼠也。

微类尚然。大者可知矣。今人不能如是行慈复加伤害可乎。

【笺】微类佛性。如焦螟巢於蚊睫。自道土旷人稀。相逢者少。乃不知蛤蜊观音。薄荷祖师。一时落节。谁管淳于为蚁。庄周为蝶。咦虚空钉楔。

征。律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忘。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昔世尊成道。商怨终舒於铁杙。陀夷证圣。羊瞋卒泄於凶铭。

水忏云。业报至时。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间。无有地方所。脱之不受报。惟有忏悔力。乃能得除灭。是以火头索报於隐峰。翻微济拔。野雉求偿於法喜。为神所喝。两者同欤否欤。

训。譬加巨石梗塞陂池。有大力者。推堕此石。令彼陂池。与昔无异。忏力灭罪。亦复如是。若业力大。忏力微。如令婴儿推转巨石。终不得动。若以殷重心忏除罪业。忏力过於业力。业自消灭。无有遗余。故云。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偿宿债。

征。佛与尊者岂云不了。而见酬偿耶。

训。所云了者。随犯随忏。罪性既空。冤对何有。若现生未得忏灭。怨结终存。故虽成道证圣。终不得免。但重报轻受。所谓将头临白刃。一似斩春风。斯则异於凡夫耳。

征。律言误杀无害心者。不犯。据朝野佥。载梁武帝。素敬信榼头师。时遣使召之。帝方与人下[其/水]。欲杀一段。声曰杀却。使遂斩师。帝[其/水]罢。唤师。使言尚者陛下令臣杀却也。帝问。师临终有何言。使曰。师云。贫道前劫为沙弥时。以锹刬地。误断一曲[(乏-之+虫)*善]。今帝是也。此报固宜。由是观之。则误杀仍以误偿。何云不犯乎。

训。沙门掘土垦田。私营口腹。谓之邪命自活。律所不许。若实缘供众。念佛持咒。口不暂停。忧伤物命。慈弗内缺。虽加害於物。而物无怨心。则误杀无犯。苟漠然无矜悯之心。或小有触忤。而忿戾滋起。酬偿实所不免。盖雠嫉之来。不缘事感。凶咎所集。匪由形求。惟在心耳。乃至行步扫除。且不视地。夏月燃灯。鲜加笼罩。动摇竹树。失忆倾巢。畜养鸡猫。恣心啄噬。牵拽木石。念无防护。泻汤地上。弥满蚁穴。斫烧腐柴。倦於拣视。浣濯衣被。忘拾虮虱。水中有虫。滤囊弗具。如此类者。世人据迹而论。咸云误伤。而报同故杀。复何疑哉。

故经云(即沙弥经)施恩济乏。使其得安。

【笺】释迦佛。投厓饲虎。割肉喂鹰。

若见杀者。当起慈心。噫。可不戒欤。

【笺】菩萨见杀一切众生。即赎其命。谓之施恩。见贫乏者。以财赈济。谓之济乏。或不能施。识当起慈心。默念咒护。令脱苦恼。往生善道。使其得安。

维摩注。施有三种。一。财施。二。心施。三。法施。以财施人。名布施。慈心与乐。名心施。说法利人。名法施。见杀起慈。恻隐之心也。谓力虽不能救。当起慈心怜念也。

未曾有经。天帝。问野干曰。施食法食。有何功德。答曰。布施饮食。济一日之命。施珍宝财物。济一世之乏增益系缚。说法教化。名为法食。能令众生。出世间道。

施食获五福报经。一。施命。谓七日不得食则死。以食施之。即谓施命。其施命者。得世长寿。财富无量报。二。施色。谓人不食。颜色憔悴。以食施之。即为施色。其施色者。得世世端正。人见欢喜报。三。施力。谓人不食。身羸力弱。以食施之。即为施力。其施力者。得世世多力。终无耗减报。四。施安。谓人不得食。心愁身危。不自安稳。以食施之。即谓施安。其施安者。世世安稳。不遇灾患报。五。施辩。谓人不得食。困不能言。以食施之。即为施辩。其施辩者。辩慧通达。闻者喜悦报。

释论。持戒为皮。禅定为血。智慧为骨。微妙善心为髓。为他说戒。能遮罪修福。无相最上。非持非犯。尸波罗蜜者。是施己皮也。说诸禅定。神通变化。不起灭定。是施己骨也。檀忍等应。是施己肉也。说甚深法相。诸佛行处。不一不二。言语道断。心行处灭。微妙中道者。是施己髓也。

大丈夫论。财施。人道中有。法施大悲中有。财施除众生身苦。法施除众生心苦。

淮南子。令人放烧。或操火益之。或接火益之。两者。皆未有功。而怨德相去远矣。若见渔猎网捕生灵。力不能救。当起慈心默念。宝胜如来名号。生灵即得解脱。

论。睠彼往哲风规。耸峻迈越。凡俗难以计量。如驾山之患不除。委身弗惜。

【笺】高僧传。彭城驾山多虎患。释昙称告村人曰。虎若食我。灾必当消。即夜坐草中祝曰。我以身充汝饥渴。令汝从今息怨害意。常来得无上法食。村人苦谏不息。泣拜而去。至四更闻虎啖称。村人逐至南山。瞰身都尽。惟有头存。因葬而起塔。后虎遂息。

安周之仓未发。割肉是甘。

【笺】高僧传。凉土饥。道进从王安周乞赈。国蓄稍竭。进即自割身。以饲饿者。举国闻之。号叫奔赴。王乃举之还宫。发库廪以济贫民。明晨师乃绝。阇维七日始尽。唯舌后灰。

良由悯恻情深。惟觉群生可贵。乃若沙弥之名。既以息慈为义。息则禁戒坚持。内严己行。慈则悲心普润。外卫他生。岂谓矜全之情炽。严行之心微矣。安存之虑深。卫生之恩薄矣。观夫失珠忍苦。患切刲鹦。

【笺】杂譬喻经。外国有沙门。行乞到买珠家。其家为设食。时有大珠。价值亿数。主人持置沙门边。时有鹦鹉便出吞之。主不见珠。问沙门。门言。我不取。复问有他人耶。曰无。主嗔曰。既无他人。珠今何在。便挝沙门。血流於地。鹦鹉饮血。与杖相遇。鹦鹉即死。主复举手。门止之曰。鹦鹉吞之。主乃破鹦得珠。谓沙门曰。何不早说。门曰。我持佛戒。不得杀生。我若说之。恐杀鹦鹉。卿挝我死。我终不说。鹦鹉既死。我今说之。主人闻已。克责悔谢。

伏地待终。念伤断草。

【笺】大庄严论。有诸比丘。旷野中行。为贼劫掠。剥脱衣裳。惧比丘往告聚落。尽欲杀之。内一贼云。比丘之法。不得伤草。以草系之。彼畏伤故。终不能往。即以草缚舍之而去。诸比丘为日所炙。蚊虻唼娆。不敢动转。恐伤草命。唯当护戒。时有国王[狂-王+田]猎。见而解缚。赞叹归命。

以及罢汲而全折翅之鸭。

【笺】高僧传。齐僧群安。於罗江县之霍山。山在海中。有石盂径数丈。清泉洌然。庵与盂隔小涧。独木为桥。由之汲水。后一鸭折翅在桥。群欲举锡拨之。恐伤鸭命。还不汲水。绝饮而终。

绝粒而却近肉之餐。

【笺】续高僧。传太清末。侯景作乱。荒馁屡年。释慧布常三日绝粒。有遗之餐者。疑近肉味。竟不食。

皆内严己行。外卫他生者也。诚见毁戒戕生。匪但他伤。而自陨之忧更艰。护生守戒。虽曰利物。而济我之功弥弘。所爱者。坚固法身。捐四大等於与聚沫。所惜者。无量慧命。视一报同乎电光。其轻生者。身亦非彼所爱。命亦非彼所借。但恐未知轮转何趣。不能再生人道。则夙愿皆虚。无繇修证。故与暗劣者矜持。贪着了无有异。毁佛戒欲见佛身。一忍渴而终。宁不见佛不令毁戒。时生者。欣然而得。诮死者为愚。以为得见佛已。百千亿功德。无不成就。何虑毁戒。及既见佛。佛呵之曰。痴人。彼已见我。汝不见我(出诸经要集)。盖一行具足。一切行具足。一愿圆满。一切愿圆满。故忍渴而死者。戒行获全。随已见佛。彼牢船既损。万宝皆沉(法苑持戒篇。越度大海。号曰牢船)。

德瓶一倾。诸利尽丧。

【笺】智度论。有人患贫供养诸天。天愍其志。赐与一瓶。告曰。此名德海。凡有所需。皆自瓶出。其人乍富。人皆怪问。遂出其瓶。见种种物从瓶涌出。其人憍逸登瓶舞蹈。其瓶即破。诸物皆失。

故饮虫而活者。身虽对佛。去佛转遥。此中从违趣避。当知所择哉。

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合参 · 第 6 / 41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