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日代笔人张和瑞

为媒人游芳

知见人次男阿同

在场人长男阿软

立甘愿杜卖女子字人游覹

(二○)转卖苗媳字

立转卖苗媳字人吴高氏,于前月间有凭媒买过林定之媳,系储家之女,年登十八岁,名唤叶凉。今因意不相投,即托媒引向与黄蔡氏锡凉出首承买为媳,时同媒三面言议值身价银壹百七拾大元正;其银即日收讫,遂将叶凉交付黄蔡氏锡凉娶去为媳,任从主裁,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媳叶凉系氏凭媒明买林家之媳为苗媳,与亲疏人等无干,亦无重收他人聘礼财物以及来历不明之事;如有不明等情,氏同媒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转卖苗媳字一纸,批明字后付执为照。

即日同媒三面氏亲收过字内银壹百七拾元正足讫,再照。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290 / 3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