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二年月日知见人陈心

立继房字人林以旺

代笔人许文理

(九)出嗣字

福

立出嗣字人贤弟阿传,先年娶得妻吴氏,生下两子,二子年登十三岁,乳名阿二,归于贤兄传贵承嗣宗祧,子孙昌盛。三面言定身价银壹拾贰大元正,即日银、字两交明白,凭媒并无短少。此系二比甘愿,两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出嗣字一纸,永远执照。

即日批明:实领到身价银壹拾贰元正,所领是实,立批。

光绪辛丑年五月十九日说合媒人叔阿番

祖叔母曾氏

母吴氏

在场见人祖母黄氏

叔阿顺

代笔人宗祖叔金泉

立出嗣字人贤弟阿传

(一○)继书字

立继书字人第四胞弟林神智,同妻童氏有亲生长男,乳名鉴英,年才周岁,戊戌年正月二十九日亥时建生。兹因神智与堂叔相议,此乃胞兄弟之情,愿将长男鉴英付与第二胞兄神扶过继为子,一派接照。即日神智同童氏收过盒仪佛银贰元立书,鉴英付神扶永远为子,抚养教诲读书,富贵长大成人。长成婚娶,生子传孙,大振家声,降福克昌,厥后多祥,该是神扶之福,日后鉴英同兄弟发达,兄弟照份均分,不得异言。此系喜悦,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继书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字内神智同氏收过盒仪佛银贰元正,照。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244 / 3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