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媒人庄密娘李宝娘
在场人郑全官
同立合约招主婚字人郑蛏官陈和官
(五九)招字人
立招字人罗经圈、曾添盛,同母张氏,因弟身故,弟妇尚少艾,因思自己贫乏,各居一家,老母与侄无人所依,情愿从媒说合,将弟妇张氏招得本庄徐丁长亲,以为老母侄儿之靠。自招之后,倘单生一子,承两姓宗祧;倘生二子,归还一子为曾宗嗣;其余悉归徐姓。此后宜育长侄儿与养老母亲,方定其夫妇自便。其父母送终之费,系添盛与丁长二人之事。当日凭媒说定,身价银壹拾六元。此系二比甘愿,恐口无凭,立招字一纸为据。
即日批明:其父母会一份,系丁长代为经理,立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