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九年癸卯岁四月日为媒江阿祥

代笔姻家连茹拔

立主婚进赘字人张老全

(一一三)招婚进赘约字

同立招婚进赘约字人杨逢春、吴国桢等。缘春同妻有抚养王家之女为苗媳,名唤奉娘,年登十八岁,时已及笄,并无男儿可配,央托媒人引招向吴国桢言议,从此奉娘配对胞弟名杰,结发为夫妻,永为百年佳偶,夫唱妇随。当日同媒三面言定,国祯备出龙银贰拾四大元正;其银即日同媒交收足讫。其奉娘日后生育男女,杨、吴两家对半平分传;倘若丹桂一枝,两家祖先俱奉祀。以杰进赘之后,永远奉养岳父、岳母至耄耋之期,而竟杨家前有粒积银项、茶园以及再建置、并吴祖先应贴银物、春秋二祭,俱批在招婚进赘字尾分明。遂择吉登门,洞房花烛,行夫妇之礼,幸他日螽斯衍庆,绵绵瓜瓞,是所原望也。此系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同立招婚进赘约字壹样贰纸,各垫壹纸照。

即日同媒交逢春亲收过字内龙银贰拾四大元正完足,再照。

一、批明:前杨家有建置茶园并银项参佰大元正,留存无利,系交杨家子孙,与吴家子孙无涉,不得混争,声明,照。

一、批明:杰进赘以后,再建置家器物业,居千积万,两姓子孙各房应份平均分,声明,照。

一、批明:以杰进赘以后,言定每年备出银物,应贴吴祖先春秋二祭,勿推诿,声明,照。

光绪二十九癸卯年月日代笔人张舜卿

为媒人周西湖

场见人杨门吴氏吴门方氏

立招婚进赘约字人杨逢春吴国桢

(一一四)进赘招婚约字

同立进赘招婚约字人吴门高氏、陈水泉等。缘吴高氏前有抱养堂嫂三女为女子,名唤来有娘,年登十八岁,年已及笄,未有匹配,央托媒人引招向陈水泉商议,从此来有娘配对胞弟名叫王,结发为夫妻,永为百年佳偶,夫唱妇随。当日同媒三面言定,陈水泉备出龙银叁拾大元正;其银即日同媒交吴高氏亲收足讫。其来有娘来日生育男女,按作吴、陈两家对半平分传;而吴应分壹半男女之额,与苏家再对半并分;倘若丹桂一枝,三家祖先俱奉祀。以王进赘以后,永远奉养岳母至耄耋之期,此及吴高氏前有粒积银项,意欲要娶媳妇承过苏家宗支,余剩银项,现踏明登载进赘招婚字尾分明,留存无利,系日后吴、苏后裔各房应得,以及王进赘以后再居千积万振家声,各房应份平分。此系声明,遂即择良吉日登门,洞房花烛,行夫妇之礼,幸他日螽斯衍庆,绵绵瓜瓞,是所厚望也。此系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进赘招婚约字壹样贰纸,各执壹纸存照。

一、批明:吴高氏前有粒积银项陆佰大员正,留存无利,声明照。

二、批明:倘若要媳妇承过苏家宗支,踏出壹佰大元,扣实剩五佰大元正,声明照。

即日同媒交吴高氏亲收过招婚字内龙银叁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158 / 3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