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媒人王涂
知见人刘泉周王氏
主招婚约字人周抛刘枝
(一一○)招婚合约字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陈连、洪财,缘因陈连有一长女,名叫陈红毛,年登二十岁,今因凭媒说合,招与洪财之弟洪圳木入赘为夫。当时洪财备出聘金参拾圆,交与陈连亲收,以为婚费之需,即日三面明约,洪圳木与陈氏红毛结为夫妇,永调琴瑟之好;倘若日后生男育女,俱要两家奉祀,对半均分。但此洪圳木既入赘于陈家,永远不能将此红毛娶出别住,其圳木未入赘于陈家之时,倘陈家若有财产干系,概是陈家子孙之福,与洪家子孙无涉。保此红毛系是陈连夫妇结发亲生之女,与亲人等无干,亦无来历不明;倘有生出异端滋事,陈连自当出首抵挡,不干洪家之事。此系二比喜悦,俱各甘愿,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招婚合约字一样贰纸,各执壹纸为照行。
即日陈连同手收过字内婚费金参拾圆正完足,照行。
一、批明:洪圳木入赘于陈家,日后若是大振家声,显耀门楣,俱要洪、陈两家对半分得,声明再照行。
一、批明:陈家所有旧存之财产,共有参百圆之额,声明再照行。
一、批明:日后陈家子孙不得言及旧存利息之事,再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