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三年丁酉五月日说合媒人林秀盛

在场见兄锺日德石琳

依口代笔刘耀南

在堂母吴代阿华

立主招婚人锺德兴

(二○)承招婚字

立承招婚字人黄天明,情因有长子,年庚三十六岁,未有娶妻,古语云「男大当婚」,兹引托得邻亲为媒说合,招得林捷华侄媳邱氏为妻,先前生有三子,即将第三子添寿分来壹半黄家之姓,养育林家之子。即日黄天明备出花红银拾贰大元,择吉夫妻齐眉之日,生男育女系黄家之子孙。现今林家对象香火随来修理,朝晚焚香,清明祭扫,日后林家之子孙成人长大,香火物件交还林家焚香,清明祭扫。异日子孙昌盛,螽斯振振,瓜瓞绵绵,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承招婚字壹纸,付执永远为照。

又批明:第三子添寿分来壹半黄家之姓,批。再批明:物件大棹一张、镢头四支、斧头贰支,批。再批明:物件锅头一口、中臼一只、被窝一领、埔枋三块,批。丙申年十二月日说合媒人陈阿德

在见人黄镗秀

代笔人赖联盛

立承婚字人黄天明

第二节变例之婚姻

第一款 招婿

第二款 养媳

第三款 养婿

第一款招婿

第一 招婿字据

第二 变例之招婿

第三 主招侄媳甘愿为嗣字

第四 愿约字

第五 招婿离婚字

第六 招夫字据

第一招婿字据

(一)招婿合约字

百子千孙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黄门罗氏,生下长女,名唤兰娘,年庚十七岁,兹因长女未有匹配,是以婶侄商议,欲将兰娘招夫侍老。托媒引就,配与赵安观为妻,当日凭中言定备出花红佛银贰大员正,即日立招婚字两相交收足讫,选择吉日进赘完婚,永为夫妻。自招以后,若生下长男,委系赵家之子,次男归还黄家为孙;倘若单生壹子,两家各半均分,其余男女不干黄家之事。后日再置有家伙物业,俱作贰房均分,其两家原业与此无干。当凭中议定安夫妻务要抚养罗氏至百年归寿;若安夫妻要娶出,备足聘金佛银肆拾大员正,交付罗氏亲收供膳,不得刁难。自招婚以后,夫妻偕老,子孙昌盛,琴瑟和鸣,麟趾呈祥。此系两家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同立招婚合约字贰纸壹样,各执壹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同凭中亲收过字内花红佛银二大员正足讫,照。

再批明:议通若是合和同居者日后置有家伙物业,俱作三房均分,不得刁难,再照。

再批明:罗氏有埔园壹段,于前年间有带安观佛银五大员正,日后通若要执掌此业,将银备足交还安观清楚。其罗氏先夫香祀,通务要奉祀,须不得推诿,批照。

再批明:日后安若欺心浪荡,不理家务,及琴瑟不调等情,务宜将招婚字取出交还罗氏,任从排解,安不得隐匿刁难,再照。

同治丁卯六年正月日代笔人曾广萍

在场见赵传

为媒人沈华

知见胞侄妈主

在场胞侄桂芳

同立招婚合约字人黄门罗氏

(二)结亲合约字

立结亲合约字人台南厅永宁里下湾里庄第七百十二番户苏羽,于庚子年八月初六日,托出媒人说合,与本庄陈添老之女成亲,是以公同酌定至妻舅贰拾岁,若有伸物业,该作三份平分。倘或妻舅年幼,未及长成,羽就要搬出,甘愿备聘礼龙银陆拾大圆,送交添老夫妇养饲幼子;生作养赡之资,死作丧葬之费。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同定酌字壹纸,付执永远存照。

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 90 / 323 年